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份持股
⑴ 公司持股比例是什么意思
公司即便持股95%(虽然这个比例不现实),但其中也会分多少已流通,多少还属限售,当然限售也是暂时的,最终都要全流通。
竞价只是一个动态撮合的平台,最终以9点25分的撮合结果显示为开盘价。比如竞价时是有100个人以各自的买、卖价格、数量委托,最后经过系统计算得出一个中间价成为开盘价,当然也有开不出盘来的情况,比如卖方挂9.6,买方挂9.5,就不会有成交,只能等9点30之后的第一笔成交来确定为开盘价。
⑵ 公司持股与公司股东持股有什么区别
你所指的公司持股是公司持有本公司自己发行在外的股票,这种股票俗称专库藏股票,在公司发属布业绩时把这些库藏股票从总股本中扣除后才计算每股收益,且这些库藏股票在股东大会中不具有投票权,一般这种做法是防止某些恶意收购,使收购者无法得到公司的绝对控制权。
而作为公司的股东持股(即非本公司自己的持有人)属于具有在股东大会中投票权利的股票。
⑶ 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计算
你好楼主!
这个问题你分两部分去理解:
一,股份公司上市前总股专本为9000万股,这时属乙某持股比例为:(1000万/9000万)*100%=11.1%
二,股份公司上市以后,因为公开发行股份为5000万股,所以这时公司的总股本为9000万+5000万=14000万股;因此乙某的持股比例为:(1000万/14000)*100%=7.14%
⑷ 一个公司需要持有多少股份才能掌握实际控制权
一般来说相对控股只要达到30%多的控股权就可以了,如果要绝对控股就是51%。
⑸ 公司持有本公司股权,什么意思
1、“公司持有的本抄公司股份”是指公司法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这是股份制公司的特点,在人事和财务上的话语权。
2、关于公司不得持有自己的股份,我国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章节中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票,但为减少资本而注销股份或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时除外。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票后,必须在十日内注销该部分股份,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变更登记并公告。”
⑹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是什么意思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票,但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或者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时除外。
两位都错了,公司持股的意思是指企业本身持有股份,不指某个个人。比如上市公司将股份奖励给某个员工,而后因什么原因又将股份收回。这个股权就由公司所有。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大概如此。
⑺ 股份公司持股比例怎么计算
共有三个合伙人,投资比例已经确定,如果建厂需要100万,那么占有股份80%的股东需要出资80万,另外两个各占10%的股东需要各出资10万,如果有一位10%的股东不准备出资,那么,他可以将这10%的股份进行转让给另两位股东,也可以三人协商决定由谁持有该股份,由现持有人出资。当公司盈利的时候,要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红,未出资者就不参加分红。
⑻ 什么叫“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意思公司可以依法取得自己的股份。
公司为独立法人,公司不能成为自己的股东,公司虽可以依法取得自己的股份,但不能依其所持股份享有表决权。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除非法定情况下(例如减资、股权激励、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等等),一般禁止公司(尤其是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
公司为独立法人,公司不能成为自己的股东,否则会导致公司与股东之间人格难以区分,易使公司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其他股东或者债权人利益。
因此,在某些法定情形下公司虽可以依法取得自己的股份,但不能依其所持股份享有表决权。
《公司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及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8)公司股份持股扩展阅读: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6种情形下股份公司可以回购本公司股份。不同情形下,回购后股份公司分别有10日内、6个月内、3年内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期间。
第一百四十二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因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