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章程股东签字
㈠ 公司设立时提交的章程由全体股东签字、盖章,具体应怎样操作
在设立公司时公司章程股东签字即可,公司成立之后章程需股东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㈡ 您好,请问公司变更法人,新章程需要全体股东签名还是新法人呢
变更法定代表人一般不需要章程修正。
那么,需要章程修正的时候回,应该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答。
章程在公司设立的时候,由全体发起人(股东)制定并通过。
而在公司运营过程中,如果想修改章程,则需要大多数股权同意才可以。
公司法规定:修改公司章程,需要代表公司表决权2/3以上的股东同意才可以。
那么,既然不是100%的股权同意,那么,就允许有不同意的股东,不同意的股东签字没有意义。
所以,修改章程的时候,应该由法定代表人在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上签字即可。
㈢ 公司章程修正案需要新股东签名吗
工商局有变更股东的资料,请你按照表格填写。请到该网址查询:http://www.saic.gov.cn/
不用,工商局专领属的表里有股东签名以栏的。同时还有一张董事(股东)会成员名单。请你的股东在上面签名就好了。
工商总局有相关表格下载。
㈣ 变更股东后的新章程是否需要旧股东签字
一有限公司欠我厂债务,但该公司已自行结束,公司内的现有物资亦已被其他债权人通过法内院封存并拍卖容。我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清算并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法院一审判决:"1。公司股东在15天内清算,并在30天内由公司清偿债务。2。(由于股东有财产混同)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对方不服上诉,中院改判为"维持一审判决的第1项,第2项认为证据不足。"但股东不执行法院判决,超期都没有清算,我向法院执行庭申请变更执行主体为股东,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法院裁定驳回我的申请"根据一事不能二诉的原则,不再重复审查,股东不履行清算责任,与本案分属不同的法律关系,可对股东不履行法定义务造成的损失另行其他途径解决。...
㈤ 公司章程里必须全体股东签字、盖章:(注:公司设立适用)
有限公司是抄全体股东袭必须签字、盖章。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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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需要全体发起人签字。
股份公司发起设立的公司,章程由发起人制定。而募集设立的公司还需要创立大会通过。
公司法第七十六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㈥ 变更的新章程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吗
根据北京市工商局的规定,如果只涉及公司章程变更,可持股东会决议原件和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盖章、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即可)、以及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申请办理公司章程章程变更备案,如果不需要制定新的公司章程的,不需要公司股东在章程修正案上盖章(签字)。个人意见,供参考!
㈦ 公司章程里股东签字(盖章)是签字呢还是签字加盖章
注册公司完毕后会领到枚公司用的印章,这个印章是要到公安局去备案的印章,所以印章把控一旦出了问题可是每个公司都觉得糟心的事情。那么今天企盈小编就给大家讲讲公司注册成功后有关公司印章的那些事,希望大家喜欢。
一、公司印章的种类:
(1)公章,用于公司对外事务处理,工商,税务,银行等外部事务处理事需要加盖。
(2)财务专用章,用于公司票据的出具,支票等在出具时需要加盖,通常称为银行大印鉴。
(3)合同专用章,顾名思义,通常在公司签订合同时需要加盖。
(4)法定代表人章:用于特定的用途,公司出具票据时也要加盖此印章, 通常称为银行小印鉴。
(5)发票专用章,在公司开具发票时需要加盖。
二、印章被盗、抢或丢失了怎么办?
首先因为公章在公安机关有备案,所以丢失后第一步应该由法人代表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到丢失地点所辖的派出所报案,领取报案证明。
然后就是持报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在市级以上每日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做登报声明,声明公章作废。
经过上述程序后,如果确属印章被盗(抢) ,则该因印章的使用而发生的纠纷,企业不承担责任。
三、合同上没有加盖合法有效的公章但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合同是否有效?
答案是有效的,除非约定合同生效需签字并盖章。
《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 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因为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民事活动时代表公司,因此仅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也能使合同成立生效。
同理,虽然没有加盖公章,但如果在合同上签字的人得到了公司相应的授权,那么合同一样是有效的。
四、公章外借他人使用,他人私下签订的担保合同是否有效?
公司作为独立的企业法人,公司印章是其对外进行活动的有形代表和法律凭证,公司负责人或其他管理人员,经过公司授权后,只是印章暂时的持有者和保管者,其行使公司印章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应由该公司来承担责任,而不应由持有者或保管者承担责任。公司自愿将公司印章外借他人使用,应视为公司授权他人使用公司印章,该印章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应由该公司承担。因此,公章外借他人使用并私下签订的担保合同有效,公司需要承担担保责任的。
五、合同上加盖分公司的印章是否有效?
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法人地位,但分公司也领取营业执照,能够成为民事诉讼的被告,因此在合同上加盖分公司的印章,一般也认定合同有效,相关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㈧ 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需要所有老股东签字还是需要新增后的所有股东签字呢
我的理解是第一步完成股东会决议,同意转让。修改后的章程仅需新股东和原有签字,已转让股东不再签字。
㈨ 关于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签字!
新股东,另外你应该有一个股权转让协议让老股东签字才行
㈩ 修改公司章程需不需要股东在新章程的文本上签字
不需要,只要经过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就行。
章程修改属于股东(大)会的法定职权。我国《公司法》第38条和100条规定了股东(大)会修改公司章程的职权。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修改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但是,有些情况下公司章程修改并不需要股东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对公司章程的此项修改不需要再由股东会表决。
根据《公司法》第130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行记名股票、无记名股票和其他种类的股票。当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到种类股股东的利益时,我国公司法没有规定章程修改需要经过种类股股东同意这一程序。
(10)新章程股东签字扩展阅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七十三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公司股东和法人变更后修改公司章程的,不需要原法人和股东在新的公司章程进行签字,由新的股东和法人签订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