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企股东辞职
Ⅰ 作为公司股东辞职后还能去别的公司上班吗
这要看你和原公司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无竞业限制,以及设立公司时股东之间的协议中有无投资及就业限制。如有则有可能要承担责任,没有的话则不需承担违约责任。
Ⅱ 股东辞职后怎么办
股东辞职后依然还是股东,可以参与企业股东分红,享有股东的一切权力,只是不在本企业服务工作而已。
一、一般股东都在公司占有一定的股份,每年按照股份的多少,享受分红的多少。
二、如果股东在公司正常上班的,也是有工资和福利待遇的。
Ⅲ 股东离职后,公司是否能能取消离职人员的股份
收回已辞职的股东的股份,如果已辞职的股东同意转让,可按公司章程规定进行转让,不同意就没办法收回了。 法律依据《公司法》,将公司章程作为公司的“宪法”,具有公开的对外效力,其功能主要约束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由于有限公司具有资合和人合性质,且人合色彩比较浓。股东之所以成为股东,基于同意公司章程的加入行为而产生的,股东身份保留取决于是否遵守公司的章程。既然违反了公司的章程规定的义务,就得接受章程的处罚。反之,如果将章程这项规定认为无效,出现股东辞退或将股东辞退的情况,按《公司法》规定:动员股东转让对公司的出资额,或者,必要时以较高的价格购买。如果股东丧失了合作的基础,召开股东大会解散公司,但这样,已建立的商誉,已投入的资金毁于一旦,诱发信任危机,造成管理资源、技术资源的浪费。所以,公司章程这样规定是可以的
Ⅳ 辞职了,大股东可以要求我退股吗
1、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和所有人,对公司享有参与管理的权利。
2、股东可以只出资不在本单位工作,大股东要求退股是滥用股东权利,没有法律依据,小股东有权拒绝。
《公司法》
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Ⅳ 股东如果辞职的话,股金该怎么分
股东不能辞职只能退出。
退出通俗的讲就是撤资。
你公司当时注册资本为170万,你入股回1万,应当是股份答的1/170。
如果你要退出可以得到公司价值的1/170。
我的建议是你出售股份。因为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出售价格可以参照公司现价值的1/170。
Ⅵ 股东辞职后是否还要承担公司的责任
你承担的是有限责任,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不论你在不在公司,仍是公司股东,以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没有别的责任。
Ⅶ 股东辞职时所持股权怎么办
股东辞职的,只是辞去在公司的职务,其股东身份及所持有的股权不受影响。
如果版股东愿意退出股份,权可以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或者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后将股权转让给股东之外的人。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Ⅷ 作为公司的小股东,可以离职吗
如果你离职时没有退股,不论股权大小,你在公司的股权权益仍然存在,所以公司们欠债仍和你持有的股权份额有关。
Ⅸ 改制有限公司股东辞职后享受什么待遇
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以及公务员辞职(辞退)后的待遇 一、辞职(辞退)后一年内有全民单位同意接受的, 凭接收单位及主管部门的意见在人才交流中心按有关规定办理人事关 系和档案接转手续,辞职(辞退)前和接转后的工龄合并计算。 二、辞职(辞退) 后一年内应聘到无主管部门的单位及私营企业等非国有单位工作, 或自行开办企业, 并愿意委托人才交流中心管理其人事关系和档案的, 凭聘用单位的营业执照和聘用意见办理人事关系和档案托管手续。 托管后保留原身份,辞职(辞退)前和托管后的工龄合并计算。 三、辞职(辞退)后没有接收单位的, 其人事关系及档案委托人才中心代理,如未办理人事代理的, 期间不计算工龄,超过一年还未找到单位,但又未办理人事代理的, 其身份和工龄将自行消失。
Ⅹ 公司股东辞职是否违法
股东是公司法人的出资人而已,并不必然是公司的工作人员。当然,既是公司股东又是公司工作人员的情况也很常见。只要是依法辞职,则没有任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