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头股份
Ⅰ 我一朋友和别人开了一个公司,他是公司的董事长法人,占公司20%股份,另一人为总经理,占80%股份,
根据你的描述,无法知晓公司的具体规模,针对你的问题,给出建议如下:
1、另专一人80%的股权,超属过三分之二;能够完全控制股东会,在公司进行重大决策时,你的朋友没有任何话语权;
2、你的朋友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董事长,是很有利的,法定代表人是完全可以代表公司进行商业活动的,而总经理不能代表公司签字,除非有法定代表人以及公司的授权。
3、你的朋友如果能量足够大,可以要求在股东协议及章程中明确,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行使权利,并且董事的提名权归你朋友行使,这样的话,不参与经营也能控制公司。
Ⅱ 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投票表决,谁是按人头,谁是按出资比例呢
没有按人头投票的。都要看谁都股份多,有限责任公司是按比例看谁股份多。股份有限公司是按股票数量看谁股份多。
Ⅲ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过半数”按人头怎么计算
有限公司股权对外转让,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如公司只有两个股东,除转让股权的股东外,就剩下一个股东。过半数的算法就是取大于一除以二的最小整数,也就是一,即需要另一个股东同意才能对外转让股权。
(3)人头股份扩展阅读:
《公司法》
第三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七十一条 股权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二条 优先购买权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七十三条 股权转让的变更记载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参考资料:
网络-股权转让
Ⅳ 农民股份按人头分股,还是按年轻分股
农民股份还是应该看相关合同是怎么签订的。一般是按人头分股,不会要求成年人的年龄大小。还有是根据投入资金的多少,就不会按人头进行分股了。只要按合同分股,都是合法的。
Ⅳ 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表决事项中的过半数指的是人头的过半数还是持股比例的过半数晕了,
一般情况下,应该按照有表决权的资本的比例计算。你所说的情况,应该按照持股比例计算,过半数通过的含义是大于50%的有表决权资本的比例大于50%通过决议即可通过。一个持有80%的股东同意,其他的都反对,该决议通过。
Ⅵ 前妻离婚户口本挂非亲戚,对经后人头股份分融有没有影响吗
以后分的话也有非亲戚的一份,因为财产分配是按人头比例区分的,户口本上每个人都有一定的财产继承权
Ⅶ 宁波奉化区土地30年不变,男方户口迁出到女方,村里搞股份制,还能有股份吗
你好!你的户口已迁移,虽然土地不变,但你的人头股份应该是没有了,好多地方都是那么执行的。若是想要股份,只有及时的迁回去。希望能帮到你。
Ⅷ 怎么分老人股份
这种情况肯定是按老人的子女来评分呢,一个儿子一个女儿,那个平均分成两份就可以了。
Ⅸ 公司法上 股东投票 什么时候按股份算 什么时候又是按人头算的啊》很无语
都是按照股份投票啊,股东按照所持股份享有表决权。
Ⅹ 农村股份制是什么意思按人口分红吗
股份合作制是以合作制为基础,吸收股份制的一些做法,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资本联合相结合形成的新型企业的组织形式。实行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的分配方式。
股份合作制 是采取了股份制某些做法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集体经济的一种新的组织形式。股份合作制企业,是劳动合作和资本合作有机结合。
劳动合作是基础,职工共同劳动,共同占有和使用生产资料,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实行民主管理,企业决策体现多数职工意愿。资本合作则采取股份的形式,是职工共同为劳动合作提供的条件,职工既是劳动者,又是企业出资人。
职工个人股和职工集体股应在总股本中占大多数。除此之外还可根据情况设置国家股、法人股。企业实行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的分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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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分配方式上,股份合作制企业实行按资分配和按劳分配相结合。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职工既然是股东又是劳动者,所以其取得收入的途径有两种。一是工资收入,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二是资本分红,按其入股多少决定。从税后企业利润中取得,同股同酬。
在运行机制方面,实行“本厂工人——管理委员会——经理——工人”的体制,工厂的产权、管理权、分配权均属本厂工人所有;企业内部各种关系由工人选举的管理委员会来协调。
一人一票制进行民主决策;管理委员会聘任经理负责经营;分配原则由民主决定,随成员的资本份额和劳动纪录决定其分红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