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基金避税
1. 家族信托为什么能避债避税
国家有规定,信托的资金受法律保护,破产不抵债,传承可避税
2. 有限合伙基金怎样合理的避税
无实际卖出的售出法
以下简介兑现股票而不产生资本利得税的做法。若拥有价值2亿美元公司股票的企业高管,想要兑现股票而不想产生约3000万美元的资本利得税时,他可以考虑以下避税办法。
1、以股票为抵押物,从投资银行借入约2亿美元资金。他就此拥有了现金。
2、为冻结抵押股票价值,他可进行买卖股票的“买权”或“卖权”操作。这是授予他在一段时间后,以事先确定的价格买入和卖出股票,为现金作保障的期权。
3、他既可以选择还款,也可以继续持有。若继续持有,他会丧失股票的所有权。课税只会在初始借款数年后才发生。但借入的资金在此期间为他带来更大收益。
操作者需注意的是,税务局已向亿万富翁菲利普-安舒兹(Philip Anschutz)和清晰频道通信公司(Clear Channel Communications)的共同创始人之一,麦克库姆斯(Red McCombs)发出了挑战。联邦税务法院法官去年裁定,安舒兹在2000-2001年间的交易中,共欠缴9400万美元税款,安舒兹对此裁定进行上诉。麦克库姆斯上月决定和解此争议。有提供专业税收法律意见的律师认为,法院虽出现类似案件,但此避税策略仍很活跃,效果良好。
以合伙企业兑现权益避税
一种可让不动产所有者兑现,而无赋税义务的合伙性质企业。
若两人组建了合伙制企业,各拥有1座价值1亿美元办公楼的半数权益,并有1位股东想要兑现,这意味着他可获5000万美元的现金,并产生750万美元的资本利得税。他需要采取的避暑办法是:
1、将不动产所有权转为债务,即合伙企业借入5000万美元,将其投入一间新的合伙制子公司。
2、新合伙的子公司将5000万美元贷给任一家企业3年,以换回3年期债权。
3、合伙制母公司将其在子公司的权益再转给欲兑现的合伙人。到此为止的情形是,欲兑现的合伙人已持有5000万美元的债权,而非不动产,实际结果是兑现了其拥有的50%的合伙制母公司的权益。
4、当债权在3年后到期偿还时,欲兑现者拥有100%的,持有5000万美元现金的合伙子公司,而不会产生任何资本利得税。
5、当这笔现金留在企业中时,可将其投资或以抵押方式放贷出去。在欲兑现者身故后,其权益可让后人继承和兑现,或免税售出。欲兑现者的身故,让递延赋税义务消失,因税法中规定,继承人无需承担此前的资本利得税义务。
操作者应注意,波士顿富豪、不动产开发商Arthur M.Winn使用了此避税手段。联邦税务法院法官最终裁定,该做法某一阶段完全合法,但其他阶段有争议,需要与政府达成和解。
设立信托避遗产税
以下简介如何避开遗产税,把股票的未来收益传给下一代的办法。
在股市投资了数百万美元的富有父母想要把未来投资收益留给子女,但还想要避未来收益带来的遗产税问题。办法如下。
1、父母可首先设立赠予人保留年金信托(grantor retained annuity trust,GRAT),并开列受益子女名单。
2、父母可按照自己的意愿向GRAT放入一大笔资金。在现有GRAT条款规定下,放入GRAT的本金加利息,在经过预先确定的时期后必须全部转回到父母名下。
3、这笔资金获得的超过利息部分的收益,是允许留在信托内,并可永远免予遗产和赠予赋税而让下一代继承。
已采取此方的企业高管有,通用电气CEO杰夫里-伊梅特(Jeffrey Immelt);耐克CEO菲尔-耐特(Philip Knight)和摩根斯坦利CEO詹姆斯-戈尔曼(James Gorman)。
利用特定信托“冻结”资产价值
以下简介如何“冻结”资产价值,让税收无法吞噬资产的未来增值。
富有夫妇总想把价值可能高达1.5亿美元,持有各种股票并产生收益的合伙投资综合资产留给后代。他们还可能想在去世前的20年内,以当时价值冻结这笔资产,让这笔财产的未来升值远离它,以规避可能产生的高达5000万美元的联邦遗产税。他们可采取以下方法做到这一点。
1、首先设立一个不完全产权赠予信托(intentionally defective grantor trust, IDGT)。这对夫妇可向该信托转入在未来2年内免除赠予税,最高限额为1000万美元的资金,并开列受益子女名单。
2、信托随后可通过以向父母借款方式,把这笔资金作为从父母处购入他们的合伙权益的预付款,但父母合伙权益会对该信托使用资产的方式和范围做限制,由此削弱合伙权益的价值,譬如可能会削弱33%.这使得该信托有能力仅以1亿美元购入价值1.5亿美元的合伙权益的资产。
3、父母合伙投资综合资产带来的收入有助于偿还以上借款。而收入产生的所得税由父母承担。它特别适合于赠予财产避开赠予税。
4、在以上债权债务关系结束后,信托实际拥有了价值1.5亿美元,减去9000万美元债务和利息,加上在此期间的资产增值。信托以不产生联邦遗产税的方式,把对1.5亿美元资产产生的所得赋税的担忧彻底消除干净。
以股票期权控制缴税节奏
股票期权可让企业高管以很有价值的方式来调整自己收入所得税高低。
企业高管在洽谈自己未来数年聘用合同时,企业雇主可能会提出一部分薪酬以大量股票支付。但谁也不会愿意为这些股票承担赋税。
因此,更好的办法是采用股票期权。高管们在今后一段时期内,将有选择购入作为其薪酬一部分的股票与否的权利,而且他在此期间还无需缴纳相应的所得税,除非他在期权到期前行权。这意味着他们在控制着自己何时和如何缴税。这种方法不是冻结薪酬,而常是大蛋糕。甲骨文CEO劳伦斯-埃里森(Lawrence J.Ellison)去年的薪金仅25.01万美元,但公司给付的期权价值高达6194.65万美元。
采取这种避税方式的有如下63家著名大型企业高管。但因篇幅有限,仅列举15家国内最熟知的企业。
1.甲骨文的劳伦斯-埃里森
2.维亚康姆(Viacom)菲利普-陶曼(Philippe Dauman)
3.波音的吉姆-迈克纳尼(Jim McNerney)
4.摩托罗拉的桑杰-贾(Sanjay Jha)和格雷格-布朗(Greg Brown)
5.联邦快递的弗雷德-史密斯(Fred Smith)
6.星巴克的霍华德-舒尔茨(Howard Schultz)
7.强生公司的威廉姆-韦尔登(William Weldon)
8.迪斯尼的罗伯特-艾格(Bob Iger)
9.杜邦公司的柯爱伦(Ellen Kullman)
10.Adobe公司的山塔努-纳拉延(Shantanu Narayen)
11.可口可乐的穆泰康(Muhtar Kent)
12.eBay的约翰-道纳豪(John Donahoe)
13.霍尼韦尔的高德威(Dave Cote)
14.洛克希德-马丁的鲍伯-史蒂文森(Bob Stevens)
15.德州仪器的谭普顿(Rich Templeton)等
利用账面亏损
利用,而非抛售价格跌破投资成本的股票,以调整缴税的多寡。
若投资者卖出一类股票获得资本利得收益,他可能还有其他一些被套股票,若出售后者,他会实现亏损,以抵消先前的收益,而无需缴纳任何税收。但无人愿意亏损卖出。因此,投资者可利用如此亏损,而不实际抛出被套股票来避税。要记住的是,税务机构禁止投资者以亏损冲抵收益,然后又在30天内购回股票的做法。以下为解决方法。
1、投资者至少在计划出售已可获利股票之前的31天,买入同等数量的被套股票。
2、投资者买入新购入股票以当前价格确定的卖出期权,并卖出买入期权,这将保护投资者免受购入新股下跌带来的亏损。
3、投资者至少应在31天之后抛出此前被套的股票。他现在只出现税收意义上的亏损(tax loss),而无购入新股股价下跌的风险。
巧用合伙经营套现
利用一份出售,但并不真实出售不动产契约来避开相关税收。
若某投资者拥有价值1亿美元的可带来定期收益的不动产,将其完全折旧,使其应纳税额降至零。这意味着避开了潜在的1500万美元的资本利得税。这位欲兑现的投资者可采用以下办法。
1、所有者不是直截了当地出售不动产,而是先与一个买家组成合伙制企业。
2、不动产所有者将资产注入合伙企业。买家可以现金或是其他不动产入伙。
3、新的合伙企业以不动产为抵押物从银行借入9500万美元(按法律规定,欲兑现的投资者必须在合伙企业中保留一定比例权益,因此未按1亿美元价值借款)。
4、合伙企业随后把借入资金转给欲兑现者。
注意:9500万美元在此只能被看作以不动产为抵押物的贷款,而不是销售所获价款。从征税角度看,欲兑现者在技术上不是出售不动产者,因此潜在的相关税收都递延。
利用终生寿险(permanent life insurance)避税
投保所谓的终生寿险实际上包含了避税好处。一些亿万富翁想要投资,但不需要近期的定期收益,并希望避开投资获利后的税收,可采纳此法。
保险业有不少避税类型产品。许多所谓的终生寿险产品包括带有投资产品的身故受益功能。其收益和身故受益是免交所得税的。若此类险种为一类信托机构持有,也可免交遗产税。保险业内人士认为,这是任何高收益资产避税计划的重要一部分内容。
在个人养老账户上想办法
有税务顾问建议,应尽早将普通退休账户(IRA)转为罗斯退休账户(Roth IRA)
高收入纳税人现在可考虑把普通IRA转为Roth IRA.前者允许进入账户的养老金减扣赋税,但在提取时需缴税,而后者是进入账户的养老金需缴税,但提取时免税。新旧账户的转换,会依照新转换成Roth IRA账户价值征收一次性税赋。因此,税务专家建议,高收入者应在2013年前把他们的普通IRA转为Roth IRA,因为,那时的普通所得税率可能上调。
1、假如某人拥有价值400万美元退休账户。
2、把该账户平均分为4个普通账户,每个价值100万美元
3、此人在下年初把4个账户都转为Roth IRA
4、税务机构允许纳税人可在最长的21个月内重新恢复原态。转换者可在此期间观察这4个账户价值的涨跌状况。例如,有两个子账户从100万美元上涨至200万美元,而另两个从100万美元跌至零。因为,普通IRA已一分为四,此人会对下跌为零的2个子账户改变想法,并将其转回普通IRA.由此,此人所欠税赋只与那两只价值上升账户有关,与跌为零的账户无关,让其税赋减半。21个月的观察期,消除了想以现阶段纳税,来换取未来无税增值做法的风险。
设计递延缴税薪酬计划
把大量收入置入递延薪酬计划内意味着今后数十年的免税增值。企业高管们都梦想着高额收入,但又不想对工资和现金形式的奖金课税。
他们可以采取策略,选择把大部分所得置入递延薪酬计划中。此类计划可让工资和奖金在未来数十年内以递延税赋方式增值。
3. 家族信托基金投资能合理避税吗
经过专业人士的规划和结构设计,家族信托可能具备一定的避税功能,内但是没有人是容为了避税才去设立家族信托的。高净值人群选择家族信托看重的是信托传承和财富管理功能,避税只能说是一个推动力。另外,家族信托的税务部分还要看资产是在国内还是海外,以及委托人及受益人的身份国籍等等方面,都会有不同程度的影响,需要专业机构和团队的支持,更多问题可以咨询优脉,优脉是中国市场买方定位的家族办公室专业服务机构,成立伊始即致力于支持中国家族办公室及独立财富办公室的成长与发展,提供投资风险管理咨询、全球投资机会筛选、个性化资产管理解决方案、家族办公室创设及运营支持等一系列专业服务,至今服务超过50个家族办公室,提供投资建议和解决方案逾100亿元。4. 听说买养老目标基金还能避税,这是怎么回事
2018年5月,五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版,未来可权能将公募基金纳入商业养老保险范畴中,养老目标基金很可能会成为下一个税收递延政策受惠的投资品种。对投资者来说,这样一来,不光能享受到基金投资带来的收益,还能省下不少钱税钱呢。现在第二批养老基金已经获批,有的已经开始发行了,最近我看汇添富在发2030,兴全马上也要发。。你感兴趣的话可以去查一下
5. 如何利用信托实现避税
在资产保护方面,医生、会计师等专业人士利用离岸信托规避可能发生的高额诉讼费。
离岸信托非常适于税收规划、规避资本利得税。也有很多公司在避税天堂设立离岸信托作为外派人员做税务规划的工具,还有一些公司将离岸信托作为员工福利、退休、股票期权计划、保险计划的解决方案。
近些年,离岸信托也被影子银行在资产证券化中广泛使用。信托在金融产品设计、结构性金融、资本运作、转移风险、表外融资等业务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6. 澳富人视家族信托为最有效避税方式,中国也是如此吗
家族信托具有:传承规划作用、私密性保障作用、避税作用、资产隔离作用等。富人的生命也是有限的,传统的遗嘱在执行起来往往会有很多的缺点,通过家族信托的形式可以更好的将自己的财富传承、保值甚至增值下去。
7. 信托遗产避税
个人信托是指委托人(指自然人)基于财产规划的目的,将其财产权移转予受托人(信托机构),使受托人依信托契约的本旨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管理或处分信托财产的行为。不少高资产净值的客户已经试图通过这种方式来规划自己的财产。
虽然国内很早就出现“试水”遗嘱信托的说法,但是尚未听说任何实例。专业研究人员介绍说,国内相关法律不健全及信托公司综合资产管理能力较弱,使得我国遗嘱信托“先天不足”。就目前情况来看,许多高额寿险保单频频出现,更多的富人更愿意通过购买高额人寿保险,将受益人指定为其儿女,该笔财富既可合理避税又能避免遗产纷争。
信托本来就有财产转移和传承的功能,但是在国内“监管部门担心信托可能成为黑钱洗白的渠道,因此只允许信托资金在同一个账户中出入,使得父母购买的信托产品收益无法进入儿女的资金账户,给产品设计造成困难。”
遗产里除了钱,还包含了不动产等很多资产形式,如果要做遗产信托,要求信托公司必须具有综合的资产管理能力,可是大部分信托公司只具有投融资的能力。而国内的整体信用体系和法律体系也不是很健全,导致该业务“一直处于萌芽阶段”。
我国征收遗产税的话题已经争论了数年之久,虽然目前还未正式征收,但也只是时间问题。专业理财人士介绍,虽然在我国遗嘱信托“欲投无门”,但按照我国现行法律,保险金所得也可以达到“免税”的效果。子女作为保险金受益人,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而现在许多父母买房子直接挂在子女名下,也是将来规避遗产税的方式之一。
8. 富人是怎样避税的
以前在美国的NGO实习过,实习的单位就是很多美国富人的慈善基金赞助的,其他国家的情况不知道,但我可以说说美国富人们一种常见的做法。
有一种基金叫做Charitable Lead Annuity Trust(我不知道怎么翻译,大致可以译为慈善信托基金),这个基金的运作方式是这样的:富豪(委托人)设立一个基金,比如1亿美元,然后用这个1亿美元每年定期向慈善机构捐款,比如每年1千万,约定支付年份,比如10年,则10年之后,这个基金的余额可以免费转交给一个第三方(通常就是富豪们的后代)。
有人说,这不傻么?1亿美元支付10年每年1千万到最后不是连零头也没有了?
显然不是,在这种情况下,基金会孕育而生,基金会负责代管和打理这笔1亿美元的投资、增值等业务,一般而言基金会的运营收益率都要远远大于当年的年利率和征税利率,比如1亿美元每年净收益率为10%,而征税利率假定为5%,则10年运营下来,子女甚至能获得比本金更高的收益。
其实客观而言,这种制度的设立有很多好处:
1、美国本身需要缴纳财产税的人少,我记得看过一组数据说Estate Tax规定只有财产超过五百多万(具体数字记不清了)才需要缴纳遗产税,而美国财产到达五百万的人不到百分之五。也就是说这个遗产税针对的是真正的富人。
2、给了美国众多的慈善机构以及NGO充分的资金支持,对比国内NGO的生存现状,国外NGO的境况相对滋润一些。国内很多NGO由于资金缺乏,吸引不了好的人才,甚至连正常的运营都很困难,相反美国通过这种方式支持了NGO的发展
9. 购买信托的资金属于非法来源,还具有避债避税的效果吗
非法的。估计买不了啊。。。现在买信托也要做资格审查的。如果买了,那是可以避税避债的。不过也就是买的这几年,因为信托产品一般期限也就2-3年
10. 信托(Trust)与基金(Fund)有什么联系和区别
银行非柜面、证券公司私下、三方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