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赠股东小规模
『壹』 小规模纳税人进货时收到随货赠送的赠品怎么做分录卖出货物时赠送给客户的赠品又怎么做呢
不入账,最简单了
『贰』 小规模纳税人将外购货物无偿赠送他人视同销售怎样做账务处理
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增值税。按同类货物的成本价和销项税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等科目;按货物的成本价,贷记“产成品”等科目;按同类货物的销售价格和规定的增值税税率计算的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而言,实行简易征税办法,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因此其有视同销售行为要负担增值税。除有特别规定外,货物在每一个流通环节都涉及增值税,因此单位或个体经营者需要负担增值税。
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外支出
贷:产成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2)货物赠股东小规模扩展阅读
视同销售的情形: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视同销售
『叁』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货物无偿赠送他人的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货物无偿赠送他人的,不管开不开发票,都应视同销售并核算销项税额。
向受赠方开具发票嘛,
1,如果对方是自然人,开什么发票都行,不开也行;
2,对方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开具专用发票,对方可以将税额作为进项税抵扣,销售额作为接受捐赠收入;如果开具普通发票,对方无法抵扣,应将发票全额作为接受捐赠收入;
3,对方是小规模纳税人或者非增值税纳税企业,开具专用票、普通票都行,对方把发票全额作为接受捐赠收入。
知道为什么错了吧?
『肆』 急~~~请教小规模纳税人进货时收到随货赠送的赠品怎么做分录卖出货物时赠送给客户的赠品又怎么做呢
比如货物1000,赠品100
借:库存商品 1100
贷:待转资产价值 100
贷:应付账款等 1000
销售按正常做即可
『伍』 将自己购买的商品赠送给别人账务该怎样处理,我们是小规模纳税人
将自己购买的商品赠送给别人,应计入企业费用,但是年末有需要做纳税调整。或你直接计入营业外支出,两种方式均可。
需要纳税调整的:
借:管理费用--其他支出(业务费,销售费用等)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
库存商品
不需要纳税调整的: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
库存商品
『陆』 小规模纳税人,赠送视同销售
视同销售行为是一种特殊的销售行为,是在税收的角度为了计税的需要将其“视同销售”。按《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的八种行为,属于视同销售货物。此外,新会计准则对销售收入的确认也有明确的规定。对于税法规定的视同销售行为,需要按税法要求及时确认销售实现并计算缴纳流转税和所得税;会计方面是否需要确认收入,要看其是否满足销售收入的确认原则。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该种方式虽然没有经济利益,但发生了货物所有权的转移,而赠送货物所耗用原材料和支付加工费的进项税额,已经从购入时的销项税额中抵扣,若不将赠送的货物视同销售,就会导致纳税人多抵进项税额,从而引起以赠送为名,逃避纳税义务现象。因而税法规定:纳税人以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在货物移送当天发生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但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并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中的第(3)项。没有经济利益流入企业,因此会计上不确认收入,按成本结转。
『柒』 小规模纳税人将外购货物无偿赠送他人视同销售怎样做账务处理
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增值税。按同类货物的成本价和销项税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等科目;按货物的成本价,贷记“产成品”等科目;按同类货物的销售价格和规定的增值税税率计算的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而言,实行简易征税办法,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因此其有视同销售行为要负担增值税。除有特别规定外,货物在每一个流通环节都涉及增值税,因此单位或个体经营者需要负担增值税。
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外支出
贷:产成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7)货物赠股东小规模扩展阅读
视同销售的情形: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捌』 为什么将自产的货物给股东分红不得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规定
第六条下列情形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销售应税项目;
(二)销售免税项目;
(三)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
(四)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五)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六)将货物无偿赠送他人;(根据要求可以开具)
(七)提供非应税劳务(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除外)、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
将资产货物给股东分红,属于第四点,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所以不允许开具专用发票
实际上,不允许专用发票,其实就是为了这样的行为产生的增值税不允许抵扣。给股东分红,不具有经营性质,其增值税进项是不允许抵扣的
『玖』 小规模公司销售产品赠送给个人要缴税吗
小规模企业销售产品赠送个人的行为属于视同销售,需要缴税。
根据现行税法规定,下列行为应当视同销售:
⑴增值税中视同销售的确认。《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以下8种行为视同销售:
①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②销售代销货物;
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④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⑤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⑦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
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拾』 小规模纳税人赠送商品也要视同销售交销项税吗
增值税条例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相关规定一样,赠送商品同样视同销售,按照规定的征收率(6%或4%)计算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