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务与股东关系
① 股东个人的债务和公司有关系吗
《公司法》第六十四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解释】本条是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 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是公司法的基本原则。但在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有的股东利用公司独立法人地位和自己的有限责任,滥用权利,采用将公司财产与本人财产混同等手段,逃避债务,造成公司可以用于履行债务的财产大量减少,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有这种情形的,股东理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为了维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和正常的经济秩序,借鉴一些市场经济国家具有法律效力的判例和有关法律规定,总结我国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践经验,修订后的公司法一方面坚持公司股东以其对公司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的基本法律原则;另一方面增加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独立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一原则同样适用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同时,本条还规定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就其个人财产是否与公司财产相分离负举证的责任,即由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自己来证明公司财产与本人财产是否独立,这就与一般公司发生债务纠纷由权利主张者举证不同,实际上加重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法律义务。针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殊情况,为了更好地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降低交易风险,这一规定是完全必要的,其根本目的就在于强化要求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必须将公司财产与本人财产严格分离
② 公司债务能否和股东债务互抵
不可以,公司的钱属于公司,股东的钱属于私人所有,两者不可以互相抵消
③ 公司债务跟前股东有没有关系债务是前股东在的时候欠下的
原来公司欠钱,如果直接债转股,由于债务转资本,仅某些地方有明版确规定,大部分地权方并无规定,可能存在工商方面的障碍。因此才先由债权人用货币资金增资,然后公司用增资的钱偿还该债权人。增资和还款是两个不同的行为,不存在抽逃出资
④ 公司股东和公司对公司债务各自承担什么责任
股东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本身资产有限,所以也不可能承担无限责任,资不抵债即面临破产.
⑤ 如何确认股东与公司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股东与公司之间的关系是不能用债权债务关系来解释和涵盖的。股东在决定投入成立新的公司,并办理相关的设立手续时,股东是基于股东之间的合作协议及公司章程承担相应的义务,比如出资到位等,具体要看章程的要求,同时也依据章程享有相应的权利,在出资没有到位的情况下,公司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出资为到位的股东在未到位出资额范围内承担偿债的连带责任。当然如果股东向公司借款,这当然就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了。
⑥ 股东与公司是不是存在债务人与债权人的关系
股东与公司之间的关系是不能用债权债务关系来解释和涵盖的。股东在决专定投入成立属新的公司,并办理相关的设立手续时,股东是基于股东之间的合作协议及公司章程承担相应的义务,比如出资到位等,具体要看章程的要求,同时也依据章程享有相应的权利,在出资没有到位的情况下,公司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出资为到位的股东在未到位出资额范围内承担偿债的连带责任。当然如果股东向公司借款,这当然就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了。
⑦ 公司股东与欠款公司是什么关系
严格来讲没关系。
欠款公司欠的是公司的款。而公司的钱和股东的钱在法律层面不可以划等号的。
公司股东将自己的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物作价给公司后,即丧失所有权,获得的叫股权。他可以参与公司对内对外的管理、获得收益分红等,即他可以去催款,催欠款公司还债。钱还了,那钱是公司的,没还,股东可以依据双方合同作为代表起诉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