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
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是决策机构,监事会是监督机构,董事会是由股东大会选出的。
《公司法》第37-44条是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规定;第99-108条是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的规定。
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第62条)
国有独资公司也不设董事会。
2. 董事会或执行董事
《公司法》第45-49条是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和董事设立及职权的规定;109-117是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问题。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❷ 董事,股东,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的关系
股东是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叫投资人。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也指其他合资经营的工商企业的投资者。 股东就是投资者。 董事是指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具有实际权力和权威的管理公司事务的人员,是公司内部治理的主要力量,对内管理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进行经济活动。占据董事职位的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董事是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具有实际权力和权威的管理公司事务的人员。 监事会是由股东(大)会选举的监事以及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的监事组成的,对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的法定必设和常设机构。 监事会,也称公司监察委员会,是股份公司法定的必备监督机关,是在股东大会领导下,与董事会并列设置,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行政管理系统行使监督的内部组织。 董事会可以任命罢免CEO等公司高管;CEO等公司高管受董事会领导,对董事会负责。
❸ 简述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基本职能
股东会
由全体股东共同组成的。
董事会
代表股东的利益,对最高层管理人员决策的争论做出裁决.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出的董事组成。董事一般由本公司的股东担任,也有的国家允许有管理专长的专家担任董事,以有利于提高管理水平。股东大会对董事有撤换和罢免权。
监事会
由全体监事组成的、对公司业务活动及会计事务等进行监督的机构.
监事会,是股份公司法定的必备监督机关,是在股东大会领导下,与董事会并列设置,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行政管理系统行使监督的内部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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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说的很清楚:
第四章 股东、股东大会
第二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持有人为公司的股东。
第二十六条 法人作为公司股东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代表其行使权利,并出具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
第二十七条 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1. 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并按其所持股份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2.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获取股利或转让股份;
3. 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议记录及会计报告,监督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质询;
4. 优先认购公司新增发的股票;
5. 按其股份取得股利;
6. 公司清算时,按股份取得剩余财产;
7. 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
第二十八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1. 遵守公司章程;
2. 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维护公司利益;
3. 依其所认购股份和入股方式认缴其出资额;依其持有股份对公司的亏损和债务承担责任;
4. 向公司提交本人印鉴和签字式样及身份证明、地址;如变动应及时向公司办理变动手续;
5. 在公司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后,不得退股。
第二十九条 公司股份的认购人逾期不能交纳股金,视为自动放弃所认股份,同此对公司造成的损失,认购人应负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对下列事项做出决议,行使职权:
1. 审议、批准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2. 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及亏损弥补;
3. 批准公司年度预、决算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其他会计报表;
4. 决定公司增减股本,决定扩大股份认购范围,以及批准公司股票交易方式等方案;
5. 对公司发行债券、拍卖资
❹ 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会三者的关系是怎样的
股东(大)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和监事会平级,均对股东(大)会负责,监事会日常监督董事会事务。
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
监事会是由股东(大)会选举的监事以及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的监事组成的,对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的法定必设和常设机构。
由上可见,董事会、监事会均由股东(大)会(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选举产生,并对股东(大)会负责,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及其他内设机构所作出的决策和经营事务。
❺ 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三者之间关系
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和监事会,后两者都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和监事会是同一层面上的两个机构,只是董事会负责日常的公司日常的生产、行政等工作,而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及董事的工作履行情况。
❻ 简述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职权和职责
董事会职权和职责:抄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决定聘任或者解雇敬礼及其报酬事项,根据经理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制定基本管理制度;其他。
监事会的职权职责: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当高管、董事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予以纠正;提议召开股东会会议;向股东会会议提出议案;对董事、高管提起诉讼;其他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
❼ 股份公司的组成部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四者间的关系是什么呢,哪位大侠知道比较详细的~谢谢
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四者间的关系是权力制衡的关系。股东会是股份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监事会由股东会选出,董事会是常设权力机构,监事会是常设监督机构;经营层是日常经营机构,享有经营权。
❽ 试论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之间的关系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由股东会选举或任命产生,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机构,执行股东会的作出的决议,决定公司经营管理方案。
监事会由股东和职工代表组成,是公司的监督部门。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层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
可以说,它们三者权利从大到小可排列为股东会、监事会、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