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基金如何
① 如何申请生育补助金
如果是,上海市生育补助金。那是绝对不能,1小孩都快一岁了,2没有任何一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3女方没有缴纳农保。哎~这个说别说满足 申报生育补助均贴的条件了,连一条符合规定都没有。想你们这种情况。应该在生小孩之前就做好准备。找个缴纳社保的 地方干个半年再计划要小孩,女方如果是农村户口的话,就在女方老家提前缴纳农村医疗保险,一年也才几十到一百。现在说一万都晚了。具体看 http://www.shanghai.gov.cn/shanghai/node2314/node3124/node3125/node3127/userobject6ai1074.html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
② 设生育基金制度的主意如何
近日,有媒体发表了《提高生育率:新时代中国人口发展的新任务》的专家署名文章,引发广泛关注。其吸睛的点,不仅在于“立刻全面放开生育”的呼吁,更在于“设立生育基金制度”的建议。
要鼓励适龄夫妻生育孩子,需要让国家替家庭承担更多生育成本。在发达国家,具体的制度就体现在国家儿童监护制度上:在加拿大,孩子一出生,就会领取政府每月300加币的牛奶金,孩子成年之前的教育费用、医疗费用由国家承担。该制度不但意在减轻家庭生育成本,还旨在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权利,让剥夺未尽到监护职责的父母监护人资格没什么障碍。
从现实国情出发,我国要一步到位实施国家儿童监护制度,困难不小。但不妨借鉴“他山之石”,减轻所有家庭的教育和医疗费用支出负担,并对贫困家庭孩子率先实行生活补贴。在教育方面,可考虑将一年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等。
鼓励生育,应先尊重民众选择生育与否的权利,再多些人性化方式引导。也只有国家和社会层面多为家庭生育分忧,才是提升生育意愿的正道。
来源:新京报
③ 如何看待新华日报关于生育基金的建议
新华日报社是猪队友!!!生育基金,只会适得其反。你有自由选择是否生育的权力吗?
加班时间长,工作任务重,压力大,等等已经剥夺了你的生孩子权力。照顾孩子,陪伴孩子的时间也相应剥夺了。
分配的不平均。穷人,生了孩子,基本的教育平等都保障不了。
教育基金,如果实施,其实是进一步抑制了你生孩子的权力。从你用于生活中的钱又剥夺了一部分。
自己对比吧:
低收入家庭:净资产超过50万但不超过80万,年收入超过8万但不超过15万。人口比例:34%
贫困家庭:净资产超过20万但不超过50万,年收入超过3万但不超过8万。人口比例:36.98%
, 来自职Q用户:郝先生😄求关注点赞
古有朝令夕改,今有“朝三暮四”。我89年出生,家中老三,我妈东躲西藏,35岁生下了我。据说计生委的人堵在家门口,正要把我妈拉走的档口,我传出了第一声啼哭。当然,罚款3800。30年没到,又让咱生娃?不生,生气! 来自职Q用户:宋女士
④ 生育保险金是怎么规定的
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我省所有用人单位,应为其职工、雇工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人单位以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不得超过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1%。国家机关、依照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生育保险缴费比例按照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0.5%确定。
根据意见稿,不论是计划内正常生育,还是终止妊娠,都能得到生育津贴。对于晚育职工,增加产假天数,津贴全部按休假日发放。
妊娠28周以上生产或引产的,产假为9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90天。同时多项增加产假条件的,增加的产假天数累计最高不超过180天。妊娠12周以上28周以下流产、引产的,产假为42天。妊娠8周以上12周以下流产的,产假为30天;妊娠8周以下流产的,产假为15天。
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日标准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工资数额除以30计算,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国家机关、依照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的女职工生育、终止妊娠,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由所在用人单位发放。
女职工在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内,因生育所发生的医疗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等生育医疗费用,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另外,实施长效节育手术、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终止妊娠的(违反国家和省计划生育规定无正当理由自行终止妊娠的除外)、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规定,实施长效节育手术后,又实施复通手术的,以及女职工因生育或者计划生育引起并发症,治疗并发症的医疗费用,也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对“失业”女职工的生育补助问题,意见稿指出,在原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满2年以上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生育、计划生育医疗费用。
如果配偶无工作单位,男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也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标准为男职工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生育、计划生育医疗费用的50%。
⑤ 公司如何给员工办理生育金领取
公司给员工办理生育金领取流程:
一、生育津贴
1、所需材料: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注:以上复印件必须用A4纸。
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婴儿出生后的2个月后办理)。
3、经办流程: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生育津贴费用。
符合享受晚育(满二十三岁)奖励津贴条件的,夫妻双方应在《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中选择享受晚育津贴的对象,且夫妻双方本人签字确认,并由双方单位盖章。
夫妻双方均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由女方单位填报《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女方未参加生育保险,男方已参加生育保险,且由男方享受晚育津贴,则男方单位须填报《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并进行申报工作。
二、生育医疗费用(产前检查)
1、所需材料:
《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
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一份;
所有收据、处方(中、西药费)原件,按日期先后顺利整理齐,(诊疗费4元可报销);
《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一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婴儿出生后的2个月后办理)。
3、经办流程:参保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生育医疗(产前检查)费用。
三、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住院费)
1、所需材料:
《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
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一份;
所有收据、处方(中、西药费)、住院费用明细、住院结算清单的原件,按日期先后顺序整理,(诊疗费4元可报销);
《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一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婴儿出生后的2个月后办理)。
3、经办流程: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于每月1-20日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目前大多数地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水平有限,人员力量不足,尚不具备直接向生育女职工发放生育津贴和报销医疗费的条件,因此作为过渡办法,可以由企业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本单位生育女职工的生育津贴和医疗费,再分别按标准发给生育女职工本人。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
一是生育津贴,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
二是生育医疗待遇,用于保障女职工怀孕、分娩期间以及职工实施节育手术时的基本医疗保健需要。
⑥ 如何领取生育保险金
1、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生产湖货流产后可直接到就近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申请手续。 2、申请享受生育待遇时提供下列材料: 一、生育妇女本人身份证及本人实名制的有转帐功能的银行存折;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 三、生育妇女夫妻双方的户口簿、结婚证或《独生子女证》、 以上要求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