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被抓书刊股东
⑴ 当年张子强被香港警察抓了以后,为什么后来又把他给放了
没放啊,是他自己越狱跑掉的,香港没死刑,这位仁兄本领大,人脉广,花个几百万买通看守就颠了,他师父老叶就是被判了几百年刑还抓进跑出好几次,有个正直的警察急了开枪打碎了老叶的膝盖才让他安心做牢的
⑵ 在香港做水客被抓了,要在香港监狱服刑,会是怎么个情况阿
一视同仁,在监狱裏只有犯人,没有内地人还是香港人之分。另外,在香港社会,一旦坐了监狱,就会有记录,在香港一辈子都不能翻身了,只能做底层劳动者。这个你要考虑清楚。
⑶ 香港七警察被抓事件
七名警员涉嫌于2014年10月15日,在添马公园暗角,向社工曾健超拳打脚踢,之后曾健超被带返警署后亦疑再被打,惟曾在「暗角」的被打过程,却被记者意外拍下。律政司在事件发生一年后,才向该七名疑与案有关的警员提出起诉,去年6月才开始审理,中间经过数度押后,案件将于2017年的情人节在区域法院裁决。
事发经过
案发时正值雨伞运动,该晚龙和道曾发生过警民冲突,而曾健超亦在冲突期间,曾在占领区内一花槽从高处向警员淋有味液体,并即被在场警员制服。在同晚稍后时间,记者拍到有数名穿印有警员背心的男子,把一名穿黑衣的男子抬到变电站,并对该男拳打脚踢。
传媒拍下新闻片成关键案件的主要关键,包括传媒当日拍得的新闻片,及事主曾健超的证供。案件于去年六月开审,一开始便花了近一个月的时间进行「案中案」程序,以争辩该些新闻片是否适合呈堂,法官最后裁定涉案的多段新闻片,全部能用作呈堂证供。而案件在处理这程序后,押后至十月才重开聆讯。
曾健超的证供
至于本案的主要证人曾健超,他因为在案发前较早前涉嫌向警员淋液而被捕,曾亦因而被控袭警罪,并经审讯被裁定罪成。他在本案作证时,他的诚信亦被辩方律师质疑,曾亦在作供期时,承认他是当晚曾向警员淋液的人,但他亦是片段所见,当晚被抬走及被打的受害人。
辩方提出的质疑
七警未有出庭自辩,但代表他们的辩方律师团,对控方证供把出多项质疑,包括曾健超证供的可信性外,他作供的动机;曾身上的伤势会否是他被捕时弄成的,有辩方亦质疑,曾并未能认出所有被告,更有律师指,新闻片中所拍到的男子,可能根本不是曾健超。
控方案情总结
控方在最后陈辞时指,曾健超身上的伤势不似是被捕时所造成,亦再重申,曾当晚是被七名被告带到变电站改殴打,而影片所拍被袭的男子,亦正是曾健超。
七名被告共面对两项控罪
七名被告依次为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俗称O记)总督察黄祖成(48岁)、观塘反黑组高级督察刘卓毅(29岁)、观塘反黑组侦缉警长白荣斌(42岁)、观塘反黑组警员刘兴沛(38岁)、东九龙总区侦缉警员陈少丹(31岁)、九龙城侦缉警员关嘉豪(32岁)及观塘反黑组侦缉警员黄伟豪(36岁)。
七人均否认一项有意图而导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罪,而陈亦否认另一项普通袭击罪。控罪指,七人于2014年10月15日在金钟龙汇道殴打曾健超。其中陈少丹另涉于同日在中区警署七号接见室殴打曾健超。
⑷ 香港做水客被抓到九龙湾入境处总部,在电脑按了10个手指纹,签名字10张表,说我是非法从事水客活动,
你好,有没有没收你的 通行证??、如果没收了,那就得等五年后了、
希望可以帮到你,请采纳,您的采纳将是我回答的动力,谢谢
⑸ 香港黑帮在深圳,被抓了香港人有什么要说的
很好,黑帮最好以後不要回港
⑹ 在香港被抓以后,不认罪会怎么样
没有“认罪”这个概念吧。你可以一直保持沉默,直到法官或者陪审团定罪为止。“认罪”是文革或者封建社会的产物吧。
⑺ 在香港走私被抓一般判刑多久-百度
那要看你走私的是什么了。。。
一般走私最高刑罚是罚款200万及监禁7年。。。
如果你走私的是违禁品,例如毒品,盗版光碟,又或者是象牙那些受保护动物的东西,如果数量大的话,刑罚就不止以上所说那样了。。。
不过,香港是没有死刑的,最多是无期。
⑻ 深圳水客从香港带手机被抓如何定罪
数量少就没收罚款拘留,数量大就起诉法院定罪判刑。
⑼ 请问,关于香港走水货被抓的情况
不做死不会死……
香港法律执行得很严,抓到了一定判。而且走水货绝对会成为香港市民指骂的对象
⑽ 香港公司,帐户被股东控制和挪用,另一股东能否报警 或另外一个股东能采取什么措施和法律途径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冻结帐户,但你要提供担保,如你的理由被对方推翻你要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