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更改股东
⑴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的流程步骤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在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申请时需要提供如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有限责任公司未就股东转让股权召开股东会的或者股东会决议未能由全体股东签署的,应当提交转让股权的股东就股权转让事项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其他股东的答复意见,其他股东未答复的,须提交拟转让股东的说明。
5、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7、公司章程修正案;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1)有限责任公司更改股东扩展阅读:
根据《企业登记程序规定》第十条规定,经对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审查,企业登记机关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
2、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但申请材料需要核实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同时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核实的事项、理由及时间。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由更正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告知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并决定不予受理。属于五日内告知的,应当收取材料并出具收到材料凭据。
5、不属于企业登记范畴或者不属于本机关登记管辖范围的事项,应当即时决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6、通过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参考资料:
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网络
⑵ 有限责任公司更改股东时是否需要全部股东本人亲自去办理
不需要全部股东本人亲自去办理,但需要全部股东签署一些文件,如委托书等。
⑶ 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时能否增加新股东
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同时引进新股东(股权转让或增资),实质上是两项业务合并一个步骤来完成。办理时,除了提供变更需要的一套资料外,还需要提供一套引入新股东的资料。法律上没有障碍,剩下的问题是沟通协调了。
⑷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增加变更股东以及持股比例怎么操作
就签订一个股权转让协议,里面标明转让A45%的股权给B。标记好价格就行了。
工商方面的性质就变了,不是自然人独资公司了,变成了两个股东的普通有限公司。
税务方面也要去变更一下。
⑸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公司名称变更怎么办理
股东名称变更了,也要到有限责任公司的工商去办理变更手续,然后到税务局去办税务,执照跟税务登记证是是不需要换证的,政府只是档案要变更一下。不变更法人或公司名称的话,组织机构代码证是不需要去变更的。
⑹ 公司怎么变更股东
1、按你所复说,你的“退出”制是无效的,公司一旦有债务或其他法律责任,你要承担股东(或合伙人)的应该有责任的;如果是有限公司,你作为股东只能以你出资的额度为限承担经济责任;如果是合伙企业,你虽然也以出资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但公司对社会要承担无限责任;2、你必须按公司章程的规定(合伙企业要按合伙协议规定),与公司或企业签定股权转让(或合伙人退伙协议);凭此要求企业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公司是变更股东,合伙企业是变更 合伙人);如果企业不愿意办理变更,你可以凭退伙协议去工商部门反映(或举报),如果怕得罪企业法人,你可以以匿名举报信形式向工商反映!按规定企业发生股东变更或合伙人退伙,要在一个月内到工商办理变更;
⑺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变更流程
您好:
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登记提交材料如下: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证明;企业提交名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事业法人、社团法人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准予变更的证明;自然人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
6.新股东或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变更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股东变更登记提交材料如下: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有限责任公司未就股东转让股权召开股东会的或者股东会决议未能由全体股东签署的,应当提交转让股权的股东就股权转让事项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其他股东的答复意见,其他股东未答复的,须提交拟转让股东的说明。
5.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由转让双方签署,股东或发起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或发起人加盖公章);
6.新老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7.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公司营业执照副本。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划转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书,无须提交第3、4项材料。公司变更股东,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按相应的提交材料规范提交相应的材料。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股东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