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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登记时间

发布时间: 2021-03-06 18:37:02

❶ 网上注册公司时的设立登记里面的股东大会决议时间怎么写,显示不能晚于当前时间

申请表、委托书和决议的时间可以是同一天,可以是申请当天或是前一两天的日期

❷ 股权登记日与登记时间的区别

股权登记日:是在上市公司持有某股股票的股东,具有参加股东大会的资格,具有分派股利或进行配股权利的登记截止日期。通常该日称为股权登记日或R日,第二日(除权日)及以后你就可以任意卖你的股票以及送的股票。而在股权登记日收盘后持有该股股票的投资者没有参加股东大会的资格,不能享受分红配股的权利。
登记时间:是通知具有参加股东大会资格的股东,欲参加股东大会需要提前登记的时间。
很多股民因为不去参加股东大会,所以错误的以为这是年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这是误解。

❸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是什么意思

股权登记日是指董事会规定的登记有权领取股利的股东名单的截止日期,股权登记日通常在股利宣告日的两周以后,在股权登记日拥有公司股票的人能够分得股利。

股权登记日后的下一个交易日就是除权日或除息日,这一天购入该公司股票的股东不再享有公司此次分红配股。
所以,如果投资者想得到一家上市公司的分红、配股权,就必须弄清这家公司的股权登记日在哪一天,否则就会失去分红、配股的机会。

(3)股东大会登记时间扩展阅读:

股权登记的主要内容

股权登记日是在上市公司分派股利或进行配股时规定一个日期。在此日期收盘前的股票为“含权股票”或“含息股票”,即有权领取股利的股东有资格登记截止日期。只有在股权登记日收盘前在公司股东名册上登记的股东,才有权分享股利。

在该日收盘后持有该股股票的投资者没有享受分红配股的权利,通常该日称为登记日或R日,在登记日下午收盘时(下午3点钟)持有该公司的股票就由券商系统自动帮你登记。

交易所在该日收盘之后将认真核对有关资料,对享受分红配股权利的投资者进行核对后登记,全部过程均由交易所主机自动完成,而不需要投资者去办理登记手续,这也是证券无纸化交易的一个优点。股权登记日当天收盘前买入股票,可以享受分红派息。

❹ 怎么知道股权登记日是哪天

你好,股权登记日在股东大会后公布
上市公司一般先出年报,再股东大会,然后股权登记日。在股票查看软件中,都有年报、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相关信息。
股权登记日是指上市公司在送股、派息或配股或召开股东大会的时候,需要定出某一天,界定哪些主体可以参加分红、参与配股或具有投票权利,定出的这一天。
在股权登记日这一天仍持有或买进该公司的股票的投资者是可以享有此次分红或参与此次配股的股东,这部分股东名册由证券登记公司统计在册,届时将所应送的红股、现金红利或者配股权自动划到这部分股东的帐上,登记日次日起卖出这部分股票仍享有以上送配权利。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规定: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中第十八条:“股东大会通知中应当列明会议时间、地点,并确定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于7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据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最晚应定于股东大会召开前第七个工作日。此外,由于股权登记日当天的名册最早只能在下一工作日出具。即股权登记日应定在T-1至T-7之间(T为股东大会召开日)。
股权登记
股权登记日后的下一个交易日就是除权日或除息日,这一天购入该公司股票的股东不再享有公司此次分红配股。因此,如果投资者想得到一家上市公司的分红、配股权,就必须弄清这家公司的股权登记日在哪一天,否则就会失去分红、配股的机会。
例:如果4月2号是股权登记日,请问我在4月2号当天才买入的股票能分红吗?
股权登记日之前持有的股票,就能得到赠送的分红。股权登记日收盘后,假如第二天卖掉了,也能得到赠送的分红。总之,只要你在股权登记日收盘的时刻拥有该公司的股票,你就能被券商系统登记,在次日就可以得到分红。
本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作出决策。

❺ 股东会决议时间和工商登记时间可以是同一天吗

可以是也可以不是

❻ 什么时间进行股权登记

上市公司在送股、派息或配股或召开股东大会的时候,需要定出某一天,界定哪些主体可以参加分红、参与配股或具有投票权利,定出的这一天就是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是在上市公司分派股利或进行配股时规定一个日期。而且在股权登记日这一天收盘时仍持有或买进该公司的股票的投资者是可以享有此次分红或参与此次配股或参加此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这部分股东名册由证券登记公司统计在案,届时将所应送的红股、现金红利或者配股权划到这部分股东的帐上。
关于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有关规定如下:
1、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中第十八条:“股东大会通知中应当列明会议时间、地点,并确定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于7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据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最晚应定于股东大会召开前第七个工作日。此外,由于股权登记日当天的名册最早只能在下一工作日出具。即股权登记日应定在T-1至T-7之间(T为股东大会召开日)。
2、《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第十三条:“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两个交易日前,向信息公司提供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股东数据,包括股东姓名或名称、股东账号、持股数量等内容。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之间应当至少间隔两个交易日。”即股权登记日不应晚于网络投票开始日前第三个交易日,即T-3日。第十八条:“上市公司股东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的,可以登录本所互联网投票平台,并在办理股东身份认证后,参加网络投票。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即网络投票开始日为T日。
故沪市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得晚于股东大会召开日三天前。即股权登记日应定在T-3日至T-7日之间。
3、《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4年9月修订)》中第八条:“上市公司应当在网络投票首日的三个交易日前(不含当日)与信息公司签订协议,并提供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股东资料的电子数据,包括股东名称、股东账号、股份数量等内容。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之间应当至少间隔二个交易日。”即股权登记日不应晚于网络投票首日的三个交易日前(不含当日),即T-5日。第十三条:“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即网络投票开始日为T-1日。
故深市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得晚于股东大会召开日五天前。即股权登记日应定在T-5日至T-7日之间。
综上,参照上市公司,建议挂牌公司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定于T-3至T-7之间。例如,2015年3月18日召开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可以选择2015年3月13日(T-3日,3月14、15日为周六、周日,属于非工作日)至3月9日(T-7日)。反之,如果股权登记日定在2015年3月10日,则股东大会召开日建议安排在2015年3月13日至2015年3月19日之间。因此,挂牌公司向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发行人业务部申请查询股东名册时,可以在T-2日(可以查询T-3日及以前的名册)至T-6日(可以查询T-7日及以前的名册)进行查询(日期均按工作日计算)
以上就是经邦咨询根据你的提问给出的回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❼ 股东大会决议中可否确定权益登记日或权益分派完成的时间

给您一个案例参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04月1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禹浪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6名,持有表决权的股份22,061,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5.46%。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2,06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内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2,06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内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2,06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内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2,06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内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2,06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内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拟以2015年12月31日的股本3,369.9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股本10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为6739.8万股。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2,06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内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内容: 1、将《公司章程》的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369.9万元”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739.8万元”。 2、将《公司章程》的第十七条“公司股份总数为3,369.9万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壹元”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6,739.8万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壹元”。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2,06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内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内容:股东大会通过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后,董事会将在股东大会结束后的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2,06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内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对河南约克动漫影视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请参见公司2016年3月24日披露的公告《关于对河南约克动漫影视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8,64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回避表决情况:股东宋定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宋刚(实际控制人)回避表决本议案。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行业分类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目前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015年年度财务报表显示公司动漫类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超过50%,符合公司向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行业转变的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2,06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内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王晓松、吴则涛 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河南约克动漫影视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约克动漫影视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约克动漫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8

❽ 网上注册公司设计登记时股东大会决议时间不能晚于当前时间是怎么回事 应该填那个时间

公司法
第一百零二条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股东大会不得对前两款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将股票交存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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