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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代签股东签名

发布时间: 2021-03-22 18:33:13

『壹』 公司章程里股东签字(盖章)是签字呢还是签字加盖章

注册公司完毕后会领到枚公司用的印章,这个印章是要到公安局去备案的印章,所以印章把控一旦出了问题可是每个公司都觉得糟心的事情。那么今天企盈小编就给大家讲讲公司注册成功后有关公司印章的那些事,希望大家喜欢。
一、公司印章的种类:
(1)公章,用于公司对外事务处理,工商,税务,银行等外部事务处理事需要加盖。
(2)财务专用章,用于公司票据的出具,支票等在出具时需要加盖,通常称为银行大印鉴。
(3)合同专用章,顾名思义,通常在公司签订合同时需要加盖。
(4)法定代表人章:用于特定的用途,公司出具票据时也要加盖此印章, 通常称为银行小印鉴。
(5)发票专用章,在公司开具发票时需要加盖。
二、印章被盗、抢或丢失了怎么办?
首先因为公章在公安机关有备案,所以丢失后第一步应该由法人代表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到丢失地点所辖的派出所报案,领取报案证明。
然后就是持报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在市级以上每日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做登报声明,声明公章作废。
经过上述程序后,如果确属印章被盗(抢) ,则该因印章的使用而发生的纠纷,企业不承担责任。
三、合同上没有加盖合法有效的公章但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合同是否有效?
答案是有效的,除非约定合同生效需签字并盖章。
《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 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因为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民事活动时代表公司,因此仅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也能使合同成立生效。
同理,虽然没有加盖公章,但如果在合同上签字的人得到了公司相应的授权,那么合同一样是有效的。
四、公章外借他人使用,他人私下签订的担保合同是否有效?
公司作为独立的企业法人,公司印章是其对外进行活动的有形代表和法律凭证,公司负责人或其他管理人员,经过公司授权后,只是印章暂时的持有者和保管者,其行使公司印章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应由该公司来承担责任,而不应由持有者或保管者承担责任。公司自愿将公司印章外借他人使用,应视为公司授权他人使用公司印章,该印章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应由该公司承担。因此,公章外借他人使用并私下签订的担保合同有效,公司需要承担担保责任的。
五、合同上加盖分公司的印章是否有效?
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法人地位,但分公司也领取营业执照,能够成为民事诉讼的被告,因此在合同上加盖分公司的印章,一般也认定合同有效,相关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贰』 我们公司成立有4个股东,我是其中之一,在公司章程里其它三股东都是亲笔签名我由别人代签了我的名字(没

如果你认可你就是合法股东,如果你不认可那就不是合法股东。公司的原始文件最好不要代签,工商局一般以第一次出现的签名为默认的,下次办理业务,两次签名不一样很麻烦的。

『叁』 公司章程里必须全体股东签字、盖章:(注:公司设立适用)

有限公司是抄全体股东袭必须签字、盖章。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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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需要全体发起人签字。

股份公司发起设立的公司,章程由发起人制定。而募集设立的公司还需要创立大会通过。

公司法第七十六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肆』 公司章程代签名的问题

首先你要分清楚,“法人”不是人只是“物”或“东西”。

人为自然人股东,在公司章程中就章程的确立与认可是严格的法律行为,必须本人签字并“画押”才生效(你代行无效也不会让其它两人认可)。

当通过了工商复核审查后,在登记时由三个股东选举并授权一个人作为法人代表行使职权。

『伍』 公司章程上股东签名本人不知道被别人代签,我还怎么办

如果你是股东,但是签名不是你本人所签的,而是由别人代签的,那么这种情况,只要是给你造成了损失,你都是可以起诉进行维权的。

『陆』 注册公司时,提供给工商局的材料中关于法定代表人及股东签字的,由他人代签,是否违法

注册公司时相关资料可以由指定的代签人进行代签,但是需要出具委托证明,没有委托证明签字是违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公司章程;

(四)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六)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七)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八)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九)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十)公司住所证明;

(十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六十九条: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6)公司章程代签股东签名扩展阅读

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

(一)名称;

(二)住所;

(三)法定代表人姓名;

(四)注册资本;

(五)实收资本;

(六)公司类型;

(七)经营范围;

(八)营业期限;

(九)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以及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

『柒』 公司章程是股东签字还是法人签字

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全体股东签字,并盖上右手大姆指印。

『捌』 公司章程上是公司法人也是大股东代替我签的字合法吗

作为股东之一的你在没有授权他人的情形下,他人是无权代理你在公司章程上签字回的,他人在这种情答形下所签字的字视为效力待定, 只要你不追认,他人所签的你名字不会发生法律上的效力。可以参考《合同法》第48条规定,在无权代理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玖』 大股东代签公司章程有效吗

公司有3位股东,另外两位股东持有60%股份,我持有40%。我为公司执行董事,该条款写进了公司章程。 现在另外两位股东以60%的表决权通过罢免我执行董事的职务。他们也不修改公司章程,该决议是否有效。 章程规定:修改章程必须经过2/3以上股东表决权同意。 问题核心在于是否所有涉及到需要修改章程的事项,都要2/3以上股东表决权同意。而不管你实际是否需要修改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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