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股东
㈠ 公司资产置换案例分析。要求1.公司状况2.为什么要进行资产置换3.通过何种形式完成这项工作
资产重组模式案例分析
xxxx年证券市场兴起了重组浪潮,一方面上市公司在激烈的竞争中要生存要发展,另一方面一些经营良好的公司特别是高科技民营企业急于进入资本市场,以求企业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有以资本运作获利为目的的。通过转让股权获取差价,资产转让获得现金,二级市场炒作获爆利。无论在于什么目的,从企业的重组模式看,主要有四种,本文将结合案例进行分析,并对有效的壳资源进行分析。
一、股权协议转让
股权转 让是指一个企业通过有偿或无偿受让另一个企业一定数量的股权,而达到控股目的的协议方式。基本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股权有偿转让式
股权有偿转让是指并购公司根据股权协议价格受让目标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从而获得目标公司控制权的并购行为,有时亦称股权有偿协议转让,股权有偿转让一般是善意并购,即在并购前事先征得目标公司的同意,双方就有关并购价格、支付方式、双方的法律地位、富余职工的安排等内容协商一致并签订协议。股权转让的对象一般是指国家股和法人股。
按照并购的对象划分,股权有偿转让主要分为两类,即上市公司作为目标公司的股权有偿转让和上市公司作为并购公司的股权有偿转让。
案例分析:中远--众城资产重组案
受让双方基本情况:a、中远置业是中远集团于1997年3月27日成立的大型 控股公司,注册资金3.2亿元。中远集团是1993年组建的以中国远洋运输公司为核心的企业,在国家56家特大型国营集团公司中排名第五,中远集团的集装箱的置位总量居世界第四位。中远置业这次行动是在中远集团支持下完成的。b、众城实业由于1994年以来我国房地产产业不景气,经营业绩连续大幅度滑坡,净资产收益率从1994年的28.45%降至1995年7.99%再降至0.28%,资产沉淀达两亿多。前四名股东分别是陆家嘴公司、上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中房上海房地产开发总公司,持股比例相对平均,分别为22.97%、16.70%、16.70%和16.70%。
案例发展过程:A、中远置业与上海建行第二营业部及上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中远置业一次性受让众城实业发起人国有法人股共4834.4265万股,每股转让价格3元,总共耗资1.45亿元。中远置业持有众城实业28.7%的股份,成为其第一大股东。B、中远(上海)营业发展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和中房上海房地产开发总公司签署协议,一次性受让总共占众城实业总股本39.67%的发起人法人股,每股受让价格3.97元,总共耗资2.53亿元。至此中远置业共持有众城实业68.37%的股权,成为其绝对控股方。
“买壳上市”有其优点,一是控股短时间内能达到重组的目的,二是可以不受上市额度的限制,而达到最终上市的目的。
中远选择众城实业为目标公司有以下几个主要优势,一是众城实业具有独特的区位优势,地处上海浦东发展区;二是可以享受上海浦东发展区的优惠政策,包括税收优惠;三是众城实业资产结构单一,资产质量相对良好;四是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很适合于购并整合工作的展开;五是众城实业作为上海最早的“老八股“具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可以借收购提高中远在中国资本市场上的知名度,扩大企业的影响。
本案例的特点在于:1)、中远为收购众城实业专门组建一家收购主体公司--中远(上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2)中远从相对控股过度到绝对控股,从而控制企业间接上市;3)、中远付出了近4亿元资金取得众城的控制权,收购直接以现金的方式进行。
(二)股权无偿转让式
股权无偿转让式指政府(上市公司的国家股的所有者)通过行政手段将上市公司的产权无偿划归并购公司的产权重组行为。 股权无偿划转通过改变股权的持股者来强化上市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提高资产运营的效率。股权无偿划转的主要优点是将业绩欠佳的上市公司划转给大型国有控股公司,以利于控股公司对上市公司的”扶持“,从而得到业绩改善,同时也利于国有控股公司壮大实力,利于政府培养”大公司“;政府将国有股权转让给其它资产经营实体,有利于减少上市公司的直接干预,优化行业内部组合。
案例分析:兰陵陈香--环宇资产重组案
1、收购背景:山东环宇股份有限公司系1996年上市的历史遗留问题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经营业绩下滑,1996年税后利润106万元,1997年1--6月份,经营亏损419万元,如果继续经营商业业务,则在可以预见的未来这种状况无法改变。因此山东环宇公司董事会提出公司经营的战略转移。
2、案例发展过程:山东兰陵企业(集团)总公司受让临沂市国资局持有的山东环宇股份51.9%的股份,股份总数为4545万股。环宇股份改名兰陵陈香。
3、本案例的主要特点:1)、兰陵 集团通过无偿划拨取得环宇控股权后,进行了整体的资产置换,可见,在资产重组活动中各种重组方式是混合运用的。2)、重组效果明显,经过资产重组,兰陵陈香拥有“兰陵”、”喜临门“、” 陈香“三大系列酒类品牌,尽管公司只享受郯城酒厂、平邑县酒厂、兰陵美酒公司1997年下半年收益,不享受人民商场、鲁南大厦和国贸公司下半年收益,在上半年主营业务亏损477.7万元,利润总额亏损419.5万元的情况下,1997年全年实现主营业务利润707万元,利润总额3066万元,每股收益0,303元。 3)、政府行为明显,将壳资源划给本地利税大户,体现了当地政府抓好放差的发展的思路。
二、股权市价收购
在二级市场上以市场价格收购上市公司流通股份。由于目前中国上市公司的资本结构中非流通股占大多数,在二级市场上用市价进行收购只适用于小部分公司,主要为三无概念公司,即无国家股、无法人股、无职工股的公司。同时正因为直接面对二级面市场,所引起的震动也最大。
案例分析:(1)宝安收购延中
延中作为沪市老八股,以其三无概念、业绩优良一直深受瞩目。深宝安于1993年9月开始通过其下属公司收购延中股票,经几次举牌,至1993年10月已经持有19.8%,从此入主延中。此为我国市场上第一起二级市场收购案例。
本案例的特点:首先是恶意收购,延中当时的管理者并不欢迎宝安,并采取了反收购行动,这也是首次上市公司开展反收购活动;其次宝安违法操作,在持有10%以上时才举牌公告,受到了证监会的处罚;第三是宝安在收购后长期持有,直到1998年2月北大收购延中时才部分退出,但目前仍是第一大股东;最后宝安在控制延中后并未进行大规模的资本运用,延中并未有大的变化,经营业绩甚至出现滑坡。
(2)北大收购延中
1998年2月4月,宝安五次宣布减持延中,延中股价不跌反涨。不久后,1998年5月11日,北大下属公司宣布共计持有延中5%股份,成为第二大股东,并在5月25日的股东大会上控制了董事会。
本案例的特点:第一是善意收购,收购方北大与被收购方控股股东宝安达成内部协议,和平转让;第二是北大只掌握了名义控制权,以第二大股东地位却入主董事会,地位并不稳固;第三是影响很大,由于5年前的宝延事件,延中为世人瞩目,一直不被人视为合适的收购对象,北大以巨大代价换取区区5%股权,而且并没有继续增持股份,很难理解。
三、资产置换
上市公司将亏损或微利的资产与其他公司资产进行置换,从而达到提高公司资产质量的目的的行为。资产置换的特点在于资产内容变动人,多为彻底变更资产内容;资产置换将会从根本上影响公司的盈利情况,见效快,一般能作到当年扭亏为盈;资产置换多有政府行为作指导,并多数选择当地企业作为置换对象。
案例分析:联合实业重组
1997年6月,联合实业第一大股东上海纺织工业经营公司向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其所持有的29%的股份,第二大股东也转让其25%给上实公司的关联单位香港一公司。上实公司由此掌握了联合实业绝对控股权。上实公司控股后,股份公司除将配股资金投入上实公司的一个房地产项目外,还将部分资产进行了置换,转让股份公司下属三个公司股权给上实公司,从上实公司购买上海实业科华生物技术公司25%股权,价格基本相等,均为4000余万元。
本案例的特点:A、联合实业是一家效益较好的公司,连续三年净资产收益率达到10%以上,本次重组后,1998年5月就完成配股;
B、尽管没有叫资产置换,但实质上是将股份公司的部分资产与大股东进行等价交换;C、置换的是部分资产,部分影响了公司效益,但却是重要的部分,在1997年中期联合实业净资产收益率为4.88%,经营呈下降趋势,经置换后1997年度收益率达到17%,不能忽视资产置换的作用。
四、合资经营
合资经营是指其他公司以与上市公司股东合资经营的方式共同成立公司,获得上市公司控制权。
案例分析:创智控股五一文
1998年4月,五一文的大股东五一文资产管理协会以其在五一文总股本中的14.72%的股权出资,湖南创智软件园有限公司以部分资产出资,成立湖南创智科技有限公司,协会占49%,创智软件园占51%,创智科技公司由此成为五文第一大股东,创智软件园间接控制了五一文。
本案例特点:A五一文为1997年上市公司,效益较好,享有配股权;B本次合资,创智软件园实质上没有动用任何资金。
以合资公司的形式取得上市公司股权是一种非常合理、有效、迅速的方法,表面看没有代价,内部必然有交易或者政府行为。
五、壳资源的选择分析
通过对以往成功案例的分析,我们认为具备壳资源的上市公司可以有以下一些类别:
1、业绩较差,所属行业发展前景不好的企业
根据目前我国已经成功的一些借壳上市案例,其中大部分由于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出现困难或较差而促成的。在未来,借壳上市应该首先关注绩连续几年较差,所属行业为夕阳行业的企业。
2、上市公司中股本较小的企业
出于壳企业及其主管部门日益认识到壳自身的价值,所以,借壳成本来越来越高,逐渐成为“买”壳。在未来的企业收购活动中,由于需要付出的较高的成本,即买壳者会越来越重视壳企业的股本规模,较小规模的壳企业会更受青睐。
3、上市时企业股本结构中流通股较大的企业
企业借壳上市操作中,如果借壳方企业经济实力雄厚,可直接从二级市场上分次分散购买壳企业的流通股,直至达到控股目的。而从二级市场上操作。壳资源一般是流通股比重较大、股本规模较小的上市公司。
4、每股净资产不高的企业
对于非流通股协议转让的重组方式,一般的作法是以每股净资产为依据,上下作一定浮动。太高的净资产 会使收购成本提高,从而加大操作的难度。
5、股权分散的企业
股权分散使达到控股地位所需股权比例较小,可降低收购成本。
6、理想状态下,被收购壳资源最好已有连续两年的净资产收益率,10%以上的良好业绩。
㈡ 方正集团股东是谁
十大流通股东
机构名称
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武汉国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沪
中国银行-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裕富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万家18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㈢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的上市情况
证券代码:000788
证券简称:北大医药
公司名称: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PKU HealthCare Corp., Ltd.
成立日期:1993-05-18
上市日期:1997-06-16
上市市场:深圳证券交易所
所属行业:医药、生物制品
注册资本:59598.7425(万元)
法人代表:李国军
董事长:李国军
CEO:黄磷
董事会秘书:任秀文
证券代表:杨乐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年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西南合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200,356,260 人民币普通股 200,356,260 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72,025,481 人民币普通股 72,025,481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21,718,651 人民币普通股 21,718,651 重庆长江制药厂 7,298,850 人民币普通股 7,298,850 建投中信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6,529,600 人民币普通股 6,529,600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价值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4,9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900,000 中国工商银行-建信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397,838 人民币普通股 4,397,838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中小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487,442 人民币普通股 3,487,442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278,112 人民币普通股 3,278,112 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3,211,521 人民币普通股 3,211,521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西南合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与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㈣ 方正证券由谁控股
二、来实际控制人
名自 称:北京大学
说 明:北京大学--->100%北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70%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
->41.18%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㈤ 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介绍
方正集团由北京大学于1986年投资创办。王选院士为方正集团技术决策者、奠基人,其发明的汉字激光照排技术奠定了方正集团起家之业。方正集团拥有并创造了对中国IT,医疗医药产业发展至关重要的核心技术,吸引多家国际资本注入,成为中国信息产业前三强的大型控股集团,业务领域涵盖IT、医疗医药、房地产、金融、大宗商品贸易等产业。方正集团拥有六家上市公司,员工35000多人,是诠释“创新”理念的典范企业之一。2013年,方正集团实现总资产960亿、净资产339亿、总收入680亿。
㈥ 方正证券与方正电脑的关系是什么方正是北大毕业生创建的吗
平行关系。同是隶属于方正集团。不能说是北大毕业生创建的,两家企业都是北大的校办企业,只能说是由北大创建的!
㈦ 北大方正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股东介绍
海尔集团创立于1984年,经过20多年来持续稳定发展,已成为中国最具价值品牌之一、世界白色家电第一品牌,是在海内外享有较高美誉的大型跨国企业集团。
㈧ 公司的股东都有哪些权利和责任
公司股东享有的权利主要有:(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二)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六)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公司股东承担的义务主要有:(一)遵守公司章程;(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四)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