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资产管理计划安全性
① 券商的限定性和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有什么不同
这两个之间的差异,大概说说: 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应当主要用于投资国债、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债券、其他信用度高且流动性强的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 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可以投资于业绩优良、成长性高、流动性强的股票等权益类证券以及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资产,但投资额度不得超过该计划资产净值的百分之二十,并应当遵循分散投资风险的原则。 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范围由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约定,不受前款规定限制。差不多这么多
② 券商资产管理计划风险大么
要看具体的投资标的,固定收益类的风险相对小些。
③ 券商,银行,基金所有的理财产品有什么区别安全性又有什么不同
④ 资产管理业务的风险在哪几个方面
【证券从业证考讯】
资产管理业务的风险及其控制
(一)资产管理业务的风险
1.合规风险
2.市场风险
3.经营风险
4.管理风险(二)资产管理业务风险的控制
1.证券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应当在资产管理合同申明确规定,由客户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2.证券公司应当向客户如实披露其资产管理业务资质、管理能力和业绩等情况,并应当充分揭示市场风险、证券公司因丧失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给客户带来的法律风险,以及其他投资风险。
证券公司向客户介绍投资收益预期,必须恪守诚信原则,提供充分合理的依据,并以书面方式特别声明:所述预期仅供客户参考,不构成证券公司保证客户资产本金不受损失或者取得最低投资收益的承诺。
3.在签订资产管理合同之前,证券公司应当了解客户的资产与收入状况、风险承受能力以及投资偏好等基本情况;客户应当如实提供相关信息。
证券公司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应当对客户的条件和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推广范围进行明确界定;参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客户应当具备相应的金融投资经验和风险承受能力。
4.客户应当对其资产来源及用途的合法性做出承诺
5.证券公司及其他推广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使客户详尽了解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特性、风险等情况及客户的权利、义务,但不得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及其他公共媒体推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6.证券公司应当至少每3个月向客户提供一次准确、完整的资产管理报告,对报告期内客户资产的配置状况、价值变动等情况做出详细说明。
7.证券公司办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应当保证客户资产与其自有资产、不同客户的资产相互独立,对不同客户的资产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8.证券公司办理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应当保证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与其自有资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与其他客户的资产、不同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资产相互独立,单独设置账户、独立校算、分账管理。
⑤ 关于证券公司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还是有几项不同的:
a、管理主体不同。
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的主体是依法设立并经监管部门核准可以从事此项业务的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主体是依法成立的基金管理公司。
b、行为规范不同。
证券公司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开展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应当基于集合资产管理合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试行办法》的规定进行。证券投资基金的设立和运作则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进行。
c、市场定位和客户群体不同。
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面向具有一定投资经验和风险承担能力的特定投资者,而证券投资基金则主要面向广大的公众投资者。《试行办法》明确规定,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接受单个客户的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5万元;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接受单个客户的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10万元。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参与客户数量没有限制,而是由市场来决定和调节。
d、推广方式不同。
与证券投资基金不同,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不得公开销售或推广。根据《试行办法》的规定,证券公司及推广机构不得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及其他公共媒体推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同时,参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客户,应当已经是有关证券公司或推广机构的客户。
总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与证券投资基金虽然都属于资产管理业务类型,但是相互之间有明显的差异,在业务开展上有很强的互补性,可以满足不同投资者的投资偏好,共同推动我国金融市场中资产管理业务的发展。希望能帮到你
⑥ 券商集合理财产品风险大吗
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的安全性一般要优于基金,因为集合理财可以“隐性保本”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一般在合同中规定收益分配比例和亏损承担责任,而不同的产品有不同的合同,一般情况下亏损是由投资者全部承担,而券商可以以自有资产购买一定比例本公司开发的集合产品,并可在有关协议中约定,当投资出现亏损时,证券公司投入的资金将优先用来弥补该公司其他购买人的损失。
希望能帮助到你,望采纳。新年快乐。
⑦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有风险吗
风险包括:
1、市场风险
证券市场价格因受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波动,将对集合计划资产产生潜在风险,主要包括:
(1)、政策风险
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股权分置改革等国家政策、制度、规定的变化对证券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导致市场价格波动,影响集合计划收益而产生风险。
(2)、经济周期风险
证券市场是国民经济的晴雨表,而经济运行具有周期性的特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将对证券市场和股票定价产生影响,从而产生风险。
(3)、利率风险
金融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股票市场及债券市场的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同时直接影响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利润水平。集合计划投资于股票和债券,收益水平会受到利率变化的影响。
(4)、上市公司经营风险
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受多种因素影响,如市场、技术、竞争、管理、财务等都会导致公司盈利发生变化,从而导致股票定价与估值有偏差。
(5)、购买力风险
集合计划投资目的是委托人资产保值增值,如果发生通货膨胀,投资于证券所获得的收益可能会被通货膨胀抵消,从而影响投资者资产的保值增值。
2、信用风险
指集合计划在投资交易过程发生交收违约,或者集合计划所投资债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导致集合计划资产损失。
3、流动性风险
指集合计划相应资产不能迅速转变成现金以满足集合计划退出、清算要求的风险。
4、管理风险
在集合计划投资管理运作过程中,可能因管理人对经济形势和证券市场等判断有误、获取的信息不全等影响集合计划的收益水平。管理人和托管人的管理水平、管理手段和管理技术等对集合计划收益水平存在影响。
5、操作或技术风险
指相关当事人在业务各环节操作过程中,因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引致的风险,例如,越权违规交易、会计部门欺诈、交易错误、IT系统故障等风险。
6、合规性风险
指集合计划管理或运作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投资违反法规及有关规定等风险。
概念释义: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是集合客户的资产,由专业的投资者(券商)进行管理。
它是证券公司针对高端客户开发的理财服务创新产品,投资于产品约定的权益类或固定收益类投资产品的资产。
目前只有创新类证券公司有资格开展此项业务。创新类证券公司要求综合类券商的净资本要在8亿元以上,经纪类券商的净资本要在1亿元以上,可以在通过审批的前提下有资格从事各项创新活动。
⑧ 证券公司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与平常买的股票基金有什么不同
还是有几项不同的:
A、管理主体不同。
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的主体是依法设立并经监管部门核准可以从事此项业务的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主体是依法成立的基金管理公司。
B、行为规范不同。
证券公司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开展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应当基于集合资产管理合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试行办法》的规定进行。证券投资基金的设立和运作则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进行。
C、市场定位和客户群体不同。
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面向具有一定投资经验和风险承担能力的特定投资者,而证券投资基金则主要面向广大的公众投资者。《试行办法》明确规定,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接受单个客户的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5万元;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接受单个客户的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10万元。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参与客户数量没有限制,而是由市场来决定和调节。
D、推广方式不同。
与证券投资基金不同,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不得公开销售或推广。根据《试行办法》的规定,证券公司及推广机构不得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及其他公共媒体推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同时,参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客户,应当已经是有关证券公司或推广机构的客户。
总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与证券投资基金虽然都属于资产管理业务类型,但是相互之间有明显的差异,在业务开展上有很强的互补性,可以满足不同投资者的投资偏好,共同推动我国金融市场中资产管理业务的发展。希望能帮到你
⑨ 券商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券商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区别是什么
以前券商的资管计划分三种,定向资管计划(单一委托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分为大集合,小集合),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特殊约定而设立的,定义比较模糊,监管尺度较松)。
后来出台了新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依然保留,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的大集合归为公募基金牌照业务,也就是券商有公募牌照之后可以发大集合,小集合就是现在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者2-200人,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一度取消,在2014年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重新开闸之后,被监管定义为指定的SPV,改成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所以,现在券商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前身就是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是服从于企业资产证券化的监管范围,而且只有这一种用途,就是作为SPV而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