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盘带价
㈠ 楼盘内部认购价和开盘价的区别开盘一定会比内部认购价高吗
内部认购
近年来,许多房地产发展商在尚没有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有关证件之前,以在小范围内推出一种"内部认购"的方式销售商品房。内部认购的最重要前提是具有一定幅度的购房优惠,优惠一般是比照"开盘价"而言的,如果按照目前房地产发展商通行的"低开高走"的营销原则,内部认购价应该是该商品房销售过程中的"最低时段价",购房者应给予谨慎的关注。同时,房地产营销商为了保证尽可能多的赢利,会严格地限制和控制内部认购的销售量和时间。聪明的购房者如在作好预先准备的前提下果断出手,往往能得到实在的优惠,这样一套房计算下来可能会有数以几万计的"便宜"。当然,这种便宜与风险共存,购房者要十分慎重地考察该项目发展商的资质是否可靠,以免不小心摊上麻烦,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和前面的"内部认购"相类似,商品房的"开盘价"中也包含了某种优惠因素。一般情况下,项目正式开盘时,房地产营销商为了创造一种旺销氛围,保持项目物有所值的美好形象,往往作出切实的让利,其优惠的可信度较高,值得关注。当然,无论是内部认购价还是开盘价都要随着市场的变化和该项目的销售情况而变化,不可能都是直线上升的趋势,购房者应做通盘考虑。现在,房地产广告的花样很多,其中有的注明购房者在某一时段购房可以享受优惠,其中有的不过是商家吸引客户注意力的促销手段而已。
"低开高走"目前已成为房地产开发商们常用的销售手段。期房销售过程中,房地产开发商出于资金滚动的需要,一般将价格定得很低,然后随着开发进度和市场形象的确立和市场占有率的提高,价格会逐渐上扬。相反,当商品住宅的销售量达到80%以后,一般就进入了房地产项目的清盘销售阶段。此时价格一般也较低,在上述两个时期购买住宅应该是最实惠的了。这种实惠一般体现为价格形态和实物形态两个方面。前者,消费者从中得到的实惠少则几千元,多则几万元甚至更多。后者,消费者除了低价购房的优惠以外,还可以得到房屋质量方面的切实保证,因为清盘房基本是现房,房间本身的质量问题已经经过竣工后一段时间的检验,问题基本暴露出来,购房者可以心明眼亮,精挑细选,也可以让开发商进行返修,保证其内在的质量。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清盘房一般在房型、层次、朝向的选择方面有一定的局限,一般底层与顶层的住宅、朝向不太好的住宅比较多,消费者在选择的时候更应该从长计议、严格把握标准,不要因价格偏低的诱惑而买进不称心的住房,以至于造成长久的遗憾。
又讯:日前,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出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应当在10日内开始销售商品房;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非法预售商品房,也不得以认购、收取预定款等各种形式变相预售商品房,不得发布商品房预售广告。 内部认购一直是房地产开发商自筹资金的重要渠道,对于实力并不雄厚的中小开发商而言更是如此。大部分中小开发商利用内部认购的款项来倒腾贷款,甚至连一些在海外上市的著名房地产开发商在起步阶段也是这么干的。
他们通常给予参与内部认购的购房者较高比例的折扣,在楼盘正式开盘时给出15%-20%的溢价,购房者有过两到三次的成功经历后,就成为开发商的忠实客户。开发商每推出一个新楼盘,就有固定的炒家跟进。开发商可以不用花费任何成本就使用大笔资金,而炒楼者按固定格式可长期稳定获得年15%-20%的回报,而等开盘后才认购的购房者最终为这笔利息买单。
内部认购的存在,部分减轻了房地产商的资金压力,也降低了他们的融资成本。但是,这种非公开化的操作模式,助长了炒楼热的不断升温,增加了房价的不稳定因素,必然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禁止。
另一方面,内部认购的存在,也为整个房地产市场的信息公开带来困难,有些楼盘在开盘前就已经认购,房地产开发商提供的房产信息自然也就失实,供需信息的不准确会误导消费者的消费行为,让消费者不能做出正确的判断,影响了整个市场的公平性。
同时,预售制度的不规范也为国家对房地产行业的宏观调控带来困难,有些房地产商楼盘没有建成就已经申请预售上市,而有些房地产商申请了预售好久还没开盘上市,由于对房屋预售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国家建设部发布的空置率自然也就严重与事实不符。
三部委规范房地产交易,严控预售的通知,会放大房地产行业的竞争力度,让一些筹资能力差的企业面临新的挑战,迫使一些房地产企业减少开发项目的数量,抑制当前我们经济投资过热的现象,也是我国紧缩调控的措施之一。但是,即使规定出来,配合默契的开发商与炒房者仍可能不动声色地继续进行同类交易,但这种交易的风险正逐步加大,如果当中的收益率出现向下的变化,问题才可能被最终引爆。至此,开发商的资金链条可能立即断裂
本人觉得如果你对这个楼盘比较有信心或比较喜欢,内部认购是直得考虑的.
㈡ 开盘价收盘 带长上影的图形叫什么
“T字星”
“T”字星可以分为“┬”字星和“┴”字星,“┬”和“┴”只是用来形容十字星只带上影线或下影线。通常在行情委靡不振时期,股市处于缩量温和盘整阶段时,最容易出现这样的怪异十字星。“┬”字星表示全天的开盘价、收盘价与最高价处于相同的一个价位,最低价小于这三个价位。如果,其下影线较长时,表明个股现价的下档有一定支撑力度,股价下方有十分活跃的低位承接盘。但如果“┬”字星出现在已经有一定上涨幅度的位置时,也不排除有形成头部的可能。“┴”字星则与“┬”字星完全相反,“┴”字星是开盘价、收盘价与最低价处于相等的价位,最高价大于这三个价位。当上影线较长,显示股价上方存在一定抛压阻力。但是如果“┴”字星出现在已经有一定下跌幅度的位置时,也不能排除其最终演化成底部形态的可能。
㈢ 楼房开盘价是什么意思
楼盘有各种价格,什么预售价,开盘价,内部价,回迁价等等,不一而足。简单说来,开盘价就是开发商已具备法律意义的售房资格,可以开始卖房子了,而房子可以是已盖好的(现房),也可以是没盖好的(期房)!就这样了,希望能帮到你
㈣ 房子是刚开盘的时候最便宜吗
1、大多买房人都会在开盘当日购房,因为开盘的房间销售价格大概是最优惠的,当天开发商都版会提供很多优惠折扣,权而且刚开盘的期间可以选择的楼层和户型也是最多的。
2、因为在开盘的时间,开发商为了吸引更多的买房人会推出许多开盘时的优惠,例如:开盘现场抽奖抵扣房款、早期缴费的认筹金开盘当天抵扣房价款等等优惠,这些优惠大概在开盘当日都是可以重叠使用的,因此开盘的楼盘在多重优惠的折扣下买房费用就会相对便宜一些。
3、当然也有特殊情况,如果是建造在附近计划建有高铁轨道线路的楼盘,那么楼盘的居住舒适度就会降低,那么楼盘的费用必然会降低,所有在加推楼盘的时候也有可能销售价格会比开盘时候的价格更低。
4、楼盘费用到底贵不贵是和很多因素有关系的,例如说:房间的地理地方、房间面积、房间户型等等,这些都是会影响到购房费用的,所有无法单一的看一个因素,应该综合思考在一起再去看出这个房子的性价比怎么样,是不是值得购买。
㈤ 楼盘会在开盘前就公布价格吗
有的会公布,但是不是最终的,最终的价格还是以当天的公布价格为准。只是一个参考的价格。
㈥ 开盘前可以挂单卖吗挂单价有什么要求谢谢!
集合竞价期间都可以进行挂单,原则上最好跟盘面报价比较接近从而便于成交。
㈦ 什么叫开盘价,收盘价
开盘价又称开市价,是指某种证券在证券交易所每个交易日开市后的第一笔每股买卖成交价格。如果开市后一段时间内(通常为半小时)某种证券没有买卖或没有成交,则取前一日的收盘价作为当日证券的开盘价。如果某证券连续数日未成交,则由证券交易所的场内中介经纪人根据客户对该证券买卖委托的价格走势提出指导价,促使成交后作为该证券的开盘价。在无形化交易市场中,如果某种证券连续数日未成交,以前一日的收盘价作为它的开盘价。
期货开盘价即集合竞价,它的产生原则是:某一个股票在9:00——9:25之间由买卖双方向深沪股市发出的委托单中买卖双方委托价一致股价,但值得说明的是一这个“一致股价”是指能够单笔撮合量最大量的那个“一致股价”,它不一定是买卖双方委托价一致的最高价。在9:00——9:25之间产生的“集合竞价”不执行在9:30以后“连续竞价”中当委托价一致时所执行的“时间优先”原则。
收盘价:是指某种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一天交易活动结束前最后一笔交易的成交价格。如当日没有成交,则采用最近一次的成交价格作为收盘价,因为收盘价是当日行情的标准,又是下一个交易日开盘价的依据,可据以预测未来证券市场行情;所以投资者对行情分析时,一般采用收盘价作为计算依据。
目前沪深股市的收盘价并不完全是最后一笔交易的成交价格,而是一个加权平均价,也叫已调整收盘价。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沪市收盘价为当日该证券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交易)。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当日收盘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深市证券的收盘价通过集合竞价的方式产生。收盘集合竞价不能产生收盘价的,以当日该证券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交易)为收盘价。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当日收盘价。
㈧ 新房开盘后能讲价吗
您可能还不太熟悉新房的销售价格体系,我本人和公司(成都慧人)正好是从事版房地产销权售培训的专业公司,可以解答您的疑问:
新房的价格是在开盘前(所谓开盘,就是开发商拿正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可以对外公开销售预售证上核定的房源的通俗称谓),按照均价拆分成一房一价提前做好的。
这个价格体系在开盘前,要由开发商连同预售方案,提交给物价局审核,并报送房管局备案,一经批准,开发商开盘的价格范围,只能在申报价格的一定范围内调整价格(一般不超过正负10%)。
所以,一旦开发商开盘,必须按照销售现场房源表上的价格销售(这个表上的价格跟房管局备案价格一致),每套房子的价格都是定好的,客户只能根据这个价格向置业顾问要优惠,置业顾问也只能按照开发商统一规定的x%优惠,不能擅自做主超越优惠,所以不能像二手房一样随便讲价。
当然,每个楼盘从置业顾问到销售总监吗,乃至销售总经理的优惠点幅度是不一样的,一般客户最多只能要到销售经理这个级别的优惠就不错了。
㈨ 关于集合竞价产生的成交价即开盘价
交易规则摘抄:集合竞价过程中,若产生一个以上的基准价格,即有一个以上的价格同时满足集合竞价的3个条件时,沪市选取这几个基准价格的中间价格为成交价格,深市则选取离前收盘价最近的价格为成交价格。
由此得到结果:上交所成交价10元;深交所成交价10元。
下面是集合竞价的相关知识:
集合竞价最大成交量原则,即以此价格成交能够得到最大成交量。高于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的买入申报全部成交;低于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等于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的买入或卖出申报,根据买入申报量,卖出申报量的多少,按少的一方的申报量成交。
什么是集合竞价?
在每个交易日上午9:15—9:25,由投资者按照自己所能接受的心理价格自由地进行买卖申报,电脑交易主机系统对全部有效委托进行一次集中撮合处理过程,称为集合竞价。
在集合竞价时间内的有效委托报单未成交,则自动有效进入9:30开始的连续竞价。
具体来说,集合竞价是将数笔委托报价或一时段内的全部委托报价集中在一起,根据不高于申买价和不低于申卖价的原则产生一个成交价格,且在这个价格下成交的股票数量最大,并将这个价格作为全部成交委托的交易价格。
所谓集合竞价就是在当天还没有成交价的时候,你可根据前一天的收盘价和对当日股市的预测来输入股票价格,而在这段时间里输入计算机主机的所有价格都是平等的,不需要按照时间优先和价格优先的原则交易,而是按最大成交量的原则(见★注解)来定出股票的价位,这个价位就被称为集合竞价的价位,而这个过程被称为集合竞价。
直到9:25分以后,你就可以看到证券公司的大盘上各种股票集合竞价的成交价格和数量。 有时某种股票因买入人给出的价格低于卖出人给出的价格而不能成交,那么,9:25分后大盘上该股票的成交价一栏就是空的。当然,有时有的公司因为要发布消息或召开股东大会而停止交易一段时间,那么集合竞价时该公司股票的成交价一栏也是空的。 因为集合竞价是按最大成交量来成交的,所以对于普通股民来说,在集合竞价时间,只要打入的股票价格高于实际的成交价格就可以成交了。所以,通常可以把价格打得高一些,也并没有什么危险。因为普通股民买入股票的数量不会很大,不会影响到该股票集合竞价的价格,只不过此时你的资金卡上必须要有足够的资金。
集合竞价主要产生了开盘价,接着股市要进行连续买卖阶段,因此有了连续竞价。集合竞价中没有成交的买卖指令继续有效,自动进入连续竞价等待合适的价位成交。而全国各地的股民此时还在连续不断地将各种有效买卖指令输入到沪深证交所电脑主机,沪深证交所电脑主机也在连续不断地将全国各地股民连续不断的各种有效买卖指令进行连续竞价撮合成交。而无效的买卖指令主机不接受。如:股票价格涨跌幅超过限制等(当日上市的新股除外)。
1.成交量最大。 集合定价由电脑交易处理系统对全部申报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排序,并在此基础上,找出一个基准价格,使它同时能满足以下3个条件:
2.高于基准价格的买入申报和低于基准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满足(成交)。
3.与基准价格相同的买卖双方中有一方申报全部满足(成交)。
该基准价格即被确定为成交价格,集合竞价方式产生成交价格的全部过程,完全由电脑交易系统进行程序化处理,将处理后所产生的成交价格显示出来。这里需要说明的是:
第一,集合竞价方式下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体现在电脑主机将所有的买入和卖出申报按价格由高到低排出序列,同一价格下的申报原则按电脑主机接受的先后顺序排序;
第二,集合竞价过程中,若产生一个以上的基准价格,即有一个以上的价格同时满足集合竞价的3个条件时,沪市选取这几个基准价格的中间价格为成交价格,深市则选取离前收盘价最近的价格为成交价格。
上海市场:9:15—9:25集合竞价时间:
深圳市场:9:15—9:25(开盘集合竞价时间) 14:57—15:00(收盘集合竞价时间)
集合竞价申报规定:
每个交易日9:15至9:25(深圳包括14:57至15:00),证券交易所交易主机接受参与竞价交易的申报。
每个交易日9:25至9:30,交易主机只接受申报,但不对买卖申报或撤销申报作处理。交易所认为必要时,可以调整接受申报时间。
集合竞价阶段撤单规定
沪深两市每个交易日9:25至9:30的开盘集合竞价阶段,两个交易所交易主机都不接受撤单申报。
不过在接受交易申报的其它时间内,两个交易所规定有所不同。沪市未成交申报在其接受交易申报的时间内可以撤销,具体为每个交易日9:15至 9:25、9:30至11:30 、13:00至15:00;而深交所规定14:57至15:00,深交所交易主机也不接受参与竞价交易的撤销申报,在它接受申报的其它时间里,未成交申报可以撤销。
设股票G在开盘前分别有5笔买入委托和6笔卖出委托,根据价格优先的原则,按买入价格由高至低和卖出价格由低至高的顺序将其分别排列如下:集合竞价的基本过程
序号 | 委托买入价| 数量(手) 序号 | 委托卖出价| 数量(手)
1 。。。。3.80。。。 2 ——————1 。。。。3.52 。。。。5
2 。。。。3.76 。。。6 ——————2 。。。。3.57。。。。1
3 。。。。3.65 。。。4 ——————3。。。。 3.60 。。。。2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按不高於申买价和不低於申卖价的原则,首先可成交第一笔,即3.80元买入委托和3.52元的卖出委托,若要同时符合申买者和申卖者的意愿,其成交价格必须是在3.52元与3.80元之间,但具体价格要视以后的成交情况而定。这对委托成交后其它的委托排序如下:
序号 | 委托买入价 | 数量(手) 序号 | 委托卖出价 | 数量(手)
1。第一笔买入的已经全部成交这里为空 1 。。。。3.52 。。。。3 这里是经过第一笔成交后委卖由于多了3手而剩下的
2 。。。。3.76 。。。。6 —————2 。。。。3.57 。。。。1
3 。。。。3.65 。。。。4 —————3 。。。。3.60 。。。。2
4 。。。。3.60 。。。。7—————4 。。。。 3.65 。。。。6
5 。。。。3.54 。。。。6 —————5 。。。。3.70 。。。。6
在第一次成交中,由于卖出委托的数量多于买入委托,按交易规则,序号1的买入委托2手全部成交,序号1的卖出委托还剩余3手。
第二笔成交情况:序号2的买入委托价格为不高于3.76元,数量为6手。在卖出委托中,序号1—3的委托的数量正好为6手,其价格意愿也符合要求,正好成交,其成交价格在3.60元—3.76元的范围内,成交数量为6手。应注意的是,第二笔成交价格的范围是在第一笔成交价格的范围之内,且区间要小一些。第二笔成交后剩下的委托情况为:
序号 委托买入价数量(手) 序号 委托卖出价数量(手)
3。。。。3.65。。。。4
4 。。。。3.60。。。。7 4 。。。。3.65。。。。6
5 。。。。3.54。。。。6 5 。。。。3.70 。。。.6
第三笔成交情况:序号3的买入委托其价格要求不超过3.65元,而卖出委托序号4的委托价格符合要求,这样序号3的买入委托与序号4的卖出委托就正好配对成交,其价格为3.65元,因卖出委托数量大于买入委托,故序号4的卖出委托仅只成交了4手。第三笔成交后的委托情况如下:
序号 委托买入价数量(手) 序号 委托卖出价数量(手)
4 。。。。3.60。。。。7 4.。。。。3.65。。。。2
5 。。。。3.54 。。。。6 5 。。。。3.70。。。。6
完成以上三笔委托後,因最高买入价为3.60元,而最低卖出价为3.65,买入价与卖出价之间再没有相交部分,所以这一次的集合竞价就已完成,最後一笔的成交价就为集合竞价的平均价格。剩下的其他委托将自动进入开盘后的连续竞价。
在以上过程中,通过一次次配对,成交的价格范围逐渐缩小,而成交的数量逐渐增大,直到最后确定一个具体的成交价格,并使成交量达到最大。在最后一笔配对中,如果买入价和卖出价不相等,其成交价就取两者的平均。
在这次的集合竞价中,三笔委托共成交了12手,成交价格为3.65元,按照规定,所有这次成交的委托无论是买入还是卖出,其成交价都定为3.65元,交易所发布的股票G的开盘价就为3.65元,成交量12手。
当股票的申买价低而申卖价高而导致没有股票成交时,上海股市就将其开盘价空缺,将连续竞价后产生的第一笔价格作为开盘价。而深圳股市对此却另有规定:
若最高申买价高于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就选取该价格为开盘价;若最低申卖价低于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就选取该价格为开盘价;若最低申买价不高于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最高申卖价不低于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则选取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为今日的开盘价。
所谓集合竞价就是在当天还没有成交价的时候,欲要入市的投资者可根据前一天的收盘价和对当日股市的预测来输入股票价格,而在这段时间里输入计算机主机的所有价格都是平等的,不需要按照时间优先和价格优先的原则交易,而是按最大成交量的原则来定出股票的价位,这个价位就被称为集合竞价的价位,而这个过程就被称为集合竞价。开放式集合竞价制度是指在集合竞价期间,即时行情实时揭示集合竞价参考价格等信息的集合竞价方式。新《交易规则》中,根据交易时间不同,开放式集合竞价分为开盘开放式集合竞价和收盘开放式集合竞价两种。
第一步:确定有效委托在有涨跌幅限制的情况下,有效委托是这样确定的:根据该只证券上一交易日收盘价以及确定的涨跌幅度来计算当日的最高限价、最低限价。有效价格范围就是该只证券最高限价、最低限价之间的所有价位。限价超出此范围的委托为无效委托,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集合竞价分四步完成:
第二步:选取成交价位。首先,在有效价格范围内选取使所有委托产生最大成交量的价位。如有两个以上这样的价位,则依以下规则选取成交价位:
(1) 高于选取价格的所有买委托和低于选取价格的所有卖委托能够全部成交。
(2) 与选取价格相同的委托的一方必须全部成交。如满足以上条件的价位仍有多个,则选取离昨市价最近的价位。
第三步:集中撮合处理所有的买委托按照委托限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者按照进入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所有卖委托按委托限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者按照进入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依序逐笔将排在前面的买委托与卖委托配对成交,即按照“价格优先,同等价格下时间优先”的成交顺序依次成交,直至成交条件不满足为止,即不存在限价高于等于成交价的叫买委托、或不存在限价低于等于成交价的叫卖委托。所有成交都以同一成交价成交。
第四步:行情揭示
(1) 如该只证券的成交量为零,则将成交价位揭示为开盘价、最近成交价、最高价、最低价,并揭示出成交量、成交金额。
(2) 剩余有效委托中,实际的最高叫买价揭示为叫买揭示价,若最高叫买价不存在,则叫买揭示价揭示为空;实际的最低叫卖价揭示为叫卖揭示价,若最低叫卖价不存在,则叫卖揭示价揭示为空。集合竞价中未能成交的委托,自动进入连续竞价。
集合竞价中申报手数大小与成交次序:
集合竞价的成交价的产生大体为:所有申报价中能够实现最大成交量的价位定为成交价,所有符合条件的申报委托依此价位成交,并提示出来成为开盘价。
集合竞价过程中同样依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来成交,如果申报价格相同,那么谁先申报得早,谁先成交。申报买卖手数的大小不是竞价成交的原则。所以有些投资者认为“庄家申报手数大,他可以先成交,而中小散户申报的手数小,不能成交”的看法是没有根据的。
有的投资者遇到过这种情况:有几次申报价格上符合了开盘价的条件,时间上又符合了集合竞价的条件,但都无法成交。这时,可检查一下,是否存在以下这种可能:在集合竞价中,如果价格相同,但申买委托只有50手,而申卖委托却有100手,那么,按时间优先原则,排在后面的50手申卖委托,在集合竞价时间里也是无法成交的,而只能参加连续竞价。
2. 沪深两地股票的开盘价是由集合竞价产生的,如果集合竞价未能找出符合上述3个条件的成交价格,则开盘价将在其后进行的连续竞价中产生,连续竞价的第一笔成交价格则为该股当日的开盘价,如果某只股票因刊登公告等原因于上午停牌,则下午于1点起直接进入连续竞价,其第一笔成交价格则为该股当日的开盘价。1. 所有在集合竞价成交的委托,无论委托价格高低,其成交价均为开盘价,所有高于开盘价的买入委托和低于开盘价的卖出委托均可成交,与开盘价相同的部分委托也可成交。
3. 沪深两市每日集合竞价时间为上午9时15到25分,在这段时间内交易所有只接受申报,不进行撮合,但可以撤单。9时25至30分之间的5分钟既不能报单也不能撤单,9时27分由集合竞价产生开盘价,9时30分开始进入连续竞价阶段。
4. 配股、债券(包括国债、企业债等)以及新股申购都没有集合竞价,只有在正常交易时间进行连续竞价。可转换债券上市首日的开盘价由集合竞价产生,之后的交易与债券相同。
每天开盘价在技术分析上具有重要的意义。 目前世界各国股市市场均采用集合竞价的方式来确定开盘价,因为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人为操纵现象。 在咨询文件的创业板交易规则中,对集合竞价的规定有两点与主板不同:第一,集合竞价时间拉长。由原来的每交易日上午9:15-9:25为集合竞价时间,改为每交易日上午的9:00-9:25,延长了15分钟,这使得参与集合竞价的申报更多,竞价更充分, 加大了人为控制的难度,也使得开盘价更为合理,更能反映市场行为, 体现了公平的原则;第二,文件规定,每交易日上午开盘集合竞价期间,自确定开盘价前十分钟起,每分钟揭示一次可能开盘价。可能的开盘价是指对截至揭示时所有申报撮合集合竞价规则形成的价格,这条规则在主板中是没有的,主板只公布最后集合竞价的结果。这条规则的意义就在于加强了对投资者的信息披露,使投资者能够更多、 更细地掌握市场信息,特别是对于新股上市首日的集合竞价,意义更加重大, 它使投资者能够提前在集合竞价期间就掌握较为充分的市场信息,从而作出决策。 这体现了市场的公开原则. 每天上海和深圳早上开盘前15分钟 9:15-9:30 为集合竞价时段 之后为正常交易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