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利用財務杠桿的案例研究
㈠ 財務杠桿原理的案例分析
對小企業的融資影響
財務杠桿能夠獲得財務杠桿利益的根源在於:當企業全部資金利潤率高於借入資金利息率,通過負債融資所創造的營業利潤在支付利息費用之後還有剩餘,這個余額可以並入到自有資金收益中去,從而提高自有資金收益率。但是,當企業全部資金的營業利潤率低於借入資金利息率時,通過負債融通的資金所創造的營業利潤還不足以支付利息費用,就需要從自有資金所創造的利潤中拿出一部分予以補償,在這種情況下投資人的收益就會下降。上述原理可以通過以下公式說明:
上式中,全部資金利潤率是指經營利潤與企業全部資金的比率,自有資金利潤率是指營業利潤與自有資金之比。自有資金利潤率越高,表明投資者所獲得的回報越高。由公式可以得出:當資產基本收益能力大於負債的利率時,負債具有增加股東每股盈餘的正向作用;當資產基本收益能力等於負債的利率時,負債籌資與無負債籌資對每股盈餘的影響作用等同;當資產基本收益能力小於負債的利率時,負債具有減少每股盈餘的負向作用。
這一重要規律,對於小企業制定融資策略至關重要。在其他條件不變時,負債比率越高,財務杠桿作用強度越大,財務杠桿的作用越突出,企業收益不足以支付利息費用的可能性越大,從而對投資者收益的影響越大,企業所承受的財務風險越大。所以財務杠桿的運用是以保證投資人權益為出發點所做的企業財務決策。小企業在進行籌資決策時,必須把股東可能取得的較高收益與其可能承擔的財務風險進行充分權衡、比較。
在小企業融資決策中的應用
(一)
1、小企業的經營特點和融資特點使得其資產負債率較高,容易過度負債導致過高的財務風險,國際上通常認為一個企業的資產負債率若小於50%,企業則處於安全線內;若大於50%,則處於危險區域內。小企業的資產負債率通常受以下因素影響,因此在對財務風險進行控制時,應從以下幾點考慮:1.小企業家的品質。喜歡冒險的企業家往往追求較高的資產負債率,為股東實現較高的收益。但由此引發的財務風險所帶來的額外收益一般很少,有時甚至不足以彌補風險帶來的損失,在實踐中必須謹慎計算財務風險的可能收益與可能損失比率,以決定決策是否可行。
2、企業的經營狀況和競爭能力。如果企業在一個較穩定的行業中占據了一個較有利的市場地位,那麼較高的負債率會為企業帶來較大的收益。但如果企業的經營狀況較差,企業的各種條件都可能隨時變化,那麼這種不確定性對企業凈利潤的影響就較大,財務杠桿會惡化這種情況,使企業的風險加大。
3、企業的籌資能力。如果企業有較強融資能力,尤其是能夠及時籌集到流動資金,那麼企業就會傾向較大的負債率,即追求較高的財務風險。
(二)負債融資用於調整資本結構,影響企業融資結構的因素是多方面的,當企業的預期資產報酬率遠大於債務利率,資產負債率偏低的情況下,財務杠桿難以發揮作用;當企業外部經濟環境發生變化,利率較低,屬於鼓勵投資的時期,使用財務杠桿能獲得較多的利益;當企業處於經營穩健時期,收益的變動幅度較小,較低的經營風險使得企業能夠在較高的程度上使用財務杠桿。
(三)融資成本是企業取得和使用資金所付出的代價,如借款利息和借款手續費、債券利息和發行債券支付的各種發行費用等。從小企業融資成本角度考慮,融資方式的優選順序是:商業信用融資、銀行借款融資、債券融資、租賃融資、留存利潤、其他自有資金。
(四)在企業同時存在財務杠桿與經營杠桿作用時,當銷售量發生變動後,會引起每股盈餘以更大的幅度變動,財務杠桿與經營杠桿的連鎖作用,稱為復合杠桿。通常,在兩種杠桿的組合上,不能將高經營杠桿與較高的財務杠桿組合在一起,以避免企業總體風險的加大,從而將企業總體風險控制在一個適當的水平上。
㈡ 財務杠桿的案例分析
財務杠桿原理及在高校財務分析中的應用
一、財務杠桿及財務杠桿效益
在企業財務管理中,財務杠桿的產生是因為在企業資金總額中,負債籌資的資金成本是相對固定的。由於企業負債籌資引起的固定利息支出,使企業的股東收益具有可變性,且它的變化幅度會大於息稅前收益變化的幅度,這種債務對投資者收益的影響被稱為財務杠桿,其影響程度通常用財務杠桿系數來表示,其計算公式如下:
財務杠桿系數=息稅前收益總額÷(息稅前收益總額-利息支出)=息稅前收益總額÷稅前收益
由於高校的特殊性,所得稅可以忽略不計,依據同樣原理,反映高校負債籌資對凈資產積累可變性的影響程度,其財務杠桿系數計算公式可以表述為:
財務杠桿系數=(總收入-總支出+利息支出)÷(總收入-總支出)=含息凈余額÷凈余額
依據財務杠桿理論,財務杠桿效益是指利用負債籌資而給凈資產積累帶來的額外利益。在分析高校的財務杠桿效益時,凈資產積累的利益來源於凈余額。它包括以下兩種情況:
1.資本結構不變,含息凈余額變動下的杠桿效益。在資本結構一定的情況下,高校支付的負債利息是固定的,當含息凈余額增大時,單位含息凈余額所負擔的固定利息支出就會減少,相應地,凈余額就會以更大的幅度增加,這時可獲得財務杠桿利益。反之,當含息凈余額減少時,單位含息凈余額所負擔的固定利息支出就會增加,相應會導致凈余額以更大的幅度減少。
2.含息凈余額不變,資本結構變動下的杠桿效益。在含息凈余額一定情況下,如果含息資產余額率大於負債利息率時,利用負債的一部分剩餘歸屬凈資產,在這個前提下,負債占總資金來源的比重越大,凈資產余額率就越高,則財務杠桿效益越大;而當含息資產余額率小於負債利息率時,則必須用部分凈資產的積累去支付負債利息,財務杠桿就會產生負效應,此時負債占總資金來源的比重越大,凈資產余額率就越低。
二、財務風險與財務杠桿的關系
財務風險是指由於負債籌資而引起的股東收益的可變性和償債能力的不確定性,又稱為籌資風險或舉債風險。企業只要存在負債,就存在財務風險。
高校財務風險同樣是因為借入資金存在資金成本,在高校內外部環境因素的變化及作用下形成的財務狀況的不確定性,使高校不能充分承擔其社會職能,提供公共產品乃至危及其生存的可能性。這種風險會導致高校運行中流動資金不足,沒有或缺少日常的運行費用,拖欠教職工工資,不能歸還銀行貸款本息,使高校陷入財務危機。
企業財務杠桿對財務風險的影響具有綜合性。在資本結構不變的情況下,財務杠桿系數越大,資本收益率對於息稅前利潤率的彈性就越大,如果息稅前利潤率增加,則資本收益率會以更快的速度增加,如果息稅前利潤率減少,那麼資本利潤率會以更快的速度減少,因而風險也越大。
反之,財務風險就越小。如果息稅前利潤下降到某一個特定水平時(以息稅前資產利潤率等於負債利息率為轉折點),財務杠桿作用就會從積極轉化為消極,此時使用財務杠桿,將降低在不使用財務杠桿的情況下本應獲得的收益水平,而且財務杠桿系數越大,損失越大,財務風險越大。
如果不使用財務杠桿,就不會產生以上損失,也無財務風險,但在經營狀況好時,也無法取得杠桿利益。企業必須在這種利益和風險之間進行合理的權衡。
對於高校來說同樣如此,通過舉債發展,也是利用財務杠桿效益,也可以採用財務杠桿系數分析財務風險。財務杠桿系數表明財務杠桿作用的大小,反映學校的借入資金帶來的風險。當高校全部資金均為自有資金時,財務杠桿系數為1,即含息凈余額的變化幅度與凈余額的變化幅度相等,財務風險等於0。一般來說,財務杠桿系數越大,財務杠桿作用也就越大,財務風險就大;反之,財務杠桿系數越小,財務杠桿作用也就小,財務風險就小。
因此,高校可以利用財務杠桿原理,採用適度負債的方法,獲得財務杠桿效益。同時,應該注意使用條件的變化,合理預測和控制財務風險。
由於影響財務風險的因素很多,其中有許多因素是不確定的,因此,高校進行財務風險管理也是一項復雜的工作。
三、高校應用財務杠桿原理應注意的問題
高校在應用企業財務杠桿原理分析財務風險時,應注意以下問題:
1.高校的財務風險與企業的產生環節不同。高校的財務風險有其特殊性:資金使用要量入為出。當存在較高金額的銀行信貸資金還本付息的前提下,高校財務預算就必須收大於支,其差額是可用於當年歸還金融機構本息的部分和學校發展的機動資金。高校是非營利組織,和企業相比,高校無法在控製成本和擴大銷售等經營方面提高剩餘資金,即存在成本開支的非補償性,增收節支的途徑較少。而財務杠桿中,含息凈余額又是至關重要的條件,因此,在財務預算中更要求做到收大於支,收支平衡。
2.利率水平的變動。這是影響財務風險的因素之一,上述分析是在利息固定的前提下,即負債利息率不變。在含息凈余額和負債比率一定的情況下,負債的利息率越高,財務杠桿系數越大;反之,財務杠桿系數越小,即負債的利息率對財務杠桿系數的影響是呈相同方向變化的。其對凈資產余額率的影響則是呈相反方向變化,即負債的利息率降低,凈資產余額率會相應提高。利息率的上升,會增加高校的負債資金成本,抵減預期收益,從而使學校籌資風險變大。高校應盡可能選擇低利率資金,降低資金成本。
3.負債比重提高對凈資產余額率提高的作用,以含息資產余額率大於負債利息率為前提。如果含息資產余額率大於負債利息率時,有財務杠桿正作用,可以通過借入資金來提高凈資產的積累能力,盡可能獲得財務杠桿利益;而當含息資產余額率小於負債利息率時,應該盡可能降低負債水平或負債比例,從而減少財務杠桿損失。
總而言之,因為借入資金需還本付息,一旦無力償付到期債務,高校就會陷入財務困境,因此,高校在使用負債資金發展時,既要注重獲取財務杠桿利益,更須提防財務杠桿損失,防範財務風險。
㈢ 誰能幫忙舉例說明企業的財務杠桿效應
一、負債及財務杠桿的詮釋
《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對負債的定義是:「負債是指過去的交易、事項形成的現時義務,履行該義務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從財務管理的角度上講,負債是現代企業經營不可缺少的資金來源,是構成企業資產的基本組成部分。任何企業都或多或少有一定的負債,幾乎沒有一家企業是只靠自有資本,而不運用負債進行經營的。企業負債的形成大致有兩方面的原因,一是企業通過借款、發行債券、租賃等方式向債權人籌集的債務資本;二是企業由於信用關系而形成的應付款項等。
負債經營既可為企業帶來厚利,又可使企業面臨巨大的風險。負債的存在對企業的經營活動具有雙重作用和影響,企業必須在效益和風險之間做出適當的權衡。因為負債是一把「雙刃劍」,企業負債過多不好,負債過少也不意味著好。若企業負債過多,會增大財務風險,可能導致企業破產倒閉;相反,若負債過少,則不能有效取得負債可能給企業帶來的好處。舉債投資是神奇的工具,但務必妥善運用。這時應堅守借貸的兩大原則:(1)期望報酬率必須高於貸款利率;(2)在最壞的情況下,必須有足夠的現金還本付息。這里一個至關重要的方面就是要認識財務杠桿的存在及其影響。
所謂杠桿,簡言之就是四兩撥千斤、以小搏大的工具。阿基米得曾說過:「給我一個支點,我可以將整個地球撬起。」延伸到財務杠桿上,可以這樣說:「借我足夠的錢,我就可獲取巨大的財富。」具體來說,財務杠桿就是指在企業運用負債籌資方式(如銀行借款、發行債券、優先股)時所產生的普通股每股收益變動率大於息稅前利潤變動率的現象。由於利息費用、優先股股利等財務費用是固定不變的,因此當息稅前利潤增加時,每股普通股負擔的固定財務費用將相對減少,從而給投資者帶來額外的好處。
假設現在有一項投資,需要10萬元的資本,預估會有30%的報酬率,如果我們全部以自有資金來投資,那麼這10萬元的自有資金報酬率就是30%.但是,如果只拿出6萬元,另外4萬元是利用借貸獲得的,借款年利率為15%,雖然表面的報酬率也是30%,但是因為我們真正拿出來的只有6萬元,因此這6萬元自有資金真正的報酬率,是將要賺到的3萬元(100000×30%),扣除負擔的利息費用6000元(40000×15%)之後所得,這樣財務杠桿操作的報酬率高達40%(24000/60000×100%)。
由此得出如下結論和啟示:(1)負債是財務杠桿的根本,財務杠桿效用源於企業的負債經營;(2)在一定條件下,自有資金愈少,財務杠桿操作的空間愈大。利用財務杠桿操作,看起來獲利率很高,但是必須操作得當。如果判斷錯誤,投資報酬率沒有預期得高,甚至是負的時候,再加上需要負擔的借貸利息,就變成反財務杠桿操作,反而損失慘重。
二、合理運用財務杠桿,提高企業籌資效益
由前述可知,財務杠桿對企業的資金運用有一種放大效應,當企業運用了負債,財務杠桿的效應就會顯現。但是負債並非越多越好,我們首先應該分析籌集資金後資金的利潤率是否大於利息率,如果是,則負債的運用會大幅度提高企業的每股利潤,負債體現的是一種正杠桿的效應;反之,負債的運用會大幅度地降低企業的每股利潤,負債體現的是一種負杠桿的效應。當然,這僅僅是對單種負債的財務杠桿效應進行闡述,對於一個企業來說,籌資的渠道很多,財務杠桿效應往往是通過組合的籌資結構體現的。下面就這一問題進行闡述。
(一)從資本結構角度談論
資本結構是指長期債務資本和權益資本的構成及其比例關系。傳統財務理論認為,從凈收入的角度來考慮,負債可以降低企業的資本成本,提高企業的價值。但企業利用財務杠桿時,加大了股東權益的風險,會使權益資本成本上升,在一定程度內,權益資本成本的上升不會完全抵消利用資金成本率低的債務所獲得的好處,因此,加權平均資本成本會下降,企業總價值上升。但是,過度利用財務杠桿,權益成本的上升就不再能為債務的低成本所抵消,加權平均資本成本便會上升。以後,債務成本也會上升,使加權平均資本成本上升加快。加權平均資本成本從下降變為上升轉折時的負債比率就是企業的最佳資本結構。
企業籌資有負債籌資和權益籌資,這就呈現債務資本和權益資本的比例關系,即資本結構。企業籌資必須達到綜合資金成本最小,同時將財務風險保持在適當的范圍內,使企業價值最大化,這就是最佳資本結構。在實際工作中怎樣才能合理確定負債籌資和權益籌資的比例,把握資本結構的最佳點呢?
1.從企業的營業收入狀況確定:營業收入穩定且有上升趨勢的企業,可以提高負債比重。因為企業營業收入穩定可靠,獲利就有保障,現金流量可較好預計和掌握,即使企業負債籌資數額較大,也會因企業資金周轉順暢、獲利穩定而能支付到期本息,不會遇到較高的財務風險。相反,如果企業營業收入時升時降,則其現金的迴流時間和數額也不穩定,企業的負債比重應當低些。企業的營業收入規模決定企業的負債臨界點。負債臨界點=銷售收入×息稅前利潤率/借款年利率。企業負債籌資規模若超越這個臨界點,不僅會陷入償債困境,且可能導致企業虧損或破產。
2.從企業財務管理技術方面確定:長期負債大都是用企業的固定資產作為借款的抵押品,所以固定資產與長期負債的比率可以揭示企業負債經營的安全程度。通常情況下,固定資產與長期負債的比率以2∶1為安全。只有固定資產全部投入正常營運的企業,才可以在有限的時間內維持1∶1的比率關系。
3.從所有者和經營者對資本結構的態度確定:如果所有者和經營者不願使企業的控制權分落他人,則應盡量採用債務籌資而不採用權益籌資。相反,如果企業所有者和經營者不太願意承擔財務風險,則應盡量降低債務資本比率。
4.從行業的競爭程度確定:如果企業所在行業的競爭程度較低或具有壟斷性,營業收入和利潤可能穩定增長,其資本結構中的負債比重可較高。相反,若企業所在行業競爭強烈,企業利潤有降低的態勢,應考慮降低負債,以避免償債風險。
5.從企業的信用等級方面確定:企業進行債務籌資時貸款機構和信用評估機構的態度往往是決定因素。一般來說,企業的信用等級決定了債權人的態度,企業資本結構中的負債比例應以不影響企業的信用等級為限。
從以上籌資的定性分析中可概括出:(1)如果企業處於新建或不穩定和低水平發展階段,為了避免還本付息的壓力,應採取偏重股東權益的資本結構,包括內部籌資、發行普通股和優先股籌資等;(2)如果企業處於穩定發展階段,則可通過發行企業債券或借款等負債籌資的方式,充分利用財務杠桿的作用,偏重於負債的資本結構。
(二)從財務結構角度談論
財務結構是指企業各種籌資方式的組合構成,通常用資產負債率表示。財務結構的類型有3種:(1)資產負債率為100%,股東權益比率為0,全部為借入資金;(2)資產負債率為0,股東權益比率為100%,全部為自有資金;(3)資產負債率與股東權益比率均小於100%,借入資金與自有資金各佔一定比例,比例的不同又會衍生出若干種具體的財務結構。企業全額負債經營,風險全部由債權人承擔,不僅會影響債權人的利益,而且會嚴重干擾一個國家的經濟秩序。《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明確規定公司設立必須要具有最低限額的注冊資本,由股東出資形成,也即實踐中不允許上述第一種財務結構存在。企業全部依靠權益資金經營,無負債,雖不受法律的制約,但權益資金成本高,不能根據需要作靈活的調整,且在市場經濟中,由於交易的結算關系和臨時性資金需要,第二種財務結構實際上也是不存在的。第三種財務結構才是現實經濟生活中需要加以研究的,也就是如何安排和調整負債與股東權益資金的比例,使之更趨於合理。那麼,什麼是理想的財務結構呢?
1.綜合資金成本低。財務理論與實踐告訴我們,借入資金成本小於權益資金成本,流動負債成本低於長期負債成本,所以提高負債比率和流動負債比率將使公司實際負擔的資金成本下降。
2.財務杠桿效益高。財務杠桿效益是指企業負債經營能使權益資金獲得的額外利益。在企業全部資金息稅前利潤率高於負債利息率時,負債經營會使權益資金利潤率超過全部資金息稅前利潤率,並且負債比率越高,這種財務杠桿效益越大。但若企業獲利能力很差,全部資金息稅前利潤率小於負債利息率時,負債經營或高負債比率將使權益資金利潤率下降,甚至無利可圖或發生資本損失。這種財務杠桿負效益應盡量避免。企業全部資金息稅前利潤率等於負債利息率,這是負債經營的臨界點,前者大於後者,提高負債比率將使股東獲得更多的財務杠桿效益。
3.財務風險適度。企業負債比率和流動負債比率高,雖然能夠降低綜合資金成本,並能為股東帶來財務杠桿效益,但加大了財務風險。如果風險過大,以至於債務到期不能償還的概率很高,企業就可能陷入破產的境地,持續經營就會受到影響。因此,企業應根據預計的現金流量,合理安排債務的數量、種類和期限,降低財務風險。
三、相關問題的討論
企業要發展,經濟要增長,就得有投入,在企業自有資本私有制的情況下,舉債投入無可非議。那麼,怎樣才能在企業發展和控制負債風險之間尋求一條最佳途徑?在一般情況下,負債成本必須低於投資項目預期回報額,否則,經營無利可圖,任何優惠的籌資條件、誘人的投資項目都是不可取的。
(一)確定適度的負債結構
企業一旦確定應進行負債經營,隨之一是要確定舉債額度,合理掌握負債比例;二是要考慮借入資金的來耗結構。企業在舉債籌資時,必須考慮合適的舉債方式和資金類別。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舉債方式由過去單一向銀行借款,發展到可多渠道籌集資金,企業應根據借款的多少、使用時間的長短,可承擔利率的大小來選擇不同的籌資方式。(1)向銀行借款。這仍然是企業借款的主渠道。但由於銀行是我國進行宏觀調控的主戰場,銀行貸款既要受資金頭寸的限制,又有貸款額度的制約,雙向鉗制,所以貸款難度較大。如果國家緊縮銀根,最先遭到調控的就是那些借債大戶。(2)向資金市場抗拆借。它是通過金融機構,對某些企業的閑散資金,通過資金市場集中起來,然後再借給短期內急需資金的企業。這種渠道得到的資金,一般使用時間不長,而且資金成本較高。(3)發行企業債券。向企業內部發行債券,可以把職工緊緊團結起來,為企業的興衰存亡而共同奮斗,但能籌集到的資金十分有限。向社會公開集資,雖然可以籌集到數額較大的資金,但資金成本高,稍有不慎,會帶來很大的財務風險。(4)穩妥地使用商業信用。它是發達國家普遍採用的一種融資方式,不僅成本低,而且可以背書轉讓; 在資金緊張急需現款時,可以在銀行貼現取款。它是解開三角債的最佳選擇。但使用商業信用,要有健全的經濟法規和良好的商業道德,即商業信譽好,才能穩妥地為我所用。否則,再好的辦法,對信譽太差的人來說也是一紙空文。(5)引進外資。即通過種種渠道(政府、銀行、企業、個人)從國外借貸資金。引進外資時,則需要考慮匯兌風險。目前雖然國家利率政策宏觀控制較嚴,但社會拆資成本化存在著較大差異,所以在選擇籌資渠道時不能盲目,要努力降低資金成本。同時要考慮借入資金的期限結構。企業借入資金的使用期限短,企業不能還本付息的風險就大;使用期限長,風險小,但資金成本高。所以企業對不同期限的借入資金要合理搭配,以保持每年還款相對均衡,避免還款過於集中。
(二)復合杠桿及企業籌資效益
財務管理中涉及的杠桿主要有經營杠桿、財務杠桿、復合杠桿,並對應著經營風險、財務風險、企業總風險及有關的收益。財務管理利用杠桿的目標是:在控制企業總風險的基礎上,以較低的代價獲得較高的收益。
1.經營杠桿及經營風險。經營杠桿是指由於固定生產經營成本的存在所產生的息稅前利潤變動率大於產銷量變動率的現象。也就是說,如果固定生產經營成本為零或者業務量無窮大時,息稅前利潤變動率將等於產銷量變動率,此時不會產生經營杠桿作用。從另外的角度看,只要有固定生產經營成本的存在,就一定會產生息稅前利潤變動率大於產銷量變動率的現象。經營杠桿系數=基期邊際貢獻/基期息稅前利潤=(基期營業收入-基期變動成本)/基期息稅前利潤。(1)在其他因素不變(如營業收入不變)的情況下,固定成本越高,經營杠桿系數越大,經營風險也就越大。(2)如果固定成本不變,則營業收入越多,經營杠桿系數越小,並且經營風險也就越小。
2.復合杠桿與企業總風險。復合杠桿是經營杠桿與財務杠桿連鎖作用的結果,反映營業額的較小變動導致普通股每股收益發生較大變動的現象。(1)復合杠桿系數=經營杠桿系數×財務杠桿系數。(2)復合杠桿系數反映企業的總風險程度,並受經營風險和財務風險的影響(同方向變動)。因此,為達到企業總風險程度不變而企業總收益提高的目的,企業可以通過降低經營杠桿系數來降低經營風險,同時適當提高負債比例來提高財務杠桿系數,以增加企業收益。雖然這樣會使財務風險提高,但如果經營風險的降低能夠抵消財務風險提高的影響,則仍將使企業總風險下降。於是,就會產生企業總風險不變(甚至下降)而企業總收益提高的好現象。
綜上所述,要提高企業籌資效益,就必須把握好企業財務結構、資本結構,按照企業預期合理搭配各種籌資方式;同時,合理安排企業的負債規模、期限、結構,達到財務杠桿效益優化,從而解決財務杠桿與企業籌資效益的問題。
㈣ 財務杠桿效應的企業研究
《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對負債的定義是:「負債是指過去的交易、事項形成的現時義務,履行該義務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從財務管理的角度上講,負債是現代企業經營不可缺少的資金來源,是構成企業資產的基本組成部分。任何企業都或多或少有一定的負債,幾乎沒有一家企業是只靠自有資本,而不運用負債進行經營的。企業負債的形成大致有兩方面的原因,一是企業通過借款、發行債券、租賃等方式向債權人籌集的債務資本;二是企業由於信用關系而形成的應付款項等。
負債經營既可為企業帶來厚利,又可使企業面臨巨大的風險。負債的存在對企業的經營活動具有雙重作用和影響,企業必須在效益和風險之間做出適當的權衡。因為負債是一把「雙刃劍」,企業負債過多不好,負債過少也不意味著好。若企業負債過多,會增大財務風險,可能導致企業破產倒閉;相反,若負債過少,則不能有效取得負債可能給企業帶來的好處。舉債投資是神奇的工具,但務必妥善運用。這時應堅守借貸的兩大原則:(1)期望報酬率必須高於貸款利率;(2)在最壞的情況下,必須有足夠的現金還本付息。這里一個至關重要的方面就是要認識財務杠桿的存在及其影響。
所謂杠桿,簡言之就是四兩撥千斤、以小搏大的工具。阿基米得曾說過:「給我一個支點,我可以將整個地球撬起。」延伸到財務杠桿上,可以這樣說:「借我足夠的錢,我就可獲取巨大的財富。」具體來說,財務杠桿就是指在企業運用負債籌資方式(如銀行借款、發行債券、優先股)時所產生的普通股每股收益變動率大於息稅前利潤變動率的現象由於利息費用、優先股股利等財務費用是固定不變的,有一項投資,需要10萬元的資本,預估會有30%的報酬率,如果我們全部以自有資金來投資,那麼這10萬元的自有資金報酬率就是30%.但是,如果只拿出6萬元,另外4萬元是利用借貸獲得的,借款年利率為15%,雖然表面的報酬率也是30%,但是因為我們真正拿出來的只有6萬元,因此這6萬元自有資金真正的報酬率,是將要賺到的3萬元(100000×30%),扣除負擔的利息費用6000元(40000×15%)之後所得,這樣財務杠桿操作的報酬率高達40%(24000/60000×100%)。
由此得出如下結論和啟示:(1)負債是財務杠桿的根本,財務杠桿效用源於企業的負債經營;(2)在一定條件下,自有資金愈少,財務杠桿操作的空間愈大。利用財務杠桿操作,看起來獲利率很高,但是必須操作得當。如果判斷錯誤,投資報酬率沒有預期得高,甚至是負的時候,再加上需要負擔的借貸利息,就變成反財務杠桿操作,反而損失慘重。
合理運用財務杠桿,提高企業籌資效益
由前述可知,財務杠桿對企業的資金運用有一種放大效應,當企業運用了負債,財務杠桿的效應就會顯現。但是負債並非越多越好,我們首先應該分析籌集資金後資金的利潤率是否大於利息率,如果是,則負債的運用會大幅度提高企業的每股利潤,負債體現的是一種正杠桿的效應;反之,負債的運用會大幅度地降低企業的每股利潤,負債體現的是一種負杠桿的效應。當然,這僅僅是對單種負債的財務杠桿效應進行闡述,對於一個企業來說,籌資的渠道很多,財務杠桿效應往往是通過組合的籌資結構體現的。下面就這一問題進行闡述。
(一)從資本結構角度談論
資本結構是指長期債務資本和權益資本的構成及其比例關系。傳統財務理論認為,從凈收入的角度來考慮,負債可以降低企業的資本成本,提高企業的價值。但企業利用財務杠桿時,加大了股東權益的風險,會使權益資本成本上升,在一定程度內,權益資本成本的上升不會完全抵消利用資金成本率低的債務所獲得的好處,因此,加權平均資本成本會下降,企業總價值上升。但是,過度利用財務杠桿,權益成本的上升就不再能為債務的低成本所抵消,加權平均資本成本便會上升。以後,債務成本也會上升,使加權平均資本成本上升加快。加權平均資本成本從下降變為上升轉折時的負債比率就是企業的最佳資本結構。
企業籌資有負債籌資和權益籌資,這就呈現債務資本和權益資本的比例關系,即資本結構。企業籌資必須達到綜合資金成本最小,同時將財務風險保持在適當的范圍內,使企業價值最大化,這就是最佳資本結構。在實際工作中怎樣才能合理確定負債籌資和權益籌資的比例,把握資本結構的最佳點呢?
1.從企業的營業收入狀況確定:營業收入穩定且有上升趨勢的企業,可以提高負債比重。因為企業營業收入穩定可靠,獲利就有保障,現金流量可較好預計和掌握,即使企業負債籌資數額較大,也會因企業資金周轉順暢、獲利穩定而能支付到期本息,不會遇到較高的財務風險。相反,如果企業營業收入時升時降,則其現金的迴流時間和數額也不穩定,企業的負債比重應當低些。企業的營業收入規模決定企業的負債臨界點。負債臨界點=銷售收入×息稅前利潤率/借款年利率。企業負債籌資規模若超越這個臨界點,不僅會陷入償債困境,且可能導致企業虧損或破產。
2.從企業財務管理技術方面確定:長期負債大都是用企業的固定資產作為借款的抵押品,所以固定資產與長期負債的比率可以揭示企業負債經營的安全程度。通常情況下,固定資產與長期負債的比率以2∶1為安全。只有固定資產全部投入正常營運的企業,才可以在有限的時間內維持1∶1的比率關系。
3.從所有者和經營者對資本結構的態度確定:如果所有者和經營者不願使企業的控制權分落他人,則應盡量採用債務籌資而不採用權益籌資。相反,如果企業所有者和經營者不太願意承擔財務風險,則應盡量降低債務資本比率。
4.從行業的競爭程度確定:如果企業所在行業的競爭程度較低或具有壟斷性,營業收入和利潤可能穩定增長,其資本結構中的負債比重可較高。相反,若企業所在行業競爭強烈,企業利潤有降低的態勢,應考慮降低負債,以避免償債風險。
5.從企業的信用等級方面確定:企業進行債務籌資時貸款機構和信用評估機構的態度往往是決定因素。一般來說,企業的信用等級決定了債權人的態度,企業資本結構中的負債比例應以不影響企業的信用等級為限。
從以上籌資的定性分析中可概括出:(1)如果企業處於新建或不穩定和低水平發展階段,為了避免還本付息的壓力,應採取偏重股東權益的資本結構,包括內部籌資、發行普通股和優先股籌資等;(2)如果企業處於穩定發展階段,則可通過發行企業債券或借款等負債籌資的方式,充分利用財務杠桿的作用,偏重於負債的資本結構。
(二)從財務結構角度談論
財務結構是指企業各種籌資方式的組合構成,通常用資產負債率表示。財務結構的類型有3種:(1)資產負債率為100%,股東權益比率為0,全部為借入資金;(2)資產負債率為0,股東權益比率為100%,全部為自有資金;(3)資產負債率與股東權益比率均小於100%,借入資金與自有資金各佔一定比例,比例的不同又會衍生出若干種具體的財務結構。企業全額負債經營,風險全部由債權人承擔,不僅會影響債權人的利益,而且會嚴重干擾一個國家的經濟秩序。《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明確規定公司設立必須要具有最低限額的注冊資本,由股東出資形成,也即實踐中不允許上述第一種財務結構存在。企業全部依靠權益資金經營,無負債,雖不受法律的制約,但權益資金成本高,不能根據需要作靈活的調整,且在市場經濟中,由於交易的結算關系和臨時性資金需要,第二種財務結構實際上也是不存在的。第三種財務結構才是現實經濟生活中需要加以研究的,也就是如何安排和調整負債與股東權益資金的比例,使之更趨於合理。那麼,什麼是理想的財務結構呢?
1.綜合資金成本低。財務理論與實踐告訴我們,借入資金成本小於權益資金成本,流動負債成本低於長期負債成本,所以提高負債比率和流動負債比率將使公司實際負擔的資金成本下降。
2.財務杠桿效益高。財務杠桿效益是指企業負債經營能使權益資金獲得的額外利益。在企業全部資金息稅前利潤率高於負債利息率時,負債經營會使權益資金利潤率超過全部資金息稅前利潤率,並且負債比率越高,這種財務杠桿效益越大。但若企業獲利能力很差,全部資金息稅前利潤率小於負債利息率時,負債經營或高負債比率將使權益資金利潤率下降,甚至無利可圖或發生資本損失。這種財務杠桿負效益應盡量避免。企業全部資金息稅前利潤率等於負債利息率,這是負債經營的臨界點,前者大於後者,提高負債比率將使股東獲得更多的財務杠桿效益。
3.財務風險適度。企業負債比率和流動負債比率高,雖然能夠降低綜合資金成本,並能為股東帶來財務杠桿效益,但加大了財務風險。如果風險過大,以至於債務到期不能償還的概率很高,企業就可能陷入破產的境地,持續經營就會受到影響。因此,企業應根據預計的現金流量,合理安排債務的數量、種類和期限,降低財務風險。 企業要發展,經濟要增長,就得有投入,在企業自有資本私有制的情況下,舉債投入無可非議。那麼,怎樣才能在企業發展和控制負債風險之間尋求一條最佳途徑?在一般情況下,負債成本必須低於投資項目預期回報額,否則,經營無利可圖,任何優惠的籌資條件、誘人的投資項目都是不可取的。
(一)確定適度的負債結構企業一旦確定應進行負債經營,隨之一是要確定舉債額度,合理掌握負債比例;二是要考慮借入資金的來耗結構。企業在舉債籌資時,必須考慮合適的舉債方式和資金類別。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舉債方式由過去單一向銀行借款,發展到可多渠道籌集資金,企業應根據借款的多少、使用時間的長短,可承擔利率的大小來選擇不同的籌資方式。(1)向銀行借款。這仍然是企業借款的主渠道。但由於銀行是我國進行宏觀調控的主戰場,銀行貸款既要受資金頭寸的限制,又有貸款額度的制約,雙向鉗制,所以貸款難度較大。如果國家緊縮銀根,最先遭到調控的就是那些借債大戶。(2)向資金市場抗拆借。它是通過金融機構,對某些企業的閑散資金,通過資金市場集中起來,然後再借給短期內急需資金的企業。這種渠道得到的資金,一般使用時間不長,而且資金成本較高。(3)發行企業債券。向企業內部發行債券,可以把職工緊緊團結起來,為企業的興衰存亡而共同奮斗,但能籌集到的資金十分有限。向社會公開集資,雖然可以籌集到數額較大的資金,但資金成本高,稍有不慎,會帶來很大的財務風險。(4)穩妥地使用商業信用。它是發達國家普遍採用的一種融資方式,不僅成本低,而且可以背書轉讓; 在資金緊張急需現款時,可以在銀行貼現取款。它是解開三角債的最佳選擇。但使用商業信用,要有健全的經濟法規和良好的商業道德,即商業信譽好,才能穩妥地為我所用。否則,再好的辦法,對信譽太差的人來說也是一紙空文。(5)引進外資。即通過種種渠道(政府、銀行、企業、個人)從國外借貸資金。引進外資時,則需要考慮匯兌風險。雖然國家利率政策宏觀控制較嚴,但社會拆資成本化存在著較大差異,所以在選擇籌資渠道時不能盲目,要努力降低資金成本。同時要考慮借入資金的期限結構。企業借入資金的使用期限短,企業不能還本付息的風險就大;使用期限長,風險小,但資金成本高。所以企業對不同期限的借入資金要合理搭配,以保持每年還款相對均衡,避免還款過於集中。
(二)復合杠桿及企業籌資效益
財務管理中涉及的杠桿主要有經營杠桿、財務杠桿、復合杠桿,並對應著經營風險、財務風險、企業總風險及有關的收益。財務管理利用杠桿的目標是:在控制企業總風險的基礎上,以較低的代價獲得較高的收益。
1.經營杠桿及經營風險。經營杠桿是指由於固定生產經營成本的存在所產生的息稅前利潤變動率大於產銷量變動率的現象。也就是說,如果固定生產經營成本為零或者業務量無窮大時,息稅前利潤變動率將等於產銷量變動率,此時不會產生經營杠桿作用。從另外的角度看,只要有固定生產經營成本的存在,就一定會產生息稅前利潤變動率大於產銷量變動率的現象。經營杠桿系數=基期邊際貢獻/基期息稅前利潤=(基期營業收入-基期變動成本)/基期息稅前利潤。(1)在其他因素不變(如營業收入不變)的情況下,固定成本越高,經營杠桿系數越大,經營風險也就越大。(2)如果固定成本不變,則營業收入越多,經營杠桿系數越小,並且經營風險也就越小。
2.復合杠桿與企業總風險。復合杠桿是經營杠桿與財務杠桿連鎖作用的結果,反映營業額的較小變動導致普通股每股收益發生較大變動的現象。(1)復合杠桿系數=經營杠桿系數×財務杠桿系數。(2)復合杠桿系數反映企業的總風險程度,並受經營風險和財務風險的影響(同方向變動)。因此,為達到企業總風險程度不變而企業總收益提高的目的,企業可以通過降低經營杠桿系數來降低經營風險,同時適當提高負債比例來提高財務杠桿系數,以增加企業收益。雖然這樣會使財務風險提高,但如果經營風險的降低能夠抵消財務風險提高的影響,則仍將使企業總風險下降。於是,就會產生企業總風險不變(甚至下降)而企業總收益提高的好現象。 綜上所述,要提高企業籌資效益,就必須把握好企業財務結構、資本結構,按照企業預期合理搭配各種籌資方式;同時,合理安排企業的負債規模、期限、結構,達到財務杠桿效益優化,從而解決財務杠桿與企業籌資效益的問題。
財務杠桿效應案例分析
案例一:我國上市公司資本結構的財務杠桿效應分析[3]
資本結構是指企業各種長期資金籌集來源的構成和比例關系。通常情況下,指的是長期債務資本和權益資本各佔多大比例,也常用負債率表示。在分析上市公司資本結構現狀的基礎上,通過對資本結構財務杠桿效應的理論和實證分析,得出結論:上市公司要獲得財務杠桿利益,必須維持一個相對合理穩定的資本結構或者說負債水平。
一、我國上市公司資本結構的現狀
1.融資結構不合理。從現有融資環境來看,我國上市公司長期資本來源有利潤留存、長期負債以及股權融資三種渠道。通過對歷年上市公司的財務報告分析,可以得出上市公司內部融資比例甚少,而外部融資的比重占絕對優勢。其中股權融資比重平均達到55%-60%,內部籌資所佔比重平均不超過5%,與發達國家上市公司主要依賴內部資金(約占資金來源的50%-97%),其次是負債(約佔11%-57%),最後才是發行的新股(約佔9%-33%)的融資順序截然不同。
2.資產負債率水平偏低。2000-2005年上市公司的資產負債率分別為42.77%,43.05%,48.72%,50.11%,52.53%和54.28%,平均值為48.58%。低於全國企業的平均資產負債率60%。
3.流動負債水平偏高。上市公司流動負債占負債總額的比重高達75%以上,約比全國企業高出10個百分點。一般而言,短期負債占總負債一半的水平較為合理,若比率偏高,會增加上市公司的信用風險和流動性風險。
二、資本結構財務杠桿效應的理論分析
資本結構的財務杠桿效應,是指企業通過對資本結構中負債比例的選擇而對權益資本利潤率的影響。MM理論認為,有負債公司的權益成本等於無負債公司的權益成本加上一筆風險報酬,而風險報酬的多寡視負債融資程度和公司所得稅率大小而定。根據這一原理,資本結構的財務杠桿效應便可用下列公式加以定量描述:
權益資本凈利潤率=總資產息稅前利潤率+(總資產息稅前利潤率-負債利率)負債/權益資本(1-所得稅率)
由上述公式不難看出,當總資產息稅前利潤率大於負債利率時,企業適當地多借入資金,就可以提高權益資本凈利潤率,這就是財務杠桿產生的正效應;當總資產息稅前利潤率小於負債利率時,企業如果不縮減負債規模,就會降低權益資本凈利潤率,侵蝕股東權益,甚至還有可能出現財務危機,這就是財務杠桿產生的負效應。
當總資產息稅前利潤率等於負債利率時,從表面上看,這似乎沒什麼危害,但由於借入的資金無增值,企業如果不盡快地採取措施來扭轉這種局面,財務杠桿也會產生負效應。因此,舉債具有財務杠桿效應。而財務杠桿效應是一把「雙刃劍」,既可以給企業帶來正面、積極的影響,也可以帶來負面、消極的影響。其前提是,總資產息稅前利潤率是否大於利率水平。
通常財務杠桿作用的大小用財務杠桿系數來表示。財務杠桿系數是普通股每股稅後利潤變動率相當於息稅前利潤變動率的倍數,財務杠桿系數越大,表明其對財務杠桿利益的影響也最強,承擔的財務風險也越高;財務杠桿系數越小,表明財務杠桿作用越小,財務風險也就越小;財務杠桿系數等於1,不能獲得財務杠桿利益,也不承擔財務杠桿風險。
三、我國上市公司資本結構財務杠桿效應實證分析
根據中信建設信息系統提供的上市公司(剔除金融公司)公開披露的2000-2004年度會計報告,並經過簡單平均計算,得出2000-2004年我國上市公司的平均資產負債率分別為41.64%、46.66%、49.25%、50.23%、54.63%,與國外許多國家相比,是比較低的,其平均資產息稅前利潤率為6.59%、5.88%、5.00%、5.01%、3.93%,只有2000年、2001年略大於我國商業銀行年貸款率。
為進一步說明上市公司資本結構的財務杠桿作用,對1348家樣本公司2002—2004年的財務杠桿系數進行一個分段分析,如下表:
表:資本結構與財務杠桿系數的關系 資產負債率(%) 2004年 2003年 2002年 上市公司家數 財務杠桿系數 上市公司家數 財務杠桿系數 上市公司家數 財務杠桿系數 0-10 25 1.7 26 1.23 13 1.12 10-20 80 1.55 75 1.63 82 1.55 20-30 107 1.29 126 1.42 142 1.35 30-40 189 1.47 222 2.08 227 1.41 40-50 260 1.06 270 1.71 290 1.64 50-60 264 1.22 265 1.24 262 1.40 60-70 242 1.42 225 1.50 220 1.49 70-80 91 1.35 82 1.24 63 1.34 80-90 32 1.18 25 1.17 23 1.38 90-100 22 1.02 14 1.26 10 1.25 100以上 36 1.06 18 1.05 16 1.05 從上表可以看出我國上市公司的財務杠桿沒有很好地發揮作用,財務杠桿系數普遍不高,特別是高負債的企業系數更低。為進一步說明上市公司資本結構的財務杠桿效應,對1348家樣本公司的資產負債率和息稅前利潤率進行一個分段分析,如下表:
表:資本結構與息稅前利潤率的關系 資產負債率(%) 2004年 2003年 2002年 上市公司家數 平均稅前利潤率(%) 上市公司家數 平均稅前利潤率(%) 上市公司家數 平均稅前利潤率(%) 0-10 25 5.86 26 2.27 13 3.18 10-20 80 7.76 75 5.92 82 6.16 20-30 107 8.05 126 7.46 142 6.06 30-40 189 6.82 222 7.28 227 6.87 40-50 260 6.30 270 6.45 290 6.38 50-60 264 5.20 265 5.44 262 6.50 60-70 242 3.29 225 4.57 220 5.48 70-80 91 0.86 82 1.09 63 0.81 80-90 32 -2.95 25 0.86 23 -6.76 90-100 22 -14.16 14 -6.77 10 -2.82 100以上 36 -29.41 18 -28.68 16 -54.09 計算結果表明:從各年來看,資產負債率50%以下的公司,總資產息稅前利潤率普遍高於商業銀行年貸款利率,要提高財務杠桿效應,就應該採取較高負債的資本結構。由此可見,對於有較高盈利水平的行業來說,資本結構的財務杠桿效應處於不合理狀態,從而喪失了可能獲得的財務杠桿利益。
從各年來看,資產負債率70%以上的公司,資產息稅前利潤率普遍低於商業銀行年貸款利率,要提高財務杠桿效應,就應該採取較低負債的資本結構。資本結構的財務杠桿效應處於不合理狀態,從各上市公司來看,資產負債率過高或過低的不合理現象非常明顯。2004年的1348家公司樣本中,其中資產負債率在50%以下的公司有661家,佔49.04%,資產負債率在70%以上的公司有181家,佔13.43%。總資產息稅前利潤率大於當前商業銀行年貸款利率的公司有608家,佔45%,而總資產息稅前利潤率小於商業銀行年貸款利率的公司有740家,佔55%,也就是說,有一半以上的上市公司沒有利用好資本結構的財務杠桿效應,這個比例是非常驚人的。
由此可見,目前我國大多數上市公司資本結構的財務杠桿作用處於不合理狀態,明顯地存在兩個問題:
第一,在盈利水平較高的情況下,忽視了通過借入資金來提高權益資本的獲利能力,從而喪失了可能獲得的利益;
第二,在盈利水平較低的情況下,卻不顧使用負債資本的風險而保持較高的負債水平,從而造成了財務杠桿損失。
綜上所述,我國上市公司資本結構沒有能夠很好的發揮財務杠桿應有的積極作用,影響資金使用效率,影響上市公司業績。由此可見,我國上市公司業績與不合理的資本結構有著密切的關系。
案例二:財務杠桿在報表分析中的運用[4]
一、財務杠桿和資產負債率
通常長期債權人分析企業財務報表時都會將資產負債率作為報表分析的重要指標。該指標反映企業的總資產中有多大比例是通過借債來形成的,也可衡量企業在清算時保護債權人利益的程度。同時也直接反映了企業的資本結構。從債權人的角度分析,都希望債務比例越低越好,企業償債有保障,貸款不會有太大風險。由於存在財務杠桿效應,其實這個比率並不能說明貸款的風險程度,只有將資產負債率與財務杠桿系數結合起來分析,才能真正知道資產負債比率結構的優劣,才能真正反映企業償還債務的保障程度,使債權人全面了解企業抗風險能力。只要DFL接近1,即使資產負債率很高(80%)債權人也不必擔心,因為此時企業賺取的利潤比其所承擔的固定債務利息要大得多,企業負債經營的風險很小,企業是有能力歸還債務利息的。反之,即使企業的資產負債率不高(40%),也並不能說明企業償還債務的保障程度高,因為此時企業可能正面臨很大的風險(DFL很大),企業可能只有很少或幾乎沒有利潤,甚至企業的利潤不足以支付固定利息或企業虧損(DFL為負數)。
二、財務杠桿和己獲利息倍數
己獲利息倍數指標的重點是衡量企業支付利息的能力,沒有足夠大的息稅前利潤,長期資金利息的支付就會發生困難。我們可以發現己獲利息倍數和財務杠桿系數的資料來源是同樣的,只要知道息稅前利潤和利息費用就能分別求出已獲利息倍數和財務杠桿系數。通常認為已獲利息倍數越大越好,說明償還債權人的利息有保障,但這個數大到多少才好,只能和同行業的平均水平進行比較才有可比性,才知道它相對於同行業來說是好或不好。如果我們在分析已獲利息倍數的基礎上分析財務杠桿系數,就能知道這個企業在現有利息倍數下的風險程度如何。
㈤ 企業如何有效利用財務杠桿
財務杠桿,又稱為融資杠桿、資本杠桿或負債經營,是指企業在制定資本結構決策時對債務籌資的利用。企業合理、有效地利用財務杠桿作用,可以降低企業資金成本,提高企業的自有資金利潤率。自2009年以來,由於人民幣升值預期、外匯儲備過多等諸多因素的影響,我國境內資產價格不斷上漲。同時,在全球范圍,隨著主要經濟體逐漸擺脫經濟危機的影響,大宗商品價格、生產資料的價格不斷上漲,這必將向消費領域傳遞,通脹預期有可能在2010年上半年就成為現實。 作為企業籌措資金的重要手段,貸款的成本將會隨著貸款利率的上漲而增加。為了維持企業的生存與發展,企業應合理利用財務杠桿,來應對復雜多變的國內外經濟環境。 負債籌資就是企業通過發行債券、向銀行借款、融資租賃等方式籌集資金。企業採用借入資金的方式籌集資金,到期要歸還本金和支付利息,相比權益籌資要承擔較大風險,但付出的資金成本較低。資本總額及其結構既定的情況下,企業需要從息稅前利潤中支付的債務利息是固定的。當息稅前利潤增大時,每一元盈餘所負擔的財務費用就會相對減少,就會給普通股股東帶來更多的盈餘;反之,則會大幅減少普通股盈餘。這就是負債籌資的財務杠桿效應。 這種杠桿作用來自於企業的籌資,與投資活動沒有什麼直接的關系,後者不會因為杠桿作用而發生改變。
隨著企業經營的內部環境和外部環境的變化,企業的財務杠桿水平也應進行動態變化。實際上,在新形勢下,對企業持續發展有促進作用的財務杠桿,有可能轉化為對企業發展起阻礙作用。同樣,原來對企業發展起不利影響的財務杠桿,也有可能轉化為對企業發展起促進作用的因素。現實經濟環境的多變及財務杠桿的雙重作用,要求企業應保持一個有彈性的、具備較強調整能力的資本結構,以保持自身的市場競爭力。為此,企業決策者應做到以下三點。
首先,科學預測未來可能影響財務杠桿效益的企業內部環境和外部環境因素的變化,並在此基礎上制定企業相應的對策。
從企業外部環境來說,由於影響財務杠桿效用的主要因素是企業的債務利息費用在企業利潤中所佔比重的大小,因此,在企業負債融資時,金融市場利率直接影響了企業的債務利息費用,它的變化勢必會對企業財務杠桿水平的選擇產生一定的影響。企業應認真關注並科學預測通貨膨脹的速度及金融市場利率的變化,判斷近期國家會不會對銀行的存款利息率進行調整,並根據預測對財務杠桿的利用水平進行及時的調整。
從企業內部環境來說,正處於快速發展過程中的企業,可以利用財務杠桿來擴大企業規模,打造企業在行業競爭中的優勢地位,以爭取更多的市場份額。具體做法是,企業永久性流動資產和部分固定資產由長期資金融通,另一部分永久性流動資產和全部短期流動資產由短期資金融通。這種籌資組合資金成本低,利息支出少,可以增加企業收益。反之,如果企業的總資產期望收益率小於負債期望收益率,則應削減債務資本,或者增加權益資本的融資能力。
其次,盡量採取增加企業資本結構彈性的融資措施,如發行企業債券融資、合資合作經營、股權出讓、產權交易、引進風險投資等方式。目前企業財務杠桿發揮正效應的企業,可利用期權性質的融資工具,如可轉換債券。當企業發展狀況良好,市場價格超過轉換價格時,投資者會選擇將債權轉變為股權。這樣,債務資本在資本結構中的比例就會縮小,企業的財務風險就會下降,使企業將更多的資金投放到效益良好的投資項目上,爭取更多的投資回報率,從而促進企業經營走上良性循環的軌道。但必須注意的是,擬發行可轉換債券的企業要使其發行規模與本企業的資本結構優化相適應,債券內部各種條款的設計要與企業的資本結構相匹配。
第三,由於在向銀行借貸時,一般需要企業用一定數量的資產作為抵押,所以企業應考慮自身的發展策略,有選擇性地增加可作為舉債抵押的資產的規模,如土地、房屋、建築物等企業的不動產。這樣既可以滿足企業進一步擴張的需要,而且在未來一旦需要增加債務資本時,企業還可利用此前儲備的固定資產向銀行舉債。
㈥ 財務杠桿案例(急!急!)
二、財務杠桿系數
【思考】在其他因素不變的情況下,如果息稅前利潤增加10%,那麼每股利潤變動率是大於、小於還是等於10%?
【答案】大於10%
【解析】在EPS的計算公式中,息稅前利潤增加10%,如果利息也增加10%,則EPS會增加10%。實際上,當息稅前利潤增加10%時,利息並不發生變動,這樣,EPS的變動率就會大於10%。之所以會存在EPS變動率大於EBIT變動率這種現象,原因在於存在固定的利息費用。
(一)財務杠桿系數的定義公式
財務杠桿作用的大小通常用財務杠桿系數表示。財務杠桿系數越大,表示財務杠桿作用越大,財務風險也就越大;財務杠桿系數越小,表明財務杠桿作用越小,財務風險也就越小。財務杠桿系數的定義公式為:
假設財務杠桿系數等於2,表明息稅前利潤變動10%,每股收益變動10%。
(二)財務杠桿系數的計算公式
【提示】通過這個公式可以看到,假如利息為零,那財務杠桿系數就是1,沒有財務杠桿作用,每股收益變動率等於息稅前利潤變動率;否則,分子要比分母大,表明每股收益的變動幅度會超過息稅前利潤的變動幅度。
【例 單選題】 某公司全部資本為100萬元,負債比率為40%,負債利率10%,息稅前利潤為14萬元,則該公司的財務杠桿系數為( )。
A.1.4 B.1 C.1.2 D.1.3
【答案】A
【解析】財務杠桿=EBIT/(EBIT-I)=14/( 14-100×40%×10%)=14/10=1.4。
(三)相關因素變化對財務杠桿系數的影響
在其他因素不變的情況下:
(1)利息越大,則財務杠桿系數越大;
(2)EBIT越大,則財務杠桿系數越小。
【例】某企業本期的財務杠桿系數為2,息稅前利潤為500萬元,則本期的實際利息費用為( )萬元。
A.250
B.100
C.300
D.350
【答案】 A
【解析】 財務杠桿系數=息稅前利潤/(息稅前利潤-利息)=500/(500-利息)=2,所以利息=250萬元。
【例】財務杠桿效應是指( )。
A.提高債務比例導致的所得稅降低
B.利用現金折扣獲取的利益
C.利用債務籌資給企業帶來的額外收益
D.降低債務比例所節約的利息費用
【答案】C
【解析】企業負債經營,不論利潤多少,債券利息是不變的。於是,當利潤增大時,每一元利潤所負擔的利息就會相對地減少,從而給投資者收益帶來更大幅度的提高。這種債務對投資者收益的影響稱作財務杠桿。參見教材248頁。
㈦ 財務杠桿最新案例,很急!!!
中國平安資本金在同行業平均水平下游。
一些著名企業,如世界通信、巴林銀行、中航油、四川長虹、中行等,近年來先後發生的重大事件及經濟損失,原因不詳,你可以查查。
㈧ 財務杠桿應用的案例
財務杠桿是一個應用很廣的概念。在物理學中,利用一根杠桿和一個支點,就能用很小的力量抬起很重的物體,而什麼是財務杠桿呢?從西方的理財學到我國目前的財會界對財務杠桿的理解,大體有以下幾種觀點:
其一:將財務杠桿定義為"企業在制定資本結構決策時對債務籌資的利用"。因而財務杠桿又可稱為融資杠桿、資本杠桿或者負債經營。這種定義強調財務杠桿是對負債的一種利用。
其二:認為財務杠桿是指在籌資中適當舉債,調整資本結構給企業帶來額外收益。如果負債經營使得企業每股利潤上升,便稱為正財務杠桿;如果使得企業每股利潤下降,通常稱為負財務杠桿。顯而易見,在這種定義中,財務杠桿強調的是通過負債經營而引起的結果。
另外,有些財務學者認為財務杠桿是指在企業的資金總額中,由於使用利率固定的債務資金而對企業主權資金收益產生的重大影響。與第二種觀點對比,這種定義也側重於負債經營的結果,但其將負債經營的客體局限於利率固定的債務資金,筆者認為其定義的客體范圍是狹隘的。筆者將在後文中論述到,企業在事實是上可以選擇一部分利率可浮動的債務資金,從而達到轉移財務風險的目的的。而在前兩種定義中,筆者更傾向於將財務杠桿定義為對負債的利用,而將其結果稱為財務杠桿利益(損失)或正(負)財務杠桿利益。這兩種定義並無本質上的不同,但筆者認為採用前一種定義對於財務風險、經營杠桿、經營風險乃至整個杠桿理論體系概念的定義,起了系統化的作用,便於財務學者的進一步研究和交流。
我們在明確了財務杠桿的概念的基礎上,進一步討論伴隨著負債經營的財務杠桿利益(損失)和財務風險、影響財務杠桿利益(損失)和財務風險的因素以及如何更好地利用財務杠桿和減少財務風險。
一、財務杠桿利益(損失)(Benefit on Financial Leverage)
通過前面的論述我們已經知道所謂財務杠桿利益(損失)是指負債籌資經營對所有者收益的影響。負債經營後,企業所能獲得的利潤就是:
資本收益=企業投資收益率×總資本-負債利息率×債務資本
=企業投資收益率×(權益資本+債務資本)-負債利息率×債務資本
=企業投資收益率×權益資本-(企業投資收益率-負債利息率)×債務資本 ①
(此處的企業投資收益率率=息稅前利潤÷資本總額,所以即息稅前利潤率)
因而可得整個公司權益資本收益率的計算公式為
權益資本收益率=企業投資收益率+(企業投資收益率-負債利率)×債務資本/權益資本 ②
可見,只要企業投資收益率大於負債利率,財務杠桿作用使得資本收益由於負債經營而絕對值增加,從而使得權益資本收益率大於企業投資收益率,且產權比率(債務資本/權益資本)越高,財務杠桿利益越大,所以財務杠桿利益的實質便是由於企業投資收益率大於負債利率,由負債所取得的一部分利潤轉化給了權益資本,從而使得權益資本收益率上升。而若是企業投資收益率等於或小於負債利率,那麼負債所產生的利潤只能或者不足以彌補負債所需的利息,甚至利用利用權益資本所取得的利潤都不足以彌補利息,而不得不以減少權益資本來償債,這便是財務杠桿損失的本質所在。
負債的財務杠桿作用通常用財務杠桿系數(Degree of Financial Leverage,DFL)來衡量,財務杠桿系數指企業權益資本收益變動相對稅前利潤變動率的倍數。其理論公式為:
財務杠桿系數=權益資本收益變動率/息稅前利潤變動率 ③
通過數學變形後公式可以變為:
財務杠桿系數=息稅利潤/(息稅前利潤-負債比率×利息率)
=息稅前利潤率 /(息稅前利潤率--負債比率×利息率) ④
根據這兩個公式計算的財務杠桿系數,後者揭示負債比率、息稅前利潤以及負債利息率之間的關系,前者可以反映出主權資本收益率變動相當於息稅前利潤變動率的倍數。企業利用債務資金不僅能提高主權資金的收益率,而且也能使主權資金收益率低於息稅前利潤率,這就是財務杠桿作用產生的財務杠桿利益(損失)。
二、財務風險(Financial Risk)
風險是一個與損失相關聯的概念,是一種不確定性或可能發生的損失。財務風險是指企業因使用債務資本而產生的在未來收益不確定情況下由主權資本承擔的附加風險。如果企業經營狀況良好,使得企業投資收益率大於負債利息率,則獲得財務杠桿利益,如果企業經營狀況不佳,使得企業投資收益率小於負債利息率,則獲得財務杠桿損失,甚至導致企業破產,這種不確定性就是企業運用負債所承擔的財務風險。
企業財務風險的大小主要取決於財務杠桿系數的高低。一般情況下,財務杠桿系數越大,主權資本收益率對於息稅前利潤率的彈性就越大,如果息稅前利潤率升,則主權資本收益率會以更快的速度上升,如果息稅前利潤率下降,那麼主權資本利潤率會以更快的速度下降,從而風險也越大。反之,財務風險就越小。財務風險存在的實質是由於負債經營從而使得負債所負擔的那一部分經營風險轉嫁給了權益資本。下面的例子將有助於理解財務杠桿與財務風險之間的關系。
假定企業的所得稅率為35%,則權益資本凈利潤率的計算表如表一:
項目 行次 負債比率
0% 50% 80%
資本總額 ① 1000 1000 1000
其中:負債 ②=①×負債比率 0 500 800
權益資本 ③=①-② 1000 500 200
息稅前利潤 ④ 150 150 150
利息費用 ⑤=②×10% 0 50 80
稅前利潤 ⑥=④-⑤ 150 100 70
所得稅 ⑦=⑥×35% 52.5 35 24.5
稅後凈利 ⑧=⑥-⑦ 97.5 65 45.5
權益資本凈利潤率⑨=⑧÷③ 9.75% 13% 22.75%
財務杠桿系數 ⑩=④÷⑥ 1 1.5 2.14
假定企業沒有獲得預期的經營效益,息稅前利潤僅為90萬元,其他其他條件不變,則權益資本凈利潤率計算如表二:
項目 負債比率
0% 50%8 0%
息稅前利潤 90 90 90
利息費用 0 50 80
稅前利潤 90 40 10
所得稅 31.5 14 3.5
稅後凈利 58.5 26 6.5
權益資本凈利潤率5.85% 5.2% 3.25%
財務杠桿系數 1 2.25 9
對比表一和表二可以發現,在全部息稅前利潤率為15%的情況下,負債比率越高,所獲得財務杠桿利益越大,權益資本凈利潤越高。在企業全部資本息稅前利潤率為9%的條件下,情況則相反。以負債比率80%為例,全部資本息稅前利潤率比負債成本每提高一個百分點,權益資本凈利潤率就會提高2.6個百分點〔(22.75%-9.75%)÷(15-10)〕,全部資本息稅前利潤率比負債成本每降低一個百分點,權益資本凈利潤率則下降2.6個百分點。如果息稅前利潤下降到某一個特定水平時(以全部資本息稅前利潤等於負債成本為轉折點),財務杠桿作用就會從積極轉化為消極。此時,使用財務杠桿,反面降低了在不使用財務杠桿的情況下本應獲得的收益水平,而且越是較多使用財務杠桿,損失越大。在息稅前利潤為90萬元,負債比率80%的條件下,財務杠桿系數高達9,就是說,如果息稅前利潤在90萬元的基礎上每降低1%,權益資本凈利潤將以9倍的速度下降,可見財務風險之高。如果不使用財務杠桿,就不會產生以上損失,也無財務風險而言,但在經營狀況好時,也無法取得杠桿利益。
三、影響財務杠桿利益(損失)和財務風險的因素
由於財務風險隨著財務杠桿系數的增大而增大,而且財務杠桿系數則是財務杠桿作用大小的體現,那麼影響財務杠桿作用大小的因素,也必然影響財務杠桿利益(損失)和財務風險。下面我們分別討論影響兩者的三個主要因素:
1、息稅前利潤率:由上述計算財務杠桿系數的公式④可知,在其他因素不變的情況下,息稅前利潤率越高,財務杠桿系數越小;反之,財務杠桿系數越大。因而稅前利潤率對財務杠桿系數的影響是呈相反方向變化。由計算權益資本收益率的公式②可知,在其他因素不變的情況下息稅前利潤率對主權資本收益率的影響卻是呈相同方向的。
2、負債的利息率:同樣上述公式②④可知,在息稅前利潤率和負債比率一定的情況下,負債的利息率越高,財務杠桿系數越大,反之,財務杠桿系數越小。負債的利息率對財務杠桿系數的影響總是呈相同方向變化的,而對主權資本收益率的影響則是呈相反方向變化。即負債的利息率越低,主權資本收益率會相應提高,而當負債的利息率提高時,主權資本收益率會相應降低。那種認為財務風險是指全部資本中債務資本比率的變化帶來的風險是片面的觀點。
3、資本結構:根據前面公式①②可以知道,負債比率即負債與總資本的比率也是影響財務杠桿利益和財務風險的因素之一,負債比率對財務杠桿系數的影響與負債利息率的影響相同。即在息稅前利潤率和負債利息率不變的情況下,負債比率越高,財務杠桿系數越大;反之,財務杠桿系數越小,也就是說負債比率對財務杠桿系數的影響總是呈相同方向變化的。但負債比率對主權資金收益率的影響不僅不同於負債利息率的影響,也不同於息稅前利潤率的影響,負債比率對主權資本收益率的影響表現在正、負兩個方面,當息稅前利潤率大於負債利息率時,表現為正的影響,反之,表現為負的影響。
上述因素在影響財務杠桿利益的同時,也在影響財務風險。而進行財務風險管理,對企業來講是一項極為復雜的工作,這是因為除了上述主要因素外,影響財務風險的其他因素很多,並且這其中有許多因素是不確定的,因此,企業必須從各個方面採取措施,加強對財務風險的控制,一旦預計企業將出現財務風險,就應該採取措施迴避和轉移。
迴避財務風險的主要辦法是降低負債比率,控制債務資金的數額。迴避風險的前提是正確地預計風險,預計風險是建立在預計未來經營收益的基礎上的,如果預計企業未來經營狀況不佳,息稅前利潤率低於負債的利息率,那麼就應該減少負債,降低負債比率,從而迴避將要遇到的財務風險。轉移風險是指採取一定的措施,將風險轉移他人的做法,其具體做法是通過選擇那些利率可浮動,償還期可伸縮的債務資金,以使債權人與企業共擔一部分財務風險。此外,財務杠桿作用程度的確定除考慮財務杠桿利益(損失)和財務風險之外,還應注意經營杠桿聯合財務杠桿對企業復合杠桿和復合風險的影響,使之達到一定的復合杠桿作用,根據經營杠桿的不同作用選擇不同的財務杠桿作用。
綜上所述,財務杠桿可以給企業帶來額外的收益,也可能造成額外損失,這就是構成財務風險的重要因素。財務杠桿利益並沒有增加整個社會的財富,是既定財富在投資人和債權人之間的分配;財務風險也沒有增加整個社會的風險,是經營風險向投資人的轉移。財務杠桿利益和財務風險是企業資本結構決策的一個重要因素,資本結構決策需要在杠桿利益與其相關的風險之間進行合理的權衡。任何只顧獲取財務杠桿利益,無視財務風險而不恰當地使用財務杠桿的做法都是企業財務決策的重大失誤,最終將損害投資人的利益。
http://www.bocanw.com/Html/Article/Class11/Class21/11391.html
財務杠桿(Financial Leverage)又叫融資杠桿,是指企業在制定資本結構決策時對債務籌資的應用,即在某一固定財務比重下,息稅前利潤變動對普通股每股利潤產生的影響.也就是說,由於固定成本的原因,當息稅前利潤增加時,由於每一元息稅前利潤所負擔的固定財務費用就會減少,這能給普通股股東帶來更多盈餘;反之,當息稅前利潤減少時,由於每一元息稅前利潤所負擔的固定財務費用增加,會造成普通股盈餘成倍減少.
㈨ 求論文資料:中小企業關於財務杠桿運用的問題研究
中小企業籌資決策中財務杠桿與財務風險的關系摘 要 融資困難一直是困擾我國中小企業發展的瓶頸,與大型企業相比較,中小企業負債比率較高,財務風險較大,因此,在中小企業籌資決策中如何處理好財務杠桿與財務風險的關系,合理有效地利用負債資金,是一個值得探討的課題。分別從企業資本結構、企業債務利率變動及企業的獲利能力三個方面,對我國中小企業在籌資決策中應如何處理財務杠桿與財務風險的關系進行了一個簡要分析。
關鍵詞 中小企業 籌資決策 財務杠桿 財務風險
財務風險也稱為籌資風險,是指企業全部資本中因債務資本的變動而導致的風險。一般來說,導致企業財務風險的主要因素有:企業資本結構、債務利率變動及企業的獲利能力。財務杠桿是指由於債務的存在而導致權益資本凈利率(或每股利潤)的變動率大於息稅前利潤變動率的現象。財務杠桿與財務風險之間存著一定的內在關系。目前,我國中小企業因受其規模、效益和資信所限,融資困難,資金嚴重短缺,資本有機構成較低,因此,中小企業的決策者在進行籌資決策時,更應權衡財務杠桿與財務風險之間的關系,充分發揮財務杠桿效應,最大限度地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
1 財務杠桿與企業資本結構之間的關系
在資本結構一定的條件下,債務利息(包括優先股股息)都是固定的,所以當息稅前利潤增加時,每一元息稅前利潤負擔的債務利息就會相對下降,從而給投資者帶來額外收益,即產生了財務杠桿利益;但當企業改變資本結構、增加債務資本時,債務利息也會相應增加,如果一旦企業的息稅前利潤下降,每一元息稅前利潤負擔的債務利息就會增加,從而給投資者帶來額外損失;當息稅前利潤不足以補償債務利息的支出時,企業就會發生虧損,如果扭虧無望無力償還到期債務,就會導致企業破產,這就是財務杠桿給企業帶來的負效應。
下面以股份公司為例說明財務杠桿原理的作用,該原理同樣適用於非股份公司。
案例1:假設某企業准備籌集資金20億元,現有A、B、C三種籌資方案(見表1)。
從表1的計算過程,我們可以看出A、B、C三個籌資方案的資本總額、息稅前利潤、息稅前利潤增長率均相等,不同的只是資本結構。其中,A方案無負債,全部都是普通股,而C方案的資本構成中普通股和債務各佔一半。在企業息稅前利潤均增長20%的情況下,A方案下的每股利潤增長20%,C方案卻增長了33.33%,比A方案每股利潤多增長13.33%,這就是由於C籌資方案中企業每年固定地要支出8 000萬元的債務利息,造成由於財務杠桿作用而給企業帶來的額外收益,即財務杠桿利益。當然,如果企業的息稅前利潤下降,C方案下的每股利潤的下降幅度要大於A方案的每股利潤的下降幅度,由此會給企業帶來財務風險。另外,我們還可看出,在資本總額、息稅前利潤、息稅前利潤增長率均相等的情況下,同樣有負債,但負債比率越高,企業預期每股收益會相應較高,如C方案的負債比率高於B方案,其預期每股利潤要比B方案增長8.43%;當然,當企業效益不佳、息稅前利潤呈下降趨勢時,C方案要比B方案承擔更大的財務風險。
可見,企業資本結構的變化是導致財務風險產生的根本原因,若籌資中沒有債務資本,就不會存在財務杠桿作用,也就不存在財務風險,當然也不可能產生財務杠桿利益。因此中小企業在設計籌資方案時更要精心確定適合本企業發展的合理的資本結構,盡可能地規避財務風險、獲取財務杠桿利益。
2 財務杠桿與企業獲利能力之間的關系
從以上分析可知,只要在企業的籌資方式中存在有固定的財務費用支出,就會存在財務杠桿效應,而且不同的籌資方式中的財務杠桿的作用程度也是不完全一致的,為此,需要對財務杠桿進行計量,對財務杠桿進行計量最常用的指標是財務杠桿系數,亦稱財務杠桿程度。對於我國大多數中小企業來說,其外源融資方式主要是向銀行借款,因此可按以下簡化公式計算財務杠桿系數:
DFL=EBIT/(EBIT-I)式中:DFL表示財務杠桿系數,EBIT表示基期息稅前利潤,I表示債務利息。
根據案例1的資料,我們可計算出息稅前利潤增長在A、B、C三種籌資方案下的財務杠桿系數分別為1、1.25、1.67,其說明的是,當企業的息稅前利潤增長一倍時,採納A方案籌資每股利潤也增長一倍;若採納B方案籌資每股利潤會增長1.25倍;若採納C方案籌資每股利潤則會增長1.67倍。但是當企業的息稅前利潤下降一倍時,採納C方案籌資每股利潤則會下降1.67倍,是三種方案中每股利潤下降幅度最大的,即C方案的財務風險最大。
在此有必要說明的是,上述財務杠桿系數是按照基期息稅前利潤計算的,當息稅前利潤變動後,則應在其變動的基礎上重新計算財務杠桿系數。如C方案中,當債務利息不變,息稅前利潤增加到2.4億元時,其財務杠桿系數則由1.67下降到1.5。這說明,在債務利息不變的條件下,息稅前利潤越大(即獲利能力越大),財務杠桿系數就越小,財務風險也越小;相反息稅前利潤越小(即獲利能力越小),財務杠桿系數就越大,財務風險也越大。也就是說,企業獲利能力與財務風險呈現反方向變動,即獲利能力增強,財務風險下降,相反,獲利能力下降,財務風險加大。
因此,中小企業在設計籌資方案希望獲得財務杠桿收益時,應當在企業息稅前利潤較多且增長幅度較大時,則可考慮適度負債,充分發揮財務杠桿的作用,既可增加每股利潤,提高企業的收益水平,同時又能有效地規避財務風險;反之,則應謹慎利用負債資金。
3 財務杠桿與企業債務利率變動之間的關系
案例2:某公司准備籌資20億元,現有X、Y兩種方案:X方案發行普通股1億股,每股面值10元,同時債務籌資10億元,利率6%;Y方案發行普通股1億股,每股面值10元,同時債務籌資10億元,利率12%。假設各種方案下的經濟狀況及其概率和每種經濟狀況下的息稅前利潤、每股利潤計算結果見表2。
根據上表資料可計算出每種方案下的期望每股利潤、每股利潤的標准離差、標准離差率和經濟狀況中等時的財務杠桿系數分別見表3。
根據以上的計算結果,我們可以觀察到兩方案同樣籌資20億元,且都是通過負債的方式籌資10億元,負債資金與自有資金的比率皆為1︰1,負債比率都為50%,所不同的是X方案負債資金的利率為6%,而Y方案負債資金的利率為12%,通過計算發現此時Y方案的期望每股利潤下降到0.51元,比X方案的同一指標值少了0.43元;標准離差率卻上升到1.08,比X方案的同一指標值大了0.54;財務杠桿系數上升到2.5,比X方案的財務杠桿系數大了1.07。這說明Y方案與X方案相比,雖然資本總額和負債金額都相等,都利用了財務杠桿作用,但利息率卻高於X方案的利息率,此時的財務杠桿作用就只能加大企業的財務風險,而不能取得財務杠桿利益。
中小企業經營規模普遍較小,抗風險能力較弱,因此在利用負債資金時,除了要考慮到資本結構、企業的獲利能力之外,還應考慮債務利率與財務杠桿效應之間的關系,選擇合適的債務利率,一方面有效地規避財務風險,另一方面也能獲得最佳財務杠桿利益,提高企業資金使用效益。
㈩ 如何利用財務杠桿提高企業負債經營效益
《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對負債的定義是:「負債是指過去的交易、事項形成的現時義務,履行該義務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從財務管理的角度上講,負債是現代企業經營不可缺少的資金來源,是構成企業資產的基本組成部分。任何企業都或多或少有一定的負債,幾乎沒有一家企業是只靠自有資本,而不運用負債進行經營的。企業負債的形成大致有兩方面的原因,一是企業通過借款、發行債券、租賃等方式向債權人籌集的債務資本;二是企業由於信用關系而形成的應付款項等。
負債經營既可為企業帶來厚利,又可使企業面臨巨大的風險。負債的存在對企業的經營活動具有雙重作用和影響,企業必須在效益和風險之間做出適當的權衡。因為負債是一把「雙刃劍」,企業負債過多不好,負債過少也不意味著好。若企業負債過多,會增大財務風險,可能導致企業破產倒閉;相反,若負債過少,則不能有效取得負債可能給企業帶來的好處。舉債投資是神奇的工具,但務必妥善運用。這時應堅守借貸的兩大原則:(1)期望報酬率必須高於貸款利率;(2)在最壞的情況下,必須有足夠的現金還本付息。這里一個至關重要的方面就是要認識財務杠桿的存在及其影響。
所謂杠桿,簡言之就是四兩撥千斤、以小搏大的工具。阿基米得曾說過:「給我一個支點,我可以將整個地球撬起。」延伸到財務杠桿上,可以這樣說:「借我足夠的錢,我就可獲取巨大的財富。」具體來說,財務杠桿就是指在企業運用負債籌資方式(如銀行借款、發行債券、優先股)時所產生的普通股每股收益變動率大於息稅前利潤變動率的現象。由於利息費用、優先股股利等財務費用是固定不變的,因此當息稅前利潤增加時,每股普通股負擔的固定財務費用將相對減少,從而給投資者帶來額外的好處。
假設現在有一項投資,需要10萬元的資本,預估會有30%的報酬率,如果我們全部以自有資金來投資,那麼這10萬元的自有資金報酬率就是30%.但是,如果只拿出6萬元,另外4萬元是利用借貸獲得的,借款年利率為15%,雖然表面的報酬率也是30%,但是因為我們真正拿出來的只有6萬元,因此這6萬元自有資金真正的報酬率,是將要賺到的3萬元(100000×30%),扣除負擔的利息費用6000元(40000×15%)之後所得,這樣財務杠桿操作的報酬率高達40%(24000/60000×100%)。
由此得出如下結論和啟示:(1)負債是財務杠桿的根本,財務杠桿效用源於企業的負債經營;(2)在一定條件下,自有資金愈少,財務杠桿操作的空間愈大。利用財務杠桿操作,看起來獲利率很高,但是必須操作得當。如果判斷錯誤,投資報酬率沒有預期得高,甚至是負的時候,再加上需要負擔的借貸利息,就變成反財務杠桿操作,反而損失慘重。
二、合理運用財務杠桿,提高企業籌資效益
由前述可知,財務杠桿對企業的資金運用有一種放大效應,當企業運用了負債,財務杠桿的效應就會顯現。但是負債並非越多越好,我們首先應該分析籌集資金後資金的利潤率是否大於利息率,如果是,則負債的運用會大幅度提高企業的每股利潤,負債體現的是一種正杠桿的效應;反之,負債的運用會大幅度地降低企業的每股利潤,負債體現的是一種負杠桿的效應。當然,這僅僅是對單種負債的財務杠桿效應進行闡述,對於一個企業來說,籌資的渠道很多,財務杠桿效應往往是通過組合的籌資結構體現的。下面就這一問題進行闡述。
(一)從資本結構角度談論
資本結構是指長期債務資本和權益資本的構成及其比例關系。傳統財務理論認為,從凈收入的角度來考慮,負債可以降低企業的資本成本,提高企業的價值。但企業利用財務杠桿時,加大了股東權益的風險,會使權益資本成本上升,在一定程度內,權益資本成本的上升不會完全抵消利用資金成本率低的債務所獲得的好處,因此,加權平均資本成本會下降,企業總價值上升。但是,過度利用財務杠桿,權益成本的上升就不再能為債務的低成本所抵消,加權平均資本成本便會上升。以後,債務成本也會上升,使加權平均資本成本上升加快。加權平均資本成本從下降變為上升轉折時的負債比率就是企業的最佳資本結構。
企業籌資有負債籌資和權益籌資,這就呈現債務資本和權益資本的比例關系,即資本結構。企業籌資必須達到綜合資金成本最小,同時將財務風險保持在適當的范圍內,使企業價值最大化,這就是最佳資本結構。在實際工作中怎樣才能合理確定負債籌資和權益籌資的比例,把握資本結構的最佳點呢?
1.從企業的營業收入狀況確定:營業收入穩定且有上升趨勢的企業,可以提高負債比重。因為企業營業收入穩定可靠,獲利就有保障,現金流量可較好預計和掌握,即使企業負債籌資數額較大,也會因企業資金周轉順暢、獲利穩定而能支付到期本息,不會遇到較高的財務風險。相反,如果企業營業收入時升時降,則其現金的迴流時間和數額也不穩定,企業的負債比重應當低些。企業的營業收入規模決定企業的負債臨界點。負債臨界點=銷售收入×息稅前利潤率/借款年利率。企業負債籌資規模若超越這個臨界點,不僅會陷入償債困境,且可能導致企業虧損或破產。
2.從企業財務管理技術方面確定:長期負債大都是用企業的固定資產作為借款的抵押品,所以固定資產與長期負債的比率可以揭示企業負債經營的安全程度。通常情況下,固定資產與長期負債的比率以2∶1為安全。只有固定資產全部投入正常營運的企業,才可以在有限的時間內維持1∶1的比率關系。
3.從所有者和經營者對資本結構的態度確定:如果所有者和經營者不願使企業的控制權分落他人,則應盡量採用債務籌資而不採用權益籌資。相反,如果企業所有者和經營者不太願意承擔財務風險,則應盡量降低債務資本比率。
4.從行業的競爭程度確定:如果企業所在行業的競爭程度較低或具有壟斷性,營業收入和利潤可能穩定增長,其資本結構中的負債比重可較高。相反,若企業所在行業競爭強烈,企業利潤有降低的態勢,應考慮降低負債,以避免償債風險。
5.從企業的信用等級方面確定:企業進行債務籌資時貸款機構和信用評估機構的態度往往是決定因素。一般來說,企業的信用等級決定了債權人的態度,企業資本結構中的負債比例應以不影響企業的信用等級為限。
從以上籌資的定性分析中可概括出:(1)如果企業處於新建或不穩定和低水平發展階段,為了避免還本付息的壓力,應採取偏重股東權益的資本結構,包括內部籌資、發行普通股和優先股籌資等;(2)如果企業處於穩定發展階段,則可通過發行企業債券或借款等負債籌資的方式,充分利用財務杠桿的作用,偏重於負債的資本結構。
(二)從財務結構角度談論
財務結構是指企業各種籌資方式的組合構成,通常用資產負債率表示。財務結構的類型有3種:(1)資產負債率為100%,股東權益比率為0,全部為借入資金;(2)資產負債率為0,股東權益比率為100%,全部為自有資金;(3)資產負債率與股東權益比率均小於100%,借入資金與自有資金各佔一定比例,比例的不同又會衍生出若干種具體的財務結構。企業全額負債經營,風險全部由債權人承擔,不僅會影響債權人的利益,而且會嚴重干擾一個國家的經濟秩序。《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明確規定公司設立必須要具有最低限額的注冊資本,由股東出資形成,也即實踐中不允許上述第一種財務結構存在。企業全部依靠權益資金經營,無負債,雖不受法律的制約,但權益資金成本高,不能根據需要作靈活的調整,且在市場經濟中,由於交易的結算關系和臨時性資金需要,第二種財務結構實際上也是不存在的。第三種財務結構才是現實經濟生活中需要加以研究的,也就是如何安排和調整負債與股東權益資金的比例,使之更趨於合理。那麼,什麼是理想的財務結構呢?
1.綜合資金成本低。財務理論與實踐告訴我們,借入資金成本小於權益資金成本,流動負債成本低於長期負債成本,所以提高負債比率和流動負債比率將使公司實際負擔的資金成本下降。
2.財務杠桿效益高。財務杠桿效益是指企業負債經營能使權益資金獲得的額外利益。在企業全部資金息稅前利潤率高於負債利息率時,負債經營會使權益資金利潤率超過全部資金息稅前利潤率,並且負債比率越高,這種財務杠桿效益越大。但若企業獲利能力很差,全部資金息稅前利潤率小於負債利息率時,負債經營或高負債比率將使權益資金利潤率下降,甚至無利可圖或發生資本損失。這種財務杠桿負效益應盡量避免。企業全部資金息稅前利潤率等於負債利息率,這是負債經營的臨界點,前者大於後者,提高負債比率將使股東獲得更多的財務杠桿效益。
3.財務風險適度。企業負債比率和流動負債比率高,雖然能夠降低綜合資金成本,並能為股東帶來財務杠桿效益,但加大了財務風險。如果風險過大,以至於債務到期不能償還的概率很高,企業就可能陷入破產的境地,持續經營就會受到影響。因此,企業應根據預計的現金流量,合理安排債務的數量、種類和期限,降低財務風險。
三、相關問題的討論
企業要發展,經濟要增長,就得有投入,在企業自有資本私有制的情況下,舉債投入無可非議。那麼,怎樣才能在企業發展和控制負債風險之間尋求一條最佳途徑?在一般情況下,負債成本必須低於投資項目預期回報額,否則,經營無利可圖,任何優惠的籌資條件、誘人的投資項目都是不可取的。
(一)確定適度的負債結構
企業一旦確定應進行負債經營,隨之一是要確定舉債額度,合理掌握負債比例;二是要考慮借入資金的來耗結構。企業在舉債籌資時,必須考慮合適的舉債方式和資金類別。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舉債方式由過去單一向銀行借款,發展到可多渠道籌集資金,企業應根據借款的多少、使用時間的長短,可承擔利率的大小來選擇不同的籌資方式。(1)向銀行借款。這仍然是企業借款的主渠道。但由於銀行是我國進行宏觀調控的主戰場,銀行貸款既要受資金頭寸的限制,又有貸款額度的制約,雙向鉗制,所以貸款難度較大。如果國家緊縮銀根,最先遭到調控的就是那些借債大戶。(2)向資金市場抗拆借。它是通過金融機構,對某些企業的閑散資金,通過資金市場集中起來,然後再借給短期內急需資金的企業。這種渠道得到的資金,一般使用時間不長,而且資金成本較高。(3)發行企業債券。向企業內部發行債券,可以把職工緊緊團結起來,為企業的興衰存亡而共同奮斗,但能籌集到的資金十分有限。向社會公開集資,雖然可以籌集到數額較大的資金,但資金成本高,稍有不慎,會帶來很大的財務風險。(4)穩妥地使用商業信用。它是發達國家普遍採用的一種融資方式,不僅成本低,而且可以背書轉讓; 在資金緊張急需現款時,可以在銀行貼現取款。它是解開三角債的最佳選擇。但使用商業信用,要有健全的經濟法規和良好的商業道德,即商業信譽好,才能穩妥地為我所用。否則,再好的辦法,對信譽太差的人來說也是一紙空文。(5)引進外資。即通過種種渠道(政府、銀行、企業、個人)從國外借貸資金。引進外資時,則需要考慮匯兌風險。目前雖然國家利率政策宏觀控制較嚴,但社會拆資成本化存在著較大差異,所以在選擇籌資渠道時不能盲目,要努力降低資金成本。同時要考慮借入資金的期限結構。企業借入資金的使用期限短,企業不能還本付息的風險就大;使用期限長,風險小,但資金成本高。所以企業對不同期限的借入資金要合理搭配,以保持每年還款相對均衡,避免還款過於集中。
(二)復合杠桿及企業籌資效益
財務管理中涉及的杠桿主要有經營杠桿、財務杠桿、復合杠桿,並對應著經營風險、財務風險、企業總風險及有關的收益。財務管理利用杠桿的目標是:在控制企業總風險的基礎上,以較低的代價獲得較高的收益。
1.經營杠桿及經營風險。經營杠桿是指由於固定生產經營成本的存在所產生的息稅前利潤變動率大於產銷量變動率的現象。也就是說,如果固定生產經營成本為零或者業務量無窮大時,息稅前利潤變動率將等於產銷量變動率,此時不會產生經營杠桿作用。從另外的角度看,只要有固定生產經營成本的存在,就一定會產生息稅前利潤變動率大於產銷量變動率的現象。經營杠桿系數=基期邊際貢獻/基期息稅前利潤=(基期營業收入-基期變動成本)/基期息稅前利潤。(1)在其他因素不變(如營業收入不變)的情況下,固定成本越高,經營杠桿系數越大,經營風險也就越大。(2)如果固定成本不變,則營業收入越多,經營杠桿系數越小,並且經營風險也就越小。
2.復合杠桿與企業總風險。復合杠桿是經營杠桿與財務杠桿連鎖作用的結果,反映營業額的較小變動導致普通股每股收益發生較大變動的現象。(1)復合杠桿系數=經營杠桿系數×財務杠桿系數。(2)復合杠桿系數反映企業的總風險程度,並受經營風險和財務風險的影響(同方向變動)。因此,為達到企業總風險程度不變而企業總收益提高的目的,企業可以通過降低經營杠桿系數來降低經營風險,同時適當提高負債比例來提高財務杠桿系數,以增加企業收益。雖然這樣會使財務風險提高,但如果經營風險的降低能夠抵消財務風險提高的影響,則仍將使企業總風險下降。於是,就會產生企業總風險不變(甚至下降)而企業總收益提高的好現象。
綜上所述,要提高企業籌資效益,就必須把握好企業財務結構、資本結構,按照企業預期合理搭配各種籌資方式;同時,合理安排企業的負債規模、期限、結構,達到財務杠桿效益優化,從而解決財務杠桿與企業籌資效益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