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登質押新規
f pretty little eyes like two black ston
㈡ 股票質押新規出台 都有哪些值得大家著重關注
股票標的,融資額。融資人的實際需求,期望利率,股票的折扣率跟質押率等等,關鍵就是了解融資人有多少股票能質押,想融多少,能不能談判,再跟券商或者銀行的人反復協商
㈢ 中登公司證券質押、存管是否具有確權效力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是經中國證監會批准,2001年3月30日設立,公司是依據《中華人民專共和屬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設立的不以營利為目的的企業法人。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分別持有公司50%的股份。2001年10月1日起,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承擔的全部證券登記結算業務劃歸中國結算承擔,《證券法》規定的全國集中統一運營的證券登記結算體制由此形成。根據《證券法》、證監會發布實施的《證券登記結算管理辦法》和公司《章程》,公司的職能包括:證券賬戶、結算賬戶的設立和管理;證券的存管和過戶;證券持有人名冊登記及權益登記;證券和資金的清算交收及相關管理;受發行人的委託派發證券權益;依法提供與證券登記結算業務有關的查詢、信息、咨詢和培訓服務;中國證監會批準的其他業務。
㈣ 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新規頒布之後,場內質押融入資金能否用於參與定增
《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及登記結算業務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業務協議》應專明確約定融入方融入資金存放屬於其在證券公司指定銀行開立的專用賬戶,並用於實體經濟生產經營,不得直接或者間接用於下列用途:
(一)投資於被列入國家相關部委發布的淘汰類產業目錄,或者違反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環境保護政策的項目;
(二)進行新股申購;
(三)通過競價交易或者大宗交易方式買入上市交易的股票;
(四)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相關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禁止的其他用途。
融入資金違反前款規定使用的,《業務協議》應明確約定改正措施和相應後果。」
場內質押中,融入方將融入資金用於認購上市公司定向增發股票不屬於上述規定中列明的禁止投向的用途,不違反上述規定。
㈤ 股票質押新規影響,對誰影響大
新規要點歸納為7大點及對散戶的影響單列分析總結如下:
新規徵求意見稿中有7大要點
1、融入方主體受限,不能是金融機構或其發行的產品。
2、融入資金用途受限,要用於實體經濟生產經營。
3、初始質押標的范圍縮小,基金、債券不能作為初始質押標的。
4、融資規模門檻提高,首次不低於500萬,後續不低於50萬。
5、股票質押率上限降低,不得超過60%。
6、質押集中度降低,單一證券公司、單一資管產品作為融出方接受單只A股股票質押比例分別不得超過30%、15%。
7、新老劃斷,存量業務不受影響,可以延期。
市場各方已經從融入方、融出方、質押標的、資金流向、證券公司多個角度對其進行了解釋,但對廣大散戶朋友的短期及長期影響很有有單列出來的。但其實該新規不論是從散戶個人進行股票質押角度,還是從市場短期影響來對散戶會產生許多方面影響。
首先,散戶的資金體量不大,單筆融資的需求也較小。但此次新規規定了首次參與的交易者,交易金額需要達到500萬人民幣,這個規定的要求遠高於個人投資者開通融資融券50萬人民幣資產的要求,而基本達到開通新三板交易許可權的要求(個人投資者開通新三板交易許可權需持有500萬元人民幣的證券市值)。而此後的每次股票質押式回購的交易金額不能低於50萬元人民幣,這也同樣限制了散戶每次的融資最低下限,也就是說小型的融資就不能通過這個通道去獲得資金了。
其次,資金的使用方面,不得進行新股申購、通過競價交易或大宗交易買入上市交易股票,也就是說,散戶無法用股票質押的資金再進行股票交易,追加自己的資金入市。
再次,不可用基金、債券進行初始股票質押,對持有基金、債券的散戶,這部分市值就損失了這一種變現的通道。
㈥ 股票質押只做個公證,不在中登做登記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沒有辦理質押登記的話
合同有效,只是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
㈦ 股權質押融資新規有哪些
股權質押融資的定義:也稱股票質押融資,主要是以取得現金為目的,公司通過股票質押融資取得的資金通常用來彌補流動資金不足,股票質押融資不是一種標准化產品,在本質上更體現了一種民事合同關系,在具體的融資細節上由當事人雙方合意約定。
2008年10月,中國證監會頒布了《上市公司股東發行可交換公司債券試行規定》。符合條件的上市公司股東即日起可以用無限售條件的股票申請發行可交換公司債券,以緩解「大小非」股東資金困境,減少其拋售股票的動力。
《規定》明確發債主體限於上市公司股東,且應當是符合《公司法》、《證券法》和《公司債券發行試點辦法》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公司最近一期末的凈資產額不少於3億元人民幣。
此外,為保持用於交換的股票作為擔保物的信用,《規定》還對用於交換的上市公司股票的資質提出了要求,並且明確了用於交換股票的安全保證措施,防範債券的違約風險。
《規定》要求:公司債券交換為每股股份的價格應當不低於公告募集說明書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和前一個交易日的均價。在調整或修正交換價格時,如造成預備用於交換的股票數量少於未償還可交換公司債券全部換股所需股票的,公司必須事先補充提供預備用於交換的股票,並就該等股票設定擔保,辦理相關登記手續。
㈧ 股權質押新規對個股有什麼影響
新規的出台表明監管層延續金融去杠桿、防控金融風險的監管方向。新規的實施將帶來以下五大方面影響:1、股票質押式回購融資規模或將出現一定程度的下降。一方面,小額股票質押業務被禁止。另外一方面,對質押比例和質押率的限制也將縮減股票質押式回購的融資規模。
2、由於融入方不得為金融機構或其發行的產品,所以這直接禁止了資管產品通過股票質押式回購方式加杠桿(此前已經限制了資管產品的結構化杠桿)。3、禁止通過股票質押融資申購新股和買入股票,這將使得「寶能式」質押融資加杠桿買入股票的模式難以為繼。
4、單只股票市場整體質押比例不超過50%的規定將導致質押比例較高的個股無法進行新的質押融資,或對上市公司大股東的流動性產生一定影響。
5、由於目前滬深兩市平均質押率穩定在44%左右,因此新規中關於質押率不得超過60%的規定只對少數個股質押業務有一定影響,整體影響或不大。
㈨ 個人持有的公募基金份額可以在中登進行質押嗎
在司法實踐中,有法院認為在《物權法》《擔保法》均未規定其質權設立的登記程序時,有限合夥財產份額出質應適用動產質權的規定,自出質人交付質押財產時設立,而「交付」是通過協議等方式,由質權人實際取得對有限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控制權實現。
除「交付」設立質押外,實踐中也有質權人在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中征動產融資統一登記平台(以下簡稱「中登網」)以其他動產融資登記名義對有限合夥企業財產份額進行登記,以擬設立此種質押。
以內部協議控制有限合夥企業財產份額,並結合中登網登記實現一定程度上的公示效果,是現有操作規定模糊的情況下促成有限合夥企業財產份額質押有效設立並保護質權人的較完備的方式。有限合夥制的私募基金的基金份額質押也可參照上述思路設立質押。
由於篇幅所限,本文僅針對有限合夥企業中有限合夥人的財產份額質押進行討論。
㈩ 審計式股權質押與中登質押一樣嗎有什麼區別新三板股權質押和A股股權質押一樣嗎
股權質押不是什麼新業務,信託、銀行、個人都可以直接到中登公司辦理,但由於質押的手續繁瑣,質權人監控、處置起來很不方便。
質押這個業務券商開展有得天獨厚的條件,所以交易所和中登把這個業務標准化了,推出「股票質押回購」業務,T日質押、登記,T+1日客戶就可以獲得資金。R日還錢,R+1日股票就可以到帳。
新三板股權質押是掛牌企業進行融資貸款的方式之一,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將所持有的掛牌企業股權向銀行、資產管理公司等進行質押擔保,協助掛牌企業獲得資金用於企業的經營發展。
請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