個人私募規則
① 民間私募違法嗎
民間私募不違法。
在設立主體上,公司制私募股權基金需要注意的是投資者不能超過200人的法律限定,其中有限責任公司不得超過50人,並且單個投資者不低於100萬元人民幣。
關於投資者人數跟《公司法》規定的股東人數是一致的,《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股東人數上限為50人,而股份有限公司股東人數上限為200人。
關於注冊資本最低限額,按照《公司法》規定,法律、行政法規有較高規定的,從其規定。按照上述《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備案條件,公司實收資本不低於人民幣3000萬元,依照此規定,創業投資企業的實收資本至少不低於3000萬元,但是注冊資本卻語焉不詳。
(1)個人私募規則擴展閱讀
私募基金在國際上發展迅速,私募基金的主要構成形式是對沖基金(Hedge Fund),是為謀取最大回報的投資者而設計的合夥制私募發行的投資工具。
對沖基金與共同基金(Mutual Fund)不同,後者一般是公募發行,須公開投資組合並接受公開監管,對沖基金因其合夥私人投資性質,不受政府管制,但並不意味著其不受任何監督;一般而言,外部有債權人(貸款銀行)的監督,內部有合夥投資人的監督。
對沖基金發展至今全球超過4000種,總規模超過4000億美元,雖數量與規模還比不上共同基金,但發展勢頭強勁,著名的如巴菲特掌管的基金、索羅斯量子基金和長期資本公司LTCM都是對沖基金。對沖基金雖然前兩年處境比較艱難,但2000年以來贏利水平有所回升。
私募基金在國際上得到快速發展,證明其有頑強的生命力。這與私募基金相對於公募基金的優勢不無關系。
② 個人投資私募基金需要具備什麼條件
(一)單只私募基金的投資者人數累計不得超過《證券投資基金法》、《公司法》、《合夥企業法》等法律規定的特定數量。投資者轉讓基金份額的,受讓人應當為合格投資者且基金份額受讓後投資者人數應當符合本規定。
其中,以有限責任公司或者合夥企業形式設立的私募基金的投資者人數不得超過50人,其他私募基金的投資者人數不得超過200人。
(二)合格投資者應符合三個條件:
1.具備相應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
2.投資於單只私募基金的金額不低於100萬元;
3.單位投資者凈資產不低於1000萬元,個人投資者金融資產不低於300萬元或者最近三年個人年均收入不低於50萬元。其中,金融資產包括銀行存款、股票、債券、基金份額、資產管理計劃、銀行理財產品、信託計劃、保險產品、期貨權益等。
(三)下列四類投資者視為合格投資者:
1.社會保障基金、企業年金等養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會公益基金;
2.依法設立並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備案的投資計劃;
3.投資於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從業人員;
4.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投資者。
(四)以合夥企業、契約等非法人形式,通過匯集多數投資者的資金直接或者間接投資於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者私募基金銷售機構應當穿透核查最終投資者是否為合格投資者,並合並計算投資者人數。
③ 個人做私募基金的門檻高是多少
根據相關法規,要想投資私募股權基金,必須符合以下三個條件。
投資門檻是100萬元
投資人個人金融資產不低於300萬元
最近3年個人年均收入不低於50萬元。
也就是說,如果有人以投資私募的名義,讓你投個十幾萬甚至幾十萬
千萬別信,一定是陷阱!
關於如何規避投資私募基金的風險,套哥總結了以下三點,供大家參考。
一、要量力而行。
私募基金投資具有高風險的特點,對投資者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受能力要求較高。《私募辦法》也明確規定了私募基金合格投資者的要求,除單只私募基金投資額不低於100萬元外,同時單位凈資產不得低於1000萬元,個人金融資產不得低於300萬元或者最近三年個人年均收入不少於50萬元。投資者要從自身實際出發,量力而行,對照私募基金合格投資者標准,判斷自己是否能夠投資私募基金產品,在滿足合格投資者標準的前提下,再選擇與自己風險承受能力相匹配的產品。
二、要摸清底細。
只有在基金業協會依法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才能向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建議投資者在購買私募產品前,先通過基金業協會網站,了解該機構是否已經在基金業協會登記,切忌通過非法渠道購買。同時,還可以多方了解私募基金管理人以往業績情況、市場口碑以及誠信規范情況等。
三、要細看合同。
基金合同是規定投資者與私募基金管理人之間權利和義務的重要文書。建議投資者在查看合同時,注意合同是否符合基金業協會發布的《私募投資基金合同指引》,要注意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是否合理,合同是否完整、是否存在缺頁漏頁等異常情況,要仔細閱讀條款,對於不懂的概念、模糊的表述應當要求基金管理人進行解釋或說明,切勿被各種誇大、虛假宣傳忽悠、蒙蔽。對一式多份的合同,還應檢查每份合同內容是否完全一致。此外,還要特別警惕類似於案例二中C公司這樣披著「金融創新」外衣的違規資金募集。投資者在通過互聯網平台購買金融產品時,應仔細閱讀相關產品介紹,了解買的是誰的產品、到底與誰簽約、資金劃到何處及具體投向等。如發現異常,應及時咨詢基金業協會或監管部門。
④ 個人如何做私募基金
現在私募基金理財產品有很多,您主要是看這個私募基金產品書專上的風險控制如何,屬如果風險控制都比較完善。您可以問業務員要這個項目的合同。一般項目都是一年期的,100萬起步,到期返還本金加收益,合同上也有寫。然後確定做就在合同簽名,一般合同都是一式2份,一份您自己保存好將來取錢用,另1份交由業務員的。我這邊也有半年期的,50萬起步的,如果想了解我有說明書可以給你看看!望採納!O(∩_∩)O~
⑤ 了解關於私募的基本知識,包括個人購買私募產品的規則,私募運作的特點,購買私募的利弊等等
1、陽光私募基金的定義
廣義上來講私募包括私募股權基金(PE)和私募證券基金(陽光私募),在中國私募一般指私募證券基金也就是陽光私募。所謂陽光私募是指採用非公開方式向特定投資人募集資金投向證券的一類投資產品。
2、陽光私募的購買方法
陽光私募的對象指針對特定投資者,一般起點為100萬。極個別的產品起點幾十萬,但少於100萬的,在購買時同時要出具資產證明,證明客戶具有100萬以上的金融資產。300萬(不含)以下的個人投資者有50人的限制,也就是說陽光私募有50個自然人的限制(機構投資人不受此限制),投資規模大於等於300萬不受此限制。另外私募的認購費1%是價外收取的,舉例而言,若你購買100萬的產品,打款時要打101萬。除非有特別規定,否則該認購費不能夠減省,此點要注意以免造成認購不成功的狀況。固定管理費每年1.5%-2%,不同產品規定各異,該部分是價內的,信託會定期進行扣取。
3、私募特點
(1)現對公募,陽光私募最大的特價就是倉位更加靈活,0-100%的倉位自由選擇,股票型公募基金至少要六成以上倉位。也就是這關鍵的一點,使得陽光私募可以在震盪市中進退自如,有條件避免熊市帶來的風險。
(2)陽光私募公司的主要收人依靠產品獲利,私募公司與客戶針對收益進行二八分成,與投資的利益高度捆綁,公募基金則依靠的是固定管理費。
(3)陽光私募基金相對公募規模較小,反應靈活,操作更加具有優勢。
4、陽光私募利弊
從陽光私募的特點中應該能夠看出陽光私募的優勢:倉位靈活、規模較小、具有私密性、激勵機制佳等。
弊端而言,就是陽光私募的起點較高,只針對高凈值人士,另外具有6個月左右的封閉期,也就更加要求陽光私募要堅持中長期投資。
5、了解陽光私募的途徑
對於陽光私募的知識,你可以找一些書來看看,但是要是想知道陽光私募的業績,絕對不能依靠哪本書,要知道書的時效性很差,建議你關注一些專門研究陽光私募的理財機構網站。
⑥ 私募基金人數限制是多少
私募基金涉及幾種類型,LP人數限制不同
1、一般私募基金,LP為50人
2、契約性私內募基金,LP人數為200人
3、私容募基金套信託,也就是將信託作為LP,這樣可以有效突破200人限制。
補充:私募基金以信託作為LP,需要通過信託的審核,意味著對項目、資產等要求會很高。
⑦ 個人投資私募投資基金需要具備什麼條件
《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合格投資者的條件如下:
(一)單只私募基金的投資者人數累計不得超過《證券投資基金法》、《公司法》、《合夥企業法》等法律規定的特定數量。投資者轉讓基金份額的,受讓人應當為合格投資者且基金份額受讓後投資者人數應當符合本規定。
其中,以有限責任公司或者合夥企業形式設立的私募基金的投資者人數不得超過50人,其他私募基金的投資者人數不得超過200人。
(二)合格投資者應符合三個條件:
1.具備相應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
2.投資於單只私募基金的金額不低於100萬元;
3.單位投資者凈資產不低於1000萬元,個人投資者金融資產不低於300萬元或者最近三年個人年均收入不低於50萬元。其中,金融資產包括銀行存款、股票、債券、基金份額、資產管理計劃、銀行理財產品、信託計劃、保險產品、期貨權益等。
(三)下列四類投資者視為合格投資者:
1.社會保障基金、企業年金等養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會公益基金;
2.依法設立並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備案的投資計劃;
3.投資於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從業人員;
4.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投資者。
(四)以合夥企業、契約等非法人形式,通過匯集多數投資者的資金直接或者間接投資於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者私募基金銷售機構應當穿透核查最終投資者是否為合格投資者,並合並計算投資者人數。
⑧ 私募基金風控規則有哪些
對單個私募基金的風險控制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展開:
1、分段投資
分段投資是指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為有效控制風險,避免企業浪費資金,對投資進度進行分段控制,投資資金的劃撥要按照項目進程分階段進行,而不要一次到位。
2股份比例調整
在項目投資中,私募股權基金運用復合型的金融工具,如轉換優先股、可轉換債券、附認股權債券或其組合等,進行投資中的股份比例調整,從而降低自己的風險。
3合同制約
事前約定各方的責任和義務是所有商業活動都會採取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風險規避措施。為防止企業不利於投資方的行為,保障投資方利益,投資方會在合同中詳細制定各種條款,如通過制定肯定性和否定性條款來規定企業必須做到哪些事情,哪些事情不能做,通過合同制約防止企業做出不利於投資者的行為,投資合同還可以設置條款保障投資者變現投資的權利和方式,股份比例的調整條件條款,追加投資的優先權,防止股份稀釋等。
4違約補救
一般來說,在項目投資初始時期,私募股權基金可以接受少數股權的地位,而項目公司管理層控制大多數股權,但投資方可以與項目公司簽訂一份投票權協議,以保持在一些重大問題上的特別投票權。此種情況下,私募股權基金可對項目公司提出嚴厲要求,通常的懲罰或補救措施有:調整優先股轉換比例,提高投資者的股份,減少項目公司或管理層個人的股份、投票權和董事會席位轉移到私募股權基金手中,解僱管理層等。
5對管理層的股權激勵和對賭協議
為了激勵目標公司的管理層,私募股權基金往往設立一些條款,當公司的經營業績達到一定的目標,可以依據這些條款對管理層進行股權的獎勵或者懲處。對管理層實行股權激勵最常見的是對賭協議的約定與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