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协议
发布时间: 2021-03-27 10:21:33
1. 有限责任公司内部,股东(自然人)之间转让股份,所签的转让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公司法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以及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之间转让股份是股东的权利,其所签的协议当然具有法律效力。
2. 股东之间的转让股权协议是否有效
股东之间可依法转让股权,不涉及其他股东的优先权。协议的效力系结合协议内容,签约方式、签约主体等因素综合分析判断。
3. 股东之间的股份转让需要什么手续
股权转让申报以下资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盖章的《公司变更内登记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容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3、股东会决议。4、股权转让协议书。5、股权向公司股东以外转让的,还应提交新股东会(股权转让后的股东)决议。6、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7、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股东是企业的需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由企业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股东是事业单位法人需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股东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由本人签名并署明与原件一致)。8、原营业执照正副本。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要通知公司以及其他股东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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