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姚良进
① 公司股东退股,当初出资金入股的钱还可以拿到吗
资产清理,估价,退出他的比例就行了。根据相关规定:股东不得抽逃出资,可以转让股份,对内或对外转让,你们有优先购买权,你们可以约定股权价格,也可以找中介机构评估,到工商部门变更股权,在转股之前,按照你们合伙协议履行。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并签署协议完成工商变更的话都可以的额,只是如何测算目前公司的净资产是很的事情,一般要会计事务所进行资产评估的,如果关系良好,互相协商一下。
② 请问有限公司向法人股东借款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1、法律依据是《抄合同法》,民间借贷是受法律保护的(满足法律规定的情形下)。
2、有限公司向法人股东借款是合法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③ 融资担保公司老板跑了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高管不是股东也不是法人要负法律责任吗
当前,在中国民间融资市场上,从南国温州、中原郑州、到北方的鄂尔多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不断上演。上海五色土抵押贷款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孙敦浩先生认为:中国刑法虽然规定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一直到1997刑法公布,法律并未对什么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并未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进行过司法解释。孙敦浩先生提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如何处罚,《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孙敦浩特别提到: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孙敦浩对上海五色土公司的定位非常清晰,为拥有闲置资金的个人和企业,提供不动产信托理财和抵押放贷的风险评级;为急需资金的个人和企业,提供不动产的快速贷款融资方案。孙敦浩先生对上海五色土的操作模式是:既不吸存也不放贷,既不代收也不代付。只负责尽职调查和风险评级。2011年11月18日,第九届上海金融博览会在上海展览中心开幕,孙敦浩先生参加出席;“五色土”被评为上海最佳抵押借贷服务机构,成为九届博览会首次获奖的民间借贷机构。孙敦浩先生认为:这次盛会的获奖是对五色土品牌的高度认可。%D%A
④ 股东、董事长、经理之间什么关系
董事长、总裁和CEO的权力详解
自从信息产业兴起以来,尤其是网络股泡沫产生以来,“CEO”在中国骤然成为一个流行词汇。总经理和总裁们纷纷改称CEO,这个缩写词比它的中译版“首席执行官”更简洁,在中国人心目中更有神圣感,于是便出现了今天CEO满天飞的局面。刚刚从大学毕业的年轻人骄傲的在名片上印着自己是某家新公司的CEO,海尔这样年营业额上百亿的大企业总裁也要求别人称他CEO,但大部分人并不知道这个英文缩写词的实质内涵。
董事长,总裁,CEO,这三个公司领导者的称谓不仅仅是文字游戏,它包涵了企业管理制度的基础,与其说是权力的基础,还不如说是义务的基础。如果权力变成了一种享受,甚至连权力拥有者的称谓都变成了一种享受,那真是糟糕透顶。
董事长的英文是Chairman(准确的说是Chairman of the Board),总裁是President,首席执行官是Chief Executive Officer,这是众人皆知的。但媒体并没有意识到这三个称谓的微妙差异,经常把President译成董事长或首席执行官,CEO有时候又被译成总裁,情况十分混乱。
Chairman这个职务可能是现代公司管理层最早确定的职务之一,因为它是股东利益的最高代表,理论上讲是公司管理层所有权力的来源。President和CEO都由Chairman任命,董事会只能由Chairman召集,非例行的股东大会一般也只能由Chairman召集(或者由股东联名呼吁召集,这要看公司章程)。既然President和CEO都是由Chairman任命的,理论上讲Chairman也可以随时解除他们的职务;不仅如此,Chairman可以随时解除任何人的职务,除了董事(Member of the Board)和监事(Member of the Board of Supervisors),因为董事和监事不是公司雇员,而是公司的主人和仲裁人。因此我们常常看到一位弄砸了许多事情的CEO被罢免,却依然保留董事职务;即使他没有多少股份,仁慈的股东往往也会允许他在董事会继续呆下去。
董事会不是一个行政机构,而是一个立法性质的委员会,这就决定了董事长和董事们之间没有真正的上下级关系。一位强大的Chairman可能拥有真正的生杀大权,这种大权有时候来自他掌握的多数股份,有时候来自他的人脉资源,有时候来自他早年积累的威信,这时董事会不过是Chairman的傀儡而已,President和CEO也必须真正对他负责(不仅仅是名义上的负责)——比如微软公司的比尔•盖茨,长江实业-和记黄埔的李嘉诚,他们目前在公司都只保留了Chairman的职务,但对于行政事物他们一样拥有最高的发言权。但大部分公司的Chairman只是一种荣誉性职务,就像英国女王一样,拥有无比尊荣的地位,却从来不说有分量的话。尤其是资产特别巨大、股权特别分散的公司,如通用汽车公司、美孚石油公司等等,各大股东及行政人员的关系非常复杂,Chairman只是一个德高望重、用来维持局面的“活人神”而已,除了召开董事会没有任何权力(就连召开董事会都是应President或CEO的要求)。
喔,我也许说错了——准确的说还是有一点权力的,那就是President或CEO太嚣张,以至于大部分股东一致决定发动政变把他搞掉的时候,Chairman经常是政变的主脑人。石油大王洛克菲勒的儿子——小约翰•D•洛克菲勒就发动过一次非常著名的宫廷政变,那是在20世纪初期,他是一家铁矿公司的董事长,总裁是洛克菲勒家族之外的人,他与小洛克菲勒产生了严重的冲突,最后小洛克菲勒不得不召开一次特别股东大会来审议罢免总裁议案。当时小洛克菲勒掌握的股份只有四分之一,远没有到达左右大局的程度,但他出色地收罗了工人、行政管理者和小股东的心,最终以压倒优势罢免了桀骜不驯的总裁。不久前迪斯尼公司的CEO也是这样下台的,对于一位资深经理人来说,被自己的董事长发动股东赶下台无疑是最悲惨的事情。
President这个词诞生要比CEO早,范围也比CEO狭窄。被称做President的人,无论是总统、总裁还是大学校长、委员会主席,都是有一定权力和社会地位的人,但CEO却可以随便用在哪个行政负责人身上。看过《兄弟连》的人都记得,E连的战士甚至把连长称为“CEO”,连长的上级也称呼他为“E连的CEO”。对于一个清洁工小组来说,组长就是CEO;对于一个极地探险队来说,队长就是CEO,这个词没有任何特权荣耀的成分,只代表着某个范围内的最高执行权和与之相伴的义务。想想中国国内的总裁、总经理们争先恐后抛弃President的称谓,视CEO为身份和地位的象征,实在让人感到好笑——难道他们不知道美英的一个下级军官、一个职工领班都可以叫做CEO吗?
一般来说,在公司内部,President是掌握实权的人;在CEO这个称谓没有诞生之前,President几乎是唯一掌握实权的人。一个公司的创始人经常同时给自己加上Chairman和President两种头衔,但现代企业的所有者和管理者不是同一群人,再优秀的President往往也只占有很少的股份,一个小股东是不应该成为Chairman的,就好象一个没有王室血统的人即使再优秀也当不了国王。有时候大股东的力量太强大(比如摩根、杜邦这些大财团是许多公司的大股东),以至于President都成为了股东利益的代表,公司的行政实权就落到了其他行政人员手里——比如执行委员会主席,副总裁,财务委员会主席等等,当然也包括CEO。
President沦为大股东代表的例子,最典型的是1920年代早期的通用汽车公司,当时通用汽车创始人杜兰特因为疯狂买空股票而被一脚踢出公司,作为第一大股东的杜邦财团立即派遣了一位杜邦家族成员担任通用汽车的President(注意不是Chairman,在通用汽车的历史上Chairman一直是无足轻重的角色),直到赫赫有名的阿尔弗雷德•斯隆接任总裁为止。
事实上,西方的President在大部分时候与中国的总经理是一回事情。总经理可以翻译成“President”,也可以翻译成"General Manager",但后者在西方企业中不是一个常见的职位。但中国企业经常同时设立总裁和总经理,如果把总裁翻译成President,总经理就应该翻译成CEO。President和CEO在西方企业里经常合二为一(尤其是在中小企业当中),即我们所说的“总裁兼首席执行官”,你称呼他President或CEO都无所谓;你也可以在礼仪场合称呼他为President(强调身份和地位),在工作场合称呼他为CEO(强调执行权和责任)。
在少数情况下,董事长、总裁和CEO都是同一个人,我们称为“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或“董事长兼总裁”(称呼“董事长兼总裁兼首席执行官”实在是太恐怖了,没有必要),这种兼职大部分由公司创始人拥有(如比尔•盖茨),有时候也是因为公司的传统习惯(如韦尔奇,按照通用电气的传统,他同时担任董事长和首席执行官,而且不存在独立的总裁职务)。
看到这里,大部分读者恐怕会有点头昏脑涨,连我自己都昏了头——既然President和CEO的职权没有本质的区别,而且经常是同一个人,那么为什么要把这两种职务分开呢?答案比较复杂:第一,因为某些大公司的行政事务过于繁重,一个人的精力无论如何不能处理,必须有两个地位平等的最高执行官;有的时候,一家公司同时拥有两个优秀的领导者,有必要为他们安排平等的地位,所以President和CEO就变成了两个人。
第二,二战结束之后,欧美大公司的执行权又发生了变化,演化为“重大执行权”和“日常执行权”两块,重大事件如大政方针、重大人事任命和比较大规模的投资等属于“重大执行权”范畴,由CEO掌握;一般政策、一般人事任命和一般规模的投资等属于“日常执行权”范畴,由President掌握。如果说CEO是总理,那么President就是掌握日常工作的第一副总理,如果这两个职位不属于同一人,那么CEO的地位稍微高一点。
我没有调查CEO和President最早是什么时候分开的,但最早的著名例子发生在1960年代的福特汽车公司。当时福特三世邀请号称“蓝血十杰”之首的麦克马纳曼担任福特汽车的President,麦克马纳曼也成为了福特汽车历史上第一位没有福特家族血统的President。但是,福特三世并不想完全放弃行政权,因此他改称自己为CEO,与麦克马纳曼形成了双头统治,这是现代企业历史上CEO职务流行的开始。
从那以后,公司最高执行权掌握在两个人手里变的司空见惯,有时候CEO对总裁有很大的优势,有时候又是总裁乾纲独断。1999年左右,比尔•盖茨曾经任命一位新的微软公司总裁,但自己仍然保留董事长兼CEO的职务;许多媒体报道说是盖茨“辞去”总裁职务,但实际上盖茨只是把微软公司的总裁和CEO两个职务清晰的分离开来,并把日常执行权授予总裁,这谈不上什么辞职可言。
Chairman, President and CEO,这三个词的关系虽然错综复杂,但我们仍然可以把握它的精神实质。简单的说,Chairman是股东利益在公司的最高代表,它不属于公司雇员的范畴,President和CEO的权力都来源于他,只有他拥有召开董事会、罢免President和CEO等最高权力,但他从来不掌握行政权力。一位Chairman如果不兼任President或CEO,就仅仅是一个礼仪职务,一个德高望重的仲裁者,一般来说是某位大股东的代表。
President掌握着公司的日常行政权,既可以译成总裁,又可以译成总经理;President这个称谓包含的荣耀和地位比CEO要高,因此经常用于礼仪场合。许多时候,President和CEO是同一个人,随便你怎么称呼他;但在许多大公司里,President和CEO是两个人,这时“总裁”和“首席执行官”才有严格的差异,有时候两者地位平等,有时候CEO是总裁的上级(实际情况很复杂,必须一一分析)。
有时候President和Chairman一样,也沦落为一种无足轻重的礼仪职位,但至今从没有听说过CEO变成一种礼仪职位——除了在中国。在中国,无数的经理人疯狂地给自己加上CEO的冠冕,以为这就是跟世界接轨,就是拥有了最高的荣誉与地位;他们不知道,CEO这个词在西方没有任何荣誉与地位的暗示。
⑤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股东是谁
目前属国家所有哦。
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于1990年11月26日,同年12月19日开业,归属中国证监会直接管理。秉承“法制、监管、自律、规范”的八字方针,上海证券交易所致力于创造透明、开放、安全、高效的市场环境,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其主要职能包括:提供证券交易的场所和设施;制定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接受上市申请,安排证券上市;组织、监督证券交易;对会员、上市公司进行监管;管理和公布市场信息。
上证所下设办公室、人事(组织)部、党办纪检办、交易管理部、发行上市部、公司管理部、会员部、债券业务部、国际发展部、基金业务部、市场监察部、法律部、投资者教育部、系统运行部 、技术开发部、技术规划与服务部、信息中心、研究中心、财务部、稽核部、行政服务中心(保卫部)、北京中心等二十二个部门,以及两个子公司上海证券通信有限责任公司、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通过它们的合理分工和协调运作,有效地担当起证券市场组织者的角色。
上证所市场交易采用电子竞价交易方式,所有上市交易证券的买卖均须通过电脑主机进行公开申报竞价,由主机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自动撮合成交。上交所新一代交易系统峰值订单处理能力达到80000笔/秒,系统日双边成交容量不低于1.2亿笔,相当于单市场1.2万亿元的日成交规模,并且具备平行扩展能力。
经过多年的持续发展,上海证券市场已成为中国内地首屈一指的市场,上市公司数、上市股票数、市价总值、流通市值、证券成交总额、股票成交金额和国债成交金额等各项指标均居首位。截至2010年年底,上证所拥有894家上市公司,上市股票数938个,股票市价总值179007.24亿元。2010年股票筹资总额5532.14亿元,列全球第四。一大批国民经济支柱企业、重点企业、基础行业企业和高新科技企业通过上市,既筹集了发展资金,又转换了经营机制。
迈入新世纪后,上证所肩负着规范发展市场的艰巨任务,也面临着进一步推进市场各项建设的良好机遇。凭借一流的硬件设施和浦东优越的区位优势与强大辐射力,凭借上海经济良好发展势头和特有的龙头效应,凭借国企改革和金融中心建设对上海资本市场的积极推动,上证所将按照坚定信心、加强监管、保持稳定、规范发展的思路,在技术、监管、人才、服务等方面多管齐下,为建设一个规范透明、高效开放、充满生机活力的世界一流交易所开启新的篇章。
⑥ 股东的权利及义务
股东权利大概有以下八项内容:
1、股东身份权,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内证明书,置备容股东名册。
2、参与决策权,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利机构,股东通过股东会实现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权。
3、资产收益权,股东有权分取红利,在公司清算后分配剩余财产。
4、退出权,在特定情况下,股东可以请求按照合理价格收购其股份。
5、知情权,股东享有了解公司基本经营状况的权利。
6、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
7、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优先受让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的优先认购权。
8、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
股东义务,主要有以下三项内容:
1、遵守公司章程的义务。
2、按期足额缴纳认购的出资额的义务。
3、公司验资完成后,不得抽逃出资的义务
⑦ 有限责任公司中的股东能开除或除名吗
何谓开除或除名股东?即为通过强制的方式,让某一股东转让其在公司所持有的股份或股权,进而取消其股东资格让其退出公司的一种行为。
我国现行《公司法》对能否可以开除股东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理论界对此也仍存在一定的分歧。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已经出现法院支持股东除名的案例。如沈某与深圳市中电照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纠纷案。
笔者认为,股东除名机制是可以在公司内部建立的,且有利于打破公司僵局,有利于公司的稳定和发展。但是,由于法律规定不够明确,在操作股东除名时,必须谨慎为之,且最好在法律专业人士的指导下为之。
股东除名必须严格把握相关的前提条件,并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制定合法的程序并严格执行之。
一、股东除名的前提和条件:
1、公司章程中对股东除名事项有明确规定,且该规定不应违反国家的强制性法律、法规,诚实信用原则及公序良俗。
2、公司需拥有股东存在违反公司章程“除名”条款行为的充分证据。
二、股东除名的程序
对股东除名的具体程序可以通过非诉和诉讼两种途径解决。
1、非诉程序
①召开股东会议。因除名事项事关重大,故开股东会议,对股东除名事项进行表决,该决议应以代表三分之二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如被除名股东未出席股东会议,应及时将该决议通知被除名股东。
②对被除名股东股份进行清算。因我国公司法不允许股东撤资,故除名股东的股份的处理,或者可以由其他股东协商收购,或者公司可依法定程序减资。股份转让价格可以股权实际转让时公司的净资产值计算。
③到工商部门办理股东变更登记。
2、诉讼程序
公司可以被除名股东为被告,请求法院判决被告转让其拥有的全部股份。然后依法院判决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采取非诉程序的优点是成本低,程序简单,但因我国多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办理股权变更登记须持有转让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故只依据《股东会议除名决议》办理变更登记未必会获得工商部门同意。而且对于股权转让价格双方也有可能发生争议。BR采取诉讼程序的缺点是成本较高,程序繁琐,要经历立案、审判、判决等一系列过程。但其优点是显而易见的,一方面,因司法机关的介入,“开除股东”已具有法律效力。另一方面,持法院判决到工商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手续也不会遇到阻力。
⑧ 作为上市公司股东,我有哪些权利
买进了股票,就意味着你成为了公司的股东,作为公司股东,具有六大权利:1.重大事项决策权;2.对公司资产和盈利的部分所有权;3.股票流通权;4.分红权利;5.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的权利;6.诉诸法律的权利。许多投资者参与股市,仅仅是把股票当作一种投资工具,甚至只是一个股票代码,并不考虑其背后都是实实在在的公司,而买入其股票实际上就成为了这家公司的股东。这种缺乏股东意识的投资行为不仅会妨碍投资者真正了解其投资的对象,导致短期投资决策的失误,更重要的是,如果市场参与者不了解、不行使股东的权利,就不会形成一个完善的市场体系和制度,最终会影响我们每个人的利益。所有者权利的等级划分在了解作为股东享有哪些权利之前首先要知道还有谁可以向上市公司主张权力。按照公司所发行的不同性质的证券,公司所有者及享受的权力可以划分为三大等级——债券、优先股和普通股。理解这三种类型证券所赋予的不同权力的最好方式是看在公司发生破产时谁的利益会最先得到保护。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当公司面临破产清算时,可以最先分配剩余资产的是债券持有人,即债权人,之后是优先股股东,最后剩下的资产(如果还有的话)才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在公司盈利分配上,也是要先支付债券和借款的利息,剩余的钱要先给优先股股东支付股利,最后才是普通股股东。看上去似乎做普通股股东实在不是件让人感觉良好的事,但不必沮丧,我们这里只是谈论当公司发生不测时普通股股东的处境,而如果公司利润可以实现快速增长,能够分享公司成长最大回报的不是只收取固定回报的债权人和优先股股东,而是可以从自由流通的普通股股价持续上涨中取得收益的普通股股东。道理很简单,承担最多的风险,就应当享受最大的回报。股东的六大权利普通股股东还拥有以下六大权利:1.重大事项决策权。股东可以对公司重大经营及人事变更事项,比如选举董事长、分红方案、兼并收购等享有投票表决权,这些权利通常会集中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行使,无法到场的股东可以委托他人代为表决。2.对公司资产和盈利具有部分所有权。当公司生意兴隆的时候,股东所享有的收益是随公司业绩同步提升的,如果公司业绩增长100%,股东按持股比例持有的那部分股票所代表的收益也会增长100%,这种增长在多数情况下体现为股价的上涨。3.股票流通权。这意味着股东可以在股票市场上自由买卖股票,不受限制。股票的这种流动性正是它较其他投资产品吸引人的地方,如果投资像房地产这样流动性差的资产,可能需要数月的时间才能变现,而股票可以在瞬间就转化为现金。4.分红权利。普通股股东可以享受公司的利润分配,而且在公司有能力分红而不去分红或分红不足的时候,股东可以提出要求,通过投票表决的方式来争取利益。5.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的权利。这项权利对于股东更好地制定投资决策意义重大。除了可以获得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如果股东希望公司能作出更多的解释,不论采取电话或直接拜访的方式,公司都有义务作出解答和负责接待。6.诉诸法律的权利。如果上市公司管理层或大股东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股东可以依法行使起诉相关责任人的权利,来避免可能遭遇的损失。了解自己作为公司股东可以享有哪些权利,并且善于行使这些权利,以获得对公司更多的了解,并能施加影响的投资者,不仅可以保障个人的利益,实现投资回报最大化,还会对完善整个股票市场体系作出贡献。投资者需要行动起来,让市场知道自己的权利和能力有多大,主动地行使自己的权利,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