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什么是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东和无限售条件
Ⅰ 什么是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新增无限售股是相对于新增限售股而言的.
新增限售股是只大股东在年度分红时,以送股或资本金转增股本来回报股东的时候,自己所新增的股票,但是大股东限售股是在股权分置改革时承诺在规定时间内不通过交易所出售的股票数量,相应在该时间段内通过送转新增的股票也不能上市流通.
而新增无限售股是本来就在市场上流通,通过公司送转时得到的股份,可以自由在交易所流通.
例如:一家公司总股本有10股,其中大股东有5股限售股,散户和其他机构有5股,2006年公司以10送10回报股东,这样就变成,公司总股本变为20股,其中大股东有10股限售股,散户和其他机构有10股,而散户和其他机构手中就多了5股,这5股就是新增无限售股...
Ⅱ 无限售条件股股东和有限售条件股股东的意思
1、无限售条件的股东指:没有持限售股票(既没有出售限制的普通股票)的股东。
2、有限售条件股股东是指股份持有人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按承诺有转让限制的股份,包括因股权分置改革暂时锁定的股份、内部职工股、机构投资者配售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等。
有限售条件股份分类为:
1、国家持股,是指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机构或部门(如国有资产授权投资机构)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2、国有法人持股,是指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事业单位以及第一大股东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且国有股权比例合计超过50%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3、其他内资股,是指境内非国有及国有控股单位(包括民营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等)及境内自然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4、外资持股,是指境外股东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Ⅲ 什么是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东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
没有这个 没有必要吧
Ⅳ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区别
股改后,过去的法人股国家股都变成了流通股.去年股改时一部分承诺限制上市流通时间的流通股8.1后到期,可以上市交易. 要知道,在过去的股票发行中,流通股在总股本中占的数量比例是比较小的(30%左右),通过支付股改对价,原流通股也就是再增加了30%(按股改平均对价算,不是总股本增加30%). 因此从8.1开始大量的未上市流通股(限售流通股)开始进入二级市场.这部分流通股的成本(不算时间成本)是相当低的,有的几经分红相当于0成本,上市套现必须有人来接盘.
Ⅳ 什么是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增加了是不是好事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即流通股东。流通股东数量增加意味着筹码分散,不好。但如果显示有新进机构,是好事,因为基金介入一般是看好该股基本面。
Ⅵ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是什么意思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是指上市交易或转让受特定条件(如期限、数量等)限制的上市公司股份。
二、目前,我国证券市场中广义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主要包括:
1、上市公司发起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以及上市公司在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机构配售股。上市公司进行新股发行或股票增发时,将其发行股票数量中的一定比例配售给机构投资者,经过一定锁定期后,该部分股份方可上市交易或转让。
3、股权分置改革之后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权分置改革之后,原非流通股在支付股改对价后获得流通权,但其转让受到一定期限及数量的限制。
Ⅶ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是啥意思
新增无限售股是相对于新增限售股而言的.
新增限售股是只大股东在年度分红时,以送股或资本内金转增股本来回容报股东的时候,自己所新增的股票,但是大股东限售股是在股权分置改革时承诺在规定时间内不通过交易所出售的股票数量,相应在该时间段内通过送转新增的股票也不能上市流通.
而新增无限售股是本来就在市场上流通,通过公司送转时得到的股份,可以自由在交易所流通.
例如:一家公司总股本有10股,其中大股东有5股限售股,散户和其他机构有5股,2006年公司以10送10回报股东,这样就变成,公司总股本变为20股,其中大股东有10股限售股,散户和其他机构有10股,而散户和其他机构手中就多了5股,这5股就是新增无限售股...
Ⅷ 请问有限售条件股份和无限售条件股份有什么区别请高手详细解释。
无限售可以随时卖出,有限售条件的有解禁期,到规定时间才能上市流通。
Ⅸ 有限售条件股份的条件是什么无限售条件股份又是什么
有限售条件股份的条件就是时间限制。无限售条件股份就是没有时间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