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对公司承担责任
⑴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所承担的责任是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的,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对公司承担的责任以其认购的
没有本质的区别。就是以你承诺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而不是以实际缴纳的出资额来承担,如果股东没有按期足额缴纳出资,仍然要按当初承诺的金额来承担责任,不足的部分要补足,这就体现了诚信原则。
两者说法不同,原因是设立的方式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经协商确定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由各股东认缴各自的出资额并写进章程,认足后即可向工商局登记,然后各股东再按认缴数缴纳出资。所以说"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股份有限公司一般人数比较多,注册资本金额较大,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无论是发起设立还是募集设立,出资人都是通过认购股份来取得股权。所以说"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
⑵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是指
在中国是没有无限责任公司的,只是一个理论
我国的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回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答
《公司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你可以自己看一下法条
⑶ 有限责任公司 和 股份有限公司的 股东均以其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责任,什么意思
公司与股东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而股东只以其出资承担责任。
因此,并不矛盾。
⑷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承担的责任是什么
标准的回答应该是新公司法第三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这里的责任主要是指公司作为社会经济主体的法律责任。
⑸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是不是应该先由甲乙股东先以其认缴的各50%的出资额承担50万的有限责任,然后用公司的资产偿还剩余的800万或1000万负债;
如果总资产是1000万,负债是1200万,那甲乙股东承担100万的有限责任后,公司用所有的1000万资产偿还剩余的1100万,等于还有100万负债没还,是不是就是甲乙股东和公司就不再承担任何责任了?
⑹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这句话怎么理解 。
有限公司股东对公司的责任都仅仅是向公司的出资,包括两层含义:
1、如果公司出现经济纠纷需要赔偿,或者亏损甚至资不抵债破产,股东的损失仅限于投资,不涉及个人和家庭其它财产。(而承担无限责任的,其个人和家庭其它财产也承担连带责任)
2、这里所说的出资不是实际出资,而是认缴的出资,也就是股东承诺的出资,写在章程里、在工商局登记的数额,即使出资没有完全到位,也要按照当初承诺的数额承担责任,不足的要追缴到位。
题目中两人是需要偿还。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该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外承担责任就是你要对外承担500万的责任(两个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出资比例承担500万的百分之几),所以张某和李某需要偿还债务。
如果按照正规的清算程序,二人需要按照营业执照上的注资额缴租注册资本,然后进入财产清算程序,两个人按照股比对外承担责任。
(6)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对公司承担责任扩展阅读
有限责任的经济价值:
在商品经济漫长的发展过程中逐步确立的有限责任制度适应了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的商品经济对企业组织形式的客观要求,有效地实现了资本的联合与集中,降低了企业组织成本。
它为公司制度的完善以及社会经济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也是公司之所以成为现代市场经济社会赖以存在的基础和迅猛发展的原动力的秘诀之所在。
1、有限责任制度能够减少和转移风险,鼓励投资,克服了无限责任对企业形式发展的束缚。
2、有限责任制度减少了交易费用和降低了管理成本,促使公司有效率地经营和发展壮大。
⑺ 请问我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承担的责任是以实际出资为限吗
问:请问我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承担的责任是以实际出资为限吗?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对公司的投资,既可以采取货币出资方式,也可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方式。每种出资方式应遵守相应的规定。
(1)货币出资方式
货币出资方式是指股东直接用资金向公司投资的方式。股东直接用金钱向公司投资,其认缴的股本金额应在办理公司登记前将现金出资一次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设的临时帐户。
(2)实物作价出资方式
实物作价出资方式是指股东对公司的投资是以实物形态进行的,并且实物构成公司资产的主体。实物必须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建筑物、设备、原材料或者其他物资,非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要的物资,不得作为实物入股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以实物出资的,应当到有关部门办理转移财产的法定手续。对于实物出资,必须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对于国家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以国有资产为实物出资的,实物作价结果应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资、确认。股东以实物作价出资,应在办理公司登记办理实物出资的转移手续,并由有关验资机构验证。
(3)工业产权出资方式
工业产权(包括非专利技术)是一种无形的知识资产,它与有形资产不同,它是一种使用权。用工业产权出资,大体上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专利权和商标权,一类是专有技术,指的是制造工艺、材料配方及经营管理秘诀。股东以工业产权(包括非专利技术)作为出资向公司入股,股东必须是该工业产权(包括非专利技术)的合法拥有者,并经过法律程序的确认。股东以工业产权(包括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必须对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进行评估作价,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并应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之前办妥其转让手续。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以工业产权(包括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20%。
(4)土地使用权出资方式
股东以土地出资入股,只能是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入股。根据《股份制试点企业土地资产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使用集体企业土地的股份制企业,必须持负责审批组建股份制企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按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规定由国家征用,依法出让给股份制企业,或由国家作资入股。土地使用权价格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组织评估,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核后,作为核定的土地资产金额。股东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必须持有土地管理部新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在公司成立后,股东将国有土地使用证交给公司,由公司向当地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变更土地登记。
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负有责任,是指
所谓的有限责任的承担,就是公司在破产清算的时候,公司股东只以当初投资的出资额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这是责任范围的确定,不是利益的确定。难道随着时间的推移,股东的有限责任变的越来越大?
⑼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怎么理解
有限责任公司 1.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符合法律规定的股东出资组建,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依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具备如下法律特征:(一)有限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是有严格限制的。各国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数的规定不尽相同。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人数为2个以上50个以下。(三)有限责任公司是资合公司,但同时具有较强的人合因素。公司股东人数有限,一般相互认识,具有一定程度的信任感,其股份转让受到一定限制,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份须得到其他股东的同意。(四)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公司资本,不能发行股票。(五)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条件和程序相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较为简单和灵活。如组织机构、审批程序都比股份有限公司简单。 2.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指由2个以上50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 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 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国有独资公司以外的其他国有独资公司。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也就是股份有限公司,名称不一样而已。 股份有限公司从本质上讲只是一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而已。由于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能在50人以下,这就限制了公司筹集资金的能力。而股份有限公司则克服了这种弊端,将整个公司的注册资本分解为小面值的股票(一般是人民币一元,当然也有例外:2000年,李嘉诚曾经购买过一个不知名公司发行的一股股票,总价是1500万港币,从而将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总数提到到5股),可以吸引数目众多的投资者,特别是小型投资者。 由于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使得它在组织管理上有很多不同于有限责任公司的地方。 一、注册资本:同样指登记的实收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一千万元;二、权力机构: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股东的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或者2/3以上通过——在中国这种情况下,大量以投机为目的的股民根本不关于企业具体经营情况,更不要说自己出钱去参加股东大会,这样就为大股东操纵表决创造了条件;另一点区别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可以自由转让股份,不需要经过其他人同意;三、董事会和经理:这里和有限责任公司基本相同;董事长是公司的法人代表,经理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同时,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 对于上市企业而言,还需要聘请独立的外部董事。 股份有限公司 limited company 全部资本分成等额股份,股东仅以其认购的股份金额为限,而不以其私人的全部财产负责的公司。 设立方式主要有:①发起设立。即所有股份均由发起人认购,不得向社会公开招募。②招募设立。即发起人只认购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招募。在不同的国家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规定有所不同。有的国家规定,只有在全部股份均被认足时,公司才得以成立。有的国家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法定资本制的,以认足全部股份为成立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授权资本制的,可以不认足全部股份。 组织机构主要包括:①股东大会。即全体股东所组成的机构。它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和议事机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均由股东大会做出决议。股东大会的职权主要有:听取和审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审计员的报告;负责任免董事、监察人或审计员以及清算人;确定公司盈余的分配和股息红利;缔结变更或解除关于转让或出租公司营业或财产以及受让他人营业或财产的契约;做出增减资本、变更公司章程 、解散或合并公司的决策。②董事会。即由两个以上的董事组成的集体机构。它是公司对内执行业务、对外代表公司的常设理事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的职权主要有:代表公司对各种业务事项做出意见表示或决策,以及组织实施和执行这些决策;除股东大会决议的事项外,公司日常业务活动中的具体事项,均由董事会决定。③监事会。即对董事会执行的业务活动实行监督的机构。它是公司的常设机构,由股东大会从股东中选任,不得由董事或经理兼任。监事会的职权主要有:列席董事会会议,监督董事会的活动,定期和随时听取董事会的报告,阻止董事会违反法律和章程的行为;随时调查公司业务和财务情况,查阅帐簿和其他文件;审核公司的结算表册和清算时的清算表册;召集股东大会;代表公司与董事交涉或对董事起诉。 筹集资金的方式主要有:①发行股票。股票是公司发给股东的入股凭证,是股东拥有公司财产所有权的法律证书 ,也是股东据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股票可以依法进行买卖,价格随行就市。股票的种类有: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普通股票和优先股票、有票面值股票和无票面值股票、单一股票和复数股票等。②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是公司为筹集资金,按照法定手续发行,承担在指定时间内支付一定利息和偿还本金义务的有价证券。债券可分为记名债券和无记名债券两种。记名债券在转让时,除要交付债券外 ,还要在债券上背书;无记名债券在转让时立即生效。公司债券持有者是公司的债权人,无权参与公司事务和业务的决策,只是根据债券金额享有向公司请求支付固定利息的权利。公司债券清偿期届满时,公司负有向债券持有者清偿债券本金的义务,公司解散时,债券持有者有权优先从公司财产中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