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购证券
⑴ 证券回购的是实质是什么
其实质内容是:证券的持有方(融资方)以持有的证券作抵押,获得一定期限内的资金使用权,期满后则须归还借贷的资金,并按约定支付一定的利息;资金的贷出方(融券方)则暂时放弃相应资金的使用权,从而获得融资方的证券抵押权,并于回购期满时归还对方抵押的证券,收回融出资金并获得一定利息。证券回购的主体一般而言均是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各地的国债服务部,以国债或者金融债券,其中绝大部分都是国债作为回购的证券。
⑵ 证券回购交易的交易程序
一、两个交易主体、二次交易契约行为是指:
1.两个交易主体即以券融资方即资金需求方、和以资融券方即资金供应方。
2.两次交易契约行为即开始时的初始交易,回购期满时的回购交易。
二、初始交易和回购交易的申报程序包括:
1.在代理客户申报时,可在账号申报栏输入客户股东账号,以作为证券公司与众多客户的资金清算的区分标志。由于投资者进行的回购交易只能通过证券公司进行,交易所的资金清算与债券管理都在证券公司自营账户内进行,因此,因代理而产生的一切风险由证券公司承担。
2.回购交易时一般无需申报账号,成交后的资金结算和债券管理均直接在证券公司申报席位的自营账户内自动进行。
(一)以券融资的程序
1.在交易所回购交易开始时其申报买卖部位为买人B,这是根据其在回购到期时反向交易中处于买入债券的地位而确定的。
2.回购交易申报操作类似股票交易。成交后,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根据成交记录和有关规则加以清算、交割。
3.到期反向成交时,无须再行申报,由交易所电脑系统自动产生一条反向成交记录,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据此进行资金和债券的清算与交割。
(二)以资融券的程序
在交易所回购交易开始时,其申报买卖部位为卖出(S)。这是因其在回购到期时反向交易中处于卖出债券地位而定的。其交易程序除方向相反外其余均同以券融资。
⑶ 银行回购的证券
不是股票。
证券回购一般是在金融机构间进行的一种融资,主要是国库券、银行承兑汇票等,当需要资金时,金融机构将手上的证券卖出,当资金宽裕时,回购证券。
证券回购其实就是一种短期融资的手段。
证券回购是指证券买卖双方在成交同时就约定于未来某一时间以某一价格双方再行反向成交。其实质内容是:证券的持有方(融资方)以持有的证券作抵押,获得一定期限内的资金使用权,期满后则须归还借贷的资金,并按约定支付一定的利息;资金的贷出方(融券方)则暂时放弃相应资金的使用权,从而获得融资方的证券抵押权,并于回购期满时归还对方抵押的证券,收回融出资金并获得一定利息。证券回购的主体一般而言均是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各地的国债服务部,以国债或者金融债券,其中绝大部分都是国债作为回购的证券。
从这些特征我们可以看出,证券回购的实质就是金融机构之间、国债服务部之间以及金融机构和国债服务部之间进行的资金拆借。
⑷ 证券持有人为什么要进行证券回购
一般经营比较良好的上市公司,证券回购会产生这样几种效果:
1,减少了股本,使账面版每股股东权益增加,权每股收益增加,相当于提高了股票的含金量,直接利好股价表现。
2,提高大股东持股比例,表达大股东对自家股票的看好,增强市场持股信心。
3,显示公司充沛的现金流,说明公司经营能力强,业务盈利良好,现金储备充裕,或者融资能力很强,企业信誉良好。
4,表达公司管理层对二级市场的呵护,关心公司的股价表现,有与中小股东的共享发展成果的愿望。
当然,也有其他的回购,不是这么正面,就是长期表现糟糕的股票,为了退市,通过回购触发大股东履行要约义务,收购流通股,实现退市。
⑸ 证券回购的主要对象是什么
概念
证券回购,即证券回购交易,是指证券买卖双方在成交同时就约定于未来某一时间以某一价格双方再行反向成交。
内容
证券的持有方(融资者、资金需求方)以持有的证券作抵押,获得一定期限内的资金使用权,期满后则需归还借贷的资金,并按约定支付一定的利息;而资金的贷出方(融券方、资金供应方)则暂时放弃相应资金的使用权,从而获得融资方的证券抵押权,并于回购期满时归还对方抵押的证券,收回融出资金并获得一定利息[1]。
主体
一般而言均是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各地的国债服务部,以国债或金融债券(其中绝大部分都是国债)作为回购的证券。
实质
证券回购主体的特征可以看出,就是金融机构之间、国债服务部之间以及金融机构和国债服务部之间进行的资金拆借。
⑹ 什么叫债券回购什么意思
债券回购说得全面一点就是一个债券持有者通过债券质押的方式向持有可用资金即资金拆出方借钱获得额外的资金,并且约定回购的期限和相应的年化利率,在债券回购到期后质押方返还资金和相应的利息。
一般债券持有者通过回购获得资金方通称正回购,而资金拆出方通称是逆回购。
通过正回购这种方式所获得额外资金在回购到期前可以使用买卖其他有价证券,到期后也可以在通过正回购的方式用新获得的回购资金偿还将要到期的回购资金。
对于逆回购方来说是不用担心违约风险的,原因是中登公司也就是所有证券公司的证券交易的交易清算公司对于正回购方违约时会垫付相关的到期回购需要向逆回购方所支付的本金和利息,并向违约的正回购的证券公司进行相应的处罚。
这个处罚的力度不小的,最主要原因是正回购交易证券公司所收取佣金比例并不高,处罚一次都不知道要多少回购交易量才能弥补损失,且有可能使得相关证券公司的总部会撤销相关发生违约营业部进行正回购交易的资格。
对于逢年过节(这指的是法定假期)和季末回购利率会走高的确会有这种情况,最主要是资金提现要求所造成的资金利率价格提高,但对于逆回购来说一般你要得这个利率的收益就意味着你在相应的节假日时就无法使用你这些做逆回购的资金转到银行帐户上提现使用了,最主要原因是相关债券回购的交割清算规则造成的。
⑺ 什么是证券回购,对银行的意义是什么
证券复回购其实就是一种短期融资的手制段。
证券回购是指证券买卖双方在成交同时就约定于未来某一时间以某一价格双方再行反向成交。其实质内容是:证券的持有方(融资方)以持有的证券作抵押,获得一定期限内的资金使用权,期满后则须归还借贷的资金,并按约定支付一定的利息;资金的贷出方(融券方)则暂时放弃相应资金的使用权,从而获得融资方的证券抵押权,并于回购期满时归还对方抵押的证券,收回融出资金并获得一定利息。证券回购的主体一般而言均是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各地的国债服务部,以国债或者金融债券,其中绝大部分都是国债作为回购的证券。
从这些特征我们可以看出,证券回购的实质就是金融机构之间、国债服务部之间以及金融机构和国债服务部之间进行的资金拆借。
⑻ 证券回购
证券回购是指证券买卖双方在成交同时就约定于未来某一时间以某一价格双方再行反向成交。其实质内容是:证券的持有方(融资方)以持有的证券作抵押,获得一定期限内的资金使用权,期满后则须归还借贷的资金,并按约定支付一定的利息;资金的贷出方(融券方)则暂时放弃相应资金的使用权,从而获得融资方的证券抵押权,并于回购期满时归还对方抵押的证券,收回融出资金并获得一定利息。证券回购的主体一般而言均是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各地的国债服务部,以国债或者金融债券,其中绝大部分都是国债作为回购的证券。从这些特征我们可以看出,证券回购的实质就是金融机构之间、国债服务部之间以及金融机构和国债服务部之间进行的资金拆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