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东提名董事
『壹』 公司法中对董事的提名是如何规定的
董事换届选举一般由股东提名,前一届董事会对该股东的提名形成决议,然后以董事会的名义提交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通常原董事会在将被提名名单提交股东会前,根据股东的持股比例、董事名额的分配情况等在股东之间进行协商,但这种内部酝酿,是公司控股股东及主要股东之间相互权利和利益的博弈,并不透明。《公司法》第103条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董事。
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要选举产生公司董事,首先需要提名候选人。对于独立董事提名,在《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已经有所规范,其中第四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但对非独立董事,如何提名目前却缺少明确规范,由于非独立董事其实把控上市公司发展方向、深度参与公司实际运作,因此他们的提名其实更加关乎上市公司的未来。
当然,为落实好《公司法》第四条规定的"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股东权利,
《公司法》103条第2款也间接赋予了股东对董事的提名权,规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向股东大会提出临时提案",股东可以根据该条规定,不经过公司董事会,以临时提案的方式向股东大会行使选举或更换董事的提名权。
但总体来看,目前董事提名缺乏法规制度规范,虽然《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明确规定,公司应当在章程中规定董事、监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以及累积投票制的相关事宜,但这种规定的规范层次太低,上市公司自主性较大,使得董事提名权主要受大股东控制。比如,有上市公司规定"在章程规定的人数范围内,按照拟选任的人数,由连续18个月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以上的股东,按持股比例提出4名非独立董事建议名单",这些"土政策"甚至违反了《公司法》103条的有关规定。
『贰』 请问一个公司创办人同时又是大股东可以自动成为董事会成员吗其他股东有无权否决这个创办人当董事
呵呵,明显公司法不熟。公司法规定,由股东各个股东按章程规定提名董事候选人人选,股东大会开会审议通过,董事候选人成为董事。然后董事们召开董事会,选举董事长。
公司创立召开首次股东会,即创立大会,一般由股份最多的股东(大股东)主持召开,各股东提名董事,然后开董事会选董事长等等。怎么保证大股东的人成为董事长呢?一般是在投资协议或章程中按占股份额规定董事人数,占股越多,提名董事人选越多,从而保证了,一般情况下,大股东的人,能成为董事长。
『叁』 某公司大股东推选A某为公司董事候选人,那么在股东会选举A某为董事时,对A某的表决,该大股东需要回避吗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公司的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股份公司的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因此,在股东会选举A某为董事时,对A某的表决,该大股东不需要回避。
『肆』 董事、监事由谁提名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候选人名单是以提案形式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因此,应当是有权向股东大会提交提案的股东或董事会具有相应的提名权利。上市公司章程中明确提名的具体方式和程序,但应注意遵守其他法规以及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监事的提名只能股东和监事会吧董事会不能提案选举某监事吧
『伍』 控股股东能不能直接任命董事会成员
第一有限责任公司,第一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不是由公司章程直接产生,公司章程只是规定其产生的办法。第二一个有效的公司章程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必须要有董事长的产生方式。第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的方法,通常有两种:第一直接投票法,即每一股份对于某一个董事只有一个表决权。优点在于程序简单,充分体现了资本多数决原则,有利于大股东对公司的控制。缺点在于,持有半数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控制董事的选任,使董事会成为控股股东的“一言堂”。第二 累积投票制,亦称集中投票制,即每一股份在选举董事时具有所欲选董事数的表决权。例如欲选4 名董事,持有30 股的股东,享有的表决权为120 个,可以将120 个表决权分别投向不同的候选人,也可以集中投向一个候选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一十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