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杏树股东
1. 冒用身份证用u盾成了注册公司股东签名是电子形式,怎么举证
登录工商企业信息查询网,可以查询到法人和股东信息,可以通过截图或者拍照举证
2. 身份证被拿去当挂名股东,实际未出资未签字未参与经营,负责吗
你看一下营业执照上的法抄定代表人是否是你如果是的话那么跟你就有直接关系的,还有如果是几个法人代表的话那么看看上面你的股份占多少,虽然你没有出资但是法律也可以按股份的多少来追究责任的。
真的不行那么你就可以找律师辩护说自己是在完全不知道到的情况下被骗的只有这样你才可以免予追究责任,还有一个最关键的是你是否从中得利如果有那么就更加说不清楚啦。我们也不是律师建议你到专业的律师网站上去提问,那里都是专业的律师团队会给你一个权威满意的答案的,全国最大的在线律师咨询网站;网址如下:http://china.findlaw.cn/ 我就在上面提问过挺不错的建议你也去那里提问吧,比你在这里要有效多啦。
3. 工商局网上如何查我自己公司的股东出资情况
你好。您可以去当地工商局打印内资企业档案就可以了。记得带营业执照以及身份证,还有企业授权书。
4. 注册BVI公司董事及股东能查到嘛
BVI公司的董事股东是不能公开查询得到的,除非得到BVI高等法院的搜查令。
5. 故意损害果树,怎么计算赔偿了
民事赔偿采取的是“填平原则”,即赔偿与损失一致。我认为应赔偿的损失包括两部分:
(1)直接损失,即这些果树的实际价值,考察一下当地的市场行情,比照着相同年龄的同类树种价格计算即可。
(2)间接损失,也就是预期利益损失。你们家每年从这些果树上获得的收益(按照上一年的收入计算),再乘以相应的年限,即为预期利益损失。至于计算多少年,由于树种不同(梧桐、银杏等好像没有收益,就别计算预期利益损失了)。
(5)银杏树股东扩展阅读:
程序法上的特征:
第一,诉讼当事人的特定性。
(1)股东代表诉讼中的原告只能是持有某公司股份的股东,并且是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这些条件包括:在起诉时必须具有股东资格,而且在侵权行为发生时也具有股东资格;对不法行为没有表示过支持或认可,且竭尽内部救济的股东。在持股比例或持股数量上,各国也不尽相同。
日本《商法》经1993年的修改后,已取消了持股数量的规定,即持有一股的股东也可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但在持股时间上仍规定须持续6个月持有某公司的股份。美国联邦法和较多的州在持股时间上规定了较为严格的“行为时所有”原则,但在持股数量方面多数不作规定。
(2)股东代表诉讼中的被告是董事、监事、其他公司经营管理者等。公司不能作为原告,可是它在代表诉讼中又是真正的原告,法院有利于原告的判决,直接受益人是公司。公司在股东代表诉讼中的诉讼地位相当于证人。
6. 身份证被冒用成为股东,该公司被起诉,我被执行工资冻结了才知道有这么个事,我该怎么办
身份证被冒用,身份证户主不负法律责任。
建议向警方报案,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