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叉股份
㈠ 关于交叉持股,A持有B80%股份,B持有A60%股份,如何判断母子关系,两公司主要股东,主要董事基本相同
A是B的控股母公司,如果B要反控股A其自由资金数量不可能超过A的,因为B的80%是A所有的。
母公司持有子公司股份的同时,子公司也持有母公司的股份,数额不足以改变母子公司的关系,两个或以上的公司之间交叉持有股份,但这些公司之间并未形成母子公司关系。
公司交叉持股的形态可能并不是上述基本形式的一种,而可能是上述几种基本形式的复合形态。应当说,不同类型的交叉持股,其所需考虑的因素是不同的。
例如纵向交叉持股中的单纯型、直线型和放射型,因其属于具有控制、从属关系的母子公司间的交叉持股型态,因此,子公司持有的母公司股份,应该视为母公司本身持有的股份。
(1)交叉股份扩展阅读:
交叉持股在沪深现状:
沪深上市公司交叉持股和参股的情况不同于日本,日本企业更多的是集团内部子公司相互持股,并且多是银行持股企业比例较高,而企业持股银行比例较低。
中国银行业的股权多在企业手中,其中只有少数金融类企业参股银行,而且从其他金融企业的情况来看也是如此,这是由于中国金融行业的监管所导致的。
而且还有一个显著特征。中国参股银行的企业持股比例都非常低,大部分不到1%,而且多在0.1%以下,虽然如此,因为这些企业的股本本身也比较小,因此这些股权已经足够对上市公司产生巨大的影响。
相对于银行来说,企业对证券、保险企业的参股比例要高得多。虽然大部分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并未上市,这部分股权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将以成本法计算。
㈡ 交叉持股怎么进行合并处理
交叉持股,是指在由母公司和子公司组成的企业集团中,母公司持有子公司一定比例股份,能够对其实施控制,同时子公司也持有母公司一定比例股份,即相互持有对方的股份。
母子公司有交互持股情形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母公司持有的子公司股权,与通常情况下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合并抵销处理相同。对于子公司持有的母公司股权,应当按照子公司取得母公司股权日所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将其转为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对于子公司持有母公司股权所确认的投资收益(如利润分配或现金股利),应当进行抵销处理。子公司将所持有的母公司股权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按照公允价值计量的,同时冲销子公司累计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
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比照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抵销方法,将长期股权投资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
㈢ 交叉持股的合并处理为什么递减库存股
交叉持股,是指在由母公司和子公司组成的企业集团中,母公司持有子公司一定比例股份,能够对其实施控制,同时子公司也持有母公司一定比例股份,即相互持有对方的股份。
母子公司有交互持股情形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母公司持有的子公司股权,与通常情况下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合并抵销处理相同。对于子公司持有的母公司股权,应当按照子公司取得母公司股权日所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将其转为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对于子公司持有母公司股权所确认的投资收益(如利润分配或现金股利),应当进行抵销处理。子公司将所持有的母公司股权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的,同时冲销子公司累计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
按照2015年7月1日起实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三十条的规定:“子公司持有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视为企业集团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比照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抵销方法,将长期股权投资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母子公司间交叉持股的会计处理应采用库存股法,而子公司相互之间交叉持股的会计处理应采用交互分配法。
㈣ 什么叫交叉持股
就是两家公司相互持有对方公司的股份。
有可能是关联企业,因为在生产销售方面是上下家的关系,就很可能会交叉持股,或者只是实力强的一方持有另一方的股票。也有可能是不同领域内的强强联合。
BOCYYM说共享利益,分散风险很对。如果两个企业都是实力很强,他们之间交叉持股就能通过股息红利,或者配送股,获得收益。而彼此经营上的风险也通过股票分散了。收益都是伴随着风险的。
㈤ 交叉持股有什么危害
交叉持股的主要特征是,甲持有乙的股权;乙持有丙的股权;丙又持有甲的内股权……在牛市行情容中,甲乙丙公司的资产都实现了增值,意味着它们所持有的别的公司股权也在升值,进而又刺激自身股价上涨,从而形成互动性上涨关系,也形成了泡沫性牛市机制。
会计准则对于交叉持股或者参股企业有着非常大的影响,它决定了企业是以何种方式享受股权投资带来的收益。日本的会计准则决定了日本企业只能以分红和出售的形式享有这种投资收益,二级市场的波动不能直接体现在企业盈利中,中国在实施新的会计准则之前也是这种情况。在股权分置改革以后,大小股东的利益趋于一致,少数股东更有动力监督企业良性发展,并且随着会计准则的更改,其限售股份的价值将体现在财务报表中,这就引发了股权投资重估的进程。
㈥ 公司之间交叉控股会不会导致垄断的出现
公司之间交叉控股是否导致垄断,要看这几家公司提供的产品能否控制产品价格或者决定产品的成本,如果能拿就有可能通过这种交叉控股,加强企业合作,通过私下协议形成事实垄断。
㈦ 交叉持股的国内影响
中国的会计准则对于交叉持股的影响
会计准则对于交叉持股或者参股企业有着非常大的影响,它决定了企业是以何种方式享受股权投资带来的收益。日本的会计准则决定了日本企业只能以分红和出售的形式享有这种投资收益,二级市场的波动不能直接体现在企业盈利中,中国在实施新的会计准则之前也是这种情况。在股权分置改革以后,大小股东的利益趋于一致,少数股东更有动力监督企业良性发展,并且随着会计准则的更改,其限售股份的价值将体现在财务报表中,这就引发了股权投资重估的进程。
新会计准则对交叉持股的相关规定
根据新的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将分为成本法和权益法两种方式计量。在长期股权投资中,对企业有控制权以及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的股权都将以成本法计量,否则将以权益法计量。根据我们统计的数据来看,这也就意味着相当多的上市公司交叉持股股权将以权益法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时以成本计量,期末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按照这一规定,上市公司进行短期股票投资的,将不再采用原来的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量,而将纯粹采用市价法,此举将使上市公司在短期证券投资上的损益浮出水面,也就意味着这些交叉持股公司面临价值重估机遇。
新会计准则下最佳股权安排
根据新的会计准则,上市公司对于其股东地位可以做出最有利的安排。对于相对和绝对控股股东来说,股权投资将会是长期的,这部分股权以成本法计量,控股公司的收益或分红将会合并到企业报表中,这是其分享投资股权的一般方式。而对于少数股东来说,享受企业分红可能并不是最好的方式,最好的方式是把股权投资这项放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或者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部分,这样不但可以获得股权投资收益享受股东权益增值和分红(同股同权),而且二级市场的价格变动也能够体现出来,以获取双重收益。
㈧ 交叉持股怎么可以掩盖真实控股份额
好高深的来问题啊。源交叉持股简单说就是A持有B股权,B持有C股权,C持有A股权。A、B、C三公司表面上看没有任何关系。这是最简单的形式。A持有B 30%,B持有C 30%,C持有A 30%股份,表面上看不出来什么问题,如果现在B通过某些利益诱惑诱导A公司和他一起各出资50%设立公司D,然后使公司D持有A 10%,持有B 10%,持有C 10%股份,然后D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将C公司持股比例提高到30%,将A公司持股比例提高到30%。这样只要公司B想办法增持C公司6%的股权,他就完成了对A、C的实际控股工作。
㈨ 什么叫交叉控股
交叉控股是指母、子公司之间互相持有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权,是母、子公司之间可以互相控制运作。交叉控股产生的原因是母公司增资控股时,子公司收购母公司新增发的股份。交叉控股的一大特点是企业产权模糊化,找不到最终控股的大股东。
㈩ 什么叫基金交叉持股
就是两家基金相互持有对方公司的股份。
有可能是关联企业,因为在生产销售方面是上下家的关系,就很可能会交叉持股,或者只是实力强的一方持有另一方的股票。也有可能是不同领域内的强强联合。
BOCYYM说共享利益,分散风险很对。如果两个企业都是实力很强,他们之间交叉持股就能通过股息红利,或者配送股,获得收益。而彼此经营上的风险也通过股票分散了。收益都是伴随着风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