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欠款查封股东资产
A. 某公司欠我的钱,但公司的帐户上没有钱我可以要求法院查封,该公司法人及股东的个人帐户吗谢谢!
你说的法人应该是法人代表吧.法人代表不存在失踪的问题,因为他只是代表公司,所以你实质上的债务人还是这家公司.
如果是法人代表的身份,那么他就是以公司名义欠下的钱,既然是公司,那么银行一定有帐户和存款,所以应该可以申请冻结.
如果他是已私人的名义欠下的钱,那么你只能要求以他自己的钱归还欠款而不能要求他家庭等的财产来归还.这种情况下,公司是不存在责任问题的.一旦他死亡或失踪,钱的确很难要回来.
如果是公司名义欠下的债务也只能通过公司资产偿还,与股东的私人资产没有关系,不能对股东强制执行.
你已经胜诉,也只能与法院协商对公司财产强制执行
B. 公司欠债法院有权查封股东资产吗
您好,大律师网 相关律师解释如下:
不知道这个公司是有限责任的还是无限责任的,如果是无限责任的合伙制公司,即使公司负债,在公司资不抵债的情况下,也是要连带追偿股东的个人财产的。
如果公司是有限责任形式的公司,那么,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资产,是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私有财产,在正常情况下是不能对公司股东的个人财产进行查封的,哪怕是公司资不抵债也是不可以的,公司股东是以出资额为限进行经宫的。除非法定代表人的某些个人行为步嫌违法,才会被法院查封的。
C. 欠钱人自己是单独公司法人,法院可以查封他的股权吗
1、法人个人欠款,但他有50%股份,不可以查封公司账户的。
2、公司财产是独立于股东个人财产的,如果是法人代表自己个人在外所欠货款,与公司无关,是不能查封公司账户的,但可以冻结法人代表的部分股权。
3、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属于企业法人,公司以其所有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而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也就是说,股东完成对公司的出资后,其所出资已经属于公司资产,股东个人拥有的只是与出资额相应的股份份额。
4、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D. 公司债务,股东股份部分查封,股东会成为被执行人吗
这个问题得分情况。如果股东实缴出资,且没有不是公司债务的保证人,股东的股份一般不会被查封的。具体情况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E. 法人个人欠款,但他有50%股份,可以查封公司帐户吗
不可以查封公司账户。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属于企业法人,公司以其所有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而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也就是说,股东完成对公司的出资后,其所出资已经属于公司资产,股东个人拥有的只是与出资额相应的股份份额。
所以,只要是属于个人债务,不管债务人是一般的股东还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不管其拥有公司多少的股份,债权人都只可以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可以向公司主张,当然也就不可以要求保全公司的财产,包括查封公司的账户。
但是,债权人可以要求法院将该债务人在该公司所拥有的股份进行保全。
《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F. 请问一下,股东欠债是不是可以查封公司所有账户,不管公司的死活吗
这肯定是不行得了。首先股东他只是属于这个企业的一部分。而真正的企业属于法人注册的。你封法人注删的企业肯定是不合法了。
G. 股东的个人债务,能否查封公司的帐户依据是什么
不能查封公司账户,可以冻结股东在公司内的分红。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独立的民事主体,股东出资成立公司后,公司的财产就与股东分离了。
H. 能否执行公司财产来偿还股东的个人债务
公司的财产是属于公司所有,不能用来清偿股东的债务。但是,股东享有的该公司的股权可以作为其财产进行评估、拍卖,就所得价款清偿股东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
1、第十三条作为被执行人的个人独资企业,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其投资人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作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该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
个体工商户的字号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该字号经营者的财产。
2、第十四条作为被执行人的合伙企业,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普通合伙人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作为被执行人的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有限合伙人为被执行人,在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第十五条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分支机构,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法人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法人直接管理的责任财产仍不能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该法人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
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直接管理的责任财产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该法人分支机构的财产。
4、第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法人分支机构以外的其他组织作为被执行人,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依法对该其他组织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主体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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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股东个人债务能否用其投资的公司资产清偿
吴某与陈某、吕某、甲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根据已经生效的民事法律判决书:陈某与甲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连带返还吴某借款并支付利息,吕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通过调查查询到,被执行人以机器设备作为出资,是案外人乙公司的股东,法院遂作出执行裁定书,查封了异议人(案外人)乙公司机器设备。
乙公司提出异议称:一、法院查封的财产是异议人公司的财产,不属于被执行人陈某、吕某的个人财产;二、申请执行人吴某与被执行人陈某、吕某系民间借贷纠纷,与异议人公司无关;三、股东个人债务不能用其投资的公司的资产来清偿。请求法院解除对机器设备的查封。
[析案]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属于企业法人,公司以其所有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而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如果以动产作为出资,股东完成对公司的出资后,其所出资已经属于公司资产,股东个人拥有的只是与出资额相对应的股份份额,也就是说,此时,你投资的公司资产已经不是你的财产,而属于公司。
因此,针对股东的个人债务,不管股东出资的动产价值多少,债权人都只能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可以向公司主张,出资的动产作为公司财产,对本案而言属于案外人财产,法院无权查封。
I. 我是公司股东现有人起诉公司还款,法院能查封我的私人账户吗
看你的公司属于什么性质的,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那么一般不会的,只会根据股东的份额追究相关责任。
因为: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CO,LTD)。有限责任公司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