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对公司的盈利
㈠ 股份公司的盈利分配是怎样的
分三部分:公积金、债权人利息、股东股息
首先,应从公司盈利中提取一部分公积金。公积金主要用于弥补公司意外亏损,扩大生产规模和经营范围,巩固公司财政基础。
公积金提取之后,剩下的盈利部分则用于支付债权人的利息和股东的股利,由于公司对债权人必须按期定额支付利息,因此这部分提取比例由利息率决定,比较固定。在公司盈利中用于支付股东股利的部分则不固定,它是由公司盈利总额及上述扣除款项的多少决定的,盈利多,股利就可多分,否则就会减少,有时甚至没有。
㈡ 股东能否获得公司的盈利,要除权吗
有权利获得,能否获得则要看公司的分配方案。有分红才有除权,无分红是含权。
㈢ 公司怎样向股东分配利润
(一)利润分配,是将企业实现的净利润,按照国家财务制度规定的分配形式和分配顺序,在国家、企业和投资者之间进行的分配。利润分配的过程与结果,是关系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护,企业能否长期、稳定发展的重要问题,为此,企业必须加强利润分配的管理和核算。
(二)利润分配的确认目前,企业实现净利润的分配,采取向投资人支付股利(或利润)的形式以考核企业对投资人的经济责任,采取提取盈余公积金的形式以鼓励企业的不断发展,采取提取公益金的形式以鼓励职工多做贡献,以提高职工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显然,企业实现净利润的分配是处理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特定方面,利润分配的实质是国家、投资者、企业和企业内部职工之间的利益分配。
因此,企业利润分配的主体一般有国家、投资者、企业和企业内部职工;利润分配的对象主要是企业实现的净利润;利润分配的时间即确认利润分配的时间是利润分配义务发生的时间和企业作出决定向内向外分配利润的时间。
(三)利润分配的顺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企业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一般应按照下列内容、顺序和金额进行分配:(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税后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转增资本金。但转增资本金后留存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2)提取法定公益金。根据《公司法》规定,法定公益金按税后利润的5~10%提取。提取的公益金用于企业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
(3)向投资人分配利润。企业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分配。
需要指出,不同所有制形式和经营形式的企业都应遵循上述分配顺序。但股份有限公司有其特殊性,股份有限公司在提取了法定盈余公积和法定公益金之后,应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支付优先股股利;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任意盈余公积金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提取和使用;支付普通股股利。
股份有限公司当年无利润时,不得向股东分配股利,但在用盈余公积金弥补亏损后,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可以按照不超过股票面值6%的比例用盈余公积金分配股利,在分配股利后,企业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册资本金的25%。
另外,企业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下一年度税前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5年内延续弥补;5年内不足弥补的,应当用税后利润弥补。企业发生的年度亏损以及超过用利润抵补期限的也可以用以前年度提取的盈余公积金弥补。
需要指出,企业以前年度亏损未弥补完,不得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不得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㈣ 公司年终利润如何分配给股东
我来回答:
1、假定税后利润为40万元,按照规定计提公积金和公益金后,就可以对股东分配利润了。如果计提公积金和公益金为6万(40*15%)后还有34万元。对股东分配利润多少,要经过企业董事会决定,假定分配给股东10万元,账务处理如下:
2、分配给股东的利润: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0万
贷:利润分配-分配给股东的利润10万
结转未付利润:
借:利润分配-分配给股东的利润10万
贷:应付股利(未付利润)10万
3、如果把分配给股东的利润兑现,要按照20%的比例缴纳个人所得税:
借:应付股利(未付利润)10万
贷: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2万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8万
特此回答!
㈤ 公司的净利润全部都是股东的吗
上市公司赚钱了,净利润不会全部分配给予股东!
1;利润会留下部分作为公司发展使用,留着公司做资本公积金或者弥补上年度亏损等等用途!
㈥ 公司利润怎么给员工和股东分配流程是怎么样的
公司利润分配流程:
先说下这个:企业盈利=营业收入-员工工资-
经营成本
-制作成本-其他抵扣项
1.先计算可分配利润=企业盈利-
企业所得税
2.提取
法定公积金
=可分配利润×10%
3.提取
任意公积金
=可分配利润×任意%,由
股东会
决定百分比
4.向股东分配利润:剩下的钱根据股份比例分配
员工工资=
底薪
(出勤+绩效)+涉及该员工的订单营业额×提成比例
解释绩效:指公司内部员工为公司所做的努力及贡献的收益,可以分为两个角度(员工的行为和员工的工作结果)
问题1:先向股东分配利润呢?还是先给员工发工资呢?
答:先给员工发工资,因为员工工资也算是公司经营成本,可以抵扣企业总盈利,进而减少企业所得税的扣除,间接增加公司可分配利润。
问题2:员工工资计入可分配利润吗?
答:不计入,因为员工工资算是公司经营成本,在计算公司可分配利润之前,已经把员工工资从计算企业盈利的环节抵扣了。
应用题
:一个员工为公司创造10000元业绩,员工底薪3000提成10%,成本
1000元
,企业所得税按20%,股东会决定提取任意公积金10%,公司两名股东比例分别是6:4,请问利润该怎么分配?
答:企业盈利:10000(营业额)-1000(材料或
进货成本
)-3000-10000×10%(员工提成)=5000元
可分配利润:5000-5000×20%(企业所得税)=4000元
提取法定和任意公积金后剩余:4000-4000×20%=3200元
向股东分配利润:A股东得到=3200×60%=1920元,B股东得到3200×40%=1280元。
所以最后:员工工资4000元,成本1000元,企业所得税1000元,公积金抽取800。
正所谓一顿操作
猛如虎
,一问工资两千五......不到!
㈦ 股东对公司收益的不满可以要求退股吗谢谢...
根据公司法规定,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退股后金额:所有者权益总额/实收资本*该股东持有的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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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企业的利润怎么才能分给股东
(一)利润分配,是将企业实现的净利润,按照国家财务制度规定的分配形式和分配顺序,在国家、企业和投资者之间进行的分配。利润分配的过程与结果,是关系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护,企业能否长期、稳定发展的重要问题,为此,企业必须加强利润分配的管理和核算。
(二)利润分配的确认目前,企业实现净利润的分配,采取向投资人支付股利(或利润)的形式以考核企业对投资人的经济责任,采取提取盈余公积金的形式以鼓励企业的不断发展,采取提取公益金的形式以鼓励职工多做贡献,以提高职工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显然,企业实现净利润的分配是处理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特定方面,利润分配的实质是国家、投资者、企业和企业内部职工之间的利益分配。
因此,企业利润分配的主体一般有国家、投资者、企业和企业内部职工;利润分配的对象主要是企业实现的净利润;利润分配的时间即确认利润分配的时间是利润分配义务发生的时间和企业作出决定向内向外分配利润的时间。
(三)利润分配的顺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企业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一般应按照下列内容、顺序和金额进行分配:(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税后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转增资本金。但转增资本金后留存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2)提取法定公益金。根据《公司法》规定,法定公益金按税后利润的5~10%提取。提取的公益金用于企业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
(3)向投资人分配利润。企业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分配。
需要指出,不同所有制形式和经营形式的企业都应遵循上述分配顺序。但股份有限公司有其特殊性,股份有限公司在提取了法定盈余公积和法定公益金之后,应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支付优先股股利;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任意盈余公积金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提取和使用;支付普通股股利。
股份有限公司当年无利润时,不得向股东分配股利,但在用盈余公积金弥补亏损后,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可以按照不超过股票面值6%的比例用盈余公积金分配股利,在分配股利后,企业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册资本金的25%。
另外,企业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下一年度税前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5年内延续弥补;5年内不足弥补的,应当用税后利润弥补。企业发生的年度亏损以及超过用利润抵补期限的也可以用以前年度提取的盈余公积金弥补。
需要指出,企业以前年度亏损未弥补完,不得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不得向投资者分配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