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卡信托计划
以信托计划为主体做股权投资,在2005年就曾出现过(当年12月30日渤海银行成立,引入了境外投资者渣打银行和天津信托通过募集民间资金成立的集合信托计划,这一创新做法在当时曾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但以信托制做股权投资,真正发展起来起始于2008年。
2008年6月25日,银监会印发了《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这使得以信托计划的方式进军股权投资领域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之后出现了很多信托制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可惜好景不长。
很快,证监会就表示,公司上市前存在众多穿在信托计划持股的,必须进行清理,否则不予放行。
有人认为这是部门博弈空间的结果,但应该也存在迅速腾空以下原因:
一是信托持股突破了《公司法》对股东人数的限制,违反证券法对公开发行证券的有关规定;
二是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要为受益人的相关情况保密,这与资本市场的信息披露原则有冲突;
三是信托登记制度的缺失,信托公司作为企业上市发起人股东无法确认其代持关系。
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反正此路不通了。
不过信托制的确成就了一批基金(其中有几家现在已非常知名,也非常成功),因为他们当时以信托方式募集来资金后,投了一批很不错的项目。后来不能IPO了,就将股权转到了关联公司,基本没有影响退出。
2012年4月,银监会和证监会高层通过洽商,对重启信托计划开设证券投资账户达成了共识。同时,两部委也对放行IPO前信托计划持股的可行性进行了沟通。可惜,最后没有结论。
所以现在的情况是,信托计划作为主体做股权投资,IPO仍有障碍。
再说下信托计划嵌套有限合伙。
2009年建银国际就曾做过类似的尝试,即其设立的建银医疗保健股权投资基金(不过不是嵌套有限合伙,而是嵌套公司制,但原理相通)。后来未见该基金有项目以IPO的方式退出。
2010年9月底,天津成立了4家所谓的“信托计划嵌套有限合伙”的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其中有三家是由中信信托牵手上海华岳投资设立的。分别是博道信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华辰佳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御道元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另有一家是由西安国际信托和江西鄱阳湖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的天津大石洞稳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Ⅱ 公司章程股东可以写公司名称(代表某某信托计划)吗
股东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公司。股东写公司是可以的
Ⅲ 信托计划可以做股东吗
可以.
参见:《信托公司管理办法》(银监会2007年第2号)http://www.trustlaws.net/law/List.asp?SelectID=4556&ClassID=14&SpecialID=
记得主要在第三章.
Ⅳ 如果信托计划作股东 算是法人 还是自然人
信托作为法人来入驻项目方,通常会派代表直接参与管理项目方的运作,以保证信托资金的安全。
Ⅳ 信托计划能作为新三板股东吗
股东必须为自然人或者法人
信托计划,有法人资格
故而,信托计划可以作为新三板的股东
Ⅵ 资管计划或信托计划是公司大股东时,如何认定该公司实际控制人
实际控制人和股东两者不一样的。就算基金或者信托是大股东,他们也不一定有决策力。
《公司法》第217条规定“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从上述的定义中,可以得出实际控制应具备以下三个特征:
第一,实际控制人不是公司的股东;
第二,实际控制人是指能实际支配公司的人;
第三,实际控制人是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其他安排来支配公司的。
也就是说实际控制人是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其它安排来控制公司的直接股东从而实际控制公司的人。一般认为,间接股权控制是实际控制人对上市公司进行控制的基本手段。通常,只要持有一个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的绝对多数股份,就可以控制股东大会,并通过股东大会选择董事会成员并决定公司重大决策。一般情况下,将间接股权控制视为实际控制人的判断标准,较为客观,但实际控制人不能是公司的股东,只能是间接持股。持股数量之多寡是判断“控制”的重要而非唯一因素,股权控制并不能将实践中许多实际控制上市公司的机制包括在内,如实际控制人通过一致行动、多重塔式持股、交叉持股、董事会形成机制、董事提名机制等方式,也可以通过协议或者其他安排来实际控制上市公司。从实际控制人的法律定义可以看出, 其所称的实际控制, 是指“能够实际控制公司的行为”。法律并没有对于实际控制的含义和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表现形式尚未进一步明确。
Ⅶ 信托计划是什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简言之,信托是一种为了他人利益或特定目的管理财产的一项制度安排,也即“受人之托,代人理财”。利用信托原理,一个人(委托人)在没有能力或者不愿意亲自管理财产的情况下。
可将财产权转移给自己信任并有能力管理财产的人(即受托人),并指示受托人将信托财产及其收益用于自己或者第三人(受益人)的利益。
(7)股东卡信托计划扩展阅读:
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
第八条设立信托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公司章程;
(二)有具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入股资格的股东;
(三)具有本办法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
(四)有具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任职资格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信托从业人员;
(五)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信托业务操作规程和风险控制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七)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四十四条 信托公司应当按照职责分离的原则设立相应的工作岗位,保证公司对风险能够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形成健全的内部约束机制和监督机制。
第四十五条 信托公司应当按规定制订本公司的信托业务及其他业务规则,建立、健全本公司的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并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第四十六条信托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真实记录并全面反映其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应当经具有良好资质的中介机构审计。
Ⅷ 什么是信托计划如何购买风险比股票大还是小
★ 信托计划
1、何为信托计划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简言之,信托是一种为了他人利益或特定目的管理财产的一项制度安排,也即“受人之托,代人理财”。利用信托原理,一个人(委托人)在没有能力或者不愿意亲自管理财产的情况下,可将财产权转移给自己信任并有能力管理财产的人(即受托人),并指示受托人将信托财产及其收益用于自己或者第三人(受益人)的利益。
2、托计划的特点
a) 信托具有融通资金的性质
b) 信托方式灵活,适应性强
c) 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
d) 信托收益稳定,且远远高于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是银行定期存款的理想替代品
e) 国家信托计划的发行与运作监管严格,有效的保护了投资人的利益
3、中诚信托简介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原中煤信托),成立于1995年11月,注册资本金4亿元人民币(含1500万美元);2001年9月30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成为全国首家完成重新登记的信托投资公司。依据《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等现行法规,公司致力于规范信托业务的开发和经营,以良好的回报、优质的服务赢得市场和客户,信托资产规模迅速增长。截止2003年底,公司管理的信托资产达到75亿元;自有资产规模不断扩大,达到21亿元;累计实现利润10.64亿元,上交税金4.61亿元,股东分红3.74亿元。
4、信托项目回顾
自重新登记以来,中诚信托已发售的信托项目如下:
l 北京车公庄危改小区贷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年期,年收益4.6%,已于2005年4月还本付息)
l 广发行信贷资产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年期,年收益3.2%,已于2005年11月还本付息)
l 北京太阳星城贷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年期,年收益4.2%,已付一次收益)
l 北京荣丰2008项目财产信托优先受益权转让产品
(2年期,年收益4.8%)
l 北京万年花城贷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年期,年收益4.9%)
l 北京安福大厦贷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年期,年收益5%,已付一次收益)
l 一托染油技改贷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3年期,年收益4%)
l 北京柏阳景园贷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年期,年收益5.5%,已付一次收益)
l 中信信贷资产受让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年期,年收益4.82%)
l 金丽温高速公路间接银团贷款受让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年期,年收益4.2%)
l 郑州卷烟总厂设备融资租赁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年期,年收益5.8%)
l 北京天天朝阳·宣武门大厦贷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年期,年收益5.8%,已付一次收益)
l 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贷款项目集合自己信托计划
(2年期,年收益4.5%)
l 光大信贷资产受让项目
(1年期,年收益3.98%)
l 北京丽江新城贷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年期,年收益6.3%,已付一次收益)
作为一种新型的投资理财品种,信托计划将成为您投资组合之中中长期、低风险投资品种的最佳选择。
Ⅸ 拟上市企业存在信托计划之类的产品股东,申报的时候会被要求清理还原么
如果这些股东同时又是拟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亲属,就存在问题。
其他的情况没有特别限制。上述规定见《创业板发行监管业务情况沟通会会议纪要》及最近几次的保代培训笔记里。 1、股东与公司的关系上,股东作为出资者按其出资
Ⅹ 新三板如何交易,新三板如何开户
新三板目前拥有2种交易方式,其一,在拥有三板账户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大智慧、同花顺等炒股软件查询43、83开头的三板股票交易即可。
其二如果没有三板账户的前提下可以选择购买企业定增股,持有股东卡的形式存在,但是要记住,资金一定要直接打入证监会监管的对公账号,不可打入个人账号,这样可以保证投资者资金安全
新三板开户资格
1.需要2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或者具有会计、金融、投资、财经等相关专业背景。
2.投资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证券类资产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股票、基金、债券、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等,信用证券账户资产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