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抵押合同
回购成交合同是回购双方就回购交易所达成的协议。回购成交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其书面形式包括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交易系统生成的成交单、电报、电传、传真、合同书和信件等。回购成交合同的内容由回购双方约定,一般包括成交日期、交易员姓名、正回购方名称、逆回购方名称、债券种类(券种代码与简称)、回购期限、回购利率、债券面值总额、首次资金清算额、到期资金清算额、首次交割日、到期交割日、债券托管账户和人民币资金账户、交割方式、业务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等。以交易系统生成的成交单、电报和电传作为回购成交合同,业务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可不作为必备条款。
回购双方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办理债券的质押登记。质押登记是指中央结算公司按照回购双方通过中央债券簿记系统发送并相匹配的回购结算指令,在正回购方债券托管账户将回购成交合同指定的债券进行冻结的行为。以债券为质押进行回购交易,应办理登记。回购合同在办理质押登记后生效。合同一经成立,交易双方应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B. 五种合同担保方式的区别
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1、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3、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的价款优先受偿。
4、留置是指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中,债权人依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5、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预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的行为。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回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上述5种担保方式中,留置是法定担保方式,即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留置权,无需当事人之间约定。其他4种担保方式需由当事人之间约定,是协议的担保方式。
C. 合同的担保与债的担保的区别
担保分为:担保物权(抵押、质押、留置)、保证、定金。
这些担保都可以在基础关系(比如合同关系)上设立,所以楼主您的提问在表述上可能有些不符合理论、实务界通常的提法。形式可以是:独立的担保合同 或 基础债权债务合同中的担保条款。
1、担保物权,通俗说,是债权人或者其他人提供特定的财产(物)来为债权债务关系作担保。和其他种类担保的区别:就是那个“物”啦,包括动产、不动产、某些权利。
2、保证是债权人、债务人以外的其他人以其信用在一定范围内提供担保,说白了,就是债权人在满足担保行使条件的时候可以找他要钱、实现债权。和其他两者的区别:由其他人提供,并且债权人可以问这个保证人要钱。
3、定金是债务人自己提供一定的金钱并移交给债权人提供担保,和担保物权中质押的区别是:定金条款有双向约束力,债务人不遵守合同约定无法拿回定金,债权人不遵守要双倍返定金。
希望看了这些可以对您有帮助 :)
D. 什么是抵押担保合同的主债权合同
就是抵押担保合同是因为哪个主要合同出现的,是为了实现哪个的债权而服务的,
比如说,你去银行贷款几百万,你需要以房屋做为抵押,那么与银行的贷款合同是主合同,而房屋抵押合同就是为了保证银行债权的实现而存在的抵押合同,
E. 抵押合同是债权凭证吗
算也不算,你想咨询什么?抵押金额,对于银行贷款来说,不能全部算负债。
F. 什么是合同债权质押
合同债权是可以质押的。合同债权质押是指为担保某一债权的实现,而由债务人或第三人以其所享有的合同债权为标的向债权人设立的质押。但是并不是所有合同都能质押,需要满足下列条件:1、合同债权须合法有效。成为质押标的合同债权应当是合法有效,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债权。2、合同债权须具有可转让性。设定质押的合同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这是由质权最终实现的方式决定的。不具可转让性的债权不得转让。鉴于此,不具转让性的债权也不能用于质押。3、可成为质押标的之合同债权应具有特定性。质押的合同债权的特定性,一是指在设定质押时,用于出质的合同债权已经发生或数额已确定。二是指用于质押的债权所表征的财产是特定性的。4、用于质押的合同债权须债务人不享有抗辩权或自愿放弃抗辩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七十五条?下列权利可以质押:(一) 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二) 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三) 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四) 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G. 关于债权(抵押债券、无担保债权/合同债权)优先性的
抵押如果签订了合同则担保关系成立。
抵押进行了登记的受偿优先。
银行B优先求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