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r概念券商
1. cdr利好券商还是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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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cdr概念股有哪些世界
2018CDR概念股
首批入选通过CDR(中国存托股)回归国内股市的在美上市中概股——阿里巴巴、网络、京东、网易、微博、携程——全线飘红,除了携程,该公司由于第四季度业绩不及预期下跌了1.95%。
CDR将引发中国投资者疯狂追捧,帮助抬高这些公司在美股的估值。其中包括:蓝汛、宝尊电商、58同城、网易、阿里巴巴、第九城市、盛世乐居、500彩票网、寺库。
3. cdr概念股是什么意思
CDR指在一国证券市场流通的代表外国公司有价证券的可转让凭证。存托凭证一般代表公司股票,但有时也代表债券。CDR是解决两地的法律、两地监管的有效措施,有利于已上市、海外退市企业回A股上市。
有什么投资机会?
说明白了CDR是啥,我们股民最关心的莫过于这政策出来之后,能给我们带来哪些好处?财经会客厅给我大家分析一下。
第一,让我们股民有更多交易性机会。上面八家上市公司都属于中国领先高科技巨头,盈利能力都很不错,我们大A的股民也有机会参与一把(股价上涨、或者年终分红等等);
第二,国外资本市场相对成熟。A股股民可以多学习一下外资的操作模式,因为我大A总有一天会走向世界,早接触早受益;
第三,概念股可关注。我们目前还不知道这八家中概股能发行出多少存托凭证给中国,但A股的鲶鱼效应不可小视,相关概念股值得关注;在这里我要说明一点,我们选择概念股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要会辨别哪是真的相关概念股,哪些是曾热点的。
第四,分流资金。算是比较偏空的消息了,这些存托凭证会不会分流资金?这个你们自己考虑吧。
4. 证券公司cdr是什么意思
随着独角兽回归热的愈演愈烈,除了直接IPO和借壳上市,启用中国存托凭证,也就是CDR的呼声日高,这其实是一件新瓶装旧酒的事情,因为它脱胎于美国存托凭证ADR,算是给海外上市的中国独角兽们,一个体面的回家仪式。
存托凭证发明人是美国人J.P摩根,时间是1927年当时英国公司塞尔弗里奇的股票被市场看好,可惜地域差距,美国投资者想买就很不方便于是J.P摩根设立了一种美国存托凭证,使持有塞尔弗里奇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把股票交给摩根指定的,在美国与英国都有分支机构的一家银行,再由这家银行发出该股票的美国存托凭证。
说回到现在,CDR是中国境外上市的企业,将股份存放在托管机构后,在境内发行代表这些股份的凭证。这样一来,国内投资者获取新的投资品种和渠道,A股市场也能够吸引更多境外企业,国外投资者呢,他们也不吃亏,热钱涌进上市公司,手里的股票也会跟着涨不是。
参考ADR模式,CDR的交易过程可能是,国内投资者通过券商购买CDR,券商负责整个CDR流程的存券和托管,因此只有在境内外都已经运营比较成熟的券商,才能接下这票大单。
5. 股票入门:CDR概念股有哪些
CDR股票主要是小米、网络、阿里、京东、腾讯。
一些概念股图片:
现在CDR概念已经分化,强势的没有几只。后期还有一些机会,值得去关注。
6. CDR的股票有哪些
CDR的股票有很多,例如:
1、捷顺科技: 据捷顺科技公告,上海云鑫拟以现金出资2亿元人民币投资其全资子公司顺易通并成为战略投资者。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系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2、高伟达:2018年5月30日,高伟达公告,拟与蚂蚁金服全资子公司上海云鑫投资共同投资伟达金科,公司拟以现金6000万元及部分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占注册资本的35%。
3、合肥城建:控股股东兴泰控股通过参股建信信托,成为海南建银建信的间接股东,而海南建银建信正是蚂蚁金服的股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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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新股:
一、开户 包括股东帐户和资金帐户,根据交易所的规定,投资者在申购前必须先开户,沪市新股申购的证券帐户卡必须办理好指定交易,并在开户的证券部营业部存入足额的资金用以申购。
二、申购数量的规定 交易所对申购新股的每个帐户申购数量是有限制的。首先,申报下限上海是1000股,深圳是500股,上海认购必须是1000股或者其整数倍;深圳认购必须是500股或者其整数倍;其次申购有上限,具体在发行公告中有规定,委托时不能低于下限,也不能超过上限,否则被视为无效委托。
三、重复申购的规定 新股申购只能申购一次,并且不能撤单,重复申购除第一次有效外,其他均无效。
而且如果投资者误操作而导致新股重复申购,券商会重复冻结新股申购款,重复申购部分无效而且不能撤单,这样会造成投资者资金当天不能使用,只有等到当天收盘后,交易所将其作为无效委托处理,资金第二天回到投资者帐户内,投资者才能使用。
7. 百度cdr概念股有哪些
CDR就是那种在国外上市,又回国内A股市场上市的。
8. 企业发行的ADR(或CDR)股票有什么不同
ADR指美国存托凭证;CDR是指中国存托凭证
美国存托凭证(ADR)是一种在美国广为使用的适用于外国公司在美上市的解决方案。与发达国家资本市场具有多层次性一样,美国存托凭证这一交易品种自身也具有多层次性,它不但能应用于中石油、中石化这样的超大型优质公司,也同样可以应用于很多需要卖“原始股”骗钱维生的超小型垃圾公司。
CDR是Chinese Depository Receipt(中国存托凭证)的首字缩写。CDR是指在境外上市公司将部分已发行上市的股票托管在当地保管银行,由中国境内的存托银行发行、在境内A股市场上市、以人民币交易结算、供国内投资者买卖的投资凭证。但是,CDR并不是IPO(首次证券发行)的概念。
区别:
1、股票(证券-国外)销售只限于国内(中国、英国、德国等等)
优点:股东享有投票权、公司被收购时的否决权(投票形式)。
弊端:中国股民无法投资在外地上市的中国企业。(CDR)
2、对发行股票的企业而言:ADR/GDR
让中国股民能够分享在外地上市的中国企业的成功(GDR)。
优点:免去了当地严格的监管,只需按时呈报报表,适时公布企业信息;打响公司的国际知名度(ADR)。
弊端:通过金融中介公司存托、处理。有固定的手续费、管理费。
3、在当地上市(证券-NASDAQ/NYSE/HKEX)
优点:享有如同在当地上市的流通量;集资渠道容易。
弊端:申请上市的条件比较苛刻(NASDAQ/NYSE与ADR相比);面临严格的会计审计。
总的来说,ADR/GDR购买时,基本与股票无异,流通量大,买卖手续简单。可通过本地市场购买,无需往外地投资或通过金融中介公司投资,也避免了买卖外汇的环节。买卖时间根据本地证券交易所的时间买卖。但没有股东的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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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托凭证(Depository Receipts,简称DR〕,又称存券收据或存股证。是指在一国证券市场流通的代表外国公司有价证券的可转让凭证,属公司融资业务范畴的金融衍生工具。存托凭证一般代表公司股票,但有时也代表债券。1927年,美国人J.P摩根为了方便美国人投资英国的股票发明了存托凭证。
以股票为例,存托凭证是这样产生的:某国的某一公司为使其股票在外国流通,就将一定数额的股票,委托某一中间机构(通常为一银行,称为保管银行或受托银行)保管,由保管银行通知外国的存托银行在当地发行代表该股份的存托凭证,之后存托凭证便开始在外国证券交易所或柜台市场交易。存托凭证的当事人,在国内有发行公司、保管机构,在国外有存托银行、证券承销商及投资人。从投资人的角度来说,存托凭证是由存托银行发行的几种可转让股票凭证,证明定数额的某外国公司股票已寄存在该银行在外国的保管机构,而凭证的持有人实际上是寄存股票的所有人,其所有的权力与原股票持有人相同。存托凭证一般代表公司股票,但有时也代表债券。
9. CDR头部券商有哪些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几家中字头券商处了解到,监管层近期已在同市场机构一起研究以CDR制度承接BATJ等优质海外上市中概股回归国内资本市场的可能性。
全国两会期间,资本市场支持新经济和独角兽企业上市的新闻以及监管层的表态不绝于耳,其中包括了将此前优质赴海外上市的新经济龙头公司迎回国内市场。
3月5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几家中字头券商处了解到,监管层近期已在同市场机构一起研究以CDR[中国存托凭证,在境外(包括中国香港)上市公司将部分已发行上市的股票托管在当地保管银行,由中国境内的存托银行发行、在境内A股市场上市、以人民币交易结算、供国内投资者买卖的投资凭证,从而实现股票的异地买卖]制度承接BATJ等优质海外上市中概股回归国内资本市场的可能性。
此前的2月28日,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360”)在上交所召开重组更名暨上市仪式,正式完成登陆A股的借壳之旅,这也被市场认为正式打破了2016年之后中概股回归A股的僵局。
“海外上市的公司如果私有化退市再回国内重组或上市,无疑是不现实的,彼时360的体量已经很大了,而BATJ这些企业私有化的难度和耗费资金远在360之上,因此目前对于龙头中概股而言,已经不是VIE架构的问题,而是如何在成本最小的情况下完成回归国内资本市场。”一位中信证券投行部的人士3月5日同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交流时讲道。
在这一背景下,监管层酝酿超过10年以上时间的CDR再次启动。
全国政协委员、经济学家李稻葵在两会期间接受采访时也坦言:“吸引创新型企业回A股上市时,需要改变监管规则,目前通过发行CDR更符合实际。”
重启论证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CDR制度目前仍在研究论证阶段中。
“CDR的推出除了要考虑市场情况外,各部门的配合协调也十分关键,这并不是证监会一个部门就能单独完成的制度,包括央行、银监会等多部门都将参与其中。我认为,CDR要推出也要等到两会之后机构改革等事项确认之后,如果金融监管协调能够更进一步的话,CDR的推出或许会更快。”前述中信证券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事实上,CDR对于国内资本市场来说并不陌生,这项一直在研究中的制度已跨越了超过15个年头,其中早期国际版的方案中便有CDR的身影。
最近一次有关CDR的讨论,则来自于2016年6月21日央行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2015年报》,在该文件中,央行提出了考虑推出可转换股票存托凭证(CDR)的可能性。但时至今日,因为市场成熟度、波动性等因素的影响,CDR始终只是一项理论制度。
与此同时,CDR的反向产品也一直在推进当中,这便是D股。所谓的D股即注册在境内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德国法兰克福发行上市股票,其发行需经过中国和德国监管机构的审核和批准,上市和交易均采用德国股票市场的相关规则。
“也就是说D股是CDR在法兰克福交易所的类似产品,针对境内A股蓝筹上市公司,尤其是制造业及具有明确国际化战略的企业,而D股的研究推进对于CDR的研究论证工作也有良好的推动作用。”一位上交所相关人士表示。
三大挑战
不过,CDR制度的推出仍有三大难点:人民币目前无法自由兑换,监管分割以及管辖区法律适用问题。
首先是人民币目前尚无法自由兑换的问题。
“ADR(美国存托凭证运行)基础是ADR和基础股票可以随时互换互通。任何一个投资者在任何时候把ADR交付存托银行,就可以按ADR转换比率换得基础股票,反之亦然。然而,目前我国资本市场是封闭的,人民币在资本项目下不可自由兑换,这使得CDR将不与基础股票互通。这种情况下,海外证券市场和沪深证券市场是相互分割的,同种股票在境内外有可能形成同股不同价的混乱局面。这种局面很容易使得中国存托凭证成为投机炒作的工具。”一位段和段律师事务所从事境外上市的律师3月5日接受采访时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对此,3月5日,北京地区一家大型券商的投行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解决这一问题需要监管层的强力背书和推动,具体而言需设计一种机制,使境内资金能够在法律强力监管的前提下,可以向境外流出。而法律方面也应当部分禁止CDR的自由双向转换。在时机成熟时,实现基础股票与存托凭证的完全转换,或设计出一种既能实现监管目的又能实现基础股票与存托凭证自由转换的可行的制度。”
其次是监管分割的问题,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即使CDR制度顺利推出,BATJ等龙头中概股回归采用的也是两地上市流通的形式,因此异地监管,监管分割是监管层必须面对的问题。
“由于CDR是二级市场,一级市场仍在境外,这就造成CDR机制下被监管主体在境外而相关上市企业的业务在内地的分割局面。对于CDR 这种金融衍生工具,我们也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和监管经验。这对我国CDR的监管提出了挑战。”前述律师讲道。
而异地监管或监管分割又引发了第三项问题,即管辖区法律适用的问题。
“由于基础股票在香港及外国市场流通,而CDR 在内地市场发行和交易,我国与其它国家在证券法律上的规定又有所不同,这就不可避免地会造成我国与它国的司法管辖权冲突及相应的法律适用问题。根据传统的管辖理论,存托凭证中的合同纠纷仍然适用协议管辖优先的原则,如果没有成熟的安排,CDR很有可能会出现执法和监管的真空。”前述律师表示。
因此,就目前来看,CDR推出面临的几项问题解决起来都有一定难度,不过亦存有变通的空间。
“这次CDR能否推出,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监管层的决心。从美国的经验来看,该制度的推出不仅可以迎回中概股,未来其他国家的上市公司也可以在国内资本市场发行流通的股份。”3月5日,华泰证券沪上地区的一位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