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不设董事会
『壹』 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有什么区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章第三节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股份公司的总经理是董事会聘任的,对董事会负责,在董事会的授权下,执行董事会的战略决策,实现董事会制定的企业经营目标。总经理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公司日常业务的经营管理,经董事会授权,对外签订合同和处理业务;组织经营管理班子,提出任免副总经理、总经济师、总工程师及部门经理等高级职员的人选,并报董事会批准;定期向董事会报告业务情况,向董事会提交年度报告及各种报表、计划、方案,包括经营计划、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九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股份有限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法第四十九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经理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经理。
『贰』 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吗
《公司法》规定如下:
第98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第108条: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第117条: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综上所述,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叁』 有限公司的可以不设董事会吗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第五十条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依据第24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在50这个数字内考量,一般至少股东人数在25以上,才能视为股东人数较多,而股东人数在25以下,都应视为“股东人数较少”。
(3)股东大会不设董事会扩展阅读:
认定公司是否属于“规模较小”,虽然《公司法》没有具体规定,但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2003年2月19日制订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中对中小企业的标准给予了明确的界定,足以参考。
《公司法》中的公司“规模较小”至少应符合《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中关于中小型企业的界定标准。
根据《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第4条的规定,工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20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为40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3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资产总额4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建筑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30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40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6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资产总额4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住宿和餐饮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800人以下,或销售额15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4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肆』 所有的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都必须设立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吗
是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九十八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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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条:
第四十九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十条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伍』 董事会是每个公司必设立的吗还有什么股东大会是不是只针对上市公司和股份制才开的
不是的。
公司分为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
股份公司中才有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
在有限公版司中,董事会不是必权须设立的,不设董事会的公司,可以设立执行董事一名。
股东转让股权的时候,按照公司法第71条的规定转让。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有限公司中,可以有股东会。
而在股份公司中,董事会是必须设立的。股东大会是必须设立的。跟股份公司上市还是非上市没有关系。
『陆』 可不可以只设董事会,不设股东会
一般情况下不能不设股东会。
一、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修改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由于一人公司只有一名股东,因此不设股东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十一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柒』 有限公司可以不设股东会,把董事会作为权力机构吗
有限公司不设股东会是不行的。
董事会是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就是权力机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
董事会是
股份公司的权力机构,企业的法定代表。又称管理委员会、执行委员会。由两个以上的董事组成。除法律和章程规定应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力之外,其他事项均可由董事会决定。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向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的义务主要是:制作和保存董事会的议事录,备置公司章程和各种簿册,及时向股东大会报告资本的盈亏情况和在公司资不抵债时向有关机关申请破产等。
股份公司成立以后,董事会就作为一个稳定的机构而产生。董事会的成员可以按章程规定随时任免,但董事会本身不能撤销,也不能停止活动。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重要的决策和管理机构,公司的事务和业务均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由董事会选出的董事长、常务董事具体执行。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
3、决定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捌』 全资子公司不设股东会吗那设不设董事会呀
全资子公司 就是公司法上所说的 一人公司,一人公司可以不设股东会,也可以不设置董事会。由股东一人决策,子公司的股东是母公司,就由母公司决策。但所有决策必须书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