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只对
① 股东只入股而不参与经营,该如何设定分红制度
1.股东分红是依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按出资比例分红的,也就是说股东分内红是依法分红,所容以分红时不存在什么奖惩机制的,任何“奖惩”办法对分红来说都不合法的;
2.但公司如果依据公司章程设立激励机制,用部分利润,按公司事先制定的有关奖惩办法(必须经全体股东同意),对股东或员工实施奖惩办法,这是可行的,也是合法的;
3.具体怎样制定奖惩办法,主要掌握以下原则:一是事先制定公司奖惩规定,经全体股东同意后实施;二是奖惩与股东分红要分离,这不是一会事,前者是公司制度,后者是公司法法定的;三具体奖惩办法要根据贡献大小、能客观考核、奖罚合理公平这三项原则来实施。
拓展资料:
优先股(preference share or preferred stock)是相对于普通股 (common share)而言的。主要指在利润分红及剩余财产分配的权利方面,优先于普通股。
优先股股东没有选举及被选举权,一般来说对公司的经营没有参与权,优先股股东不能退股,只能通过优先股的赎回条款被公司赎回,但是能稳定分红的股份。
② 一个只为股东着想的企业是好企业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回立。
只有一个股东的有限答责任公司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或国有独资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2-50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1、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2-50人股东)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可以分期出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应当一次足额缴纳。
2、权力机构设置:有限责任公司(2-50人股东)设股东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
3、股东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③ 股东只准分红,不给开工资对吗
股东如不参与公司的经营活动,一般是不开工资.
技术入股有没有溢价?即在股份中已经考虑了你的实际工作.
干活的与不干活都不拿工资,可能会不公,从整体利益考虑,你可以要求一个津贴.
如果没有在协议中约定,就赶紧商议一下.
④ 如何理解“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责任”的关系
股东的出资额其实就是公司的财产 因为公司财产就是各股东的出资的总和, 公司负债了,原则上除了已经出资的那一部分,股东不用另外承担偿还责任,但是有一个例外是刺破公司的面纱的情况
“刺破公司面纱”,是指在特定的情况下,法律不顾公司法人的人格独立特性,追溯公司法律特性背后的实际情况,从而责令特定的公司股东直接承担公司的义务和责任。 也就是说公司滥用了公司的人格独立性,损害了债权人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股东应该承担责任。
一人公司的本质特征同于有限公司,即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责任,当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股东不承担连带责任。此系一人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的本质区别。但是一人公司公司财产和股东个人财产混同的时候,必须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条文是公司法第64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也就是说公司负债的情况下,一人公司的股东必须证明自己的财产和公司的财产是完全分离,没有混同的,否则就要负连带责任。
⑤ 股东可不可以只对某个产品持股
不行。
股东是相对于整个公司持股的,不可能只针对公司的某一项产品进行投资。
⑥ 只有两个股东、一个不参加股东会、股东会有效吗
股东不出席股东大会,有可能影响股东大会决议是否有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对待: 首先要看公司章程对股东会的表决权是怎样规定的,是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还是每个股东都具有相同的表决权。 另外还要看公司章程对股东大会表决权是如何规定的,是按照资本多数决还是股东人数多数决,也就是说章程的规定是按照股东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还是约定每个股东的表决权相同。如果是资本多数决,那么有股东不参加股东会,就无法形成有效的股东会决议。如果是人数多数决,仅仅一个股东不参加股东会并不一定会影响股东会决议的通过。 如果出现极端情况,也就是说,公司章程规定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且章程规定,股东大会表决权须经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的话,如果到会股东表决权达不到章程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就可能无效。 出现此类极端情况,也即出现公司僵局的情况下,公司其他股东仍会有相应的救济途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一条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作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你们其他股东,作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上述理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当然这是最次的解决办法,最好还是协商解决此类纠纷,以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⑦ 为什么法律赋予公司债务股东只承担有限责任权利
1、股东与公司分别属于法律意义上彼此独立的民事主体,各自的债务各自承担专,就像你的债务不能属让我承担一样。
2、一般情况下,股东对公司债务的责任以其出资额为限,简单点说就是设了一个亏损额度的安全防火墙,当初设立公司时出了多少钱,亏完了就算。
3、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股东个人也可能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譬如资产混同,恶意逃债等。
⑧ .以下哪些( )公司的股东只对企业的债务负有有限限清偿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⑨ 一个股东只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如何能够使公司得到潜在债权人的认可
股东对公司只承担有限责任,这个有限责任在股东的投资到位即完成。当然最好是公司的注册资金全部到位,否则投资到位的股东可能承担其它股东注册资金不实的补充责任。不太清楚你题目的含义,是不是有股东如何让公司的债权人相信公司有偿还债务的能力?一方面股东在股东大会上要监管公司运作,是否有抽逃注册资金或注册资金不实的问题,公司账目是否清楚,公司是否人格混同?另一方面,必要时,股东可以出面对公司债务进行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