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收費權質押
『壹』 以收費權做質押是否違反行政許可法有關規定
高速公路收費權抵押銀行貸款中有實際案例,不過抵押的是收費權形成的收益而不是收費權本身。當然,理論上還是存在很多爭議的。
『貳』 高速路收費權質押,但路沒有通車,質押權還有優先效力嗎
現在還沒有這方面的規定,但司法解釋已經有公路收費權可以辦理質押的規定,二者具有一專定的相屬似性,從法理上應該是可以的。但是,質權屬於物權的一種,物權講究法定性,即物權的種類和內容法定。因此,實際中對旅遊景點門票收費權進行質押,在法律上還是有風險的。 如果要辦理質押,你可以查詢一下公路收費權辦理質押的手續,參照適用,但有一點可以明確,質押合同是要簽訂的。
『叄』 什麼是收費權質押
現在還沒有這方面的規定,但司法解釋已經有公路收費權可以辦理質押的規定,二者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從法理上應該是可以的。但是,質權屬於物權的一種,物權講究法定性,即物權的種類和內容法定。因此,實際中對旅遊景點門票收費權進行質押,在法律上還是有風險的。 如果要辦理質押,你可以查詢一下公路收費權辦理質押的手續,參照適用,但有一點可以明確,質押合同是要簽訂的。
『肆』 [轉載]公路收費權質押登記在哪裡
公路收費權質押的法律依據: 我國現有的法律規定中關於收費權可用於質押擔保的明確、具體的依據,主要體現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相關規定中。針對《擔保法》第75條(4)規定的「依法可以質押的其他權利」,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97條規定:「以公路橋梁、公路隧道或者公路渡口等不動產收益權出質的,按照擔保法第75條第(4)項的規定處理」。本條規定雖然將可用於質押的收費權類型僅局限於以公路橋梁、公路隧道或者公路渡口等「不動產收益權」范圍,但卻使收費權可以用於質押擔保有了明確、具體的法律依據。 公路收費權質押登記機關: 國務院1999年《關於收費公路項目貸款擔保問題的批復》規定:「法人可以用收費公路的收費權質押方式向國內銀行申請抵押貸款,以省級人民政府批準的收費文件作為公路收費權的權力證書,地市級以上交通主管部門作公路收費權質押的登記部門。質權人可以依法律和行政法規許可的方式取得公路收費權,並實現質押權。有關公路收費權質押的具體管理辦法由交通部、人民銀行聯合制訂」。疑問:國務院規定「地市級以上交通主管部門作公路收費權質押的登記部門」,而中國人民銀行頒布的《 應收賬款質押登記辦法》第四條:「本辦法所稱的應收賬款包括下列權利:……(四)公路、橋梁、隧道、渡口等不動產收費權;」。 那麼公路收費權究竟應在哪裡辦理質押登記手續呢?一個是國務院批復?一個是部門規章?似乎國務院批復效力應該更大一些!撓頭啊!解決線索:回過頭再回顧一下《物權法》起草過程, 全國人大常委會進行第七次審議的物權法草案,刪去質押公路、橋梁收費權的有關條款。物權法草案六次審議稿第二百二十四條中規定,「公路、橋梁等收費權」和「應收賬款」可以質押。審議過程中,有的常委會委員提出,公路、橋梁等收費權可以納入應收賬款,而且目前收費情況比較混亂,哪些收費權可以質押,哪些不能質押,還需要進一步清理。因此,在這一條中規定「應收賬款」即可,不必明確列出「公路、橋梁等收費權」。有的常委會委員提出,應當明確規定應收賬款的登記機構。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建議刪去「公路、橋梁等收費權」。考慮到全國已經建立信貸徵信系統,該系統覆蓋面廣,信息量大,信息處理快捷,能夠滿足應收賬款登記和查詢需要,建議增加規定:以應收賬款出質的,質權自信貸徵信機構辦理出質登記時發生效力。結論:從上到下地串起來看,在人民銀行徵信機構進行質押登記,應該更符合《物權法》願意。
『伍』 高速公路項目兩家銀行聯合貸款收費權如何質押
根據規定不能單獨設崗質押,也不能分段質押,只可以按順序質押或者按出資比例質押。
『陸』 什麼是公路收費權質押
公路收費權質押貸款是指以公路、橋梁等公用設施收費權利作為質押向我行申請資金融通的信貸形式。以收費權作質押,為有關方面提供一個新的融資選擇。用收費公路的收費權質押方式向銀行申請貸款,是一種以權利質押的擔保形式,它有利於解決公路建設資金的不足。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中規定:「以公路橋梁、公路隧道或者公路渡口等不動產收益權出質的,按照擔保法第75 條第(4) 項規定處理。」
此處的收益權就是指收費權。其特點:公路收費權質權既非股份質權以及知識產權質權,亦非證券債權質權,而應屬於普通債權質權。
這是因為:(一) 公路收費本質上是一合同行為。根據我國《公路法》第59 條規定,可以依法收取車輛通行費的收費公路可以分為兩類:1. 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利用貸款或者向企業、個人集資建成的公路。2. 由國內外經濟組織依法受讓收費公路收費權或依法投資建成的公路。這兩類通常稱為經營性公路,即收費公路。建設收費公路的投資者之所以享有公路收費權,是源於他們的投資;政府之所以批准建設收費公路的投資者收費,也是基於他們的投資。公路收費權實質上就是投資者的投資收益權。但是,公路收費權的實現要依賴於公路收費這一行為。
因此,公路收費行為的性質將決定公路收費權的性質。而公路收費是一典型的合同行為,其中,合同的債權人是投資收費公路建設的項目法人,其享有的主要權利是收取使用收費公路的車輛通行費。合同的債務人是在特定期間使用收費公路的車輛所有人,其主要義務是支付車輛通行費。所以,以普通債權性質的公路收費權作為質押標的在類別上應屬於普通債權質。
(二) 我國擔保法將普通債權的質押概括性地歸於可以質押的其他權利中,但是對普通債權的質押范圍並未作明確規定。基於普通債權存在的普遍性,司法實踐中無法迴避,司法解釋對此應作出具體規定。但是,擔保法的司法解釋對普通債權質押持謹慎態度。司法實踐中通過法院判例處理的普通債權設定質權的情況,是原則上以不動產的收益權出質的,可以認定有效。例如,公路收費權出質①。可見,我國在司法實踐中亦將公路收費權質押認定為普通債權質。
『柒』 收費權質押貸款是什麼有哪些貸款條件
以下是收費權質押貸款的一些相關知識,大家快來看看吧。
一、定義
企業以經過政府有關部門批準的收費權利為質押標的,簽訂《權利質押合同》和《資金監管協議》對收費賬戶實行全封閉管理,從宜春農商銀行取得貸款,並按約定的利率和期限償還貸款本息的一種信貸業務。
二、貸款對象
持有政府發改委、物價等職能部門頒發的《收費許可證》並經依法登記的企業、事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和自然人,可向宜春農商銀行分支機構申請辦理收費權質押貸款。
三、貸款條件
(一)必須是該收費權的合法持有人;
(二)企業的收費權具有較強的盈利性,原則上企業有連續三年以上的盈利記錄,在行業中具備相當的生產經營規模,有穩定的產品或經營市場;
(三)收費權的價值經宜春農商銀行認可的、專門的收費權評估機構確認;
(四)收費權法律手續齊全,無任何權利瑕疵;
(五)恪守信譽,有還本付息的能力;
(六)財務會計制度健全,年度會計報告經會計師事務所審定;
(七)能嚴格履行宜春農商銀行收費資金賬戶監管協議,並按約定迴流資金。
(八)宜春農商銀行的其他要求。
四、貸款要素
(一)貸款用途。用於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為實現收費權的後續建設項目貸款和承兌業務。
(二)貸款額度及擔保方式。
依據借款人的資金需求及擔保條件的擔保能力由借貸雙方協商確定;實現收費權的實物資產設備+收費權質押一並抵押,收費權質押額度原則上最高不得超過收費權評估價值的30%。
(三)貸款期限。收費權質押短期流動資金貸款不超過一年,中長期收費權質押貸款不超過五年,且不能超過收費權的有效期限。
(四)貸款利率。按宜春農商行貸款利率管理規定。
五、貸款資料
合法有效的經營證照、機構信用代碼證、開戶許可證、公司章程、驗資報告、法人代表身份證明、客戶公章與法定代表人及財務負責人簽字樣本、有權機構出具的同意貸款的決議、財務報表、貸款用途及還款來源資料、貸款擔保資料、擬質押收費權主管部門或相關權益人同意質押文件、收費許可證、收費標准文件等。
六、貸款流程
借款申請→貸款調查→貸款審查→貸款審議審批→簽訂合同→辦理質押登記手續→發放貸款→貸款償還→清戶撤押
『捌』 公路收費權質押登記在哪裡
公路經營者和借貸銀行訂立借款主合同之後,雙方再訂立質押合同。銀行在接受此類質押時首先應審核出質人是否持有效的公路收費權權利證書,作為質押的權利憑證。
現有法律、法規盡管沒有「作為質押的收費權憑證必須交付給質權人,質權才成立」的規定,但為了防範風險,作為質權人的銀行最好要求出質人將該權利證書應交由自己佔有保管。
然而,有些銀行對佔有保管公路收費權權利證書的重要性認識不足,認為只要雙方簽訂了質押合同,並不需要佔有保管公路收費權權利證書,如果將公路經營者的公路收費權證書佔有並保管,公路經營者則無法正常收費,從而會影響經營。
事實上,公路經營者將收費的權利憑證交貸款銀行保管是非常重要的。否則,貸款銀行在實現質權時可能會遇到障礙,可能導致銀行不能對抗第三人申請執行車輛通行費,不能對車輛通行費行使優先受償權。
(8)高速收費權質押擴展閱讀
公路收費權的質押一般為三個步驟:
1、由公路的項目法人向省交通主管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提出公路收費權質押的申請,省交通主管部門或省級人民政府受理審核;
2、省交通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將批准文件發給項目法人,項目法人持批准文件向銀行貸款,簽訂公路收費權質押合同;
3、項目法人持質押合同和省交通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到公路所在地的地市級以上交通主管部門進行質押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