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融资不得超过多少
⑴ 政府大额融资利息能超过百分之十吗
政府融资为什么就不能超过10%呢?
⑵ 融资超过多少就算违法
你打的比方包括“带头大哥”的例子触犯了《刑法》规定的“非法集资罪”。
从金融管理的角度,如果一大笔资金在没有任何监管的情况下流入金融市场,会对国家的宏观调控、金融安全造成影响。——我举得是一个极端的例子,10亿不会对市场产生什么冲击。但是如果不控制就会造成这样的局面。
从个人的角度,大家都把钱给你,但是没有任何机构去监管你,你卷钱跑了怎么办?
基金公司能够向公众募集资金有2点:第一,公司本身是要有一定资格的,符合证监会规定的各项条件才可以去募集资金;第二,基金公司的活动要受到证监会的监督。
概以一言以蔽之,什么事情都不能胡来,都是要有监管的。
⑶ 请问国有企业民间融资不能超过总投资的多少
要看是哪级类目
⑷ 政府和社会资本方成立ppp,政府方的股权最多不得超过多少
PPP项目合同中相关规定,政府方不得处于控股地位,也就是不能超过49%。
⑸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期限原则上不超过多少年
一般叫做PFI,政府和私营资本合营,指政府部门根据社会对基础设施的需求,提出需内要建设的项目,通过招投标容,由获得特许权的私营部门进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与运营,并在特许期(通常为30年左右)结束时将所经营的项目完好地、无债务地归还政府,而私营部门则从政府部门或接受服务方收取费用以回收成本的项目融资方式。
⑹ 关于银监会对政府融资平台的限制性规定
针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授信增长快、风险隐患大,银监会提出了监管要求:严禁发放打捆贷款,严格按项目逐个进行调查、评估、审批、放款,不得与地方政府签署无特定项目的大额授信合作协议,已经签的不允许执行;结合地方政府的偿债能力,加强对融资平台还款能力及贷款风险的评估和把控;项目贷款的期限一般不应超过项目建设期加上10年,最长一般不得超过项目建设期加上15年;搭桥贷款只能用于非生产性项目,严禁对生产性项目发放搭桥贷款;原定计划内资金到位后即应归还搭桥贷款本息,不得给予优惠利率,不得长期占用,更不得用作项目资金。
其余可以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
⑺ PPP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确保每年政府支出不得超过多少
年收入的百分之十
中国融投网为您解答
⑻ 国有企业融资要求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国有企业融资管理暂行办法》
第四条 (原则规定) 企业投融资决策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循科学、民主的决策程序,规范可行性研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投融资决策应当坚持审慎原则,充分预计投资风险。在可行性研究论证中对存在不确定因素的应作否定判断,存在重大不确定因素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实施。
二、根据关于印发《中央企业支持配合监事会依法开展当期监督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
第十一条 企业应当及时向监事会报告涉及经营管理和改革发展动态,以及出资人关注事项等重要情况。
企业重要情况报告的范围、内容、报送形式和时限等,由企业与监事会协商确定。
第十二条 涉及企业战略规划、重大投融资、改制重组、产权转(受)让、薪酬分配、业绩考核、利润分配、主要领导人员出国等重要情况应当事前报告监事会。
(8)政府融资不得超过多少扩展阅读
《国有企业融资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项目要求)
企业选择投资项目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符合国家、省、市的有关产业政策要求;
(二)符合市属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要求;
(三)符合本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要求;
(四)有利于突出主业,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五)投资规模应当与企业实际能力相适应;
(六)符合企业投资决策程序和相关管理制度。
第六条(产权代表义务)
企业国有产权代表是投融资决策的直接责任人,应当按照本办法和其他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提请企业进行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工作。在决策过程中,应当切实贯彻出资人意志,维护出资人权益,认真履行有关报批程序,按照市国资委的批复意见在企业决策程序中发表意见和行使表决权。
⑼ 根椐政府采购法规定,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多少
根椐政府采购法规定,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九条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采购文件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9)政府融资不得超过多少扩展阅读:
履约保证金是买卖双方确保履约的一种财力担保。期货市场的交易者在进行交易时必须存入一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数额由提供合约交易的交易所制定,其金额通常为合约总值的5-15%,当然,经纪商或委托经纪商还会自选制定额外保证金,这种额外保证金数额不会低于交易所规定的水平。
另外,保证金水平还受市场交易风险大小所影响,在波动较大的市场中通常要付较多的保证金。同时,对套期保值和投机交易的保证金要也有所不同,一般前者所收保证金相对低些。保证金又分为初始保证金和追加保证金。初始保证金是交易者按规定在交易前交纳的保证金。
因价格变化,交易者所受的帐面损失从保证金中扣除,从而引起保证金下降,当降至保证金下限时(交易所一般者规定有保证金下限),经纪有就要求该交易者再交一部分保证金,以便使帐户达到初始保证金的水平,这个追加的部分,就叫做追加保证金。
⑽ 融资分几种层次
一、 吸收投资
吸收投资的方式融资是指非股份制企业以协议等形式吸收国家、企业、个人和外商等的直接投入的资本,形成企业投入资本的一种筹资方式。投入资本不以股票为媒介,适用于非股份制企业。是非股份制企业筹集股权资本的一种基本方式。在合伙企业中,两个及以上的人员共同出资可以看作为吸收投资而成立。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的成立,亦可看作是吸收中方或外方的投资,获得相应的股权,或者协商的股权。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吸收投资便成为吸收股东,但局限于50人以下。对于股份公司来说,发起设立人只能作为共同的投资方,一旦吸收投资,则吸收的投资性质将改变,直接成为发起人;对于募集设立,发起人只认购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特定对象募集吸收投资,从而成立股份公司。当然,以上的合伙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及以上形式吸收的直接投资也可以是非股权参与,具体由协议来确定。
二、 发行股票
股票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归还,没有还本付息的压力等特点,因而筹资风险较小。股票市场可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同时,股票市场为资产重组提供了广阔的舞台,优化企业组织结构,提高企业的整合能力。
三、 银行贷款
银行是企业最主要的融资渠道。按资金性质,分为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和专项贷款三类。银行对一些经营状况好、信用可靠的企业,授予一定时期内一定金额的信贷额度,企业在有效期与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使用。具体来说,现在银行开展过的为企业融资相关的贷款包括如下五种方式。
资产抵押贷款,中小企业将资产抵押给证券公司或商业银行,由相应机构发行等价的资产证券化品种,发券募集的资金由中小企业使用,资产证券化品种可通过专门的市场进行交易。担保基金来源于当地政府财政拨款、会员自愿交纳的会员基金、社会募集的资金、商业银行的资金等。信用担保机构大多实行会员制管理的形式,属于公共服务性、行业自律性、自身非盈利性组织。会员企业向银行借款时,可以由中小企业担保机构予以担保。中小企业还可以向专门开展中介服务的担保公司寻求担保服务。当企业提供不出银行所能接受的担保措施时,如抵押、质押或第三方信用保证人等,担保公司却可以解决这些难题。因为与银行相比而言,担保公司对抵押品的要求更为灵活。
项目开发贷款,一些高科技中小企业如果拥有重大价值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初始投入资金数额比较大,企业自有资本难以承受,可以向银行申请项目开发贷款。商业银行对拥有成熟技术及良好市场前景的高新技术产品或专利项目的中小企业以及利用高新技术成果进行技术改造的中小企业,将会给予积极的信贷支持,以促进企业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速度。对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建立稳定项目开发关系或拥有自己研究部门的高科技中小企业,银行除了提供流动资金贷款外,也可办理项目开发贷款。
出口创汇贷款,对于生产出口产品的企业,银行可根据出口合同,或进口方提供的信用签证,提供打包贷款。对有现汇账户的企业,可以提供外汇抵押贷款。对有外汇收入来源的企业,可以凭结汇凭证取得人民币贷款。对出口前景看好的企业,还可以商借一定数额的技术改造贷款。
无形资产质押贷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等无形资产都可以作为贷款质押物。
票据贴现融资,指票据持有人将商业票据转让给银行,取得扣除贴现利息后的资金。在我国,商业票据主要是指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这种融资方式的好处之一是银行不按照企业的资产规模来放款,而是依据市场情况(销售合同)来贷款。企业收到票据至票据到期兑现之日,往往是少则几十天,多则300天,资金在这段时间处于闲置状态。企业如果能充分利用票据贴现融资,远比申请贷款手续简便,而且融资成本很低。票据贴现只需带上相应的票据到银行办理有关手续即可,一般在几个营业日内就能办妥。
四、 民间借款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民间借贷是一种直接融资渠道,银行借贷则是一种间接融资渠道。民间借贷是民间资本的一种投资渠道,是民间金融的一种形式。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民间资本在中国的东南部比较发达,地下钱庄比较发达,屡禁不止,从另一方也满足了企业的需求,一旦经济好转,也将会带动企业的发展。
五、 发行债券
企业债券,也称公司债券,是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表示发债企业和投资人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债券持有人不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但有权按期收回约定的本息。在企业破产清算时,债权人优先于股东享有对企业剩余财产的索取权。企业债券与股票一样,同属有价证券,可以自由转让。企业债券用途多为新建项目,利息高于同期银行利率、期限为二至三年。市场上一般大型企业发债较多。中小型企业如果有盈利较高的项目、资金需求量较大,可以采用这种方式融资。关健要解决债券的包销、利息支付、如期偿还等具体问题。2008年,金融危机,股市萎靡不振,债券市场异常火爆。
六、 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是通过融资与融物的结合,兼具金融与贸易的双重职能,对提高企业的筹资融资效益,推动与促进企业的技术进步,有着十分明显的作用。融资租赁有直接购买租赁、售出后回租以及杠杆租赁。此外,还有租赁与补偿贸易相结合、租赁与加工装配相结合、租赁与包销相结合等多种租赁形式。融资租赁业务为企业技术改造开辟了一条新的融资渠道,采取融资融物相结合的新形式,提高了生产设备和技术的引进速度,还可以节约资金使用,提高资金利用率。
七、 金融租赁
金融租赁是一种集信贷、贸易、租赁于一体,以租赁物件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为特征的新型融资方式。设备使用厂家看中某种设备后,即可委托金融租赁公司出资购得,然后再以租赁的形式将设备交付企业使用。当企业在合同期内把租金还清后,最终还将拥有该设备的所有权。对于资金缺乏的企业来说,金融租赁不失为加速投资、扩大生产的好办法;就某些产品积压的企业来说,金融租赁不失为促进销售、拓展市场的好手段。通过金融租赁,企业可用少量资金取得所需的先进技术设备,可以边生产、边还租金。
八、 典当融资
典当是以实物为抵押,以实物所有权转移的形式取得临时性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典当融资与银行贷款相比,成本高、规模小、信用度要求、灵活便捷。典当行对客户没有信用要求,只注重典当物品是否货真价实,可动产与不动产均可作为质押。典当物品起点低,千元、百元的物品都可抵押。典当行更注重对个人客户和中小企业服务。典当贷款手续十分简便,大多立等可取,即使是不动产抵押,也比银行要便捷许多。典当行对客户贷款用途没有要求,客户资金使用自由。周而复始,大大提高了资金使用率。
九、 商业信用
商业信用融资是指企业之间在买卖商品时,以商品形式提供的借贷活动,是经济活动中的一种最普遍的债权债务关系。商业信用的存在对于扩大生产和促进流通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但不可避免的也存在着一些消极的影响。商业信用融资方式包括应付账款融资、商业票据融资-全球品牌网-及预收货款融资。对于融资企业而言,应付帐款意味着放弃了现金交易的折扣,同时还需要负担一定的成本,因为往往付款越早,折扣越多;商业票据融资,也就是企业在延期付款交易时开具的债权债务票据。对于一些财力和声誉良好的企业,其发行的商业票据可以直接从货币市场上筹集到短期货币资金;预收货款融资,这是买方向卖方提供的商业信用,是卖方的一种短期资金来源,信用形式应用非常有限,仅限于市场紧缺商品、买方急需或必需商品、生产周期较长且投入较大的建筑业、重型制造等。使用商业信用融资的前提条件需要具备一定商业信用基础;其次必须让合作方也能收益;最后务必谨慎使用“商业信用”。商业信用融资的优点是筹资便利、筹资成本低以及限制条件少。但商业信用融资的缺点也不能小视,期限较短、筹资数额较小、有时成本较高。