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入股算股东吗
『壹』 借款与入股合伙有啥区别
合伙人和股东的区别:1、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同,合伙人与股东的区别在于:合伙人适用于回《合伙企业法答》。股东适用于《公司法》。2、身份不同,合伙人是依照《合伙企业法》成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即非法人组织的投资人;股东是依照《公司法》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即独立法人单位的投资人(股东名册置备于公司,进行工商登记)。3、出资不同,普通合伙人除了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财产出资之外,也可以用劳务出资。股东是不允许用劳务出资的。4、责任形式不同,合伙企业因不具备法人资格,故也就没有独立的责任能力,故普通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于公司,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的企业财产权,并以公司自己所有的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仅在出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
『贰』 投资入股,公司的借款是否计算入公司的实际股本的
我是注会权威的回答你 记得把分给我
1
借款肯定不是能算作股本
2
你应该投的钱是你和别人协商的结果,如果高于注册资本占有的份额就是溢价,低于就是折价,但是出于资金安全的考虑,你可以看公司的总资产多少然后算份额,这样你就不会太吃亏
『叁』 5个人各借钱50万投资,之后另外四个人各拿自己两万元说入股,作为股东。。之后每年都有分红,而我没有
这事,如果是打官司,你赢的几率的确不大,首先你借出给他们投资,而你专也没说这钱以什么方属式还钱。也就是说,他们拿这个钱干什么不关你的事,只要能偿还给你,他们就不算违约。至于后面的话,不好枉加揣测,你可以找个律师聊聊。
『肆』 借款合同和入股协议的区别
前面是借款合同
后面是入股协议或者股东转让协议
借款合同,你可以到期要求对方还款,可以约定利息、违约金
入股协议或者股份转让协议,你就算公司股东,公司盈利按公司章程分红,赔钱按章程承担责任。将来想退出公司,要把自己的股份转让给其他股东,不一定能拿回本金
入股风险比你借钱给对方风险大很多,如果了解公司确实有赚钱能力,可以考虑入股
『伍』 跟朋友借钱做生意,看到生意好,朋友坚持以当初的借款作为入伙资金,也要求做股东,这样对吗
我觉得不要轻易去签什么合同,因为借钱是借钱,入股是入股,两码事,不要被他的强行搞晕了。当初他借钱给你,现在看着你生意好,就想趁机自己也赚钱,可以说他这个人有点不要脸,也不考虑你们的感受。如果真的不愿意叫他入股一起做的话,就经过其他合伙人的同意,尽快还给他钱财,并且跟他说,入股是入股,还钱是还钱,先把钱还给他再说,稳住他,等钱还上了,他再想入股就直接拒绝,这样你钱财也还了,就不会把他的钱还拿在手里任他摆布了,竟然3个股东,2个不同意,2:1 这结果已经出来了,既然没签订合同,那他就不算股东,你只要把当初跟他借钱的证据拿出来就可以了。按照我说的,想办法把钱还给他,跟他交情好的那个股东,分红按理说,不应该给,因为那个人又不是股东啊,如果跟他交情好的想给,就叫他自己给去,我想他也不愿意吧。题外话不多说,1,尽快想办法还钱,比如我上面说的,你可以说把钱先还给他,还钱是还钱,入股是入股,不要混在一起,然后再商量入股的事儿,这样骗取他的信任,把钱还了。2,如果铁定不想叫他入股,那就多还给他一部分利息,因为人家当初帮了你们,按理说欠人情,多给一些钱也是必要的。3,如果这个人真的是不要脸的那种,你就要当心被他报复,做好事后的准备,好好的跟另外一个不同意的股东商量,跟那个交情好的股东话不要说得太透,但是也要他参与,毕竟股东是你们三个人嘛,这样3对1,应该是可以解决的。你这个朋友,说真的,太不要脸了,见钱眼开,我觉得尽量敬而远之吧,但是不要轻易得罪他。祝好运
『陆』 如果你向对方借钱开公司,又怎样让对方入股
首先你要确定:对方是否想加入你的公司。如果加入,其实就是合伙,有好几种方式。
1、可以按你们的资本以出资比例算股东权重,年底分红也按此权重来。但若对方对加入你们的公司不是特别有意向,可以多给他一些股权。比如他实际出资了20%,给他30%的股权。但注意此时你就不是借他钱了,而是算他自己的钱进行了投资。
2、入股是有风险的,有可能赔有可能赚。如果对方不愿意承担风险加入,可以不算他股权,每月或每年给他一定比例的钱。
『柒』 借钱去投资入股一家企业合适吗
借钱入股风险较大,你首先要考虑这个项目的盈利能力是否能让你按时还款;一家公司的成立第一年能保本就算不错了。你还要考虑到如果这个公司在没有盈利的情况下,你该如何来还款;其次是股份的比例的问题 你要看你的资金占所有资金的比例和出人工的问题 如果是四个股东的话,你不参入经营的话 其他人参入的话 你能占到20%就不错了。
『捌』 股东可以用贷款作为对公司的出资吗
不属于虚假出资。我国《公司法》并没有限定股东必须以自有资金出资,只要股东按公司章程足额出资,无论股东资金是自有资金还是贷款或是其他合法来源,都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货款资金并非虚假出资。但是因为贷款是股东个人所为,所以应当由股东偿还,而不应由公司代为偿还,否则会侵害公司其他股东和拽劝人的利益,也会被认为是抽逃出资的行为。
相关法条——法律界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