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是公司的如何注销吗
Ⅰ 如何取消自己在公司的股东
方法一
股权转让
如果作为公司的合法股东,想要退出了,可以考虑转让自己的股权,以此来退出公司的管理以及经营的权益,根据情况分析,可以分两种,一种是公司内部股权转让,一种是转让给外部人士。
内部的比较好解决,只要公司股东之间进行协商就可以,外部的就比较麻烦点了,需要通知公司的全部股东,以及需要半数以上的股东同意才可以,而这其中,又有很多的规定以及程序。
方法二
公司注销
如果因为公司不打算继续经营,而公司的股东以及董事都也不打算继续了,那么就可以考虑走公司注销流程,这样可以很好按照程序,解除一个后续的事情,不过注销手续有点麻烦
简单来说,注销的手续,先是提交申请,然后准备资料,再到各个部门申请,最后等到通知再进行相应的操作,不过呢,中途远比说的要麻烦些,花费的时间也不少。
Ⅱ 股东不能全部到场,公司怎么注销!
公司法规定: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Ⅲ 作为公司的股东非法人怎么注销自己的股东身份
转让股权
然后单位修改公司章程、股东名册
最后单位拿股权转让协议、公司章程修正案去工商部门办理股东变更
主要是单位修改股东名册和章程
《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 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 、第七十二条 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Ⅳ 如何注销公司
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第二步: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第三步: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登记窗口领取《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申请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由破产管理人签署。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由破产管理人签署。
???3、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4、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清算报告的确认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确认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确认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确认文件。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确认文件。
???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在清算报告上已签署备案、确认意见的,可不再提交此项材料。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
??5、经确认清算报告;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提交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终结的裁定书。
??6、清算组成员《备案通知书》;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
Ⅳ 公司如何注销
按照股份制公司法规来讲,只要超过51%的股份便拥有决定权,从上面三种持股比例来看,任何二个股东只要联合起来就可行使决策权,决定公司是否继续还是停止经营,若要真正注销公司,需股东形成决议书并签字同意,并由法定代表人向工商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公司注销手续,以及提供相关的申请书和证照等资料。
对于公司内部来说,是由股权来决定,谁的股权大谁就作主,法定代表人是由股东会议决定而指派担当的,可以由股东之一或委派公司职员担任,公司内部的决议与法定代表人同不同意,没有任何的关系,丝毫不受影响,除非法定代表人也是股东并且所占股权超过51%,那就是由他作决定,若他的股份小于50%,那他就只能听大股东的,也就是说,内部是由股权大小来决定,对外代表公司并执行公司决议的是法定代表人,所以在向工商税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手续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出面办理,因为证照上是他的名字,许多的手续需要他本人亲自填表签字,当然他也可以把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法人执照税证以及公章私章转交其他人,并出具委托证明书,由他人代理办理。
作为一间公司来说,内部决议只代表的是公司内部利益人之间的决定,只有真正在工商税务部门进行申办并被同意注销,才真真正正的完成了法定义务,才算真正的终止了经营。
Ⅵ 小股东不愿签字公司如何注销
一、新公司法修定以后,增加了小股东公司解散请求权,是公司小股东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一准司法救济权利。小股东行使公司解散请求权,其前题是:
(1)公司严重亏损,
(2)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十以上,
(3)向法院提起。公司解散是基于公司丧失经营资格,有强制解散与自愿解散之分,公司法规定公司解散由全体股东依特别多数形成股东会形成决议予以解散,这是股东自愿解散。强制解散是公司出现法定事由时,股东诉求通过司法裁决解散公司,这一规定是新修订公司法明确作出的重要制度,对改变原来对于公司司法解散表现出退缩加谨慎的态度的转变的回归现实,更是保护小股东的一项创举。
二、解决方法:
1、以法定代表人名义召开股东会(通常公司章程是规定法定代表人有权召开的)审议注销议案。
2、以可以保留的书面方式凭证向对方送达,如特快专递(觉得自己办得不稳妥公证也可以)
3、对方不到时,审议议案通过注销吧(还要看章程注销决议的通过条件,不符合的还是麻烦),
4、如果第三所述假设存在不能注销的话,就起诉清算吧。
Ⅶ 股东不配合如何注销公司
一、法人不可以直接注销公司,两种解决方法:通过转让股份退出公司;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7)股东是公司的如何注销吗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Ⅷ 要注销公司股东不在怎么注销
公司不论是何性质的清算,均应依下列步骤展开:
1、成立清算组。
2、展开清算工作。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 接管公司财产、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收取债权、清理债务、分配剩馀财产、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并吊销营业执照。
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4、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 清算方案的主要内容有:清算费用、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应缴纳的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分配剩馀财产、终结清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