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股价格修正
1. 转股价向下修正条款的介绍
转股价向下修正条款是发行人拥有的一项权利,是保证可转债发行公司转股的一种手段。通常在发行方案中规定了当股票价格相对于转股价格持续低于某一程度,即意味着可转债的期权处于虚值的状态时,发行人和投资人事先约定可以重新议定转股价格的条款。在这种情况下,发行人为了保证可转债重新处于实值状态,有权按照一定的比例调低转换价格,进而增加了转换比例,以此来诱导转债人转换。
2. 转股价格的转股价格调整
(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公司因配股、增发、送股、分红及其他原因引起发行人股份变动的,调整转股价格,并予以公告。
(二)转股价格调整的原则及方式在公司发行可转化债券时在招募说明书中事先约定,投资者应详细阅读这部分内容。基本包括:
1、送红股、增发新股和配股等情况当可转债发行后,发行人面向A股股东进行了送红股、增发新股和配股、股份合并或分拆、股份回购、派息等情况使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转股价将进行调整。
(1)调整公式设初始转股价为P0,每股送红股数为N,每股配股或增发新股数为K,配股价或增发新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则调整转股价P1为: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两项同时进行:P=(P0+Ak)/(1+n+k)
派息:P1=P0-D按上述调整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转股价格累积调整。
(2)调整手续因按规则需要调整转股价时,公司将公告确定股权登记日,并于公告中指定从某一交易日开始至股权登记日暂停可转债转股。从股权登记日的下一个交易日开始恢复转股并执行调整后的转股价。
2、降低转股价格条款(特别向下修正条款)
当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连续若干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达到一定比例,发行人可以将当期转股价格进行向下修正,作为新的转股价。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例如,鞍钢转债(125898)规定,当鞍钢新轧A股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达到80%,发行人可以将当期转股价格进行向下修正,作为新的转股价。20%(含20%)
以内的修正由董事会决定,经公告后实施;修正幅度为20%以上时,由董事会提议,股东大会通过后实施。公司董事会行使此项权力的次数在12个月内不得超过一次,修正后的转股价应不低于1999年6月30日的每股净资产值2.08元人民币和修正时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并不低于修正前一个月鞍钢新轧A股股票价格的平均值。
(2)修正程序因按本条第(1)款向下修正转股价时,公司将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或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并于公告中指定从某一交易日开始至股权登记日暂停可转债转股。从股权登记日的下一个交易日开始恢复转股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
3. 转债转股价格
好的地方是,山鹰不用还钱,将负债变为权益,有助缓解目前的财政压力。
不好的地方是,股东多了,收益被摊薄。
利空利好差不多,对股价总体而言影响不大,稍微利空多一点点。
4. 转股价向下修正是什么意思啊
这是指可转债确定转股价后,当市场下跌,股票价格低于转股价时,公司董事会可提出修改内转股价.在转债容的发行说明书里就会约定向下修正的条件和操作细节.例如:在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间,当本公司股票在任意30 个连续交易日中至少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5. 为什么只要股票价格低于转股价格,大家都猜董事会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
首先公司要发可转债来融资,如果转股价格高了,别人买来算上利息都亏,这个债就卖不出去。所以大家会估计他想卖出去,就不得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
向下修正转股价是发行人拥有的一项权利,是保证可转债发行公司转股的一种手段。
通常在发行方案中规定了当股票价格相对于转股价格持续低于某一程度,即意味着可转债的期权处于虚值的状态时,发行人和投资人事先约定可以重新议定转股价格的条款。在这种情况下,发行人为了保证可转债重新处于实值状态,有权按照一定的比例调低转换价格,进而增加了转换比例,以此来诱导转债人转换。
6. 什么是股票价格修正
估计您问的是可转债价抄格修正吧?这是发行可转债公司对可转换债券的价格调整。
在转债的发行说明书里就会约定向下修正的条件和操作细节.例如:在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间,当本公司股票在任意30 个连续交易日中至少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7. 转股价向下修正条款的示例公司
我国资本市场第一家发行可转换债券的公司是深宝安(000009),2008年更名为“中国宝安”,最终以失败告终。2008年中国可转债市场共有14只可转债,其中11支可转债进行了转股价向下修正。
8.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可以随便更改吗
不是随便更改,正股价格的持续下滑、长时间大幅低于其可转债的转股价格,甚至滑落到可转债回售条款的价格区间,让上市公司陷入了可转债回售或调价的两难境地。迫于无奈,上市公司纷纷选择下调转股价应对困局。
当然修正转股价格需要股东大会的通过,前提是触发设定的条件;例如海马转债发行时是18元的转股价,而正股价格从19元落到现在的3元附近后,转股价格也只有一路修正到现在的3.6远/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