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信托计划
『壹』 商业银行代销售信托计划时,承担什么风险
政策风险:商业银行不能代销信托,只能做信托的代理资金收付。
兑付风险:万一出现损失,老百姓一闹,商业银行不得不承担兑付责任。
『贰』 信托公司的信托计划和银行或证券公司的理财计划有什么主要区别呢
信托公司的理财计划门槛较高,一般100万以上才可以,少的也要20万,50万的(这样的信托很少)。
但收益率要大一些,10%左右~
银行的理财产品门槛一般5万元,也有10万或更高的,收益率稍低于信托产品,目前约4.5%
证券公司理财灵活性和收益及门槛基本上介于上述两者之间~
不知道我的回答深度是否是你想要的
『叁』 银行购买信托产品!银行如何购买信托产品
银行购买信托的流程如下:
至少提前2周(好的产品通常预约一周发行一周)开始找产品,碰到合心意的产品就要马上通过正规代销渠道预约,需要多预约几个合心意的产品;
确定产品的风险情况,确认自己了解了产品的要素,确定自己能接受购买该产品;
不符合购买意向的退掉预约,留下2到3个,通过正规代销渠道预约好额度,直到其中一个确定了发行情况(即确定了符合客户资金需求的打款时间和相对及时明确的预计成立时间);
在打款前一天或打款当天,银行会将打款账户发送到客户手机,并提示客户的打款时间;
客户按时打款;
邮寄合同给客户,客户签订好后留一份,其余的寄回;
产品成立,在信托公司网站上会公布,部分产品有产品成立确认书,银行会寄给客户。
特别情况:
客户临时有笔资金出来,为了资金效率,可以先找在售产品,通常好的产品打款成立速度较快,由于不能保证额度,故要多约几个产品,看哪个能打就打那个;
要能随时准备打款,若好的产品,临时差额度,也可以挤进去,这种通常比较好,一般一打款就能很快成立,资金利用效率高;
同时也要预约好的预售产品,若临时挤不进去,也不会耽误正常的产品预约购买。
『肆』 银行可以发行信托计划吗怎么招商银行也发行包商今天也发行
银行不可以发行,但是有的银行在作为销售渠道销售信托产品,有的是销售完整的信托产品,有的银行则是拆分成了银行理财在卖
像你说的包商银行,因为属于明天系,所以经常会代销新时代信托的产品,甚至会有产品是拿包商银行的股权做质押
『伍』 什么是信托计划
信托计划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信托计划的特点 a) 信托具有融通资金的性质 b) 信托方式灵活,适应性强 c) 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 d) 信托收益稳定,且远远高于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是银行定期存款的理想替代品 e) 国家信托计划的发行与运作监管严格,有效的保护了投资人的利益 作为一种新型的投资理财品种,信托计划将成为您投资组合之中中长期、低风险投资品种的最佳选择。 信托计划的分类 根据投资方向的不同,资金信托计划可以分为: 1、流动资金贷款信托计划 2、房地产投资信托计划 3、基础设施投资信托计划 4、股权投资信托计划等。 银行参与信托计划的收益 银行应当非常热衷于参与信托计划,信托投资公司是非常重要的渠道类客户,可以帮助银行: 1、进入很多非常优质的项目。如很难进入的
『陆』 银行理财资金是否可以直接购买信托计划是否存在监管政策的限制
银监会发布了《关于信托投资公司开展集合资金信托业务创新试点有回关问题的通知》答(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第十条规定,“各类金融机构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信托投资公司的创新产品。”那么什么是创新产品?实际上这一问题在《通知》第五条中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定。据此可以认为,创新试点公司所推出的符合《通知》第五条9项规定的产品就是创新产品。商业银行和其他各类金融机构都可以购买。
『柒』 银行 可以通过信托计划向企业发放信托贷款吗
个人信用贷款申请条件有哪些?
1、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有正当且有稳定经济收入的良好职业,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
4、在工商银行取得A-级(含)以上个人资信等级;
5、在工商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6、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捌』 信托计划是什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简言之,信托是一种为了他人利益或特定目的管理财产的一项制度安排,也即“受人之托,代人理财”。利用信托原理,一个人(委托人)在没有能力或者不愿意亲自管理财产的情况下。
可将财产权转移给自己信任并有能力管理财产的人(即受托人),并指示受托人将信托财产及其收益用于自己或者第三人(受益人)的利益。
(8)银行信托计划扩展阅读:
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
第八条设立信托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公司章程;
(二)有具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入股资格的股东;
(三)具有本办法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
(四)有具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任职资格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信托从业人员;
(五)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信托业务操作规程和风险控制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七)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四十四条 信托公司应当按照职责分离的原则设立相应的工作岗位,保证公司对风险能够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形成健全的内部约束机制和监督机制。
第四十五条 信托公司应当按规定制订本公司的信托业务及其他业务规则,建立、健全本公司的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并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第四十六条信托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真实记录并全面反映其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应当经具有良好资质的中介机构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