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股东损益怎么理解
㈠ 少数股东损益和少数股东权益的区别
如果你不需要定义,那我举个例子帮你理解:你可以假设有两个人,一个叫多数股东,一个叫少数股东,他们各自都有一套常规报表,而合并报表就是将他们两个人的报表加起来,这样,你可以认为少数股东损益相当于常规报表净利润的概念,只不过它属于少数股东而已,而少数股东权益相当于所有者权益概念。
我觉得还是应该再强调一下定义,少数股东权益是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净资产中属于少数股东的部分,少数股东损益是合并利润表中属于少数股东的部分,假设少数股东持股比例变为100%,那么他们就是所有者权益和净利润了。
因此,在数值上,少数股东权益等于历年少数股东损益之和。
㈡ 少数股东损益为负数怎么理解 最好举例说明一下,傻白甜一看就懂的。
比如集团下属一子公司或者联营合营企业当年亏损,即净利润为负,需要各方按比例分担该亏损,就形成了报表中少数股东损益为负数的情况
㈢ 如何理解少数股东权益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的关系
少数股东权益是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净资产中属于少数股东的部分。少数股东损益是合并利润表中属于少数股东的部分。
㈣ 股票中说的少数股东损益说的是什么
在控股合并形式抄下,子袭公司的净利润(损失)中属于少数股东的部分。在母公司未持有子公司全部股份时,子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损失)多数应确认为母公司的投资收益,而另外少数部分则是少数股东损益,其数额为少数股权比例与子公司净利润(损失)的乘积。
少数股东损益也存在着计量问题。在母公司理论下,少数股东损益为少数股东在子公司账面净利润(损失)中所占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列为一项费用。在实体理论下,少数股东损益为子公司账面净利润(损失)调整了净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差额的摊销额及商誉的摊销额之后的余额与少数股权比例的乘积,在合并利润表中列为企业集团利润总额的分配。在按复杂权益法处理时,若会计期内子公司向母公司销售了资产或其所发行债券为母公司所购人,则作为计算少数股东损益基数的子公司净利润(损失),尚需调整内部交易的未实现损益或推定损益。
在会计期内,少数股东损益与少数股东权益存在着一定的钩稽关系,即期初少数股东权益,加本期少数股东损益,减去本期分配给少数股东的利润,检查合并会计报表编制的正确性。
㈤ 少数股东损益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大如何理解
少数股东指的是上市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的少数股权持有者 他们的损益是子公司的损版益按相应权持股比例计算来的 如果这个数大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那就说明上市公司不是100%持股的子公司也就是有少数股东的子公司是盈利的 但上市的母公司及100%持股的子公司是亏损的 且亏损的数额多于不是100%持股的子公司中母公司分得的收益超过少数股东分得的收益的部分
举例 上市母公司所有收益来源于两个控股子公司 其中一个100%控股 一个51%控股 51%控股里的少数股东持股比例是49% 51%控股子公司的净利润是100 那归母公司51 归少数股东49 母公司比少数股东多2 但100%控股子公司亏损3 完全归属母公司 那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就是51-3=48 少于少数股东损益
㈥ 少数股东收益是什么意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的意思:
1:少数股东权益简称少数股权,是反映除母公司以外的其他投资者在子公司中的权益,表示其他投资者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拥有的份额。
2:在控股合并形式下,子公司股东权益中未被母公司持有部分。在母公司拥有子公司股份不足100%,即只拥有子公司净资产的部分产权时,子公司股东权益的一部分属于母公司所有,即多数股权,其余部分仍属外界其他股东所有,由于后者在子公司全部股权中不足半数,对子公司没有控制能力,故被称为少数股权。
3:公司股东在未完全控股的分公司、子公司中的权益。在合并附属公司的财务报表时,附属公司中的非本公司股份权益被认同为公司对外负债。
补充:少数股东的收益总额计算方法: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少数股东损益+合并利润表中的其他综合收益*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㈦ 利润表里面的少数股东损益是指什么
在控股合并形式下,子公司的净利润(损失)中属于少数股东的部分。在母公司未持有子公司全部股份时,子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损失)多数应确认为母公司的投资收益,而另外少数部分则是少数股东损益,其数额为少数股权比例与子公司净利润(损失)的乘积。
少数股东损益也存在着计量问题。在母公司理论下,少数股东损益为少数股东在子公司账面净利润(损失)中所占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列为一项费用。
在实体理论下,少数股东损益为子公司账面净利润(损失)调整了净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差额的摊销额及商誉的摊销额之后的余额与少数股权比例的乘积,在合并利润表中列为企业集团利润总额的分配。
在按复杂权益法处理时,若会计期内子公司向母公司销售了资产或其所发行债券为母公司所购人,则作为计算少数股东损益基数的子公司净利润(损失),尚需调整内部交易的未实现损益或推定损益。
在会计期内,少数股东损益与少数股东权益存在着一定的钩稽关系,即期初少数股东权益,加本期少数股东损益,减去本期分配给少数股东的利润,检查合并会计报表编制的正确性。
(7)少数股东损益怎么理解扩展阅读:
一.科目列式:
参考《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规定:第三十五条 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应当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
子公司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应当在合并利润表中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以"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
二.少数股东权益的计算
少数股东权益=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母公司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
三.少数股东权益的会计处理
当母公司以非账面价值购买子公司部分股份时,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以公允价值计价还是以账面价值计价,取决于合并报表编制所采用的理论。在母公司理论下,合并会计报表是属于母公司的部分才能按公允价值计价,而属于少数股东部分的净资产应按账面价值计价,因而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中也以账面价值计价,并被列为一项负债。
在实体理论下,子公司已成为企业集团不可分割的整体,这一整体的经济资源由多数股权和少数股权提供,它们应被一视同仁。
因此,子公司的净资产应采用相同的计价基础,即均按公允价值计价,同时,由母公司购买子公司股份所蕴含的子公司全部商誉也应由少数股东分享。在这一理论下,少数股东权益应列为所有者权益的一部分,但可与多数股东权益一起附表列示。
从合并的观点看,少数股东是企业集团所有者中特殊的群体,他们的所有权限仅限于他们所投资的公司,即只能分享子公司分派的股利,而当子公司清算解散时,他们也只能分享子公司债权人和优先股股东的权利得到满足以后的剩余财产。
由于母公司股东的付款责任,少数股权的本质并非负债,而是所有者权益。在实务中,也可以单独列示于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之间。
它通常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上以一个总额单独列示,也可以分别列示少数股权所代表的股本、资本公积和盈余公积等项目。若子公司存在优先股而未被母公司所持有时,也可将其与普通股中的少数股权合并列为少数股东权益。
㈧ 少数股东损益借方贷方分别表示什么
借方增加,来贷方减少,在合并损益源报表中才会有。这个非常特殊,损溢表中只有这个借方表示增加,因为在合并报表过程中,有一步 将子公司利润分配等项目与母公司的投资收益项目抵消。母公司投资收益+子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子公司当期少数损益=年末未分配利润+当期分配的利润。
借:投资收益
少数股东损益
年初未分配利润
贷:提取盈余公积
向股东分配利润
年末未分配利润
决定了这个科目 只能是借方增加,且这个科目不会影响其他任何科目除了少数股东权益,我建议可以将少数股东损益名称变为 “少数股东支出”这样你可能更好地理解,为什么借方表示增加了。
㈨ 合并报表中,借少数股东权益,贷少数股东损益,分别表示什么意思
少数股东权益是对应资产负债表,少数股东损益是对应利润表。
“少数股东权益”与“少数股东损益”的区别:
这两个项目都是报表项目,是不用设账核算的。在进行合并抵销时才会产生。前者在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项目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项目抵销分录中出现;后者在母公司投资收益与子公司利润分配抵销分录中出现。
(9)少数股东损益怎么理解扩展阅读:
少数股东权益简称少数股权。是指在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形式下,子公司权益中未被母公司持有部分。在母公司拥有子公司股份不足100%,即只拥有子公司净资产的部分产权时,子公司股东权益的一部分属于母公司所有,即多数股权,其余仍属外界其他股东所有,由于后者在子公司全部股权中不足半数,对子公司没有控制能力,故被称为少数股权。
少数股东损益是指在控股合并形式下,子公司的净利润(损失)中属于少数股东的部分。在母公司未持有子公司全部股份时,子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损失)多数应确认为母公司的投资收益,而另外少数部分则是少数股东损益,其数额为少数股权比例与子公司净利润(损失)的乘积。
当母公司以非账面价值购买子公司部分股份时,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以公允价值计价还是以账面价值计价,取决于合并报表编制所采用的理论。在母公司理论下,合并会计报表是属于母公司的部分才能按公允价值计价,而属于少数股东部分的净资产应按账面价值计价,因而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中也以账面价值计价,并被列为一项负债。
在实体理论下,子公司已成为企业集团不可分割的整体,这一整体的经济资源由多数股权和少数股权提供,它们应被一视同仁。因此,子公司的净资产应采用相同的计价基础,即均按公允价值计价,同时,由母公司购买子公司股份所蕴含的子公司全部商誉也应由少数股东分享。在这一理论下,少数股东权益应列为所有者权益的一部分,但可与多数股东权益一起附表列示。
从合并的观点看,少数股东是企业集团所有者中特殊的群体,他们的所有权限仅限于他们所投资的公司,即只能分享子公司分派的股利,而当子公司清算解散时,他们也只能分享子公司债权人和优先股股东的权利得到满足以后的剩余财产。
由于母人股东的付款责任,少数股权的本质并非负债,而是所有者权益。在实务中,也可以单独列示于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之间。它通常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上以一个总额单独列示,也可以分别列示少数股权所代表的股本、资本公积和盈余公积等项目。若子公司存在优先股而未被母公司所持有时,也可将其与普通股中的少数股权合并列为少数股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