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席会议新增股东
Ⅰ 监事能不能要求出席或列席股东会股东会能不能拒绝监事出席或列席股东会
公司法规定:监事在被股东会要求的前提下可以出席或列席股东会,如果股东会没有要求监事参加,监事也可以要求出席或列席。法律依据是:公司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这样就说明监事拥有召集或主持股东会的权利,这样也就显示其必然可以要求出席或列席股东会。
Ⅱ 会议参加人员和列席人员有何不同
列席人员,是对不具有参加会议资格,而又允许参加会议人员的一种称呼。
我们都知道,任何一次会议的参加者都是具有一定条件的,只有具有一定条件的与会者才有可能发言,投票,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权利。
在有些正式会议中,由于需要,为了让那些不具有投票,表决,选举权等资格的人参加会议,就把他们作为列席人员参加会议,他们只有听的权利。这些人员就叫列席人员。
拓展资料
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
为中国共产党最高领导机关。每5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中央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省一级组织提出要求,全国代表大会可以提前举行;如无非常情况,不得延期举行。职权是: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修改党章;选举中央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党代会
中国共产党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简称"省(市、区、县)党代会",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是地方各级领导机关;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
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如提前或延期举行,由它选举的委员会的任期相应地改变。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简称"中共中央"、"党中央"),每届任期5年。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党的全部工作,对外代表中国共产党。
全国代表大会如提前或延期举行,它的任期相应地改变。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5年以上的党龄。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名额,由全国代表大会决定。中央委员会委员出缺,由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递补。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中央政治局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
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党的全部工作,对外代表中国共产党。
Ⅲ 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董事可以出席吗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全体股东都有权出席会议并表决议案。如果董事的身份也是股东,当然有权出席。如果董事不是股东,无权出席股东会及行使表决权,只能列席股东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条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并接受股东的质询。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
如果公司章程没有特殊规定,则按照法律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一般而言变更经营范围和名称均涉及修改公司章程,而变更法定代表人就要看公司章程的具体规定。如果不涉及修改章程,则经代表半数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即可,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四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列席会议新增股东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九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四十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Ⅳ 开董事会的话,列席会议的都是些什么人
不一定只有董事才可以参加。 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五条的相关规定: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公司监事会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但并不是董事会成员
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负责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议制机构,我国《公司法》规定,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若干名,不同类型的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产生的办法不尽相同。
还有就是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Ⅳ 新股东会议决议内容
你是在工商局做变更的时候要求提供的吧?要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等,格式方面工商局都有模板的。
股东会决议内容就是这次变更的内容:“中方股东占75%股份,外方占25%股份,外方将25%的股权全都转让给中方,中方现持有100%股份,变成内资了,原来的董事不变,投资总额不变”。
如果你们确实是开了股东会,这些内容有记录的话,你可以复制一份;如果没有,你就可以将上述内容分几条措词写,签字是由与会的全体股东签字,应到多少,实到多少都要写清楚。
尤其注意的是签字这块,如果你拿不准当年的决议有哪些人签字,最好是到工商局查下档案,如果签字对不上也是无法办理的。
Ⅵ 监事是否必须列席股东会
法律也不要求每次必须列席,只有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要求监事列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列席并接受股东的质询。 如果公司章程将监事必须列席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为监事的职责,要求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上要有监事列席签字方有效,按公司章程办理。
Ⅶ 你好,我们公司现在要增加股东一个,但我不知道需要准备什么资料和什么程序谢谢!
公司增加股东,一般有以下两种形式:
一是公司增加注册资金时的增加股东:此时,公司以增加注册资本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可以以增加一个股东的投资额作为公司注册资金的增加额,也可以采用所有股东重新确定投资比例,所需的主要材料有: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改件,验资报告,经办人委托书等;
二是公司不增加注册资金时增加股东:此时公司其他股东通过转让股权给新股东,不需要验资报告,只到工商部门办理股东变更登记,主要的材料有: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改件,股权转让协议书,经办人委托书。
(7)列席会议新增股东扩展阅读
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9、对公司发行债券做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做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