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股东
1. 什么叫做控股股东
根据来《公司法》第源216条(二)的规定: 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2. 公司人事任命需要全体股东同意吗
根据相关规定,或者全体股东举手表决
3. 公务员能当公司股东么
《公司法》第58条规定:“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专理。”2005年修订的新《公司属法》虽然已经删去了该规定,但是《公务员法》第53条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第42条:“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公务员当股东属于从事营利性活动,为法律所禁止,因此,公务员不能当股东,也不能在公司里兼职当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或经理等。
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国家工作人员不是公务员,不受上述限制。
4. 董事会成员都是股东吗
第一有限责任公司,第一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不是由公司章程直接产生,公司章程只是规定其产生的办法。第二一个有效的公司章程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必须要有董事长的产生方式。第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的方法,通常有两种:第一直接投票法,即每一股份对于某一个董事只有一个表决权。优点在于程序简单,充分体现了资本多数决原则,有利于大股东对公司的控制。缺点在于,持有半数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控制董事的选任,使董事会成为控股股东的“一言堂”。第二 累积投票制,亦称集中投票制,即每一股份在选举董事时具有所欲选董事数的表决权。例如欲选4 名董事,持有30 股的股东,享有的表决权为120 个,可以将120 个表决权分别投向不同的候选人,也可以集中投向一个候选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一十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5. 公司法规定人事任免需要多少股东同意
这要看具体职位和公司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公司章程规定产生方式,公司章程由股东会制定,代表2/3以上表决权通过。监事产生方式也是由公司章程规定,至少有1/3监事是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经理、副经理由董事会聘任。
6. 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对公司的人事有没有任免的权利
1、从法律上说,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对公司的人事没有任免权利。因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大会,而不是大股东。如佛山照明,大股东在每次董事会换届中只提名两个不参与日常管理的董事候选人,由股东大会通过,更不要说对公司的人事任免。
2、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大股东与其他主要股东的持股比例拉开很多,在股东大会有绝对的话语权,完全可以通过正常的程序对公司的人事进行任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