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股东权益书
① 什么是股东协议书
范本
股 东 协 议 书
股东各方:
甲方: 法定地址:
乙方: 法定地址:
丙方: 法定地址:
丁方: 法定地址:
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就投资设立 公司 (下称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称:
2、经营范围:
3、注册资本: 万元
4、法定地址:
5、法定代表人:
二、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 人民币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
乙方以 人民币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
丙方以 人民币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
丁方以 人民币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
三、股东约定
1、以人民币出资的出资方应在公司注册成立时,资金全部到位。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2、如在经营过程中需追加投资的,各方所需资金在应到位时必须同时到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拖延资金,否则作自动退股处理,其原有所投资金将没收50%,另50%一年后退还。
3、以信息资源为出资方式的出资方,所提供的信息必须对项目开发或客户关系确定起直接或间接作用,不提倡第三方或三方以上的复杂关系,以免投入成本过大。按其可提供的资源结合公司长远发展目标按要求有计划的开发使用。
4、以管理作为出资的出资方,必须对公司的管理及可持续发展提供可行性报告,制定战略目标和管理制度。对公司的盈利亏损负责。
5、合伙出资的人民币及信息资源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或私自藏匿。
6、除经公司会议同意在公司内部任职的人员外,股东的其他家属不得参与公司事务处理。
7、各股东按股份共同承担经营盈亏责任。各股东在本公司以外的债权、债务自行负责,一切与公司无关。
8、各股东均有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办事,且应奉公守法,廉洁自律。
四、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在公司未转入净利润时,不予分配。
2、盈余分配最短每季度进行一次、最长每年进行一次。
3、盈余分配比例按出资投入的比例分配。
4、协议终止,债务由公共财产偿还,公共财产不足清偿时,按投入比例的比例承担债务偿还。
五、入股、退股、出资转让
1、入股:
1)需承认本合同;
2)需经全体股东同意;
3)执行本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股:
1)需要有正当的理由方可退股,如夫妻离异,夫妻一方要求分割本协议股份,或股东之一身故其合法继承人要求持股的,以退股为首选;
2)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股;
3)退股需提前两个月告知其它众股东;
4)退股时不论何种出资方式均以人民币结算,所提供的信息和管理资源属公司所有,不予退还。
5)未经全体股东同意而自行退股给公司造成的损失需进行赔偿。
3、出资转让
1)允许各股东转让自己的股份,转让时其它股东有优先权,如转让股东以外的第三人时,第三人按股东对待,否则以退股对待转让人。
2)不同意一方股东将自己的股份转让时,反对方的股东须出资受让转让人的全部股份。
六、股东权利和义务
甲方权利:不参与公司的日常管理,对公司的战略规划和财务管理有决策权,但需全体股东表决批准方能执行。
乙方权利:监管公司财务。对日常管理进行监督及合理化建议,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丙方权利:参与日常管理,对外开展业务,听取管理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共同决定重大事项。
丁方权利:日常管理,业务拓展,出售产品,订立合同,建立服务体系和公司管理体系。
七、禁止行为
1、禁止任何股东私自以公司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公司所有,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股东经营与本公司竞争的业务。
3、禁止股东泄露公司任何信息。
4、禁止股东将信息资源提供给本公司以外的任何企业或个人重复使用。
5、禁止参与违法犯罪活动,禁止贪污腐败等对公司不利的一切行为。
6、股东违反上述各条,按实际损失赔偿。如发现股东有作弊或贪污行为的,将开除其本人职务,并处予贪污总额十倍的罚款,但可保留其在公司的部分股东权利。如后果严重的,可由全体股东决定除名。
八、本协议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本协议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1、合伙期届满,全体股东不再续约;
2、全体股东同意终止本协议;
3、本协议因股东之一身故或病重,不能履行股东责任;
4、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或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而判决解散。
本协议终止后事项:
1、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固定资产不可分物,可折价卖给股东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出资多少,先以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各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九、纠纷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讼法院。
十、本协议自订立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全体股东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份,各股东各执一份,送_ ___各存一份。
十三、如股东之间的股份、权利或义务等事项产生实质性变化而导致本协议不能继续执行的,经股东大会同意后可另行签订新的协议,新协议签订后本协议即行作废。
十四、股东签字:
甲方: 身份证: | | | | | | | | | | | | | | | | | |
乙方: 身份证: | | | | | | | | | | | | | | | | | |
丙方: 身份证: | | | | | | | | | | | | | | | | | |
丁方: 身份证: | | | | | | | | | | | | | | | | | |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② 股东的基本权利有哪些
一、有限公司的股东权利有哪些
1、知情权。中小股东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应当对公司的情况有充分的了解。根据《公司法》第33条的规定,公司股东享有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这也是股东全面了解公司情况的首选方法。股东的这些权利是法定的,公司不能拒绝。
2、依法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的权利。
3、依法转让股权的权利。根据《公司法》第71的规定,股东依法享有转让自己所持股权的权利,依法行使转让权也是股东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种方式。
4、行使优先购买权。
5、依法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的权利。
6、以自己的名义维护公司和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利。
7、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和要求清算的权利。
二、股份公司的股东权利有哪些
1、依法行使知情权。在这一点上,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的权利行使方式没有差别。
2、依法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会议的权利。股份有限公司的中小股东在行使这一权利时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稍有不同。
根据《公司法》第101条的规定,当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又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这里对中小股东的持股时间有个限制,即需连续持股90日以上。这是为了防止一些股东为了自己的利益而采用临时购买的方式使其持股份额达到这一比例而作的规定。
3、提案权。股份有限公司的中小股东应当充分利用这一规定,行使提案权,以最大限度地为自己争取权利。
4、充分利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自己信任的董事。《公司法》第105条规定,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5、委托代人行使表决权。根据《公司法》第106条的规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6、依法转让股份的权利。除《公司法》141条规定的情形外,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该种转让因其所持股份为记名或者无记名而有所不同。无记名股票只要在法定交易场所完成交付即可,记名股票则需要根据法律的规定履行完相关手续后才能发生转让的效力。
7、以自己的名义维护自己及公司合法权益的权利。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在行使该权利时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不同在有二,一是有权提起诉讼请求的股东为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47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8、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和要求清算的权利。该权利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没有差别,只不过在分配剩余财产时是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的。
区分不同类型的公司,这里主要是根据我国对公司类型的划分,分为了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在不同公司内,作为股东能够享受到的权利是不一样的,自然需要他们实际履行的义务也会存在一定的差异。另外,公司在履行义务的过程中,不得损害到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③ 会计里的权益和财务里的权益不一样嘛为什么有的书说权益是所有者权益和股东权益之和,也就是总资产。而
看来你是在学基础会计学,会计恒等式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所有者权益有回很多个叫法,有答时候简称权益,也叫净资产,主要衡量股东投入资本和剩余收益的大小的,也就是你说的等于企业所有资产扣除借别人的负债部分,剩下的就是实实在在归属于股东的净资产
④ 公司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哪些
股东权利大概有以下八项内容:
1、股东身份权,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专明书,置备属股东名册。
2、参与决策权,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利机构,股东通过股东会实现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权。
3、资产收益权,股东有权分取红利,在公司清算后分配剩余财产。
4、退出权,在特定情况下,股东可以请求按照合理价格收购其股份。
5、知情权,股东享有了解公司基本经营状况的权利。
6、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
7、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优先受让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的优先认购权。
8、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
股东义务,主要有以下三项内容:
1、遵守公司章程的义务。
2、按期足额缴纳认购的出资额的义务。
3、公司验资完成后,不得抽逃出资的义务
⑤ 股东有哪些权利
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之规定,股东权利可分为两类:财产权和管理参与权。前者如股东身份权、资产收益权、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后者如参与决策权、选择、监督管理者权、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知情权、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其中,财产权是核心,是股东出资的目的所在,管理参与权则是手段,是保障股东实现其财产权的必要途径。
丙作为有限公司股东,享有如下股东权利:
1.股东身份权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
2.参与决策权
《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选择、监督管理者权
《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4.资产收益权
《公司法》规定: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5.知情权《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6.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
《公司法》规定: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7.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
《公司法》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8.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
《公司法》规定: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⑥ 公司股东转让协议书样本。
股权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的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持有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1.
转让方(甲方)转让给受让方(乙方) 有限公司的 %股权,受让方同意接受。
所需的原公司股东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决议等文件。
3.
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支付期限:
。
4.
本协议生效且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即可获得股东身份。
5.
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立即依法办理公司股东、股权、章程修改等相关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应给与积极协助或配合,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6.
受让方受让上述股权后,由新股东会对原公司成立时订立的章程、协议等有关文件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7.
股权转让前及转让后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公司依法承担,如果依法追及到股东承担赔偿责任或连带责任的,由新股东承担相应责任。转让方的个人债权债务的仍由其享有或承担。
8.
股权转让后,受让方按其在公司股权比例享受股东权益并承担股东义务;转让方的股东身份及股东权益丧失。
9.
违约责任:
10.
本协议变更或解除:
11.
争议解决约定:
12.
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立约人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报工商机关备案登记一份。
13.
本协议自将以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转让方:
受让方:
年 月 日
⑦ 股东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股东权利大概来有以下八项内容:
1、股源东身份权,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置备股东名册。
2、参与决策权,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利机构,股东通过股东会实现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权。
3、资产收益权,股东有权分取红利,在公司清算后分配剩余财产。
4、退出权,在特定情况下,股东可以请求按照合理价格收购其股份。
5、知情权,股东享有了解公司基本经营状况的权利。
6、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
7、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优先受让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的优先认购权。
8、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
股东义务,主要有以下三项内容:
1、遵守公司章程的义务。
2、按期足额缴纳认购的出资额的义务。
3、公司验资完成后,不得抽逃出资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