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独资股东
⑴ 一个人的有限公司,自然人独资。没有股东。还需要提交股东协议到工商吗
不需要的!
⑵ 自然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增加股东吗
不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五十七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十八条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2)自然人独资股东扩展阅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九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第六十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
第六十一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六十二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六十三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节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
第六十四条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⑶ 自然人独资 股东私下的协议有效吗
有效。
不在工商网显示的股东为隐名股东。
公司法司法解释3
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六条 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处理。
名义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实际出资人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七条 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名义股东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后,向实际出资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⑷ 自然人独资公司股东会决议怎么写谢谢
自然人独资的有限公司不能召开股东会,需要提交的是股东决定。参考模板为:股东XXX单独投资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决定委派XXX担任本公司的首届执行董事,任期 年;委派XXX担任公司监事,任期 年。制定并通过公司《章程》,附同意通过的公司《章程》。
股东: (自然人签字):
20XX年XX月XX日(与章程一致)
经理任职文件
经XX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决定,聘任 担任xx有限公司经理。
签字:(执行董事签字)
201X年 月 日(日期为打印,与章程、股东决定一致)
⑸ 个人独资企业为什么会有股东
独资企业只有一个股东。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根据该法规定,个人独资在没有办理变更企业性质(要重新办理为合伙企业)是不能增加股东。
⑹ 自然人独资企业的股东问题
个人独资企业不具复有法人资格制,不知道这企业是怎么通过注册的。
最可能的就是这是一个一人公司。那么就有了股东和法人代表。一般来说一人公司,出资人也就是唯一的股东,他可以雇佣人来进行公司的管理和运作,那么这个管理人就作为公司的法人代表。所有权和运营权分离。
个人独资企业也可以雇佣人进行管理,实现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但是没有股东和法人代表。也有可能这些名称只是对外所称的名号而已,听起来气派一些。
⑺ 公司注册只有一个股东一个老板应该是写自然人投资还是自然人独资
登记部门会认定是自然人独资,即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并且自然人只能注册一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以后再也不能注册此类公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