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情况下成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如何起诉
①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了自然人股东,这在法律上够成什么犯罪
1、可以起诉,但需要证据;
2、股东对公司只在出资限额内承担的是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偿还责任,一般不会涉及到公司股东;
3、既然成为股东不是你的真实意思表示,你就不要在该公司任何文件是签名。
4、留好录音证据
5、应该会受限制,具体咨询相关部门。
② 《公司法》赋予股东哪些情况下可以提起诉讼
公司决议违法,其他股东侵害公司等情况下,小股东可以起诉公司。
参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第七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百五十二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百五十三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③ 在不知情下,成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怎么办
参考法条:
公司法(2005):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二十三条 【设立条件】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第二十五条 【章程内容】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第三十六条 【资本维持原则】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七十二条 【股权对内对外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第七十五条 【股权收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修正)
第六十九条 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分析建议:
1.依据23条得知,你和另一个股东设立公司时应该共同订立了公司章程,依据24条可知你应该在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了的,既然你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那他拿去工商部门登记的材料就是作假的;(可以把这个证据收集好)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修正)69条,向工商机关申请撤销公司登记;
2.以股东身份向法院提起撤销之诉;
a.依据第四条是关于股东权的规定,股东权可以分为自益权和共益权:股东自己的利益为目的而可单独主张的权利,为股东自益权,股东为自身利益的同时兼为公司利益而行使的权利,为股东共益权。你可以向法院提起公司设立无效之诉,这是属于股东共益权的一种;
b.你的这个问题在公司法理论中被称为冒名出资,你其实是冒名股东,冒名股东是指以根本不存在的人的名义(如死人或者虚构的人)出资登记,或者盗用真实的人的名义出资登记的投资者。对于恶意的冒名行为,冒名者和被冒名者都不能被认定为股东。对冒名登记的公司,如果构成事实上的一人,应当认定公司设立无效,涉及到债权人等第三人权利实现的,应当由盗名者承担无限责任;
3.转让股权
如果不想按照前面所列三条的建议提起公司设立无效之诉的话,可以依照72条的规定,转让股份,以得脱身;
④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了一个陌生公司的股东,公司出现债务纠纷要负责吗
你必须经过法院判决,认定你成为股东程序违法,这样你才可以避免债务责任,否则的话你就要承担相应的股东责任。所以赶紧去法院起诉申请认定。
⑤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就哪些事项向法院起诉的情形
1、新《公司法》第22条第1款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第2款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做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间言之,决议内容违法的自始无效,而决议程序违法,内容违章应自撤销判决生效时起无效。
2、新《公司法》将异议股东行使股份收买请求权的情形规定为以下三种:(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赢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3、新《公司法》第183条的规定,当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时,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⑥ 在不知情下,成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怎么办
诉讼时效不是从你担任公司股东起算的,而是从你知道这件事起算的。
你担任公司股东的状态还在持续,所以你随时可以维权。
⑦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什么情况可以自己的名义起诉
公司作为拟制的独立法人,其一经登记成立便拥有与股东相分离的独立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股东的财产一经投入公司即与股东相分离而成为公司的财产,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外独立承担责任,股东则在其出资范围内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人格和股东彻底分离是公司取得法人独立资格的前提。因此当公司权益遭受侵害或有所损失时,应当以公司的名义主张权利,而非以股东个人的名义。股东只有在其利益遭受直接损失时,例如股东的股息或红利分配遭到侵害,即诉讼利益直接归属于股东本人时,才可以自己的名义起诉。
新的《公司法》第152条,规定了公司在怠于行使自己的诉权的情况下,股东有权提起诉讼。该规定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