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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的结构

发布时间: 2021-03-20 00:12:28

1. 股份公司的组织架构有哪些¥

在通常情况下,公司的组织管理机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以及总经理、副总经理等组成。有的公司在董事会下不设各种专门委员会,其工作由总经理主持下的组织机构来负责。
这种组织管理机构的设置借鉴了资产阶级政治理论中三权分立的学说,把股东大会视作立法机关、决策机构,把董事会视为行政机关、业务执行机构;把监事会视为司法机关,监督机构。采取三权分立的体制,以实现公司内部的权力自我制衡和公司内部自治。
1.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也称股东全会或股东会,是股份公司法定必备的,并由全体股东组成的最高权力机构。
从作用上看,股东大会是股东表达其意志、利益,行使其权力的场所和工具。因为股份公司是以股东的财产投资为基础而设立的,股东因此在事实上和法律上都是公司的所有者。作为所有者,他能依法就其有权表决的问题行使表决权,参与公司的某项重大决策。但是,股东又不可能全部直接参加管理,他们的权力只能通过参加股东大会(如果股东过多,可由股东选举产生股东代表大会),参与公司有关事宜决议的表决和选举公司董事会来实现。
从权限、地位上来看,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关,拥有决定公司最重要事项的权限,并拥有选举董事、组成董事会和其他机关成员,罢免有关成员、追究机关和成员责任的权限。
从性质上来看,股东大会仅仅是一个权力机关,按股东的意志决定公司的运转和发展,它不是代表机关,对外不能代表公司,也不是执行机关,对内不执行业务。
股东大会的主要职权包括:
(1)听取并审议董事会、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2)选举和罢免董事;
(3)选举和罢免监事会成员;
(4)修改公司章程;
(5)审查董事会提出的公司财务预算和决算报告;
(6)审查董事会所造具的会计表册;
(7)对公司增加或减少股本、合并、解散、清算等重大事件作出决议;
(8)对公司其他重要事项作出决议。
关于股东大会还有以下几个法律问题。
(1)股东大会一般是一年召开一次,且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终结之后一年期限内召开。必要时,公司也可以召开临时的股东会议。临时会议的内容,即在什么情况下哪一类问题可通过临时会议来讨论解决,也应在公司章程中予以规定。股东大会原则上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书以书面形式在会议召开前的充分时间内传送给每位有表决权的股东。
(2)股东大会的出席人一般应是股东本人。股东也可以委托其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委托时应出具委托书,一个股东只能委托一个代理人,但是一个代理人可以同时接受多个委托人的委托,代他们行使权力。
(3)股东大会的表决可以采用会议表决方式,但表决时要求:第一,要有代表已发行股份多数的股东出席会议,即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总数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的一半以上;第二,要有出席会议的多数股东表决同意,即同意的表决权数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总数的一半以上;第三,股东表决的基础是股票数量。每股一票,而不是每个股东一票。
2.董事会
股份公司董事

会是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在股东大会闭会期间行使股东大会职权的常设机构,负责处理公司诸种重大经营管理事项。
作为公司董事会,其形成有资格上、数量上和工作安排上的具体要求,也有其具体职责范围:
(1)从资格上讲,董事会的各位成员必须是董事。董事是股东在股东大会上选举产生的。所有董事组成一个集体领导班子成为董事会。法定的董事资格如下:首先,董事会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如果法人充当公司董事,就必须指定一名有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作为其代理人。其次,特种职业和丧失行为能力的人不能作为董事。特种职业如国家公务员、公证人、律师和军人等。第三,董事可以是股东,也可以不是股东。
(2)从人员数量上说,董事的人数不得少于法定最低限额,因为人数太少,不利于集思广益和充分集中股东意见。但人数也不宜过多,以避免机构臃肿,降低办事效率。因此公司或在最低限额以上,根据业务需要和公司章程确定董事的人数。由于董事会是会议机构,董事会最终人数一般是奇数。
(3)从人员分工上,董事会一般设有董事长、副董事长、常务董事。人数较多的公司还可设立常务董事会。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成员过半数互相选举产生,罢免的程序也相同。
(4)董事会行使的职权主要包括: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决定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审查、批准公司的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年度财务决算,盈利分配方案;选举、监督和罢公司正、副总经理(经理)等公司的高级职员;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职权上的关系是:二者都行使公司所拥有的全部职权,但股东大会分离或由股东大会授予的决策、管理权。董事会所作的决议必须符合股东大会决议,如有冲突,要以股东大会决议为准;股东大会可以否决董事会决议,直至改组、解散董事会。
(5)在董事会中,董事长具在最大权限。是董事会的主席。主要行使下列职权:第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第二,在董事会休会期间,行使董事会职权,对业务执行的重大问题进行监督和指导;第三,对外代表公司,即有代表公司参与司法诉讼的权力,签署重大协议的权力等。
3.监事会
监事会,也称公司监察委员会,是股份公司法定的必备监督机关,是在股东大会领导下,与董事会并列设置,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行政管理系统行使监督的内部组织。
(1)监事会的设立目的。由于公司股东分散,专业知识和能力差别很大,为了防止董事会、经理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就需要在股东大会上选出这种专门监督机关,代表股东大会行使监督职能。
(2)监事会的组成。监事会由全体监事组成。监事的资格基本上与董事资格相同,并必须经股东大会选出。监事可以是股东、公司职工,也可以是非公司专业人员。其专业组成类别应由公司法规定和公司章程具体规定。但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总经理、经理不得兼任监事会成员。监事会设主任、副主任、委员等职。
(3)监事会的职权范围如下:
第一,可随时调查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审阅帐簿、报表和文件,并请求董事会提出报告;
第二,必要时,可根据法规和公司章程,召集股东大会;
第三,列席董事会会议,能对董事会的决议提出异议,可要求复议;
第四,对公司的各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和处分的建议。
4.经理
经理是公司中对内有业务管理权限、对外有商业代理权限的人。其职能作用是辅助董事会等法定业务执行机关执行公司具体业务,也就是具体实
施董事会的决议。
股份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和公司章程,确定经理人数。如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2-3人。各部门经理若干。总经理、副总经理是由董事会选任的。总经理可以是股东,也可以不是股东,可以是专职的,也可以由董事长或副董事长兼任。但是,不论总经理、副总经理是否本公司股东,都须参加董事会的会议。
总经理是负责公司全盘营业活动的经理,有权对公司事务进行总的控制,并代表公司从事日常的业务交易活动,对业务活动的效率及其结果负总责任。总经理作为公司首要的高级管理职员,由董事会委托或招聘。按惯例,他应该是公司董事会的成员。
总经理的具体职权包括:
(1)执行董事会的决议,并依照决议确定公司大政方针,研究制定具体措施;
(2)确定内部组织机构,安排各个职能部门的人员;
(3)经董事会授权,代表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和处理业务;
(4)定期向董事会报告业务情况,情况向董事会提交年度报告;
(5)招聘或解雇公司职工;
(6)主持公司的日常业务活动。
副总经理是总经理的副手。当总经理因故不能行使职权时,可授权副总经理代行其职权;一般情况下,协助总经理总揽公司业务工作。
各部门经理主管一个部门的工作。或主管某项业务工作,如财务经理、销售经理、开发经理、项目经理等。

2. 谁知道股份公司组织结构

简单的说,股份公司组织结构

由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以及总经理、副总经理等组成。

3. 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结构及其科学性

股份有限公司,是西方规模最大的公司企业,绝大多数跨国公司都采取这种形式。在英国称为company limited by shares,在美国称为share corporation,在西欧称为public company。这是由一定数量的股东所组成,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份以股票形式公开发行并可以自由转让,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特征为:

(1)是典型的资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资本集中来扩大资本和扩大再生产,绝大多数公司股份的拥有者并不直接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他们以投入的股份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往往要求以现金、实物出资而不能以信用或劳务出资,这一点与有限责任公司相同。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间以资本为中心而非个人之间的相互信用为中心,只要是股票的合法持有者便是股东,股东的权利从股票上得到一定体现并随着股票的转让发生转移。

(2)是典型的营利社团法人。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各国法律无不规定为法人,其设立要求严格,组织完备,公司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完全分离,最具法人条件,由于在社会上公开募资,资金雄厚,竞争力强。在公司中,股东的个人财产与公司的财产相分离,只有公司才以公司本身的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负责。

(3)要达到法定人数要求。由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募集资金,一般说来,只要愿意支付股金,何时何地任何人都可以获得股票而成为股东。法律对股东人数一般也无特殊限制,但为区别于有限责任公司,人数上作最低限制要求。如德国规定5人以上,法国、英国规定7人以上,美国各州规定不一,但最少人数也要求在3人以上。因为股东人数太少,无法体现股份有限公司广泛集资的特色,也难以形成极大股本,庞大的规模经营。

(4)各股东承担有限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每个股东的基本义务是以其所认购的股份金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这种责任也是有限的。

(5)总资本均分等额,股票是股份的表现形式。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以一定标准分成等额的股份,每一股份所代表的资金额是相同的。股份是法律上的计量单位又是股东地位的象征,是股东权利的凭证更是公司向股东分派红利的数量依据。每股金额一样,使得股票的发行更多便利、有序,避免了混乱。

(6)其股票可以在社会上公开出售并自由转让。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主要通过证券交易所或金融机构发行、流通。公司的帐目必须公开,使股东可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股东可以自由地购买和转让股票,一般不受限制。

马克思说:"假如必须等待积累去使某些单个资本增长到能够修建铁路的时候,那末恐怕直到今天世界上还没有铁路。但是,集中通过股份公司转瞬之间就把这件事完成了"(《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688页。)股份有限公司能在短期内募集巨额资本,使企业扩大再生产的规模不再受企业本身积累的限制,并且具有很强的竞争力,股东人数众多,分散风险,股份等额,使社会上各阶层人士均可成为股东,具社会性,影响面大,可调和一定的劳资关系,方便食利族(有巨额财产而无经营企业才能的资产所有者)获利,同时股票的自由转让和营业状况的公开,使投资者容易了解情况,作出选择。股份有限公司正是以其无法比拟的优势,成为许多国际大垄断企业的主要形式,深刻影响着这些国家内部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

从17世纪开始,股份有限公司出现,随着时间的推移,资本主义国家的公司法不断出台、修改、补充,通过对公司重要事项如设立、组织机构、公司章程等内容的严格规定,使公司立法的发展符合时代与经济的要求。

4. 股份公司的组织结构一般包括

应该是:a c d
决策机构一般包括公司领导层、董事会、股东大会等
经营管理机构 从总经理至一般工作人员都是经营管理机构
监督机构,就是监事会

5. 公司股权结构指什么

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础,公司治理结构则是股权结构的具体运行形式。不同的股权结构决定了不同的企业组织结构,从而决定了不同的企业治理结构,最终决定了企业的行为和绩效。

一、股权结构的原则:

公平,贡献和股比要有正向相关。可以根据岗位职责重要性去区分。

效率,根据个人的资源、做事效率去合理分配股权,资源互补、优劣互补,取长补短。需要有个老大能在任何事情上做出快速的决策。

二、法律上的股权分类:

根据工商登记的股东出资比例合理划分股权。

限制性股权。一开始就出资了或享有了,但可能需要在付出多少年之后,才能达到兑现机制。或者企业发展过程中,转让、质押和处理等方面都会受到限制,这是限制性股权。

期权,就是期待性的权利。主要是针对企业员工,做一个激励核心员工、高管,各种VP的方案。

拓展资料:

公司股权结构是指股份公司总股本中,不同性质的股份所占的比例及其相互关系。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础,公司治理结构则是股权结构的具体运行形式。不同的股权结构决定了不同的企业组织结构,从而决定了不同的企业治理结构,最终决定了企业的行为和绩效。

6. 股份公司的组织结构

ABC,绝对这三个
A是股东大会、董事会
B是各个管理部门,包括总经理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业务部门等
C是监事会,
DE包括在B中。我们公司就是这样

7. 股份构成是什么

企业股份的构成

我国试行的企业股份制的股份构成形式主要有三种模式:(l)一企四制企业的股份由国家股、企业职工集体股、社会法人股和个人股四种成分构成;(2)一企三制飞企业的股份由国家股、企业股、个人股三种成分构成,没有社会法人股,这是目前试点企业采用较多的一种形式;(3)一企两制企业只有国家股和个人股,不设企业股。

企业股票

企业股票是股份制企业发行的有价证券。股票的发行一般有公开发行、股东优先认购和内部协商发行三种形式。各种形式都有自己的特色和适用范围。股票一般通过国家指定的投资银行发行。投资银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对企业发行股票的申请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同企业商定股票发行价格,企业一般不得擅自发行股票。

股票价格一般要真实反映经营状况和盈利水平,有利于建立合理的价格体系,健全价格形成机制,促进资金合理流动和资源的重新配置。

股票市场

股票市场是买卖股票的交易场所。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不允许私人经营证券交易所。

股息与红利

股息是指股票持有者凭股票定期从股份公司领取的盈利。每一个股东都有根据其所持有股票的多少从股份公司获得收益的权利。股息的分配既涉及股东的权利,也对股票的价格和公司的前途具有重要的影响。

红利是指普通股股东所得到的超过股息部分的利润。股息是事先确定的,而红利则随股份公司盈利的多少而变动。红利通常没有固定的数额和比例,完全取决于公司年度经营状况的好坏和公司今后经营发展战略决策的安排。

实行股份经营的原则

股份经营的原则是:资产共筹,经营共管,利益共事,亏盈共负,风险共担。

实行股份经营的范围

股份制企业范围广泛,形式多样,有工商企业招股集资型,金融部门发行股票的投资公司型,地区间、部门间、企业间合资联办的集体联营型及中外合资联营型。按人股形式,股份制企业可分为折股企业、扩股企业、招股企业和合股企业。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企业经营机制的逐步完善,各地区出现了各种经营方式互相参与的混合型股份制企业,如租赁企业股份化,承包企业股份化,租赁—股份—承包三位一体和股份化企业集团等。

实行股份经营的基本程序

实行股份经营的基本程序是:(1)资产折股和发行股票。将现有企业资产划分为国家股和企业股。(2)建立股东代表大会和董事会。股东代表大会是股份制企业的最高决策机构,代表由股东推选产生。董事会是股东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其成员是在股东代表中产生,董事长由董事会推选产生。(3)制定《企业股份制章程》,明确利益分配。

经济联合

在经济领域里,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之间的合作。这是发展经济关系,实现经济关系的基本形式,是生产、流通、科技、信息、金融等各个领域打破条块关系的分割、封锁和人为割裂,实现相互开放,在社会分工和经济合理原则的基础上,通过企业、部门、地区之间的协商、联合和签约,建立互惠互利、互通有无、彼此支持的经济技术关系,组成多种形式的经济联合体,以达到生产要素优化组合和资源合理配置的目的。

经济联合形式

经济联合的形式,从联合的内容上可分为:(1)企业之间的联合;(2)企业与科研单位、大专院校之间的联合刊(3)对外经济联合。

企业集团

由科研、生产、金融等部门,在共同利益和目标下组建起来的企业群体。企业集团发挥产品和行业优势,以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带动着中小企业发展,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支柱;是推动生产力发展的有效的企业组织形式。

企业集团的主要形式

企业集团的主要形式有:(1)以大型骨干企业的主要产品或名优产品为龙头,组织系列化产品生产;(2)以大中型骨干企业为主体组织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横向联合体,提供配套服务;(3)以科研为先导,组织科研院所、大专院校、骨干企业、金融部门参加的联合体川4)联合经营,组织跨地区的销售、维修、服务网络体系。

企业兼并

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企业兼并是在深化改革中出现的新生事物,它遵循商品经济的发展规律,体现优胜劣汰的自然法则,有利于产业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调整,促进了资源的合理配置,有助于取得规模经济效益。

企业兼并程序

企业兼并的一般程序:(1)确定被兼并企业;(2)对被兼并企业现有资产进行评估,清理债权、债务,确定产权转让底价;(3)通过招标、投标或自找对象确定兼并企业;(4)兼并双方办理有关法律手续并进行公证。

物业管理公司部门设置原则

物业管理公司的部门设置是根据物业管理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等职能的要求,通常应遵循以下三个原则:企业化原则,专业化原则,社会化原则。

企业化原则

部门设置必须充分体现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适应社会化大生产要求;有利于物业公司的管理、经营、维修经济技术活动,提高工作效能。

专业化原则

部门机构应有利于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应求精干、高效、节约,按照专业化来调整机构、设置岗位。

社会化原则

物业管理的社会化说明管理服务工作不仅是一个开放性管理服务,又是一个系统化的管理服务,因此机构设置中应注意横向、纵向关系的协调,注意摆正本机构与其他各部门机构中的位置,处理好各个职能部门、业主与社会等方方面面的关系。

8.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是怎样的

一般来讲,股权结抄构有两层含义袭:
第一个含义是指股权集中度,即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从这个意义上讲,股权结构有三种类型:一是股权高度集中,绝对控股股东一般拥有公司股份的50%以上,对公司拥有绝对控制权。
二是股权高度分散,公司没有大股东,所有权与经营权基本完全分离、单个股东所持股份的比例在10%以下;三是公司拥有较大的相对控股股东,同时还拥有其他大股东,所持股份比例在10%与50%之间。腾讯众创空间,为顺应网络时代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趋势
第二个含义则是股权构成,即各个不同背景的股东集团分别持有股份的多少。在我国,就是指国家股东、法人股东及社会公众股东的持股比例。
从理论上讲,股权结构可以按企业剩余控制权和剩余收益索取权的分布状况与匹配方式来分类。从这个角度,股权结构可以被区分为控制权不可竞争和控制权可竞争的股权结构两种类型。

9. 股份有限公司的结构框架

根据《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监事会。

【股东大会】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行使职权。
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经理】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股份有限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监事会】
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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