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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买卖股票的股份

发布时间: 2021-03-29 14:07:46

⑴ 大股东买卖股票有什么规定

深交所有关复负责人解释新规时表制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计划在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股份达到5%以上的,应该在解除限售公告中披露拟出售的数量、时间、价格区间等;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暂无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5%以上解除限售流通股计划的,应该承诺:如果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5%以上的,他们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上市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

上交所规定,:即当买入股份比例首次达到5%时,必须暂停买入行为,并及时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在上述报告、公告的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份;对于持股比例已达5%以上的投资者,股份每增加或减少5%,均应及时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在报告期及报告后两日内不得再进行买卖

⑵ 上市公司的大股东的股票可以卖吗

可以,但是有限制。

证券法专门规定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反向进行股票买卖,其间必须间隔6个月的时间;如果未间隔6个月,在该股票买卖中获取的收益,即差额收入,归该公司所有。

而且持股5%的大股东在出售股票的时候需要在三个交易日对外进行公告。

大股东在担任公司高管期间,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高管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则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不得委托被他人管理,也不得由公司回购。

但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年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经高管申请并经交易所同意,可不受36个月的限制:公司章程规定的特殊规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实施。

(2)公司股东买卖股票的股份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证券发行和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和交易,适用本法;本法未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政府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适用本法;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证券衍生品种发行、交易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依照本法的原则规定。

第三条 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必须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 证券发行、交易活动的当事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应当遵守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欺诈、内幕交易和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

第六条 证券业和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证券公司与银行、信托、保险业务机构分别设立。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全国证券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派出机构,按照授权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第八条 在国家对证券发行、交易活动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的前提下,依法设立证券业协会,实行自律性管理。

第九条国家审计机关依法对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进行审计监督。

⑶ 一家公司的股东和股票市场分别怎么关系购买证券里面的股票算不算股东

你好:
参考你的提问,依据公司法在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指在公司成立时向公司出资或在公司成立后依法继受取得股权。对公司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是指 拥有该公司股份(即共票)。
问:一家公司的股东和股票市场分别怎么关系?
回答:参考你的提问的话,你问的应该问的是 股份有限公司的 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在股票市场上市后,会做股东认证。并在股票市场上登记。

问:购买证券里面的股票算不算股东?
回答:在股票交易市场购买股票即为股东,拥有100股即可参加股东大会。
股东权利是一样的。

如果还事有疑问的话,可以在这里提问,我将尽我所能,尽快回复。

⑷ 股民散户买的股票属于一个公司的股份里的吗

这里要分清楚概念。
首先是流通股、非流通股和全流通。
流通股是指可以在证券市场买卖交易的部分,也就是可以自由流通的股份。这部分的股份可以是散户持有也可以由大股东买入,或者由控股股东持有。
非流通股是指上市公司中不能在交易市场上自由买卖的股票(包括国家股、国有股、内资及外资股、发起人股等);这类股票除了流通权,与全流通不一样外,其它权利和义务都是完全一样的。但是也不是完全不能买卖,可以通过拍卖或转让的方式来进行流通,但这样做了,一定获得证监会的批准,交易才能算生效。这部分的股票散户是不可能买到的,也不允许在二级市场交易。
全流通是指承认中国股市特有的“非流通股”与“流通股”市场分裂状况下,本着尊重历史成因,公平合理地解决“非流通股”与“流通股”不平等的问题,解决“非流通股”的流通性质,从而达到中国股市全部是同股同权同价的流通股,要让所有的股票都可以自由买卖。目前很多上市公司已经完成了全流通的工作。
当一家上市公司含有流通股和非流通股时,它的总股本就是二者的合计;当一家上市公司完成全流通后,它的总股本就是全流通股本。

那么现在我们来解决你提出的问题如果一个公司A占股比例百分之30,B占股百分之25,C占股百分之25,那剩下的百分之20只要是流通股就可以在二级市场上买卖,并且买入该部分股份的股东,不论持股数多少都是该公司的股东。
如果该上市公司已经完成全流通,那么在二级市场上可以买卖的流通股数量是包括这家上市公司的所有股份的,大股东也可以进行交易,当然他们的交易必须遵守规定,给予通告和登记。
如果该上市公司是非全流通上市公司,一种可能是大股东并不持有流通股,因为该部分股份成本较高且占股本比例较小,那么流通股就是由二级市场投资者持有的;另一种可能是大股东出于战略目的会持有一部分流通股,这时二级投资者与大股东比较,持股成本就偏高。

⑸ 法人和股东的股份,股东卖股份具备哪些条件,有哪些法规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份转让

第一百三十七条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第一百三十八条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一百三十九条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四十条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第一百四十一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 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第一百四十二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第一百四十三条记名股票被盗、遗失或者灭失,股东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公示催告程序,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股票失效。人民法院宣告该股票失效后,股东可以向公司申请补发股票。
第一百四十四条上市公司的股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市交易。
第一百四十五条上市公司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重大诉讼,在每会计年度内半年公布一次财务会计报告。

以上就是关于股份公司股东转让股份的相关法律法规。

⑹ 上市公司的股东可以购买自家股票并拉升吗

当股票市值超跌时人人都可以买股票,公司股东不但可以买,还可以发动员工买,还可以承诺保你价位低百分之几时由公司补偿损失。
大股东买自家股票要公告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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