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退股债务问题
A. 有关公司股东退股导致的债务纠纷问题
三人出次成立的有限公司,两人都退股了?
B. 关于股东退股的经济纠纷
你好,就您提出的两个问题回答如下:
一、 关于C股东退出的处理方式
C股东退出在本案中有两个方式:
方式一:股权转让
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是指C股东将他持有的公司股权转让给其他人,可以是大股东Y,也可以是其他人。这种处理方式是受让C股东股权的人向C支付股权转让款,C股东前往工商局办理股权变更手续。而股权转让款的确定是各方协商一致确定的,C股东获得股权转让款后,也就不存在退回C参股的钱的说法了(因为C已经获得股权转让款)。
但需要提醒你的是,如果是由大股东Y买下C股东的股权,则公司变成了Y持股100%的一人公司,而《公司法》对一人公司的注册资本金有最低限制,10万元。这一点,请转告你的朋友。
方式二:公司减资
公司减资的方式是指C股东退股,相应的公司注册资本金减少。从公司的账户中退换C公司3.5万元股款。这种方式的确定是程序复杂,工商局对于减资有详细复杂的流程,不推荐使用。可以参考《公司法》178条的规定“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关于C股东私自签约的问题
对于C股东私自签约的情况,可以有两种途径解决:
第一种:结合上述“股权转让”的方式,私下解决
由于C股东私自签约,钱款并未进入公司账户。因此,可以告知C股东,其已经违反《公司法》规定的对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和责任,若Y股东或者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C股东是需要承担责任的。可与C协商能否以较低的价格转让C股东持有的股份,Y股东承诺不追究C股东的责任。若双方都能接受这样的写上处置方案,则可以私下解决纠纷。
第二种:以公司名义起诉C股东
若各方不能就相关事宜协商一致,根据公司法《公司法》第149条,150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由于合同盖有公司公章,但钱款未进入公司,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可以以公司的名义(作为原告)起诉C股东,要求负责这个项目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C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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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股东退股是否要承担债务
需要承担退股前的债务。
如未在退股前签订退股协议,则将承担债务责任的风险。签订了退股协议,则无需承担债务。
退股协议是退股人请求公司到工商局进行变更登记的书面依据,也是公司进行变更登记的必要文件。退股协议是指在公司存续期间,股东基于特定事由退出公司,不再享有股东权益而同公司签订的协议。
没有退股协议书,股东不能退出公司,或者会被视为没有退出公司,退股之后公司发生的新债务,债权人仍会向退股人主张债务;没有退股协议书,股权转让之前所产生的债务,退股人仍将会承担赔偿责任。
确认股东退出公司,不再承担退股后公司所产生的债务,保障退股人的权益;股东将股权转让给他人,退股人不再承担退股前公司所负债务。
因为股权转让,不减少注册资本而进行的退股,无需进行清算,股东之间进行协商,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即可;单纯因为股东申请的退股,必须符合法定条件才可以。
(3)股东退股债务问题扩展阅读:
一、股东退股法律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必须符合《公司法》所规定的股东申请退股的三种法定情形。《公司法》第七十五条确认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退股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股东退股的限制
公司体系是个复杂的利益系统,各公司参与人之间的利益休戚相关,任何一方利益的变动都会影响到其他参与主体的利益。股东退股会产生公司资本减少的客观后果,公司资本的减少使公司的偿债能力下降,从而影响到公司债权人的清偿。
如果股东和公司串通一气,通过股东退股逃避债务,还会构成对公司债权人的侵权。因此,必须对股东退股做出必要的限制。
第一,公司负债大于资产的情况下,退股股东应当提供担保。当公司的债务不能清偿时,退股的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部分承担清偿责任。
第二,公司收购价格不能超出公司的净资产,否则,公司的债权人的利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失。
第三,股东退股应当履行公示程序,按照公司减资的程序,通知或者公告公司的债权人,债权人不同意股东退股的,公司应当清偿其债务,然后继续进行退股工作。这防止股东和股东或公司串通起来逃避公司债务的重要防范措施。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_公司法
网络_股东退股
D. 股东对退股之前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吗
是的,股东对退股之前的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E. 股东退股问题
退股首先看合伙协议中的约定怎么写的,通常都是退股就按照退股的时候公司的净资产乘以所占股份百分比拿回投资款。
公司的净资产=总资产-总负债
净资产越高就等于你老板拿回的钱越多。老板叫你去看帐,你就要去看看哪些账令公司净资产减少了,是不是合理,是不是有作假嫌疑,之前的亏损是不是合理,亏损产生的原因是什么。。。。
要看的东西太多了,有点儿会计的底子你才能看得懂,要不就是浪费时间。
F. 关于股东退股如何利润和剩余债权债务如何分配
可以将利润、债权、债务等的数据合并后,打个8~9折退股!当然,也可以打专得更低甚至只是开一属张白条给该股东!因为,企业当前并不是无法生产运营!是其自己要求退出!如果直接拔付其的股本本金,则有可能导致企业无法再正常运作!因此,可以当其违约而不退!(全体股东通过结算付清该股东款项的例外!)
G. 股东中途退股在任期间产生的债务怎么清算或者偿还
你好,首先你的店不是公司制,而是合伙制,所以你们三个人是合伙人而不是股东,股东是公司制特定的称谓,你的专卖店属于合伙企业。
根据我国新修订的《合伙企业法》第五节第40条等的相关规定,合伙人要退出合伙关系,必须承担合伙企业的债务,所以他必须承担。
再者,根据你们三个签的合伙协议,退还30%不违反法律强制性和禁止性规定,可以产生法律效力。
如果对方赖着不给,那么取法院起诉,由于这个案子简单不复杂,所以一般会以简易程序审理,诉讼费用不高。
如果能调解结案,那么诉讼费用减半收取。
仅供参考^_^
H. 股东退股后还要不要承担退股前的债务
需要承担退股前的债务。如未在退股前签订退股协议,则将承担债务责任的风险。签订了退股协议,则无需承担债务。
股东的退股只能是向其他股东转让股份而不能直接向将股份退还给公司。既然股东的退股是向其他股东转让股份,那么这个股权的价格应当是根据公司的净资产或者资产评估价值来确定股份的转让价格,所以,这个股份价格应该是考虑了公司的利润或者是亏损,这个里面包括公司的负债。如果公司的债务太多,那么公司的股份所包含的净资产就很少,转让的价格必然就低。因此,股权转让价格应与股权价值相对应。股东退股前,股东之间应该考虑负债的问题;
因为股权转让,不减少注册资本而进行的退股,无需进行清算,股东之间进行协商,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即可;单纯因为股东申请的退股,必须符合法定条件才可以。
法定条件:
a. 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b. 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c.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股东对以上任一决议投反对票的可以请求公司收购其股权,退出公司。
代公司制度的基础就是有限责任原则,即公司的债务由公司负担,股东只需要以其出资为限向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如果是合伙企业的合伙人退伙的,仍然是需要承担合伙企业的债务的。
I. 股东退股前如何避免公司被其他股东搞负债
股东退股前避免公司被其他股东做手脚,
要加强对公司特别是财务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