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股33
❶ 有限責任公司一個人持股33% 表決權可以有66%嗎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
公司章程是股東之間自己協商約定的,股東大會決定了就可以。
❷ 什麼是炒股33原則,3天,3%
1沒有貪欲的人不入股市,克制貪欲的人活在股市.
2.股海有魚,但更有鯊魚.
3.永遠不想買在最低賣在最高.
4.絕不拿買米錢買股,更不舉債入市.
5.不拿自己的鈔票驗證別人的理論.
6.裝到口袋裡是錢,飄在賬戶上的是數.
7.經驗是時間堆砌的,教訓是鈔票換來的
8.市場瘋了要謹慎,市場蔫了要正膽.
9.選股當選基本面,買股要問為什麼.
10.急漲必有急跌,急跌必有反彈.
11.牛市搶權是真理,牛市捂股獲大利.
12.心態決定一切.
13.買股不是買蘿卜,不能只看價格高低.
14.不和趨勢作對,不和政策擰勁.
15.不在地板上殺跌,不在山頂上拔旗.
16.用腦子炒股,用時間做功課.
17.消息和傳聞,聽而不輕信.
18.絕不永遠滿倉.
19.給鈔票休息時間.
20.持股不超過五個.
21.股市無專家,只有贏家和輸家.
22.僅信技術不如無技術,只看圖形不如無圖形.
23.量比價先行.
24.掏錢買指導,十之八九要上當.
25.不嫉妒他人獲利,不嗤笑他人賠錢.
26.讓過去的過去,永遠不作祥林嫂.
27.夫妻一起炒股是家庭分裂的開始.
28.設備也有風險.
29.有錯即改.
30.不在別人買股賣股時說三道四,,不在自己買股賣股時由人擺布.
31.寧和10個理智的人談股,不和一個愚昧的人論勢.
32.股市中沒有沒被套過的.
33.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活.
❸ 公司法中有沒有規定持有超過33%的股份就有表決權或否定權
一般情況下,股東會決議為過半數有效。
章程可以另外約定。比如,可以不過半數有效,而是1/3有效。這些都是公司自治,都是可以的。
但是:
公司法規定:公司合並、分立、增資、減資、改變公司章程、改變公司形式、解散需要代表公司表決權2/3以上的股東同意才可以。此為硬性規定,不允許章程作出另外的規定。
❹ 合計持股比例計算
持股比例是指出資額占注冊資本金的比例,即:出資額/注冊資本金。例如本來注冊資本金為90萬,出資10萬,那持股比例就是10/(90+10)也就是佔比10%。股東或者章程另有約定的除外。年底的分紅也按這個比例進行。
❺ 股權八條線:5%、10%、33%、34%、50%、51%、66%、67%,這八條線分別意味著什麼
意義如下:
1、1%表示:代為訴訟權,持股量達到1%,特殊情況出現可以書面要求董事會、監事會向法院提起訴訟。
2、5%表示:重大股權變動警示線,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持股情況發生重大變化,上市公司應該向當地機關報告。
3、10%表示: 臨時會議召集權線,持股量達到10%,臨時會議召集權意義不太大,表決權才是王道。
4、34%表示:安全控制線,也就是說股權要超過三分之一。堅守34%有一個重要的安全保障,因為你持有34%,其他股東就不會超過67%,關乎生死存亡的重大決策,你有一票否決權。
5、50%-50%表示:相對控股線。持股量要超過50%,不用太多,51%即可,各50%的結果是公司重大事項無法決策。
6、67%: 絕對控股線。持股量要超過67%,這超過了三分之二多數。能夠修改公司章程,決定著對公司的控制權。
(5)持股33擴展閱讀:
股權結構表示股份公司總股本中,不同性質的股份所佔的比例及其相互關系。股權即股票持有者所具有的與其擁有的股票比例相應的權益及承擔一定責任的權利(義務)。
股權結構是公司治理結構的基礎,公司治理結構則是股權結構的具體運行形式。不同的股權結構決定了不同的企業組織結構,從而決定了不同的企業治理結構,最終決定了企業的行為和績效。
❻ 請問對公司的實際控制權指的是持股50%以上還是51%以上呢
這個看具體約定。有限責任公司在自由約定時務必把握好「過半數」與「半數以上」、「二分之一以上」的區別,過半數不包含50%,而後兩者包含50%。
(6)持股33擴展閱讀:
一、絕對控制線——67%
【釋義】一些重大事項的如公司的股本變化,關於公司的增減資,修改公司章程/分立、合並、變更主營項目等重大決策,需要2/3以上票數支持的。
1、絕對控制既適用於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會,也適用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大會,二者相比較而言,股東大會要求的是出席會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通過,並不要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一定要佔比三分之二以上。
2、三分之二含本數,也就是說,絕對控制線為67%不確切,三分之二以上也可以是66.7%、66.67%等。
3、《公司法》第四十二條有但書陷阱,即公司章程可以約定股東會是否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如果約定為否,67%的絕對控制線也就失去了相應的意義。
二、相對控制線——51%
【釋義】一些簡單事項的決策、聘請獨立董事,選舉董事、董事長、聘請審議機構,聘請會計師事務所,聘請/解聘總經理。如果公司要上市、經過2-3次稀釋後,還可以控制公司。
1、公司法僅有股份有限公司中的過半數表決條款。換言之,對於有限責任公司而言,公司法並未明確規定股東會普通決議的程序,而是讓股東們自行通過章程確定。
2、有限責任公司在自由約定時務必把握好「過半數」與「半數以上」、「二分之一以上」的區別,過半數不包含50%,而後兩者包含50%。章程中必須避免出現「半數以上」、「二分之一以上」的約定,否則可能造成出現股東會決議矛盾。
3、同時,自由約定時還需明確說明是「股東人數過半數」還是「股東所持表決權過半數」,兩種不同的局面也不需過多解釋。
三 、安全控制線——34%
股東持股量在1/3以上,而且沒有其股東的股份與他沖突,叫否決性控股,具有一票否決權。
1、與絕對控制線相對,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通過關於公司生死存亡的事宜,那麼如果其中一個股東持有超過三分之一的股權,那麼另一方就無法達到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那麼那些生死存亡的事宜就無法通過,這樣就控制了生命線,因而表述為安全控制權。
2、但是,所謂一票否決只是相對於生死存亡的事宜,對其他僅需過半數以上通過的事宜,無法否決。
3、同理,33.4%、33.34%等均可作為「安全控制線」。
四、上市公司要約收購線——30%
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收購人持有一個上市公司的股份達到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30%時,繼續增持股份的,應當採取要約方式進行,發出全面要約或者部分要約。
❼ 孫正義持有阿里巴巴百分之33的股份為什麼不是亞洲首富
阿里巴巴的股份是軟銀的,不是孫正義個人的。軟銀持阿里巴巴34%股份,孫正義持軟銀20%股份。馬雲有支付寶和螞蟻金服。
❽ 在一家上市公司持有33%的股份,可以控制這家上市公司嗎
如果沒有比他還大的股東,那33%可以相對控股。相對控股的問題就在於你說的這種情況,其餘幾個較大的股東聯合起來就可以控制企業重大決策,對抗控股股東。董事長是董事會選舉的,董事會的成員是股東選的,如果33%的這個股東在董事會里擁有代表其利益的多數董事,那董事長是選不掉的,但如果有過半數董事不是大股東派的,那確實是有被炒掉的可能。
❾ 有限責任公司一個人持股33%表決權可以有66%嗎
一般是沒有,但有時候也要考慮潛在表決權的影響,比如說簽訂了遠期股權購買合同,則也要考慮這部分表決權,還可以和其他股東簽署協議,達成一致行動,主導其他表決權持有人的表決權,確保該股東按照自己的意願進行表決。
❿ 急求,單一股東直接間接持有持股低於33%,被認定為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的案例
仁智油服:公司控股股東、董事長錢忠良為公司實際控制人,上市前持有股份版比例18.10%。公司管理權團隊主要成員雷斌、汪建軍、卜文海、王海濱、尹顯庸、楊燎、張軍、李遠恩、張曹、龔崇明、王浩、姚兵、田琳、楊勇、黃文勇、李成靜、賈雲剛、馮嬪、盛科、葉娟、藍靈以及王定英、睢迎春共23人與錢忠良為一致行動人。截至招股說明書簽署日,錢忠良通過直接持股或協議安排的形式控制著發行人39.02%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